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对杭州民工子女的学校法制教育
2009-06-18李菁
李 菁
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杭州外来人口越来越多,其中包括大量民工,大量民工子女在杭州就读。民工子女的法制教育应该得到社会关注。本文对杭州民工子弟学校的法制教育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有可行性的法制教育措施和策略,以期培养民工子女的法律意识。
关键词: 杭州民工子女法制教育
随着中国城市化、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大批世代生活在农村、以农业为生的农民进入了城市,城镇之间的人口流动也不断加快。杭州是浙江省的省会城市,据最新的统计,外来人口已达到了187万。所谓“民工”,是指来自农村、原本以农业生产为主、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笔者讨论的“民工子女”,指的是“进城务工就业农民的子女”,不包括工作稳定、收入较高的外来工作人员。民工子女也可以称为“外来人口第二代”,分为两类:一是原籍在农村,随父母进城的孩子;二是在城市出生,但没有城市户籍的孩子。下面笔者着重的讨论对象是在杭州民工子弟学校就读的民工子女。
一、对民工子女进行法律意识的培养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任务
随着社会法治进程的加快,法制教育越来越被重视。我们必须将法制教育引入校园,引入课堂,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培养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2006年,浙江省厅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强教育法制的教学和研究;抓住主渠道,拓展新途径,针对青少年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2007年,为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全国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外来民工子女既然能够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那么也应当同等地享有法制教育的权利。
据最新的统计,杭州现有人口660万,而外来人口达到了187万。可见,外来人口作为社会的重要构成部分,对于社会的稳定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外来民工的法律意识现状令人堪忧。杭州市上城区南星街道曾经做过相应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民工的法律意识现状不容乐观,法律观念滞后,缺乏对法律的积极服从。在问及“对法制教育有何建议”时,90%以上的民工表示“没有什么建议”、“无所谓”。同时调查显示,仅有8%的人表示自己平常主动学习和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约有20%的人认为“打官司就是打关系”,有30%左右的人认为“有钱能使鬼推磨,钱大于法”。民工法律意识的淡薄,是导致外来人口犯罪率日趋升高的根本原因,外来民工也成为社会治安的主要不稳定因素。民工一方面为生计奔波,对孩子疏于管教,另一方面自身法律意识薄弱,使得民工子女成为了社会治安不稳定的潜在因素,民工子女犯罪现象也普遍增多,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所以,从社会法治角度看,对民工子女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已刻不容缓。
二、学校法制教育的现状
1.缺少专门的法制教育的师资力量。
一直以来,法制教育没有被纳入教学大纲,导致没有正式统编的教材。学校内根本没有专业的、专门的法制教师。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小学的普遍做法是设置法制副校长,由本辖区内的派出所干警担任。由于公安职业的特殊性,法制副校长不能全日制地担任教学工作,有的干警同时要担任两所甚至更多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教学时间难以充分保证。同时,受职业影响,法制副校长讲授的内容多为《刑法》、《治安管理条例》中的法律条文和案例,使得法制教育趋于窄化,无法真正达到教育的目的。有的学校由大队辅导员担任此项工作,但是大队辅导员更加缺乏专业的系统法律制史的学习。所以,要真正落实法制教育,专业的师资力量必须配备。
2.法制教育内容有针对性但缺乏系统性。
尽管《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明确提出:在小学阶段,对学生进行初步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启蒙教育,使学生具备初步的法律观念和权利观念。主要内容包括了解社会生活中有规则,法律是社会生活中人人都要遵守的具有强制性的规则;初步了解法律的作用,体会法律代表公平正义,维护秩序,保障自由,保护人身、财产等权力不受侵犯;了解自己依法享有的权利,任何人的权利不可随意剥夺和侵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初步建立宪法意识;初步了解未成年人权利的基本内容,了解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知道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受监护权、休息权、隐私权、财产权、继承权、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应当受到保护,增强权利意识。
法制学习的内容是比较全面的,但是很少有学校能够真正落到实处。笔者通过走访各个民工子弟学校,发现小学法制教育的重心无一例外地放在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上。由于民工子女父母工作繁忙,保护意识欠缺,故学校对学生进行的都是安全教育,比如交通安全教育,放寒暑假前的游泳安全教育,居家安全教育等,因此,法制教育具有一定的针对性,但是由于没有统一的教材和相对统一的教学内容,各个学校各自为政,教学内容缺乏系统性。
3.教育的活动课时少,形式比较单一。
民工子弟学校没有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之中,因此也就没有开设专门的法制课。和学校其他的教学内容相比,法制教育的课时所占比例太小。大部分的学校只是把这部分内容作为思想品德课的附加而已。按学期计算,法制教育一般会安排3次左右,开学初、期中和期末各一次。例如杭州天地实验小学,整个学年安排的法制教育是5次活动,内容分别是新学期开学法制安全教育;寒假交通安全、防侵害、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要求;新学期开学法制安全教育;新《道路交通安全法》、文明三让活动、交通安全宣传画介绍并张贴;暑假交通安全、游泳安全、自我保护知识讲座。采取的活动形式绝大多数是讲座的形式。除了分管领导和教师之外,其他教师对学校采取的教育内容和方法知之甚少。可见,大部分教师是游离于法制教育之外的。法制教育摆脱不了对思想政治的依附,也无法和其他课程进行融合,和校园文化切实挂钩。
