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土之作,其辉熠熠
2009-06-22胡全生
内容提要:李维屏教授主编的《英国小说人物史》弥补了过往研究中的一个盲区。本文介绍了这部力作的主要内容,并对其中提出的一些观点给予了评析。
关键词:《英国小说人物史》李维屏
作者简介:胡全生,上海交通大学外语学院教授,主要从事文学理论和叙述学研究。
英国文学有一千多年的历史,英国小说也有四百来年的历史,写的人物有千千万万,有这么长的历史,有这么多的人物,却没有一部专门的著作来研究这一历史。这一研究空白直到2008年上海外语出版社出版李维屏教授主编的《英国小说人物史》(以下简称《人物史》)才得以填补。不言而喻,《人物史》的出版是及时的。在我们依然争论人物是人还是物时,它的出版就会像一盏灯似的,在我们探究小说人物的路上,投射出光明,照亮着我们行进。
《人物史》共分九章,再加一“导论”。其宗旨在“前言”中表述得明明白白:“本书旨在全面追溯英国小说人物的发展轨迹,系统阐述四百年来英国小说人物的基本类型和主要特征,并深刻揭示人物所蕴涵的文化特征、道德观念和价值趋向”(I)。此非虚言。编者首先在“导论”中陈述了英国小说人物发展历史所经历的“四个演变过程”,此后各章按英国小说的发展史之线索展开讨论,展示着这四个演变过程。
英国小说虽说只有四百来年的历史,但小说人物的文学渊源却要追溯到古希腊、古罗马神话。中世纪的英国基本上是学习、接受外来文学(主要是意大利和法国的文学)。正如陈嘉先生所言,“诺曼底人征服后三个世纪,见到的是法国文化大规模地引入英国,包括法国风俗、中世纪法国文学,以及意大利和其它欧洲国家的文学”(chen 27)。这一点在乔叟身上见得很清楚。这便是《人物史》第一章的内容。可以想象,没有这第一章,全书就会失去根基。因为要解说英国小说人物的演变过程,都要回答英国小说人物的渊源何在的问题。
《人物史》从第二章开始至第七章,探讨了各个时期的小说人物,展示着四个演变过程。其中,第八章是将整个英国小说人物史放在文化的视野下来探讨了英国小说人物的文化特征。这是非常必要的一章。因为人物虽然只是书里的人,但他们带有特定社会的文化烙印。我们研究人物,不仅要看见这人物的品性,而且还要看见这人物所在的社会和文化的特征。作家笔下的人物,都或多或少地体现出所处时期的人的观念。在人类发展的历史上,对于人的看法呈现为三种:一是文艺复兴之前,人被认为是上帝或说神的奴仆,人在神之下。二是文艺复兴开始经启蒙运动至19世纪末,人被认为是具有理性的动物,人平等于神。现实主义张扬的是理性主义,不过极端的现实主义——自然主义——在以所谓科学的形式来考察人时,发现人在自然中是无奈的,在社会力量面前是渺小的,于是对人是理性的动物这一观念产生了动摇。三是20世纪质疑人为理性动物。这表现在两个方面。先是现代派不再关注人的客观现实,提出“我是谁?”的问题,而得到的答案是“空心人”,是“自我的丢失”。后是后现代派受后现代思潮的影响,认为人是语言动物,因此后现代派作家的人物,多半成了“六无”的语言符号。
这三种看法,《人物史》都有具体的描述和探讨。其中做得最为出色的,当属第五章“现代主义小说人物”。本章作者先借用沃尔夫的“人性变了”之说,指出英国小说人物在这新时期“至少面临着三种危机”,即人物价值的危机,人物形象的危机和人物描写艺术的危机(241—243)。在阐述了这三种危机之后,本章作者又指出英国现代主义小说的人物画廊表现出的三个显著特征。在从理论上阐述了此三种特征之后,作者分节探讨了五个具有代表性的小说家。在分别探讨各代表作家时,作者依然采用提纲挈领式的阐述方式。比如,作者指出,乔伊斯的现代主义人物观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而乔伊斯对小说人物的深度改造大致体现在三个方面。