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统计指标之我见
2009-06-10刘亮卿
摘要:建筑业统计指标体日趋完善,囊括了一个建筑企业的全部信息,因而发挥信息、咨询、监督三大功能的统计数据的质量也就更加重要,鉴于此,文章讨论了影响建筑业统计指标体系中统计数据质量的几大因素。
关键词:建筑业统计指标;建筑业总产值;装饰装修产值;工程结算收入
中图分类号:B8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09)08-0124-02
建筑业统计与其它各行业统计一样,经历了由计划经济时期统计到目前市场经济的统计,统计指标体系也越来越完善,统计指标简单全面,可以说囊括了一个建筑企业的全部信息,这有利于国家及建筑行业的宏观决策和管理。那么作为发挥信息、咨询、监督三大功能的统计数据的质量就至关重要了,从我从事建筑业统计工作的20年中,我个人认为制约建筑业统计指标的因素有如下几个:
一、影响建筑业统计数据准确性的因素
1.工程结算滞后使统计指标在需要上报时不能准确填报。如:建筑业总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建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建筑业产品和服务的总和。它是反映建筑业的生产规模、发展速度、经营成果的重要标志,是计算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的重要依据,在分析和研究建筑业发展现状和预测未来走势时;在为国家制定方针、政策、规划提供依据时;在衡量和研究建筑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成就和问题时都离不开建筑业总产值。由此可见它是建筑业体系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其填报依据为建设单位签字认可的工程结算书,它等于自行完成施工产值和分包企业缴纳的管理费。由于各建设单位结算体系不同,致使结算不能及时完成,尤其是分包工程结算,这部分结算很复杂,分包企业管理费只有通过单位相关部门审定签字认可后才能确定,由于分包形式不同以及企业管理方式不同,而分包结算常常是在需报报表时还没有结束,或者是还没有开始结算,所以,分包企业的管理费用就无法确定,很多单位就把分包出去的产值也算做自行产值,这就可能造成了重报现象(因为分包企业由于是自己施工的工程,也要上报这部分产值)。
2.有些指标从理论上是可行,但实际操作进来要想统计准确却非常困难。如装饰、装修产值。装饰、装修是指对旧房屋及建筑物进行的内外装饰、装修,对新建房屋及建筑物经过施工后,尚未完全达到使用标准而进行的二次装饰装修,以及对原有房屋经过若干年使用后进行二次装饰装修。包括门窗、抹灰、玻璃、吊顶、隔断、饰面板(砖)涂料、裱糊、刷浆、花饰等。这部分产值对于分工比较明确的施工单位(也就是说一个公司干完主体之后,装饰装修由装饰公司来完成)其产值是准确的。而大部分施工单位尤其是对一些不需要精装修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都包含到了土建工程之中,结算书也不分开,这就给统计造成一定的难度,要求统计员不仅要懂工程和预(结)算方面的知识,还要有足够的耐心,尤其是到年底,几百个单位工程一个一个地分,是一个很庞大而且繁杂的工程,所以,大部分只是统计了一些大型工程的装饰装修产值和一些需要精装修工程的装饰装修产值。而一部分企业就没有填这个指标,事实上没有装饰装修产值也是不可能的。如计算全员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是指建筑企业报告期实际拥有的,与建筑施工活动有关的人员的平均人数,包括参加本企业建筑施工活动的非本企业人员,但不包括企业内部社会服务性机构的人员以及由本单位支付工资但是所从事工作与本单位生产施工基本无关的人员,这部分人数中也包括那些零散的不具备填报国家统计报表条件的建筑包工队(组)的人数。那么本企业施工人数无论是正式、大集体、还是农民工都在企业控制范围内,企业有规范的用工制度,当然统计出来的数据也是准确的,但是相对那些零散的小包工队组,他们的人数却难以控制,他们的用工往往是不规范的,甚至是一天之中人数的变化就相当大,而企业又没办法控制包工队(组)的人数,这样就造成了计算全员劳动生产率平均人数的不准确,当然也会涉及到全员劳动生产率的不准确。
