坠渠死亡调查
2009-06-27韦文洁
韦文洁
由于电站水渠无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导致多人坠渠死亡。这一现象并非个别。河南卢氏县——
一生务农的王当甫夫妇肯定没有想到,有关他们的死,在去世后近三个月的今天,竟演绎成了河南卢氏县一个让人街谈巷议的热门话题。
当然,这不仅仅因为他们的死,系非正常坠渠身亡。而是,他们的两个儿子竟为此一纸诉状将水渠的管理方——卢氏县水利电力实业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县水电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25万多元。
在被称为“河南小西藏”的卢氏县群众的眼里,这可是破天荒之举。因为自1988年该电站水渠通水以来,陆续坠渠死亡的村民达十人之多,也没有一家找电站赔钱,更没有谁想到过要告状。
要说到这起诉讼,首先,还得从两位老人的死因说起。
坠渠
64岁的王当甫和比自己小一岁的妻子张铁剪,是卢氏县磨口乡东虎岭村后渠组靠种地为生的农民。两个儿子均已成家,和儿媳在外地打工,他和妻子靠种几亩小麦,照料着年逾八旬的父亲。
可谁知,这种虽不富裕,倒也安稳宁静的农家生活,却因为一场意外而打破。
2008年11月18日上午,王当甫和妻子张铁剪套上牛,来到距自家门前不过百米的本乡曲里水电站引水渠边犁地。上午10点多钟,正忙碌着的王当甫忽然听到水渠里传来惊叫,才发现妻子已经坠入渠中,只剩下渠水中不断挣扎着时隐时现的两只手,王当甫忙边喊着“救人呀,救人呀”,边跳进近四米深湍急的渠水中……
正从附近路过的村医宋转芳看到了这一幕,当他冲到渠边时发现水中已经不见他们两人的踪影了。在给曲里水电站看闸门人打过电话,让赶紧关闸停水后,宋转芳又忙着组织村民救人。
在曲里水电站关闸停水后,经过死者家属和村民们全力搜寻,在距落水地点五六百米远的地方终于找到张铁剪的遗体,10天后,才在渠中找到了王当甫的遗体……
然而,让人意料不到的是,因曲里水电站的关闸停水救人,坠渠身亡的悲剧不是结束,而是又一幕的开始。
当天早上,41岁的磨口乡西虎岭村村民赵虎群,和异姓哥哥张创民去双龙湾景区(离王当甫死亡地点约五公里)山上挖药材,因当天曲里水电站突然关闸搜救王当甫夫妇,导致河水猛涨,赵虎群从河边悬崖上绕道时,不幸摔伤掉进河水中淹死。
诉讼
悲剧发生后,王当甫家人迅速找到了水渠主管方曲里水电站和县水电公司,商谈赔偿事宜。东虎岭村支书莫红建也及时给曲里水电站站长打了电话,对方也说要立即拿出费用来。但等他们来到曲里电站时才发现,铁门紧锁,一个人也进不去。
到事发第10天,见电站方面仍无安抚之意,死者家属一怒之下,将张铁剪的棺材停放在曲里村电站大门前,一家人蜷缩着日夜陪伴在棺椁两侧。
为了消除矛盾,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2008年11月28日,磨口乡政府主动为王家垫付了两万元安葬费,并支持其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一事件。
12月4日下午二时,卢氏县法院公开庭审此案。原告王周群、王随群(王当甫的两个儿子)认为,被告卢氏县水电公司的电站在他们村旁修筑渠道,在渠边未设任何安全防护设施和瞀示标志,留下严重的安全隐患,致使其母亲坠渠死亡,其父亲为救母亲也不幸离世,被告的过错显而易见,要求赔偿各种费用计254793.8元。
被告卢氏县水电公司则辩驳,原告母亲自己具有重大过失,公司下属电站无过错依法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首先,原告父母所种的地系公司下属电站征过的地,其不经公司同意本身就是一种错误;其次,原告母亲过于自信,轻信能避免坠河风险,原告父亲自己也有重大过失,因此,导致的后果应由其自己承担;第三,公司下属电站在此修渠征地,已经当时政府层层审批,用地合法,出事地点不是公共场所,也不是路旁、路口、桥口,除了原告父母及家人耕地之外,不是公众通行的地方,只要正常走路,都不会有任何风险,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在此渠边设置栏杆之类的防护措施,渠边3米之内的土地本身就是一个不能从事劳作、耕地的禁区;第四,原告的起诉没有法律依据,于法无据,没有法律规定或要求不是公共场所,不是公众通行的地方也要设置防护措施。
在原被告双方激烈的辩论后,法庭当日没有对该案进行宣判。
祭奠
2009年1月17日,正在家中准备祭祀品的王周群一见到记者,便泣不成声。
谈到打官司的事,王周群说并不是想要电站赔多少钱的,父母已经死了,要再多钱有啥用?但电站方面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不能就这样放任不管,让水渠无任何防护设施,导致村民经常坠渠死亡,使村里居住在渠边的数百口人胆颤心惊。
在当地村民的带领下,记者经引水渠沿途看到,宽约五、六米,深约四米的水渠边,就是耕地和道路,但都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据曲里水电站雷站长告诉记者,该站隶属卢氏县水电公司,1988年建成通水发电,现有职工近百人,效益一般。其引水渠从洛河至电站大约六七公里,沿途经过磨口乡东虎岭村和曲里村的四个居民组,居住着近300名村民。要把水渠两边全部进行有效防护,用石头砌起围墙或者设立铁丝防护网,是不现实的。
正因为如此,磨口乡东虎岭村支书莫红建告诉记者,自1987年引水渠建成后到现在,有数十人坠入渠中,十人被淹死,多数是东虎岭村的。其中年龄大多在二十多岁,最小的十五六岁,最大的六十多岁。
建议
在死者赵虎群哥哥张创民家,记者问张创民,王当甫家想通过诉讼来争取赔偿,你们家有何打算?张创民说,弟弟家现在就他老婆和一个一岁多的儿子,以前靠去附近的义马煤矿打工养家,去年因为煤矿被关闭才不得不在家挖药材。他死后,家里人花了1500元找律师取证,但没有钱交诉讼费,就没有打官司了。
张创民还告诉记者,在请律师取证前,他们家认为电站没有尽到提前放水的告知义务,才导致了弟弟的死亡,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他们也找过电站,但没得到任何赔偿。
而据村支书莫红建介绍,村里曾有一个淹死者的家属找电站赔偿,但十几年都没有结果。后来在渠里淹死的人,也就很少有家属去找电站,电站因此从来没有赔过一分钱。
17日下午,临走前,记者发现王周群的桌子上有一份摁着全村人指印的《建议书》,其中写道:卢氏县曲里水电站引水渠,由于渠边没有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从1988年运营到现在,陆续淹死十几人。仅我村近600米的渠段,坠渠8A,除两人救出外,其余6A身亡。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建议曲里水电站应尽快在引水渠边修建规范的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还给我们平安。
王周群拿着这份建议书告诉记者,明天单位一上班,他就要把这些建议书送上去。对此,在建议书上签批“同意”两字的村支书莫红建的态度却并不乐观。原来,他多年来不断向电站和县水电开发公司反映过此事,结果都是泥牛入海,杳无声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