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美国食品召回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2009-06-16张彦华

消费导刊 2009年10期
关键词:食品安全启示

张彦华

[摘 要]世界上美国的食品召回制度最完善,程序严格、可操作性强。FSIS和FDA依据食品召回制度有效地调控了食品市场,降低了缺陷食品对公众的危害,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要保证我国的食品安全,应健全食品召回制度,加强政府对食品市场监管,提高技术手段,建立完备的食品溯源制度,培育企业的诚信自律意识,鼓励信用经济。

[关键词]食品召回 食品安全 食品缺陷 启示

一、食品召回制度的内涵和意义

食品召回制度是指食品的生产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在获悉其生产、进口或经销的食品

存在可能危害消费者健康、安全的缺陷时,依法向政府部门报告,及时通知消费者,并从市场和消费者手中收回问题产品,并采取更换、赔偿等积极的补救措施,以消除缺陷产品危害风险的制度。①实施食品召回制度的目的是及时收回缺陷食品,避免流入市场的缺陷食品对健康安全损害的发生和扩大,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同时还可以督促生产经营者提高食品质量,加强食品质量管理,化解可能发生的复杂的经济纠纷,降低可能发生的更大数额的赔偿。

二、美国食品召回制度的现状与特点

(一)法律依据充分,法规细致完善

美国食品召回依据《联邦肉产品检验法》(FMIA)、《禽产品检验法》(PPIA)、《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FDCA)以及《消费者产品安全法》(CPSA)等法律。②同时还有相应配套的法规细则,食品召回有一套严格的分级标准和操作程序,使得美国在食品召回的具体实施中,可操作性强,效率高,效果好。

(二)体现政府监督、主导和服务作用

从表面上看,美国食品召回是企业的自愿行为,实质上是在政府职能部门监督下实施的强制性行为。③食品召回的范围、规模和告知大众的内容,最终都是按照FDA和FSIS要求进行的。国外消费者利益能得到很好的保护,不能完全归因于消费者保护自己权益的意识更强,而是因为有一套能够帮助弱小消费者的机制。

(三)体现了政府对市场经济的管理而不是代替企业决策

在美国,政府不对投入市场前的产品进行鉴定,政府仅进行形式认证,标准由企业自己提出,进行规范,产品投入市场之后抽查产品一致性。一旦出现问题、发现隐患,责任完全由企业自身承担,政府有权要求企业进行回收。充分体现政府对消费者和企业的高度负责和全力服务。

(四)体现法律的威慑作用

如果有企业发现问题有意隐瞒,或者拒不召回缺陷产品,政府职能部门将采用没收、诉讼等法律手段。另外,并不是所有主动向FDA或FSIS提出召回的企业都能免于诉讼。在召回过程中,“召回委员会”会派出现场检查人员对召回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当召回为无效召回,或者尚存在对公众的危害时,FDA或FSIS仍然要没收其产品,并对企业进行起诉。充分体现了法律保护消费者安全的威慑作用。

(五)鼓励企业在食品召回中的诚信自律

如果企业发现食品存在安全缺陷,勇于承认问题,在监管部门还没有下“禁令”时就发出产品召回令,撤回自己的产品,并且在食品召回过程中与FSIS或FDA合作,主动提交问题报告要求召回缺陷食品,一般能得到宽大处理。④反之,如果企业不与政府合作,发现问题有意隐瞒,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这一制度鼓励企业诚信自律,最终赢得市场和消费者的信赖。

三、美国食品召回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一)健全食品召回法律体系

我国现行的涉及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有《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而这些法律法规都没有专门对问题食品的召回作出明确规定。《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只是个规定,级别太低。在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强烈关注之时,我国应抓紧建立健全与食品召回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缺陷产品衡量标准,并在适当时候出台《食品召回法》。

(二)明确食品召回的主管机构

目前我国农业部、卫生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环保总局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及其地方分支机构,都对食品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某些环节负责。表面上好像各个部门分工明确,实际上各部门的职责相互冲突。结果是一方面各监管机构相互越界,竞相争夺监管权;而在出现问题时又都不承担责任。要实施食品召回制度,必须明确食品召回的主管机构。因此,我国应该尽快明确缺陷食品行政管理的具体分工。同时,从制度上对监管部门进行约束,保证工商、卫生、质检、公安等部门在具体实施食品召回时对问题食品的生产者严格执法。

(三)完善食品召回技术支撑工作

我国食品技术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还不能适应食品监督管理的需要,特别是食品安全标准方面主要有以下问题:其一,食品标准化工作管理体制不顺。食品质量的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制订发布,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订食品的行业标准。这样就导致了食品标准政出多门,缺乏有效统一的管理机制。其二,食品质量标准少。目前我国的食品标准无论是数量还是范围,都与国际标准存在较大差距。其三,食品质量标准重叠,缺乏权威。在实际工作中,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指标不一,而且同一个产品有几个相互矛盾的标准,执法部门监管无所适从。其四,食品质量标准不适应迅速发展的食品产业。很多发达国家都很重视标准体系的研究发展,大力推进其标准体系的国际化。构建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需要我们根据WTO相关协定的要求整合我国现有的标准体系。1

(四)建立完备的食品溯源制度

食品溯源是指进入食品流通领域的食品必须拥有完备的来源记录,并确保依据该来源记录清楚的、详细的获得有关该食品之安全信息的制度。2实现食品信息追根溯源是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召回制度的前提。为了避免在发现问题食品时无法确定生产厂家及其原料来源,必须从食品生产的源头开始,实施“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控。

(五)鼓励企业诚信自律,实现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双赢

美国食品召回研究表明:消费者是理性的,他们不会因为偶然原因导致的缺陷食品召回就否定了这个企业。企业召回缺陷产品,实际上体现了厂商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是市场经济中诚信原则的体现。只有把消费者权益放在首位,才能最终赢得消费者的信任,使企业长期生存和发展下去,实现经营者和消费着的双赢。如果企业不讲诚信,不仅会损害大众的利益,最终也会严重影响公司的形象和声誉,最终结果会失去用户和市场。

总之,我国的食品召回起步较晚,发展还很不成熟,至今我国还未建立完善的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召回的实施效果不是太好。虽然我国正在抓紧健全食品召回制度,但面对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式显得力不从心。西方许多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完善的食品召回制度,而美国的食品召回制度是世界上最完善的,很值得借鉴,我国应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有选择的吸收。只有这样才能加速健全我国的食品召回制度,保证我国的食品安全。

注释

①韩利琳,从“卡斯尔伯里食品案”看我国食品召回制度的法律规制,河北法学2008,12

②王菁,美国食品召回制度的现状与特点,食品科技2006

③程言清,皇祖辉,美国食品召回制度及对我国食品安全的启示,世界经济2003

④孔凡真,美国的食品召回制度,肉类工业2004

参考文献

[1]周应恒,现代食品安全与管理,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

[2]徐士英,产品召回制度中国消费者的福音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猜你喜欢

食品安全启示
市场经济下食品安全对经济发展的意义
国外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发展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商业银行受余额宝的影响和启示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的挑战及应对措施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