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面临退役军人社会保障危机
2009-06-22吴敏杰
吴敏杰
日前,俄罗斯远东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参葳)大约100名退役军人、军人家属和部队文职人员,不顾护法部门反对,在该市著名景点C-56潜艇纪念碑附近举行抗议集会。与会者打出了“人民和军队是一家人!”、“拯救军队就是拯救俄罗斯!”、“团结起来,战无不胜!”等标语,反对俄罗斯本轮匆忙大裁军。
4月11日,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俄退役军官走上街头示威,抗议目前正在推行的军队改革,并要求提高军人待遇。
集会组织者在发言时指出,在让大批军官退役之前,国家必须先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为他们适应社会创造必要条件,同时提高军人退役金。集会民间发起人——符拉迪沃斯托克“军官委员会”的一位领导人说,在他们看来,国防部计划在短短3年时间里让15万多名中高层军官退出现役,且不说对军队战斗力的影响,即便是这些拟退役军人的住房、再就业等问题就可能引发一场社会危机。
相关法律执行不力
符拉迪沃斯托克“军官委员会”的说法并非危言耸听。自1992年独立建军以来,俄罗斯一直奉行裁军政策,通过几轮裁减,俄总兵员已由建军之初的282万下降到目前的113.48万。裁军让俄军逐步完成“瘦身”计划的同时,也让俄出现了一个人数众多的退役军人群体。
虽然10多年来俄已先后出台《军人地位法》、《退役军人及其家庭成员社会适应国家纲要》等保障军队改革顺利进行的规范性文件,对退役和拟退役军人及其家庭成员的社会保障、退役安置等方面的权益和福利待遇作出明确规定,但由于经济原因或人为因素,上述法案中有关退役军人的部分社会保障条款并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其结果是,目前俄各强力部门有大约60~80万退役军人及家庭成员期待参加就业培训,有大约20万已退役军人在等待《军人地位法》规定的应得住房。
不断加大的退役军人就业压力和久拖不决的住房问题已成为俄罗斯面临的一大社会隐患。法律规定的社会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已引起不少已退役和拟退役军人的强烈不满。去年9月,来自阿尔泰边疆区、鲍里索格列布斯克、莫斯科州和下哥罗德的4名拟退役和已退役官兵通过俄罗斯著名的维权机构——“联合行动”通迅社发表一封公开信,呼吁俄国家立法部门和执行权力机关关注部分地区权力部门,无视《军人地位法》赋予退役军人选定的长期居住地当局要提供住房保障的相关权益,对所供住房漫天要价。公开信认为,这实际上意味着各级权力部门根本就不想解决拟退役军人和已退役军人住房问题。
实际上,考虑到退役军人社会保障问题的严重性,俄国防部早在去年12月就针对此轮军事改革出台了“落实拟退役军人社会保障纲要”草案。今年3月26日,俄罗斯国防部副部长尼古拉·潘科夫宣布,国家计划耗资1130亿卢布,用于拟退役军人的社会保障。不过他同时承认,目前该计划依然仅限于是国防部文件,政府要通过该计划还需要很长时间,而且也有许多复杂工作要做。
住房困境尚难摆脱
住房是军官最大的福利,也是妥善安置退役军人最重要的工作。俄《军人地位法》规定,军人转入预备役或退役时,享有在俄罗斯联邦任何居民点选择永久居住地的权利。至于住房问题,则根据自身条件有不同规定,如军龄10年以上、因达到服役最高年限或由于健康及组织编制原因退出现役的军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变更居住地时,从抵达选定的长期居住地之日起3个月内,由地方自治机关按规定标准向其提供住房,其中包括用国家住房公债购买和修建住房。
然而,由于联邦政府拨款不足、建房能力有限,法律规定的住房保障制度实际上难以完全落实。按规定,服役满20年以上的合同制军人退出现役后,有关部门应在3个月内为其提供一套固定住房,实际上要等上6~7年。这种情况导致了退役军人大量挤占现有公房,而使现役军人无法分得规定的住房。
为改善退役和拟退役军人的住房保障状况,俄罗斯国防部与财政部等单位从1998年开始联合实施“联邦国家住房证明纲要”,按条件向纳入分房名册的已退役和拟退役军人发放“国家住房证明”,实际上就是一种优惠购房券。一份住房证的价值相当于在选定长居地购买或修建一套人均18平方米住房所需资金的80%,另外20%将由公民自己出钱或向银行抵押贷款。
从1998~2008年,通过落实“国家住房证明”计划,国防部共为84400个家庭提供了住房保障,其中73900套归退役军人家庭,529套归死亡军人家庭,有1万套分给了从军营公房迁出的退役军人。
