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社会的冲突与治理
2009-06-16甘峰
甘 峰
[摘 要]全球化致使相互依存的市场与社会的关系发生巨变,“市场”与“社会”分离,跨国公司与不同的经济体、以及不同的制度与组织发生冲突,全球化社会远远滞后于全球化企业。然而,21世纪以来,公司所有制结构变化,资本与经营分开、企业管理层兴起,由此而来的公司治理与利益相关者理论对于企业与社会的关系产生巨大影响。经营管理层的使命是什么?是服务于股东价值的最大化?还是忠实于已经建立起信赖关系的客户?本文从公司治理的权力结构变化中寻求企业与社会冲突的治理环境,“社会忠诚义务”是解决这一冲突的制度路径。
[关键词]企业与社会 全球化 治理 社会忠诚义务
2008年上海市哲社规划课题“公共治理结构中的公司社会责任”的中期成果,项目编号:2008BZZ002,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支持项目,编号:J50406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化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以美国为中心的盎格鲁撒克逊资本主义模式给其他经济圈带来的风险是前所未有的,1997年发生在东亚国家的金融危机是最典型的案例。与全球化结伴而行的危机,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在市场经济制度不完善、或者是市场经济制度形成比较滞后的国家发生,也就是说,攻击其制度的弱点,攫取其巨额利润,亚洲金融危机首先在泰国发生,也是最好的例证。
一、全球化进程中 “市场”与“社会” 的分离
在全球化与信息化的冲击下,企业与社会的关系将发生质的变化。全球化致使美国国内相互依存的市场与社会的关系发生巨变,“市场”与“社会”分离,“市场”向其他经济圈转移。也就是说,全球化致使原来与“市场”共处于一个共同体的“社会”留在了美国,“市场”向海外转移。于是,全球化在不同的文明之间、不同的经济体之间,在各国不同的文化、制度与组织之间发生冲突,这一冲突通过不同的形式,把不同的文明、不同的经济体以及不同国家的文化与制度朝着同质化的方向演进。
然而,这是一个不同文明和文化的经济圈。在全球化进程中,在同质化与均质化的竞争中,企业增强其效率的能力逐渐呈强的趋势,可是,各个国家、或者是各经济圈的“社会”并没有发生急剧的变化,这是因为构成“社会”的制度与组织具有文化与文明的特性,而文化与文明的变容是极其缓慢的。也就是说,在全球化的冲击下,企业与社会发生变化的时间模式是不一样的。构成“社会”的制度与组织,在文明与文化的层面,很难接受一个“全球化的市场”。在这种情形下,“全球化市场”与接受这一“市场”的社会之间很有可能产生摩擦与冲突,“企业与社会”关系出现新的、而且是深刻的分化。反全球化的契机由此开始。
企业与社会问题不是今天才出现的,从资本主义产生的那时候起就已经成为难以解决的问题,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悬而未决的问题。作为政策课题,企业与社会最早进入政府视野的是20世纪60年代,它在美国首先被提起;70年代前后,石油危机与公害问题频发,人们对企业中心社会产生极大的疑义,与此相关的是企业的慈善事业、社会贡献开始倍受重视,从而出现了一系列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进入了90年代,由于冷战结束,全球化竞争进入了一个大转换期,企业与社会面临极其不稳定的关系。市场主义产生过度竞争,导致不平等的加剧,并对社会本身所具有的信赖、惯习以及价值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
全球化致使企业与社会关系面临危机,是文明的冲突吗?冷战结束后,现实世界进入了新的对立与摩擦,亨廷顿认为,这是从意识形态的对立向“文明的冲突”转换。他从文化相对主义的立场出发,指出,世界并不是西欧化的单线发展,它是由多样的文明构成,当欧洲文明的核心价值自由、平等、民主主义以及个人主义向其他文明浸透的时候,冲突由此而来;而福山(Hurannshisu·Hukuyama)从文明之间的共同轴心“信赖”作为切入点,他认为,在道德相对主义基础上形成的个人主义会使人与人之间的信赖度低下,在集团之间,或者是从属于该集团的人与人之间,这一现象在不断地扩大,最终导致社区功能萎缩。问题是,社会学家与政治学家们主要关注的是这些组织的数量与规模,而质的层面,即人与人之间、企业与社区之间的道德、价值观变化等原因分析往往被忽视。
二、全球化社会滞后于全球化企业
市场以价格体系为基础、效率主义为其运行机制,它是企业与个人追求自我利益的场所;而社会是由社区构成的、以共同价值观为基础的、决定集体意见的场所。市场被社会所涵盖,社会由市场来支撑。可是,当全球化企业进出于他国文明圈的时候,全球化社会的形成却远远滞后于全球化企业。
