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金融危机环境下国家助学贷款的信用危机
2009-06-28聂亦娴
聂亦娴
[摘要]从2007年至今,全球金融危机开始波及到中国以后,它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在中国社会经济生活的许多方面都已凸显出来。其中,与我们大学生息息相关的包括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与偿还问题。本文将先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发展进行简要的介绍,之后从不同角度阐述如今它所面临的问题及其出现的原因,并且对此提出几个可能的解决建议。
[关键词]金融危机国家助学贷款 信用危机
一、国家助学贷款的发展概述
国家助学贷款是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属于个人消费性质的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6]
因此,为了有效地推进高教事业健康发展,不让大学生因贫困辍学, 从1999年起,国家开始实行助学贷款制度。到2000年9月1日,国家助学贷款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之后,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4部门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机制进行了一次重大改革,建立了以风险补偿机制为核心的新政策、新机制。2004年6月28日,新机制颁布实施后,实行贷款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还款年限延长至毕业后6年。
二、国家助学贷款面临的问题
(一)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率升高
助学贷款在经过了前一期的银行放贷之后,到学生还贷时,却出现了尴尬的局面:贷款到手之后,学生不按期还息,毕业后不按时还贷,甚至有人想法设法逃避债务。在2003年,全国借贷学生平均违约率接近20%,少数高校违约率甚至高达50%以上。2004年,不少高校毕业生的违约率仍然超过20%,有的高校达30%一40%[7],远远超过了银行放贷的风险底线。
(二)银行对助学贷款业务不积极
助学贷款是无担保的商业贷款,银行潜在的风险是比较大的。目前银行还缺乏有效控制贷款风险和有效清收贷款的制度办法。并且,由于高校毕业生助学贷款还款率不高,助学贷款属小额贷款,银行投入的人力成本和财力成本比较大,商业银行便逐渐在全国范围内停办了助学贷款业务。尽管2004年6月,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国家助学贷款制度设计进行了重大调整,但新的政策出台后,问题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即便是一些落实了贷款承办银行的省市,也只是落实了部分高校。[8]
(三)贷款数量难以满足真正需要
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07年6月统计,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中,获得贷款学生人数占在校学生人数的平均比例中央院校为15.5%,地方院校为10%,最低的河北、新疆两个地区的此项指标仅为4.86%和2.07%,这与平均20%的经济困难学生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三、国家助学贷款问题出现的原因分析
(一)大学生
全球金融危机对中国的影响,最显著的方面之一就是引起了公司的裁员风波,即使是国家规定不允许裁员的企业也采取了减薪或者不招收新员工的措施。这就使得今年的毕业生在寻找工作上遇到了很多困难。而国家助学贷款没有任何担保和抵押, 只能以贷款大学生的信用作保证。如果学生的信用意识差,没有认识到还贷违约对个人名誉的长期不良影响,就有可能出现大学生不还贷的情况。
另外,银行对大学生未来还款能力估计过高,还款期限短。按新规定的最长还款期6年计算,假如本科四年借款的总额为30000元, 则每年不计利息也需归还5000元。2008年后,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我国的就业形势更加严峻,许多贷款的毕业生难以找到工作。因此,六年的还款期限在越来越重的就业压力情况下,给刚刚离开学校的他们增加了严重的经济负担。
(二)银行“惜贷”
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银行收到的影响是巨大的,因此,对贷款方面的业务更是变得十分小心了。在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约之前,银行和高校都会对贷款资格进行审查,然而不可能对提出申请的贫困生逐一到生源地进行调查,只能凭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对其进行审核。这些资料仅涉及个人及家庭的收入情况,不能全面反映申请人及其家庭的情况,这样,银行在审核阶段就处于不利地位。
另外,申请人在校期间贷款的利息由财政和学校贴息,对贷款用途等的监管也基本由高校负责,银行对借款人在校时管理相对容易。但是,随着就业和用人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大学生毕业后流动性越来越大,银行对他们的去向难以掌握。一旦出现逾期违约情况,追讨成本往往很高,必然会影响经办信贷员、审批人甚至整个银行的业绩考核,所以银行的积极性并不高。
(三)国家助学贷款分布不均
根据以往国家助学贷款发放情况,各个高校差异很大:一般是东部沿海地区高校比西部高校得到的贷款多,重点高校比一般高校多,部属院校比地方院校多。重点大学、部属院校、东部高校得到的教育投入和资金筹措能力要远远高于其他高校,学校自身也有更多手段来帮扶贫困生。因为学校牌子大、名气响,社会各界为其设立的奖学金、助学金数量多、额度高。相比之下,普通高校、地方高校和西部高校能得到的社会资助就很有限。另一方面,社会对那些考上名牌大学的贫困生也往往寄予了更深的同情。
四、解决方案提议
在今年就业环境不好的情况下,毕业生应积极寻找出路,作为助学贷款的受益人,主动承担借款人应尽的义务,重视自己的信用,以维护个人良好的信用记录。同时,银行可以在细化贷款品种,延长还款期限,增加还款方式,以及设定多种利率等多方面来激励借款学生主动、提前还款。从我国现有经济发展状况和借款学生的不同家庭情况、未来的还款能力等多个角度出发,应该准许借款人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在多种贷款方式中选择;给不同期限的贷款设定不同的利率,对逾期要罚息,提前还款的给与利率上的优惠,帮助借款学生测算各种可能组合的贷款成本和特点,使借款学生还贷既有压力又有动力。
另外,为了更好的实现国家助学贷款的最终目标,政府的有关部门应该在建设大学生贷款信用体系等方面有所作为。如果我们能建立助学贷款大学生信用系统,将此系统与各银行、用人单位和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学历查询网连在一起,让用人单位机构等通过受权可以很方便的查到学生的个人资信情况,发挥信用档案的威慑力,这样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贷款人失信的成本。
参考文献
[1]潘佳琪。国家助学贷款中大学生诚信问题的博弈分析。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
[2]邓云海。大学生助学贷款偿还问题研究。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
[3]屈艳芳,郭敏。个人信用对消费信贷的影响分析。海南金融,2008.02
[4]欧阳勇。大型商业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现状分析及发展对策的探索。借鉴2008
[5]刘学茹,徐若虹。大学生信用危机研究。管理观察,2008年20期
[6]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7]李友清:国家助学贷款问题与大学生信用框架体系的构建,事业财会,2007(5)
[8]赖颖:国家助学贷款的现状,科技信息,2008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