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滥用网络自由是最好的保护
2009-06-24
谷歌“涉黄”事件之后,“网络自由”话题又被激活。互联网自由在所有国家都是敏感话题,至今莫衷一是。不少国家试着设规立法,对付网络谣言、暴力及色情,但阻力很大,经常是“费力不讨好”。
在对互联网的监管上,中国算不上是“激进派”。邻近的韩国早就搞起实名制,但中国没有。中国上下总体看很珍惜互联网带来的自由空气,整个社会在努力适应、跟上突然到来的“互联网时代”。尽管极少数境外网站有在中国打不开的情况(类似的限制在任何国家都有),但没有人怀疑,互联网带来了中国政治生态的变化,而且这种变化是不可逆转的。互联网时代的中国在前进,而不是倒退。
从2008年8月起,中国获得了一个新称呼:世界上网民数量最多的国家。这个事实与中国GDP的迅速增长几乎同样重要。世人应当为“互联网中国”的进步高兴,并鼓励中国的这些变化。作为互联网公司,以及普通用户,应当为维护中国互联网的繁荣尽责,而不是滥用互联网的漏洞以及监管的不完善牟取私利。
没有哪个网民在上网时愿意受到任何限制,但是整个社会又希望能够有一个更有序、更健康的互联网,政府的管理要想在两者间取得平衡是十分困难的。要在两者之间求得平衡,如何做是个难题,只有试试看。中国政府近期推出的措施的确也有一些值得认真总结之处。
必须承认,互联网还处在早期相当无序的状态,一旦出现对公共利益的侵犯,甚至危害国家安全,政府监管的压力就会骤然增加。而由于各国政府对监管互联网都没什么经验,有时就会出现一些激进的措施。比如美国等西方国家出现大量网上警察,很多国家限制网吧的使用,还有上文提到的实名制也在韩国等少数国家实行,等等。
中国政府最近出台了一些监管措施,未来的实践会判定这些措施是否有效及合理。但某些西方媒体迅速对此上纲上线,与政治挂钩,这与它们以往对中国的态度一脉相承。
在谷歌“涉黄”这件事上,美国媒体感叹最多的其实并不是“不自由”,而是谷歌有可能面临的经济损失。美国人对本国互联网公司在中国商业利益的担心未必不是好事。这种担心恰恰证明“互联网中国”的巨大吸引力,以及它给国外企业已带来的很多好处。当然,要想继续从中获益,首先必须维护互联网的健康发展,责任与收益应当是相辅相成的。
说到底,互联网也是媒体的一种,在中国这样迅速发展变化的东方国家,媒体的特殊敏感性人所共知。谷歌等西方公司进入中国应更多一点谨慎和责任,多一点对中国社会、传统的尊重和理解。谷歌在英国推出 “街景”服务仅仅一天后,就有数千英国民众抗议谷歌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在中国,如果不认真些,麻烦也很可能会出现。互联网的自由来之不易。不对它滥用,是对这种自由最好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