(一)世界向同质化推进中的财富与权力
全球化以市场经济化为标准,把世界朝着同质化方向推进。跨国公司进出于他国文明圈的时候,就企业活动的场所来说,必须保障其享有自由市场竞争的权利,也就是说,在全球化规范的基础上展开经济活动,跨国公司能够影响一国的政策制定。从这意义上说,跨国公司享有一种权力的让渡。即使是对以美国为中心的全球化持批评态度的国家或者企业,当它进入全球化市场的时候,其运行机制很难说与美国模式有任何的区别,这就是全球化企业的共通性。
当全球化企业进入经济相对滞后的国家时,一方面,跨国公司要求获得自由市场经济的竞争条件;另一方面,跨国公司正是利用了发展中国家的制度弱点来开展其经营活动。例如,利用一些对外资的优惠政策,生产高污染产品,从而引发企业伦理、环境等一系列与后发国家社会结构关联的问题。然而,即使出现了上述社会后果,但是对引进外资的后发国家来说,还是能够产生可观的经济福利。于是,经济发展成为后发国家的权力象征。
20世纪80年代的“东亚模式”,积极引进跨国公司,通过跨国公司的出口取得本国经济的高增长率,以15%~16%的出口增长诱导7%~8%的GDP增长,这就是东亚创造的奇迹。问题是,全球化带来的最富裕层与最贫困层的落差是前所未有的,生活条件的结构性缺失、贫困、不平等的扩大等等也逐渐呈全球化的趋势。
对新自由主义的全球化模式始终持批判态度的国际NGO(ATTAC)副代表Sudann·Zyozi认为,跨国公司正是利用了一些后发国家在制度上的缺陷、或者在制度形成方面的滞后来获取其财富的,通过其权力的运作,把财富集中在社会上层。Zyozi与世界银行经济学家Matcxi·Uruhu讨论的时候,两种意见针锋相对,Uruhu指出,全球化以经济发展为目标,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全球化体现为财富、服务、资本、以及劳动的统合过程;对此,Zyozi进行了反驳,她认为,“所谓全球化,是在不可逆转的跨国公司权力下,各国之间的不平等与一个国家内部不平等越来越扩大的机能装置”。[1]1999年12月在美国西雅图举行的发达国家首脑会议之际,国际NGO与NPO举行了大规模的示威活动,这实际上是对这种不平等体制的抵制。“人类的存在应该置于利润之上”,它提示了一种对抗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新的价值体系。
(二)滞后的全球化社会社区功能弱化
财富与权力的对立,从宏观的层面来看,它体现为企业与社会的对立。在企业与社会发生质变的今天,社会福利如何提高?或者对企业的利益相关者来说,效率与公正的关系如何保持平衡?这些问题都涉及到社区功能问题。在全球化急速扩张的今天,世界“同质化”不断地被推进,而社区的本质却在发生变化。
“社会”依据“社会的理论”来评价企业行动的合法性,问题是,“社会”是否可以向企业提出社会责任的要求?这是一种制度安排,如果这一制度缺失的话,那么,企业的责任很难体现。正是从这意义上来说,与“全球化企业”对应的应该是“全球化社会”。问题是,与全球化对应的全球化社会却远远滞后于全球化企业。
“全球化社会”的基础在社区,福山曾经说过,根据共同的价值观形成的社会是社区,在这价值观层面,其权威性获得广泛支持的话,那么,这个社会整体的信赖度是很高的。[2]可是,今天的社会,价值观的多元化以及对权威的不信任感呈逐渐走强的趋势;另一方面,集团的归属意识也在不断的增强,为此,“自主性”与社区归属,两种相反的立场同时存在,于是,形成了众多的、松散的组织与集团,近年来,多样性的NPO与NGO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
多元的价值观、信息的普及,从社会整体的视角来看,在不断选择的过程中会形成一种差别结构,这是一种功能性的选择体系。人一旦进入这选择体系,那么,在同一个社区,由于个人费用负担能力上的差异,产生了生活舒适度的差别,这一差别累积到一定程度,会进一步扩大社区内在生活质量上的差异。于是,传统意义上的社区,人与人之间的纽带逐渐淡化,社区社会关系弱化,个人的社会性逐渐低下,“具有社会意识的人”逐渐减少,最终导致“社会”的缩小。这倾向一旦持续的话,全球化社会的形成将变得越来越困难。
“社会”缩小意味着“社会理论”整体的弱化。传统的理论认为,公共物品与服务,作为有效率的生产与分配体系,“市场”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没有市场,便无法维持富裕的生活。可是,市场中的竞争,企业注重的是效率,维持的是不断膨胀的组织规模,从而丧失了市场本身具有的“利他”的机能,所以,“社会理论”必须再一次唤起大企业的“利他”意识,“市场”与“社会”必须形成相互依存的结构,为了维持这一结构,社会对企业应该提出“利他”的责任。实现这一目标的方法是多样的。把民主主义的市场价值纳入治理的结构中,这就是近年来NPO与NGO所起的作用。然而,根据福山的分析,非营利、非政府组织代表的是“少数的公益”,在一种特定的理论下的结集是极其困难的。