不过,落实“国家住房证明”计划,短期内仍很难改变退役和拟退役军人的住房困境。目前俄罗斯有20万退役军人没有自己的住房,而在拟退役的15万多名军官中,有9.07万名军人需要住房。据俄《新闻时报》报道,这些拟退役军官的住房问题将主要通过自建房的途径解决,这类军官有5.95万人,而其他军人将拿国家住房证明买房或完全从市场上购买。
就业安置任重道远
退役军人的再就业是世界各国解决退役军人安置问题的重中之重。目前俄罗斯实行政府辅助就业的军人退役安置政策,凡因达到最大服现役年龄,部队裁减、健康状况等原因而退役、但尚未达到退休年龄仍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含享受军龄退休金的退役公民)及其家庭成员,政府都有责任为其提供民用职业培训,并辅助其就业。
俄现行退役军人安置体制包括政策指导、政府协调、计划执行三个环节,其工作范围覆盖了军人退役安置工作的各个方面。其中,政策指导部门为俄总统下属的人权委员会;行使政府协调职能的是政府下属的军人,退役公民及家庭成员委员会;在执行环节,发挥主导作用的机构分联邦和地区两级。在联邦一级,负责军人退役安置工作的机关是国防部、教育和科技部、卫生和社会发展部,国家高等教育委员会以及立法规定有兵役义务的其他强力部门。在地区一级,负责退役军人培训与安置工作的机构是地区性培训中心。
俄联邦国防部在国防部所属训练中心和军事院校的基础上组建了43个牵头的培训中心,负责与当地劳动就业机构及国家教育机构共同组织对拟退役军人和已退役军人的培训及就业指导工作。除政府部门外,俄社会上还有一些非政府组织参与退役军人的培训与安置工作,它们大多在政府的指导下工作。外国政府机构和民间组织也可为俄退役军人的培训和就业提供援助。
至于俄退役军人安置途径,目前主要有两种:一是退役前后经短期培训进入劳动就业市场,由政府劳动就业部门辅助就业;二是经部队指挥员推荐入地方中等和高等院校学习,取得普通教育学历后进入劳动就业市场。
不过,在退役军人培训与就业安置方面俄罗斯仍面临培训效果不佳和资金短缺两大突出问题。俄退役军人培训与就业体制是在苏联解体后的社会转轨时期逐步建立起来的,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就业信息保障系统,培训的针对性较差,难以做到学以致用。
据俄《独立军事评论》报道,一位毕业于总参军事学院并指挥过战略核潜艇的海军上校,在参加退役培训时学习了市场经济、管理、人事等,但退役数月后才在一家小公司找到一份薪水不高的职位。
经费投入不足也是长期困扰退役军人培训的重要因素。特别是2003年12月公布的2004年联邦预算法,彻底改变了军人退役培训费制度,由原来通过国防部等强力部门的预算拨款保障改为由预算外资金和军队自己出资解决,对退役军人培训造成沉重打击。
退役金额不尽如人意
退役金是未达到退休条件的军人退役后的重要经济收入。在俄罗斯,退役金分一次性退役补助金和社会补助金两部分。俄军《服役条例》规定,凡服役满25年者可享受退休金。在武装力量冲突地区和艰苦地区服役的可加倍计算服役时间,根据2000年规定的标准,军人在北高加索地区服役1个月顶标准时间3个月,在北极地区服役1个月顶标准时间2个月,在远东和西伯利亚地区服役1个月顶1.5个月。
2002年7月,在大幅度增加现役军人工资的同时,退休金开始按照新的职务和军衔工资计算,计算方法是职务工资、军衔工资、军龄津帖以及口粮的价值相加,然后乘以相应的比例。据此计算,2002年7月1日后退休金额增长了0.8~0.9倍,从2003年1月1日后则增加到2002年7月1日的2倍以上。
4月11日,俄退役军官走上街头示威。与会者打出“拯救军队就是拯救俄罗斯!”、“团结起来,战无不胜!”等标语,反对俄罗斯本轮匆忙大裁军。
而根据俄现行《军人地位法》规定,职业军人在获得领取退休金之前,未经本人同意,军队不得令其退出现役。如果军人因其他原因而不能服役到领取退休金年限的,可享受一次性的退役补助金:军龄20年以上者发20个月的基本月薪;军龄15~20年者发15个月的基本月薪;军龄10~15年者发10个月的基本月薪;军龄1 O年以下者发5个月的基本月薪。
除一次性退役补助金外,对军龄15~20年、退役且无权领取退休金者,还要按月发给5年期的社会补助金。补助金的计算方法是:军龄15年者发原基本月薪的40%,军龄15年以上者每超过1年增发原基本月薪的3%。
苏联解体以来,老战士要求增加退休金的事情时有发生。而最近几年来,要求增加退役金的退役军人也开始增多。4月11日发生在海参葳的抗议集会上,集会者就对现有退役金规定明确表达不满。不过,俄当局实际上早在去年底就已经开始着手应对退休金问题,俄卫生和社会发展部部长当时曾宣布,退休金起码将一年增加一次,从现在的5749卢布增加到2020年的25522卢布。
编辑 萧方 美编 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