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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红字》解读霍桑宗教观

2009-06-18侯秋芳

考试周刊 2009年34期
关键词:宗教观红字霍桑

侯秋芳

摘要: 霍桑的代表作《红字》在我国长期被解读为对清教伦理的控诉和鞭挞。本文作者认为这种单一化的论断有失偏颇。出身于清教世家的霍桑深受超验主义的影响,他的宗教观是矛盾而复杂的。他一方面对清教的严酷极端予以批评和揭露,同时又对清教禁欲和赎罪的教义予以认同。本文作者通过对《红字》中男女主人公漫长的赎罪及抗争生涯的剖析揭示了霍桑矛盾和彷徨的宗教观。

关键词: 霍桑《红字》宗教观

对于霍桑的《红字》在国内语境的评论与解读,长期以来存在一种单一化倾向,即海斯特是勇敢追求个性解放、爱情自由的先锋,而牧师丁梅斯代尔则是宗教虚伪的代表、宗教桎梏的牺牲品,两者的爱情悲剧表明了盛行于17世纪新英格兰地区的清教伦理对人性的戕害,由此表达了作者霍桑对清教的控诉和反叛。笔者认为,这样的解读并不能涵盖作品的全部意义,也不足以揭示霍桑复杂彷徨的宗教观。出生于清教世家的霍桑深受超验主义的影响,而且他很早就潜心研究新英格兰的清教史,这些都成为其小说创作的主要源泉。对于这样一位作家,倘若能摒弃前见,对他背后这一复杂的基督教——清教背景进行解读,我们理应能从《红字》中看出霍桑对清教自身与当时社会现实状况的复杂性有着困惑和怀疑。作为霍桑的代表作,《红字》描述了男女主人公在犯了“通奸罪”以后,各自在宗教信仰意义上的灵魂挣扎与最终获得救赎的过程。在赎罪的漫漫长途中,海斯特的忏悔与反叛交织产生,丁梅斯代尔的隐匿与自我惩戒同时并存。从作品的叙事视点、道德判断,人物的性格发展、命运走向上看,《红字》不仅体现了作者对清教的揭露和批判,而且深刻体现着清教的伦理精神:人的普遍罪性,以及对这一罪性的悲悯与救赎。

诚然,海斯特确是《红字》中浪漫主义思想的杰出倡导者,她依从内心真实的情感和本能,追求脱离习俗羁绊的个体自由,并在离群索居中坚韧不拔。她坚信自己与丁梅斯代尔的结合“有它自身的神圣性”;她把胸前象征罪孽和耻辱的红字刺绣得十分奇妙精巧,使之成为一个富有想象力的艺术品;同样,她总是用最奢华的料子,使珠儿的衣服极为绚丽和富有激情,这些都体现出她强烈的的叛逆之心。霍桑对于清教残酷律法的揭露和对于海斯特自由精神的赞赏乃至崇敬之情也在这些情节里得以清晰显露。

然而通观整个故事,我们却看到,海斯特“在大多数情况下对她所做的事还是有着尖锐的羞耻感和罪恶感的”。而在佩带红字“A”以示忏悔和赎罪方面,海斯特的忏悔与反抗一直交织产生,有时让人难辨彼此。自被迫罚站刑台和戴上象征耻辱的红字“A”后,海斯特一直毫无怨言地和珠儿一起住在一间孤陋的小茅屋里;她过着最简朴、最艰苦的生活,一直穿着颜色最黯淡的粗布衣服;她要求养育珠儿是因为“珠儿就是红字,她有千万倍的力量使她赎偿自己的罪孽”;而且,她答应丈夫为他保密,让他折磨丁梅斯代尔,这实际上是在折磨她本人;她年复一年地含辛茹苦,却从未向公众提出什么要求,以补偿她所受的苦难。这一切也都说明海斯特确实认为自己是有罪的,所以才甘愿赎罪。同样,霍桑的原罪观与清教伦理观念使他在对海斯特的浪漫主义精神怀有深切同情乃至崇敬的同时,仍“不否认海斯特的通奸是错误的”。在霍桑看来,海斯特是有罪的,所以她应该以忍辱负重的生活来忏悔以获得救赎。“清教主义者认为,人拥有一种趋向于德性的自然倾向,不过,只有通过了某种‘训练,人们才能达到德性的完美”。海斯特正是通过这种“训练”努力用自己的善行弥补所犯下的罪,“最终净化了她的灵魂”,“并造就出一个比她失去的更纯洁,更神圣的灵魂”。所以,在这场道德悲剧中,强烈的作者介入之声不断邀我们与剧中人一同直面罪性,期待救赎,同时唤醒我们内在的真实、谦卑与宽恕。