三、企业与社会:合法性与正当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只能在遵循市场规则的基础上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它必须忠实地服从市场理论,也就是说,只有制度予以的合法性才能被社会承认,这就是企业的合法性,也是企业的责任。可是,在一个竞争激烈的市场,对企业来说是极其不稳定的,为了寻求制度性的稳定,企业选择走规模化的道路。
大规模企业具有庞大的权力,它可以把市场调整到对自己有利的方向,托拉斯的垄断方式就是一例。大企业依靠它对市场控制力,持续地维持其巨额的利益。当企业达到这一阶段的时候,社会对企业的批评也接踵而至,企业正当性的基础开始动摇,企业与社会关系进入紧张状态。
企业合法性与正当性的关系,一般来说,企业所持有的权力越大,政治领域对其正当性批评的力度也越大。企业善于运用行政权力,而社会通过政治途径对企业进行规制。企业与社会,如何去应对这种紧张的关系?企业规模的扩大与权力的增大,社会对企业的这种扩张是持不信任态度的,因为它会破坏竞争的市场。对此,企业必须有证实自己行动正当性的理论或者是经营对策,在这里,“正当性”是通过其经营来获取舆论支持的,具体说就是经营思想,或者是经营的理论体系。如果经营理论被社会接受,那么社会对企业的正当性是予以认可的。
古典经济学的经营理论认为,竞争的市场产生良好的市场运行机制,企业对于私利的追求是达成公共利益的手段,这是市场机制的作用。这是因为市场机制的功能可以调和“私”与“公”的目的。在市场机制下,权力不是属于个别企业的,而是由市场所持有,也就是说,在市场机制下,企业的权力是相对弱化的。例如,一般认为,企业规模化产生垄断,致使社会福利下降;可是,大多数的观点又认为,企业的规模化会带来规模经济。问题是,怎样的规模才能适合于社会经济福利?这是不太容易把握的,因为包括技术变化在内的经济环境变化,都会引起企业规模变化,对此,社会也会对企业提出一系列的批评,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一般以履行社会责任回应社会,以“利他主义”回报社会,从而调整与社会的关系。
然而,古典经济学的经营思想是以市场与社会一体化为基本假设的,问题是,全球化致使“市场”与“社会”的相互依赖关系分离,并且,这一分离产生的矛盾以及危机越来越表面化。在全球化的推进下,古典经济学所谓的“市场能够降低企业权力对社会危害的程度”这一假设被众所周知的现实所颠覆。
市场机制的利他主义功能是古典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如果这一基盘崩溃的话,企业活动的正当性便失去了依据。那么,企业存在的意义是什么?经营管理阶层是忠诚于公司的权力价值还是忠诚于相互信赖的客户利益?这是公司治理中对于利益相关者的“利他主义”原则公司社会责任。
随着企业规模扩大,企业权力也随之增大,企业“利他主义”的经营理念如何向社会渗透,社区的地位越来越显得重要。所谓社区,是一个具有共同价值观的社会,如果这一共同的价值观获得了广泛的支持的话,那么,社区会变得越来越强大,社会全体的信赖度会不断地完善。然而,另一方面,现代社会最重要的特点是个人主义蔓延,如果个人主义伸张、个人自主性无限放大的话,权威或者是组织的权威便会弱化,于是,社区被小集团、或者组织所分解,社区与自主性成为南辕北辙的两个方面,由于对成员的约束力减弱,信赖的范围变得狭隘,社区变小了、被弱化了。然而,对企业所具有的权力,其正当性是由社会来证明的,当社区弱化的时候,对于企业正当性与合法性的监督力也就失去了。
四、走出公司治理的权力结构社会忠诚义务
如何建构公司“利他主义”神话?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也是企业与社会之间产生利害冲突的过程,这一冲突关系的克服或者缓和,宗教的博爱精神起了很大的作用。可是,这不过是家族主义的经营特例而已,而且,这种家族主义式的社会责任,古典经济学是不予认可的。企业社会责任的重新提起,是从大企业时代开始的,庞大的企业规模给社会带来巨大影响,企业社会责任提上了议事日程。然而,这已经不是个别的、家族式的博爱,而是作为解决资本主义矛盾的制度性安排,在这里,企业“利他主义”的经营理念如何向社会渗透,这是问题的关键。
(一)社会忠诚义务
对利己心的否定需要有“公共利益”与“利他主义”的经营理念,在古典经济学体系中,“公共利益”是得以保障的,而“利他主义”是通过企业社会责任来实现的。可是,企业掌控着资本与信息,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这种控制力也随之扩大,并始终保持着一种权力态势,这是企业与社会之间产生两极分化的一种重要变量。从社会层面来看,由于社区功能脆弱导致社会功能作用逐渐衰退,社会对企业的规制力却不断减弱,古典经济学的“公共利益”神话遭到质疑。如何平衡企业与权力的关系?这是公司治理结构中需要创新的问题。