3.企业考虑自身利益人为注入水份。现在每个企业都有资质等级,国家要求按质资等级承包工程,常常要不定期进行审核,在资质审核时是以统计报表中的数据指标为依据,如果数据指标达不到要求就会降低资质等级或是撤消资质,所以一些企业就会根据自己的资质要求来报统计数据;如果建筑业总产值不够就会虚报建筑业总产值,如果连年亏损也不报,因为按规定连续三年亏损就会降低企业资质等级。
4.统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造成统计数据的不准确。由于建筑企业是一个流动性单位,施工工地常常是跨地区的分布,这就要求统计人员常年奔波在各施工工地,统计工作辛苦、繁杂而又没有地位,所以造成统计队伍的不稳定,常常是统计员还没有理清统计指标就想着换工作,根本无心关注这些指标;那统计指标的质量就可想而知了;另外一种情况是统计员素质不高,不能正确理解统计指标的含义,尤其是一些资质比较低的建筑企业就不设专职统计,更谈不上对指标的认识理解。还有一种就是统计人员的责任心不强,认为领导不重视,反正也没人看,管它怎么着,完成任务就成。
5.企业存在客观条件导致数据的不准确。如:财务表里的本年应付工资总额,应该不仅包含本单位职工的全部工资,还包括分包给非独立核算经济实体。如零散的建筑包工队(组)等从业人员的工资。但是实际上零散的建筑包工队(组)等从业人员的工资是由分包单位支付,企业无法控制其实际支付的工资,因为企业与分包单位是以工程款形式结算,不体现分包队从业人员的工资。所以,本年应付工资总额只是企业本单位在册职工工资总额。
6.指标解释中只有表内的审核关系,而没有表间的审核关系。如:建筑业总产值与工程结算收入之间的关系,有人认为建筑业总产值应该大于等于工程结算收入,理由是现在有很多单位是按照工程进度的百分比付款。还有人认为建筑业总产值应该小于等于工程结算收入,理由是工程结算收入包括了本企业承包工程实现的工程价款结算收入以及向发包单位收取的除工程价款以外按规定列入营业收入的各种款项。如临时设施费、劳动保险费等的其它收入。而这两个指标究竟有没有关系?有什么样的关系却没有资料可查。指标解释里也没有解释。
二、解决办法
1.政府统计部门和建筑行业联合起来,到基层单位进行调查、研究,理论联系实际,寻找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使统计指标能进一步的真实反映企业的真实情况。
2.针对建筑行业的统计人员进行培训。统计数据的准确性首先掌握在统计员的手里,统计员如果不能很好的理解指标的意义,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就可想而知了。另外 统计是一门综合性比较强的专业,并不是简单的加减乘除,一个优秀的统计员不仅仅是要有统计专业知识,还必须要懂得工程造价、财务、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不仅仅要掌握建筑企业施工生产的流程,而且要知道各管理部门的相关职能;不仅仅要熟悉《统计法》,还要懂得《建筑法》、《合同法》等其它经济法律;不仅仅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还必须要有敏锐的洞察力和分析能力,当好企业管理者的好参谋。因此应分档次、有针对性对统计人员进行培训。让新统计员首先掌握最基础的统计专业方面的知识和对统计指标的正确认识,让老统计员更新知识的同时,使其业务水平更上一个台阶。从而保证统计数据从源头上不失真。
3.加强《统计法》的宣传力度,不仅仅是给统计人员宣传,更要给企业领导宣传,让企业领导充分认识到统计的作用,知道违反《统计法》的后果。同时对一些违反《统计法》的企业及企业领导进行严厉的处罚。让企业领导从根本上把统计工作重视起来。
总之,只有统计数据的准确与真实,统计才能真正发挥其信息、咨询、监督的作用。国家才能准确进行宏观调控,行业部门才能合理的管理。而要想保证统计数据的质量,就必须要政府统计部门、行业部门、企业、统计人员共同努力。
作者简介:刘亮卿(1967-),女,山西河曲人,山西焦煤西山金信建筑有限公司企管部统计师,研究方向:建筑业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