另外,海斯特对自己的“通奸罪”是否真心悔过小说似乎并未给予明示,亦即霍桑无法在清教伦理基础上对海斯特的“通奸罪”作出明确的道德评判。这种含混的判断恰恰说明了霍桑矛盾的宗教观——既对清教的禁欲主义和严酷刑法进行强烈的批判,又无法找到解脱宗教桎梏的完美方式,所以他仍对宗教的原罪观和救赎之路给予认同和支持。

霍桑《红字》中丁梅斯代尔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人物。身为牧师,丁梅斯代尔与海斯特有了私情,这对于上帝的道德观是一种背叛,更重要的是他没有承认罪行的勇气,当海斯特独自站在刑台上被人羞辱责骂时,他却笼罩在所有人的信任与崇拜下,成了隐秘的罪人。所以他一般被认为是个怯懦的伪君子,与勇敢的海斯特相比只能是个遭唾弃的对象。然而,从海斯特示众那天丁梅斯代尔奉命劝她供出情人的话语中,我们听出的与其说是他的虚伪,不如说是他内心的撕裂、痛楚,乃至哀求。较之故事中的其他主角,丁梅斯代尔的塑造似乎最突出地体现了这个故事所讲述的“人性的脆弱和悲哀”,同时也预示了丁梅斯代尔得到救赎与新生的必然性。文学批评家莱肯在评述《红字》时指出,海斯特所面临的冲突,在全书发展到一半就已解决——她早获得清教徒社会某种程度的敬重,“至此我们才发现《红字》的主角并非海斯特,而是丁梅斯代尔。……整部作品的进展,是为了寻求丁梅斯代尔的救赎。……《红字》,诚如评论家W·斯特西·约翰逊所言:‘是救恩的完整呈现。”但是由于海斯特爱丁梅斯代尔,拒绝供出他,所以救不了他。而出于他自身努力的任何善行、苦行、自我忏悔也不能使他从罪感的重轭下解脱。在此我们看到基督教伦理对于受罪性奴役之人的断定:人无法自救,除了信仰。但这位宣讲信心的牧师由于陷于隐藏的罪中,失去了基督徒最重要的品质:心灵的诚实,因而也失去了对“因信称义”这一新教核心教义的相信,以至于以自我鞭笞来获得救赎。

故事发展到最后一个场景,刑台第三次出现时,一直显得比海斯特脆弱的牧师第一次显现出海斯特不可企及的智慧和勇气:只有靠着“那领我到此地(刑台)来的上帝”坦承他是“世界的罪人”,舍弃此前他“深受其困的极度的自我”,才使他得以接受赦罪之恩,七年中脸上第一次泛起“胜利的红潮”,第一次接受亲生女儿的吻。而与父亲新生命的接触也奇迹般地解除了孩子天生而有罪的诅咒,使得这顽皮的孩子开始体悟人类的欢喜和哀愁。这段描述固然不乏霍桑将该作品定为“传奇”的非现实色彩,但其中隐含的救赎主题却不容漠视。牧师得救的生命如一粒落在地里的麦子,他不止藉本身的自由使女儿心中的“符咒”解除,似乎也隐约预示着齐灵沃斯也从他的牺牲者的新生中获得某种程度的救赎。齐灵沃斯死后把他的遗产留给前妻及前妻和情敌所生的孩子——这一事实有力地说明了他的最终悔过和得救。救赎作为清教教义之一,有着很重要的价值意义。在这一方面,霍桑是认同这样的清教教义的。

通过对海斯特和丁梅斯代尔赎罪过程及对其他人物影响的剖析,我们深深感受到霍桑宗教思想的矛盾和彷徨。一方面,他极力反对清教极端、偏执和严酷的一面,思索人本身应有的生命状态,肯定了人在社会中应有合理欲望的追求,揭示了清教不合理的婚姻和伦理制度给人们造成的巨大伤害。另一方面,霍桑对清教善的一面持有肯定的态度。霍桑在这部小说中,不止肯定了那“可能从来不曾,将来也永远不会讨人喜欢……却是基督教神学中唯一能真正得到验证的”(Erickson193)原罪观念,而且预示了救赎的可能,以及从罪的奴役走向赦罪的自由的高昂代价,并充分表现了对受制于“人性脆弱”的凡人的悲悯情怀。这一切无不反映着基督教伦理思想的印迹。

参考文献:

[1]Bradley,Sculley,ed.The Scarlet Letter: An Annotated Text Backgrounds and Sources Essays in Criticism. Cambridge & London :The MIT Press,1968.

[2]Brown,Suzanne.York Notes: The Scarlet Letter. Longman,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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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纳桑尼尔·霍桑著.熊玉鹏译.红字[M].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2000.

[5][英]加德纳(Gardner.H.)著.沈弘,江先春译.宗教与文学[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

[6]《圣经》中英对照(和合本·新修订标准版)[M].中国基督教协会,2001.

[7]崔竞生,郭建友.迷失于社会传统中的女权战士:论《红字》中海斯特的形象演变[J].四川外语学院学报,2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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