从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以美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企业进入了一个历史性的转换期,股份公司的所有制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作为股份所有者的股东与企业的关系也进入了结构性的转型期。股份所有权的分散、资本与经营分开、企业管理层兴起、经营者企业出现,经营者企业控制了美国经济。这种以工薪管理层来实施企业战略计划的模式被称作“管理者资本主义”(Manegerial Capitalism)。[3]
经营管理层的兴起,由此而来的问题是:经营管理层的职能是什么?股东主权论认为,经营管理层是股东的代理人,其使命应该以股东价值的最大化为目标,并为此付出努力。然而,21世纪以来,公司治理的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理论给企业与社会关系予以巨大影响,与此相关的政策也发生了巨大转变。“公司是谁的”?围绕公司治理的论争,经营者的高尚伦理被提到了一个相当的高度,而法律予以严格的规制,致使经营者的经营理念趋于制度化。经营管理者不应该是追求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而是忠实于已经建立起信赖关系的客户,并为此努力工作,这被称之为“忠诚义务”。如果经营者与股东一起去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话,就会产生欺诈、掠夺,最终导致公司倒闭。IT泡沫崩溃后的“安然”假账事件、美国华尔街投资银行的投机行为等等都是经典案例。为了防范于未然,经营管理层应该是在超越企业权力的基础上来行使其使命的。经营者的伦理与责任,就是履行这一义务。在竞争的市场,如何正确地把握企业与社会的关系,忠实地履行社会责任,这是企业管理层的使命。然而,现实的是,履行“忠实义务”是有相当难度的。
(二)走出公司治理的权力结构
有关企业与市场的关系,对西欧资本主义市场的生成与市场组织合理性进行系统分析的是马克斯韦伯,他在《宗教的伦理与资本主义》一书中指出,企业与市场之间需要一种“形式的合理性”,所有的行动都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上,并在此基础上推进市场的形成、发展。
在一个形式合理的市场,企业与市场之间形成的“形式的合理性”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为了在市场形成竞争优势,企业会不断地扩大其规模,随着企业规模化的速度加速,部门与业务的急剧增加,企业组织进入复杂的组合之中。为了提高企业效率,在企业部门之间以及业务之间,需要一种新的调整体系,承担这管理调整机能的是具有专业知识的中层、高层管理者阶层。这就是企业内部新的阶层组织官僚制阶层。
由中层管理者阶层与高层管理者阶层共同撑起的官僚制阶层,这些“官僚”与企业“物”的所有权分离,它具有工薪阶层的特征。于是,规模化的企业可以通过专业知识来进行管理,从而维持企业在其形式上的合理性。当企业达到这一阶段的时候,实际上已经形成了“经营者支配”的管理模式。
一个健全的企业是以制度化的结构为依托的。从组织理论来看,大规模的组织必然形成官僚组织,在官僚组织结构下,公司董事长与其他董事之间规定了不同的控制力与从属关系。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是同质的经营者集团,但是,公司的最高层与其他管理层之间,从理论上、或者从实际上来看,他们所承担的责任与职能有本质的差异。我们所见到的大多数企业,企业高层虽然是从同质的工薪阶层中提拔上来,可是,新的职能与以前所承担的义务,从机能上来看,发生了决定性的变化,这是一种承担责任方式的变化,这被称作“责任的种类”。[4]马克斯·韦伯把它称作“领导的精神”。
公司高层的这种“领导的精神”如何去面对企业与市场的关系,这是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以“官僚制阶层”来治理公司,然而,治理的推进力仍然来自于“社会”。为了使官僚组织有序运转,公司的最高层必须居于非官僚的地位上。今天,对于企业的“正当性”,不断的作为一个问题而引起争议。随着全球化的推进,“自由”与“公正”越来越成为社会所关注的热点问题,如果企业持有无限制的权力,并且,永远以“法”姿态来强化其权力的话,那么,企业的“正当性”将无法得到社会的认可。所以,发挥全球的利益相关者力量,对跨国公司的经营方式予以影响,这被称之为“公正的全球化”。
参考文献
[1]青木一能:地球型社会的危机,(日)芦书房出版,2005年,第69页
[2]日本比较经营学会编:公司与社会比较经营学的推进,(日)文理阁出版2006年,第300页
[3]夏目启二:变化中的美国企业与社会,《公司与社会比较经营学的推进》,(日)文理阁出版,2006年,第78页
[4]青木一能:全球型社会危机,(日)芦书房出版社,2005年,第8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