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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易斯转折点”让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模式分析

2009-06-18杨守宝

经济研究导刊 2009年9期

杨守宝

摘要:“刘易斯转折点”的到来导致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总体特征和结构特征发生明显变化,农村劳动力的供求关系呈现“既过剩,又不足”、短缺与剩余并存的格局。劳动力就地转移模式作为富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途径,有利于缓解“刘易斯转折”到来背景下新农村建设的劳动力问题。

关键词:刘易斯转折点;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

中图分类号:F249.2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09-09-0142-02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引导农民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农民就近转移就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刘易斯转折点”到来背景下,探讨如何缓解新农村建设中的劳动力问题,加强劳动力就地转移模式的研究就具有特别的意义。

一、“刘易斯转折点”及其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影响

“刘易斯转折点”的到来对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

1.劳动力转移总体特征的变化。根据《2007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No.8—刘易斯转折点及其政策挑战》披露的2007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课题组”对农村劳动力利用状况调查的数据,农村劳动力的供求关系正在从长期以来的“供过于求”逐步转向“既过剩,又不足”。单从总量上看,农村劳动力仍然是富余;但从结构上看,熟练劳动力已经出现全面供不应求的现象,尤其青壮年劳动力的短缺现象正在由沿海向内地蔓延,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正在逐步向供不应求转变。该报告调查,涉及2005年138.42万个家庭212.73万劳动力的就业情况。调查各村平均有52.43%的劳动力从事传统农业,21.06%的劳动力从事本地非农产业,26.51%的劳动力外出打工。随着农业机械化、现代化的推进,农业为农村劳动力提供的就业岗位缩减,农业只吸纳了一半的农村劳动力,本地非农就业和外出打工成为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中的两个重要支撑点[1]。

2.劳动力转移的结构特征的变化。劳动力供求进入年轻劳动力有限供给阶段,一方面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供求矛盾突出,3/4的村已无青壮年劳动力可转移;另一方面短缺与剩余并存,农村仍有1亿多富余劳动力,农村劳动力转移尚在中途。

根据《2007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No.8—刘易斯转折点及其政策挑战》披露的数据来看,74.3%的村庄认为本村能够外出打工的青年劳动力都已经出去了,只有1/4的村认为本村还有青壮年劳动力可转移。这个比例在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分别为71.6%、76%和76.4%。大部分的村庄对于自己村庄青壮年劳动力供给的情况表示担忧,认为能够转出的劳动力都已经转出,再没有可转移的劳动力了。这种年轻劳动力短缺的情况,今后将会随着人口结构转型过程中年轻劳动力在劳动力总量中的比重进一步降低而呈现愈益加重。

二、就地转移模式的发展和功能分析

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模式对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发展、实现社会稳定等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中国农业生产水平还比较低,对自然因素的依赖性很强,“靠天吃饭”的现象普遍存在,农业季节性较强。就地转移模式的转移范围不大,适应农业生产。农业多元化生产增加了农产品的种类和质量,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从而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另外,就地转移具有较强的兼业性,为农民提供了农闲时的就业机会,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现在农民收入的构成中,来自非农业的比重接近50%,工资性收入占1/3,工资性收入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达到80%左右[3]。农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不仅改善了农民的生活质量,提高了生活水平,而且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来源。

2.有利于农业的发展。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长期影响,再加上中国人口众多而粮食短缺的国情,中国农业一直是粗放型生产方式,绝大部分农民从事粮食作物的种植,而种植其他农产品尤其是经济作物的相对较少。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模式不仅有助于加快农业生产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改革中国农业生产传统的经营模式,树立农业产业化观念,使农业生产向广度和深度发展,而且有利于发展环保农业、绿色农业,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农业产业化坚持了土地规模经营,它的利益实现机制,可以引导农民放弃小农利益主导下的多种避险行为;农业的统一联合生产,又给技术、机械的投入及规模运作提供了基础,也通过规模使用抵减了技术及机械投入的成本。农业产业化的突出特色,还强调以满足国内、国外市场需求为目的组织化生产及服务。利用供求规律及价值规律,农业产业化追逐到了市场需求,因而也能正确地把农业生产结构引导到了多样化的协调生产状态。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的收入又投入到农业,增加了农业的投入资金,为进一步提高农业的产业化和现代化作出重大贡献。

