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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梦麟个性主义教育思想与职业教育

2009-06-04彭干梓

职教论坛 2009年7期
关键词:教育思想职业教育

摘 要:蒋梦麟留学美国归国后的最初几年中,致力于平民主义教育和职业教育,与胡适、陶行知并列为杜威在中国的三大弟子之一。他对“养成健全的个人”、“尊重个人之价值”、“发展个性”的论述,是民初民主主义教育思想的典型表达,为黄炎培在20世纪30年代把“谋个性之发展”列为职业教育思想核心价值体系之首奠定了理论基础。去台湾后,蒋梦麟担任农复会主委职务,致力于台湾的土地改革、技术革新,1962年,台湾成立农业教育会出任主任委员,是台湾农业职业教育的奠基者。

关键词:蒋梦麟;个性主义;教育思想;职业教育

作者简介:彭干梓,湖南农业大学教授。

中图分类号:719.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7518(2009)07-0062-03

蒋梦麟(1886-1964),原名梦熊,字兆贤,别号孟邻,浙江省余姚县人,民国时期著名的教育家,1886年(光绪十二年)生,12岁入绍兴中西学堂,后在家乡参加科举考试,中秀才。1904年进入上海交通大学的前身南洋公学,为赴美留学作准备。1908年8月入加州大学,读了半年农学后转入社会教育学院,1912年从加州大学毕业。随后赴纽约哥伦比亚大学研究院,师从杜威,攻读哲学和教育学,是杜威在中国的三大弟子之一。1917年3月,蒋梦麟完成论文《中国教育原理之研究》(A Study in Chinese Principles of Education)获得哲学及教育学博士学位后回国,被聘为商务印书馆编辑,并任江苏省教育会理事。1919年初,受聘为北京大学教育系教授,在蔡元培任校长期间,长期担任总务长,三度代理校长,1930年冬正式担任北大校长,在北大先后工作了20余年。

归国后的最初几年中,蒋梦麟致力于平民主义教育与职业教育,积极参与中华职业教育社的活动。他是1917年《中华职业教育社宣言书》上署名的48人之一,1918年6月,担任中华职教社总书记,是《教育与职业》的首任主编,并陪同黄炎培赴东北考察教育。同年12月,为推动各地正在进行的教育革新运动,由江苏省教育会联合北京大学、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暨南学校和中华职教社五大教育团体,共同发起组织 “中华新教育社”,专门从事编译教育丛书与《新教育》月刊(次年1月改称新教育共进社),蒋梦麟担任该社主任和月刊的主干(编),时年33岁。

蒋梦麟及与之有关的著作主要有:《过渡时代之思想与教育》(商务印书馆,1933年)、《谈学问》(台北世界书局,1954年)、《文化的交流与思想演进》(台北世界书局,1962年)、《蒋梦麟自传,西潮??新潮》(团结出版社,2004年)以及《蒋梦麟教育论著选》(人民教育出版社,1995年)、《蒋梦麟学术文化随笔》(中国青年出版社,2001年)、《蒋梦麟传记资料》(台北天一出版社)等。本文着重探讨蒋梦麟个性主义教育与职业教育,为对之有较多的了解,文章最后还将对其晚年在台湾从事农业职业教育予以介绍。

一、 民初个性主义教育思想典型表达

民国初年到“五四”,是中国现代教育沐浴欧风美雨,最终确立现代教育价值和教育制度的时期。它具有某种共性倾向,一般笼统地称之为“民主与科学的教育思潮”,从根本上突破了晚清教育改革中体西用的思路,把“人”(受教育者)的解放置于中心位置,蔡元培是民主主义教育思潮的代表,蒋梦麟作为刚从美国回来的一个教育理论家,成为“与新文化运动相呼应的新教育改革运动的主要发动者和领导者”。{1}

这一时期,蒋梦麟发表了系列论文,其中涉及个性主义教育的如《过渡时代之思想与教育》(1918年2月)、《个人价值与教育之关系》(1918年4月)、《世界大战后吾国教育应注意之点》(1918年10月)、《个性主义与个人主义》(1919年2月)、《什么是教育产品》(1919年2月)、《为什么要教育》(1920年)等,成为民主主义教育思想的典型表达,至今仍有重要影响。

(一)个性主义、个人主义与个人价值。蒋梦麟说:“何谓个性主义(Individuality)?曰,以个人应有特性而发展之,是为近世教育家所公认。教育根本方法之一也,无或持异议者矣。”又说:“何谓个人主义(Indivdualism)?曰使个人享有自由平等之机会,而不为政府社会家庭所抑制是也。”{2}古代统治者自命代天牧民,视平民为群羊,讲个性主义、个人主义,一向是专制主义视为大忌。“教育应尊重个人,故曰自动,曰自治,曰个性。”{3}

蒋梦麟进一步以“平民”为着眼点,讨论刚刚成立的共和国国民的个人价值,并引伸到通过教育发展个性。他说:“共和之国,其要素是平民主义。……平民主义之要素,在尊重个人之价值。个人之价值,当以教育之方法而增进之,此即发展个性是也。……对文化教育而言,曰个性主义。发展个性养成特才,则文化得以发达。不然,人类中无特出之材,则其文化必在水平线下。”{4}

