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审议民生法规 邀请媒体旁听
2009-06-23
浙江人大 2009年5期
安徽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近日召开第九次会议,审议《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与往常不同的是,本次会议不再“关门开会”,而是邀请多家媒体记者到会旁听。这种做法在该省人大历史上是第一次,在全国地方人大中也属首创。
2009年2月13日,安徽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主任会议通过《新闻媒体记者旁听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会议办法》。该办法规定,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规案时,邀请部分新闻媒体记者到会旁听;会议结束后,必要时可由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或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有关情况,回答记者的提问。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会议对媒体开放,标志着安徽省人大工作进一步走向公开和透明。这不仅有利于深化人大立法工作的报道,更有利于扩大公民对人大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凝聚社会各方共识,增强公民对法规的认同。一些全程旁听审议过程的记者表示,他们在体验“新鲜”的同时,更深入了解了立法的“台前幕后”,对民主立法有了更深刻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