三、法制教育的策略研究
1.法制教育内容体系化。
根据《指导纲要》的要求,小学阶段的法制教育内容是对学生进行初步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启蒙教育,使学生具备初步的法律观念和权利观念。这个阶段是法律意识的启蒙和培养阶段,是直接影响学生其后法律认识、法律情感、法律意志、法律行为的前提条件,因此编制合理有效的学习内容就显得尤为重要。杭州可以以区为单位,编制学习教材,再逐步统一。例如,杭州市下城区推出的《中小学法制教育读本》,是目前省内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区域性法制教育读本,由下城区教育局、下城区司法局、下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联合编辑而成。《读本》分“基础篇”与“提高篇”,共选辑了《国旗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52个法律、法规,均以“案例扫描、法规介绍、知识链接、你问我答”的体例呈现。
民工子弟学校可以走区域性教材和校本教材相结合的途径。民工子弟和一般城区的孩子生活环境不同,家庭背景不同,所以学校在进行法制教育的时候,内容应当有所侧重。学校可以针对本校学生的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教材,使教育内容真正做到体系化。
2.结合主干课程和关联课程渗透法制教育。
法制教育应当渗透在学校教育的各门学科和各个环节中。《品德与生活》和《品德与社会》是小学进行法制教育的主渠道,在课程标准中有明确的法制教育内容的规定。《品德与生活》的内容标准中规定:“有初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会认识常见的安全和交通标志,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知道基本的紧急求助和自救办法。”《品德与社会》是中高年级的教材,也规定了更为具体、要求更高的学习内容,在课程性质中明确提出:“将品德、行为规范和法制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国情、历史和文化教育,地理和环境教育等有机融合”;提出“初步形成民主、法制观念和规则意识”的目标;要“了解有关安全的常识,有初步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爱护自己的身体和生命”和“简单了解《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少年儿童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初步养成守法意识”。因此,学校要充分利用主干课程的课堂教学,保质保量地完成课程标准所要求的法制教育的内容。
在小学阶段,与法制教育相关的关联课程有很多,比如语文、体育、科学等课程。在语文课通过文本中的人物形象和事件的分析,可以渗透崇尚公平正义、珍惜生命、遵守规则、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教育;在科学课中可以渗透环境保护、热爱生命、尊重人权的教育;在体育课中可以渗透遵守规则,崇尚公平的教育。所以,学校应利用关联课程,充分挖掘法制教育因素,进行教育资源的整合。
3.构建校园法制文化。
校园文化是学校师生共同创造和享受的学校各种文化形态的总和,它具有丰富的内涵,包括物质、制度和精神三个层次。学校应构建校园法制文化,创建一个良好的法制教育和宣传的环境,发挥良好校风的同化、激励和约束作用。
(1)依托班级,充分利用班队课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现有的法制教育模式以学校为单位,完全忽略了班级的教育作用,班主任对学生仅仅是进行口头教育。学校应利用班队活动,调动学生的自主性和积极性,把“学法”“议法”的过程开展得生动活泼。班队活动可以采用知识抢答、小品表演等生动多样的活动形式,使学生用眼看法、用耳听法、用心说法,真正认识和理解法。
(2)开展少先队活动,进行法制专题教育。
每个学生都是少先队员,学校应利用少先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少先队活动,可以以学段为单位,进行专题的教育。比如,对中段学生可以开展以《宪法》为学习内容的“庄严时刻——升国旗”、“我的权利和义务”等活动;对高段学生可以组织以自我保护为学习内容的活动,通过加强交通法规和安全意识的宣传教育,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养成文明交通的习惯,避免因违章、玩火或戏水等引发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伤亡的事故。针对小学生防范意识差的特点,学校应通过加强安全防范教育,通过宣传犯罪分子抢劫、敲诈、勒索等侵害人身财产的案件,使他们提高辨真识伪的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3)通过校园宣传的途径形成法制教育的观点。
班级有黑板报,学校有宣传栏,可以通过编制《法制宣传手抄报》,收集古今中外守法的案例编成小故事,举办宣传法律知识的黑板报比赛,创办法制教育园地,通过生动的案例讲述不懂法、不知法的危害。
(4)在校内建立法制辅导站。
设立法制咨询信箱,辅导室有法制教师值班,积极为学生提供有关法制的知识,帮助学生解决有关法制方面的问题。
4.利用社会资源,开齐开活第二课堂。
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不仅是学校教育的问题,更是社会的责任。学校要善于利用社会资源,如公安、法院、律师事务所等。学校可以组织学生旁听法庭审判,参观戒毒所、看守所,请律师进行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等等,让学生通过实践活动,真正理解法,还可以开展各种“第二课堂”活动,丰富学生的学习,如“法制大讲堂”“法制短片”“法律知识竞赛”“普法信息进校园”,将法制教育的阵地从课内延伸到课外,从学校延伸到社会。
5.加强法制教育专业队伍建设。
通过调查,笔者发现民工子弟学校担任法制教育的多为法制副校长,或者干警。法制教育是一项很专业的工作,进行法制教育的教师必须接受系统而专业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因此,民工子弟学校可以聘用一些兼职从事法制教育的教师,或者对本校的相关教师进行培训,建设一支相对专业的师资队伍。
民工子女作为社会的特殊人群,其法制教育更加应该得到社会的重视。学校应当认真研究教育的内容、教育的方法和教育的手段,使法制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教办〔2006〕125号.
[2]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通知》.2007.7.24.
[3]刘广钟,范爱金.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体制建设的几点思考.http://lw.china-b.com/fxzx/20090222/292768_1.html.
[4]中华人民教育部.《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实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