3.有利于吸纳剩余劳动力充分就业从而稳定社会。虽然劳动力的农业内部转移只不过是农业内部的深化和细化,但是,结合中国农业生产落后的现状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过于庞大的现实,它有助于吸纳中国现存的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中国农业主要是粮食种植业,其使用劳动力最少,对于中国现存的如此庞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现实来说,显然不利于缓解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压力。有关研究表明,粮食作物每亩地的用工总量是13.61,而蔬菜、水果每亩地的用工量是61.52和67.13,将近是粮食作物用工量的6倍。而养殖业中,一亩鱼塘的平均用工量为30.9,一头牛的用工量也达57.54[4]。由此可见,加快农业生产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树立农业产业化观念,使农业生产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对于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具有以下优点:一方面,农业就地吸纳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在一定程度上不仅实现了相当一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而且不会因为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迁往城镇而加重城镇劳动力的就业压力。中国人多,经济比较落后,国有企业面临改组和改革,乡镇企业吸纳劳动力能力下降等表明中国就业形势严峻,决定了国家不可能为大多数农村劳动力安排就业。农林牧渔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开发,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增加了就业岗位,解决了国家暂时难以应对的就业困难,为国家节约了大量的资金;另一方面,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具有较强的兼业性,降低了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的机会成本以及转移风险,缓解了农民大量外出打工造成的城市拥挤、交通负担沉重等问题,保证了社会的稳定。

三、加快建立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的政策体系

1.优化农业内部结构。优化农业内部结构,主要是指通过改变种植业结构和发展林、牧、副、渔业向农业的深度和广度拓展,提高农业就业容量。粮食作物的种植需要劳动数量比经济作物少;林、牧、副、渔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其发展需要大批劳动力,又不占或少占耕地,都符合中国人多地少的特点。而且畜牧、养殖、水产、瓜果和园艺农业等利润相对丰厚,因此,调整产业结构能起到增加农民就业和提高农民收入的双重功效[5]。优化农业内部结构,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从粮食种植向蔬果种植业、养畜业转移是提高农业就业容量的有效途径。根据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食物结构的改变,在农业生产及农产品种植方面,应依据当地比较优势调整种植结构,加深就业深度,不仅有利于改善中国的农业生产结构,还有助于缓解中国农村的就业压力。

2.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实现农产品的深加工。农业产业化是农业组织形式的一次重大变革和创新。它的核心内容是:围绕某个主导产品和相关的若干个骨干农产品,将产前、产中、产后的各个环节组合成一个新的产业体系,实行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其基本特征是生产专业化、经营集约化、服务社会化、产品商品化、产业一体化。其目的是更好地以市场为导向组织生产,通过开展加工、购销、延长农业的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使农业成为高效盈利产业,促使农业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农业产业化经营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第一,农业产业化可以让农民实现专业化生产,使之有组织地进入市场,从而避免生产的盲目性,解决农产品的“卖难”问题,扩大农业生产规模,更多地解决农民就业问题。第二,农业产业化可以通过农产品的加工、购销、延长农业的产业链,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如果我们把粗放农业转变为半粗放农业或者是精品农业,我们就可以消化许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第三,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将有利于克服目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中遇到的一些困难。

3.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农地制度改革目的在于,一方面要有利于农民放弃土地,实现职业和身份的彻底转化,同时也不能让农民“两手空空”地离开,要给予放弃土地的农民以合乎市场规律的经济补偿。在农民贫困化的前提下,土地是农民获得资本转向其他行业和产业的唯一的可交易品(土地承包权)。

4.加强农村教育,提高农民自身的素质。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根本途径就是创新农村教育制度,提高农民素质,从宏观上增加对农村人力资本的投入,提高农村教育水平。扩大劳动力的出路,提高农民的就业率,只能是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而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的关键是加大农村教育的力度,搞好农民教育。针对农村教育的现状,首先是创建新的农村教育思路,其次是政府应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和扶持力度。

从长远看,要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在抓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普及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从根本上提高劳动力的素质,是农村剩余劳动力持续、有序、合理转移的关键。

参考文献:

[1]蔡昉.2007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No.8—刘易斯转折点及其政策挑战[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2]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2号[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

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gb/nypcgb/qgnypcgb/t20080222_402463937.htm.

[3]王梦奎.关于统筹城乡发展问题[J].求是,2004,(10):5-9.

[4]李保江.城市就业压力下的农村人口城市化与农业劳动力转移[J].云南社会科学,1998,(6):55-61.

[5]严江,周婷.关于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思考[J].农村经济,2004,(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