六大措施护航2009年环保
2009-06-29王金南
王金南
自从“十一五”以来,全国主要污染物减排取得了初步的成果。2007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比上年下降3.2%和4.7%。2008年前3季度与2007年同期相比,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下降2.7%和4.2%。可以说,两项污染物排放指标出现下降“拐点,连续两年实现了“双下降”。
展望2009年,经济形势将更加严峻复杂,不确定因素可能继续增多。以金融危机为导火索的经济危机,正在从影响虚拟经济转向影响实体经go在国际层面上,这场经济危机可能会影响国际碳减排的努力以及后京都时代的气候变化谈判。从国内环境保护层面来看,经济“保增长”和社会就业的任务非常艰巨,全国经济形势变化对2009年的环境保护又添上了一层“迷雾”:
一方面,GDP增长速度下降,出口导向的高消耗、高排放行业产量的萎缩以及出口严重下滑,毫无疑问会直接降低节能减排的压力;
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形势恶化和企业利润水平急剧下滑,甚至大面积亏损,由效益回落引发污染减排工作的动力和资金不足而削减环保投入,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企业可能会放松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甚至会出现停运治理设施和偷排漏排违法排污等行为。因此,2009年污染减排工作的推进和发挥实质效果将面临一定困难,如果监管不力就有可能造成污染排放的大“反弹”。
2009年环保重点:抓监管,保运行,促减排
2009年全国的经济工作总体目标是,通过立足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也就是保GDP的8%的增长。基于上述形势,2009年度污染减排的重点思路应该是:通过抓监管和保运行来促减排,争取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比上年有显著的下降,为2010年实现污染减排10%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抓监管、保运行、促减排应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着手:
一是继续完善和建立主要污染物减排统讯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的建设。三大体系是减排监管的核心支撑。如果这三大体系都没有建立,污染物减排的绩效就很难衡量,减排的效果就很难说服社会公众。因此,要把地方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等同污染减排目标和减排措施一样看待,对地方进行三大体系建设任务的考核。
二是加大环保监测和执法能力的建设,狠抓污染治理设施和减排工程有效运行。特别是要继续加强对重点企业污染物在线监测的建设力度。中央财政2007年和2008年都已经投入数十亿元资金,加强地方环境监察队伍能力,通过电子眼来控制治理设施,监督企业的污染治理。2009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应进一步加大这方面的投入,这是确保污染减排的关键管理工程。监管的重点之一是全国1200多座污水处理厂和3.4亿千瓦电厂脱硫设施。
三是严格环境准入门槛,加大专项执法工作,实行区域限批、流域限批等措施。要尽快组织研究国家经济刺激计划,特别是地方“大跃进”式的刺激计划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强化环评制度对新建项目污染增量的把关作用,有效防止“绿色通道”变成一些地方上“双高一资(高污染、高耗能、资源型)”项目的“金光大道”。
四是建立重点污染源治理设施运行监管机制。污染减排主要贡献来源是现有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量的减排。因此,对重点污染源的减排设施要建立“保运行”的制度,如污染减排月报制度、季报制度。同时,对重点污染源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预分配制度。
五是继续完善结构减排措施和落后产能的监管。目前,一些行业协会已经提出要恢复环保部门原来制定的“双高”工艺目录和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因此,要采取严格措施防止“高消耗、高污染”的技术落后小企业“死灰复燃”,并研究制定下一步的“双高一资”行业结构调整措施。
六是为减排设施“保运行”提供持续的政策支持。过去两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减排成效差异表明,经济政策是促进污染减排的重要保障。“保运行就必须保证电价优惠、脱硫补贴、污水处理收费、以奖代补等政策的持续性。同时,还应加快完善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税收、绿色采购、绿色贸易等制度,不断完善环境价格和环境收费政策,推广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适时出台排污交易制度,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
扩大内需要坚持“三绿”原则
2008年11月9日,国务院宣布未来两年投资4万亿元,投资于铁路公路、农田水利、住宅等七大领域,以扩大内需,保证经济的增长。根据24个省市区公布的投资计划,投资总额近18万亿元。我们认为,经济刺激计划要坚持“三绿”原则,即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增长的原则,把扩大绿色内需的投资做好。
首先要坚持绿色投资原则。绿色投资有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在经济刺激投资计划中保证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投入,二是建设项目投资中确保环境保护工程的投资,环保不欠新账。目前,国家刺激计划中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建设投资安排为3500亿元。然而,在地方政府提出的投资盘子中,很少看到用于环境保护的投资安排。在2008年新增的1000亿元投资中,节能减排投入120亿元,主要用于节能重点工程和循环经济示范工程。根据国家“十一五”环保规划,需要中央政府“十一五”期间投资1500亿元。实际上,2006年到2008年中央投入600亿元左右,2008年投入270多亿元。剩下还有900多亿元,两年平均就是450亿元。从刺激计划的新盘子中增加额外的环保投入的难度很大,因此,对中央政府来说,绿色投资关键是把未来两年的900亿元投入需求全面落实。对地方来说,这些投入应该和“十一五”环保规划中的“十大”骨干工程一致,重点抓好污水处理厂、燃煤电厂脱硫等减排项目建设。
第二要坚持绿色建设原则。绿色建设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四类主体功能区划,布局好国家投资建设项目,二是要求投资计划和投资项目能够符合环境保护法规要求,尽可能把建设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影响降到最低。客观地说,新经济形势下如何通过环评制度促进绿色建设和绿色生产,对环境管理部门是一个挑战。环保部门可以根据以往经验和环评实践,制定刺激计划中重点行业的环保设施和工程的投资比例指导性要求。由于刺激计划的项目都是政府投资主导的项目,因此在建设投资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绿色采购制度,特别是投资中采购水泥、钢铁等应该考虑相关企业是不是做到了绿色生产。政府投资项目更应向社会做出绿色表率。建设完成后的项目运行中,也应该有较高的环保标准。当务之急,环保部门应该提出一套指导刺激计划项目的绿色建设指南,促进节水、节电、节地、节材等环境友好技术的应用。
第三要坚持绿色增长原则。绿色增长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通过绿色经济产业的发展促进绿色产出在GDP中的比例,二是尽可能遏制“双高一资”项目投资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过快增长,走“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增长道路,提高经济增长的资源效率和环境绩效。目前,社会上对刺激计划投资的民生投资比较关注,这对未来两年的投资规划制定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本质上看,国家经济刺激计划最初的关注点是保增长,也就是保8%的GDP增长速度。这与我们传统的GDP导引密切相关。现在,应该通过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内需,推动和实现绿色增长。环保部门应该采取逆势政策,继续出台国家限制发展的“双高一资”和产能过剩的项目目录,加强宏观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