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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东方专制主义的“政治早熟”

2009-06-28蒋杭波

消费导刊 2009年16期

蒋杭波

[摘 要]中国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有着辉煌的过去,无论是汉唐盛世的繁华还是四大发明对人类历史的巨大影响都足以令同时代的西欧各国望尘莫及。但是近代中国被西欧强国欺凌的屈辱历史使得人们不得不思考近代中国走向衰落的原因。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中指出中国近代之所以没有发展出理性化的资本主义原因在于中国的政治统一早于市场统一,早熟的专制主义压制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关键词]家产官僚制国家 东方专制主义 资本主义萌芽

韦伯在他的《儒教与道教》中将秦始皇统一之后的中国定义为“家产官僚制国家”,“它将整个国家视为君主的个人财产,而置于其官僚行政管理之下[3]”。韦伯认为,中国专制主义权力的过早形成,使其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从而挤压社会力量形成和发展的空间,使得在中国不存在任何一个可与皇权抗衡的独立的社会力量。而欧洲的资本主义萌芽恰恰是在封建君主,自治城市和封建领主的斗争中争取到了生存空间。中国的皇权是如此强大,它既是军事领袖又是最高祭司,这使皇帝集超自然卡里斯玛和暴力后盾于一身。

在儒教的视野中,世界的最高权威是非人格化的“天”。而“天”的权威随着儒家的君权神授理论赋予了“天”在世间的代言人“天子”即皇帝某种巫术性卡利斯玛资质。君主必须用军事胜利和国内秩序的稳定来证明自身的这种卡利斯玛资质,否则君主则有被取而代之的危险。在中国最重要的宗教仪式即宗庙祭祀是由皇帝所主持的,而主管宗庙祭祀的礼部本身就是官僚体系的一部分。我们可以这样认为,中国伦理化的宗庙祭祀来源于部落时期的原始祖先崇拜,而在从部落时代向奴隶时代过渡中掌握国家权力的就是部落中拥有优越地位的巫师和酋长。西方的基督教的“赎罪观念”则是在罗马帝国底层民众的苦难中找到了生存和传播的土壤,耶稣基督的死使基督教与政治权利始终保持一种若即若离的关系,而无法完全投入俗世君主的怀抱。如果从东方专制主义的发展轨迹来看,宗教仪式人员被官僚体系所吸纳的过程也是专制皇权逐步兼并教权的过程。这一结果的最直接影响就是取消了一个独立的教士阶层存在的可能性,中国没有教皇与皇帝抗衡,没有主教与总督分权。西方社会的独立的天主教会的权力在中国的社会结构中自上而下被皇帝,总督,县令和族长瓜分。

渗入到社会各个领域的皇权挤占了社会力量成长的空间,中国的城市也有强大的行会组织,但却没有形成自治城市。原因就在于社会力量的萌芽在皇权面前实在太过脆弱,以至于行会之间不是相互合作同皇帝叫板,而是相互竞争竭力从皇帝那里谋得恩惠。中国的皇帝掌握太多资源,官职,俸禄,物质赏赐和其他一切利得机会,中国社会中的成员只能匍匐在地上来讨好皇帝,而不是挺直腰板谋求自身利益的拓展。韦伯对中国皇权早熟的原因的论述中比较同意魏特夫在《东方专制主义》中的观点:在大河流域,由于洪水泛滥的危害和农业生产的要求,人们很早就修堤建坝,开凿渠道。与此同时,防御游牧民族的入侵则要求边塞工事。城市经济的繁荣,中央的税收,国家的国防组织都依赖于对这种河流渠道的治理。[4]自公元前三世纪起,上述这一切都需要一个相对集权的,大规模的行政机构来调动相应的资源。这的确在很大程度上揭示了专制主义的必要性。

中国专制皇权的“早熟”和它对社会各领域的控制对中国最深远的影响在于它抑制了理性化在行政,经济和其他领域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韦伯在大量的史料文献中敏锐的注意到在中国春秋战国时期在当时各个诸侯国所出现的理性化现象。原先世袭的贵族阶层被军功将领和有谋略的士人所取代,陈旧的井田制被更具竞争力的土地私有制所取代,青铜器被坚韧的铁器所取代,而仅仅作为礼器和祭祀用品“高居庙堂之上”。在这个受到战争的迫在眉睫的威胁的时代里,传统和习惯受到了最大限度的轻蔑,一切都服务于诸侯国的兼并战争,旧的社会结构和行政制度所导致的路径依赖和思维惯性在生存的威胁之前显得微不足道。在当时“士人阶层”成为这个时代理性化的倡导者,其中尤以法家的理性化思路最为彻底,商鞅在秦国的两次变法不仅是一次行政领域的改革,更是一次全面的社会变革,它的本质目的是将整个国家变成一个服务于战争的军国主义机器。在商鞅的绝对理性化理论里,目的和手段之间就是一条简单的直线,一切传统的利益关系和既有的社会结构如果不利于战争,就必须利用国家的行政手段予以清除,“令民为什伍,鼓励告发”,就是在有意识的用国家的行政力量瓦解原有的乡村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上的伦理关系,“奖励耕战,无功者不封侯”,在于消灭既有的世袭贵族集团,为行政领域的理性化开辟道路。

参考文献

[1]马克斯·韦伯著,康乐 简惠美译 《中国的宗教》 p86 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2]魏特夫(Karl·Wittfogel) 《东方专制主义》Oriental Despotism, New He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57

[3]马克思·韦伯著,康乐 简惠美译 《中国的宗教》 p86 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4]此观点见于魏特夫(Karl·Wittfogel) 《东方专制主义》Oriental Despotism, New He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