再如,在讨论沃尔夫的《达罗卫夫人》的人物时,作者阐述了沃尔夫“别开生面地构建了三种令传统作家始料不及却又大开眼界的全新的人物关系”(316—317)。这种提纲挈领式的讨论,不仅要求作者有锐利的洞察力、精湛的分析和深厚的学术造诣,而且于读者也易于学习和把握该时期、该作家小说人物(塑造)之特征。第五章之所以如此精彩,乃是因为它是厚积薄发之作。本章作者李维屏教授在撰写本章之前,已出版多部这一领域的研究著作,如《英美意识流小说》(1996年),《乔伊斯的美学思想和小说艺术》(2000年)等。在这样肥沃的土地上种植培育的花朵,必定是灿烂夺目的。
可惜这种提纲挈领式的讨论,除第四章作者外,未能被其他作者贯彻始终。第三章虽然题为“18世纪英国小说人物的基本类型与特征”,但是细读之后,就这个时期英国小说人物具有怎样的基本类型与特征,读者恐怕难以在文中找到直接的或提纲式答案。至于第六章“20世纪上半叶现实主义小说人物”,笔者窃以为没有必要存在。一者,现实主义在20世纪已非主流文学,尽管它还存在,但已非作为一个“势”(trend)而存在。20世纪作为“势”而存在的,上半叶有现代主义,下半叶有后现代主义。二者,依据第六章所论,我们见不到这些现实主义作家的人物与19世纪现实主义作家的人物(第四章的内容)有何根本的不同。第六章的作者也在第六章末尾特别指出:“在那一时期,几乎没有一部作品在人物塑造上可以超越19世纪的伟大作家狄更斯和萨克雷,也没有特别光彩夺目的人物可以与前一世纪的小说人物匹敌。而且,小说家的人物描写艺术也远不及19世纪的现实主义的大师们”(395)。作为一本探索小说人物史的专著,拿出一章的篇幅来探讨没有“超越”前人的东西,似乎有点儿篇幅上的奢侈。
《人物史》的第七章“当代英国小说人物”,将后现代主义小说与女性主义小说和后殖民主义小说并列而谈,似乎不甚科学。笔者以为后现代主义小说是高一级概念,女性主义小说与后殖民主义小说均在此范畴内。麦卡弗里(Lain,McCaffery)就将拉什迪列为后现代作家。莱辛也时常被视为后现代作家。此外,本章作者有些话是有欠思量的。如“‘上帝死了是19世纪可怕的呐喊”(399)。据笔者所知,首先公然宣称“上帝死了”的是尼采。他是在1882年的《狂人寓言》(Parable 0,the Madman)中提出这个论断的。本章作者这般措辞,容易使读者产生误会。又如,本章作者在第406页说“继承了弗洛伊德思想的拉康理论”,而在第414页又说“拉康作为后现代主义人文思想的奠基人,反对弗洛伊德‘自我的主体性”。这里既然是“反对”,何以前面又是“继承”呢?虽然拉康“自称‘弗洛伊德学派”,但拉康“是否真的是忠诚于弗洛伊德”(方汉文4),至少是存有疑问的。第七章的作者切中肯綮、提纲钩玄的阐述尚有缺欠。
《人物史》的第九章介绍了英国小说人物批评史,就此章的标题而言,作者是写了一篇好文章,也体现出编者对文(学)与(批评)史不分家的关照。唯一不足,笔者以为是对20世纪下半叶西方理论界就人物是人还是物的争论未作详细描述,尽管在本章的最后二、三页略有涉及。虽然这一争论不是直接发生于英国文坛,但它反映出认识、理解人物的两种方式。一是将人物作“指涉性”(referential)理解。在这种理解中,人物被当作人。另一种是作“文本性”(textual)理解。在这种理解中,人物被当作物,这是形式主义、结构主义所持的观点。毋庸置言,如果本章对这一争论有所交代,对我们把握人物发展史是大有好处的。
然而瑕不掩瑜,《人物史》的的确确是填补空白之作,它所描绘的历史以及所提出的见解,将指导我们去认识、理解英国小说人物,启迪我们对人物的思索,甚至对人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