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明令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未经公示严禁录取
2009-06-25
江西教育A 2009年5期
教育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规范组织体育专项测试和录取,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规范、公正、有序、平稳进行。
通知要求各省级招办、招生院校要加强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信息管理,考生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名称及高校测试结论信息只能由其组织体育专项测试的高校修改,其他信息由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实修改。经招生院校上传、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确认信息后,教育部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各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合格考生名单。
根据规定,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招生院校须按照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考试标准,均不得低于高中毕业考试要求。
教育部在通知中声明严禁各校擅自降低录取标准、扩大规模、增加项目录取考生。严禁以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形式录取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对在组织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单独考试中出现重大疏漏、违反规定录取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院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资格,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并在全国范围通报。◆(新华网 200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