蒋梦麟强调,若视教育为增进文明之方法,当自尊重个人始。他说:“欲解决中国社会之基本问题,非尊重个人价值不为功,欲养成适当之特才,非发展个性不为功。”{5}“个人之价值即存在于尔、我、他天赋秉性之中。新教育之效力,即在尊重个人之价值。所谓‘自由,所谓‘平等,所谓‘民权、‘共和、‘言论自由、‘选举权、‘代议机关,皆所以尊重个人之价值也”。“教育因郑重个人,故曰自动,曰自治,曰个性。”“个人之天性逾发展,则其价值逾高。一社会之中,个人之价值逾高,则文明之进步逾速。吾人若视教育为增进文明之方法,则当自尊重个人始。”{6}

(二)教育、教育方针与教育产品。1920年3月4日、8日,蒋梦麟在《北京大学日刊》上发表《为什么要教育》一文中说:“教育在使个人发展本能,使与社会环境相结合,并且同时培养他,使有改良环境的能力。”{7}把个性发展与社会进步的目标统一起来,以此来定义教育的社会功能。

1818年4月,他就在《什么是教育的出产品》一文中,提出教育的出产品应该是具有三个条件的人:(1)活泼的个人(体力、脑力、感官、感情得到健全发展的人);(2)能改良社会的人(能自主、自治,能改良社会求社会进化的社会一份子(而不是主人翁);(3)能生产的个人(知道劳工神圣,学会科学技能、具有独立生产能力的“劳工”)。{8}

为实现教育的上述目标,蒋梦麟以简明的语言提出以“发展个性为首”的教育方针的意见:(1)发展个性以养成健全之人格。(2)注重美感教育、体育以养成健全之个人。(3)注重科学以养成真实正当之知识。(4)注重职业陶冶以养成生计之观念。(5)注重公民训练以养成平民政治之精神,为服务国家及社会之基础。{9}这是两年后,1922年“壬戌学制”改制指导原则的最早版本。

同时,黄炎培也不止一次阐述个性发展与职业教育的关系,最重要的则是1934年,中华职业教育社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宣言,所表达出的一个完整的职业教育核心价值体系。宣言说:“职业教育之定义,是为用教育方法,使人人依其个性,获得生活的供给与乐趣,同时尽其对群之义务。而其目的:一为谋个性之发展;二为个人谋生之准备;三为个人服务社会之准备;四为国家及世界增进生产力之准备。”{10}并把职业教育的终极目标确定为:“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11}。这是中华职业教育社宣言中关于“职业教育思想核心价值体系”的经典表述,作者对此将专文加以论述。

二、“以教育为解决之方法”的制度安排

蒋梦麟个性主义教育思想也反映在对未能升学者的制度安排上。1917年10月,他在《教育与职业》创刊号发表文章指出,20世纪是经济社会,国与国之间的竞争是经济竞争,经济能率的高低决定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大小,而靠职业教育可以增加经济能率。蒋梦麟说,教育与职业二者本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教育是用来解决国家、社会、个人、职业种种问题的一种方法,“教育而不能解决问题,则是教育之失败也”,“国家有问题,故有国家教育;社会有问题,故有社会教育;个人有问题,故有个人教育;职业有问题,故有职业教育。教育为方法,国家为问题,则曰国家教育;教育为方法,社会个人为问题,则曰社会教育、曰个人教育;教育为方法,职业为问题,则曰职业教育”,“故职业教育无他,提出职业上种种问题,而以教育为解决之方法而已。”{12}文章还说:“职业英文字曰Vocation,言操一技之长而藉以求适当之生活也”,“农、工、商、家政四者,职业之中四大类,欧美国家公认者也。凡职业中发生种种问题,不外乎此四大类,故曰职业教育有(一)农业教育,(二)工业教育,(三)商业教育,(四)家政教育之分。”{13}蒋梦麟认为,实施职业教育乃是大势所趋,是对未能升学者的一种制度安排,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平民主义教育。蒋梦麟主编的《新教育》高举“养成健全的个人,创造进化之社会”的大旗,广泛介绍欧美教育制度,倡导平民主义和职业教育,对新教育的推进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五四”新教育改革运动确立了民主主义的思想基础。《新教育》发行6个月后即销至1万份,成为当时宣传、推进教育改革的重要阵地,与陈独秀主编的《新青年》杂志南北呼应。

1919年2月,蒋梦麟在《新教育》创刊号上发表的《新教育月刊创设之用意》,被视为该刊宣言:

同人等察看国内之情形,世界之大事,深信民国八年,实为新时代之新纪元。而欲求此新时代之发达,教育其基本也。爰集国中五大教育机关,组织新教育共进社,编辑丛书、月刊,盖欲在此新时代中,发健全进化之言论,布正当确凿之学说。当此世界鼎沸,思想革命之际,欲使国民知世界之大势,共同进行,一洗向日泄泄沓沓之习惯,以教育为方法,养成健全之个人,使国人能思、能言、能行、能担重大之责任,创造进化的社会;使国人能发达自由之精神,享受平等之机会,俾平民主义在亚东放奇光异彩,永远照耀世界而无疆。{14}

这个宣言从宏观的层面提出教育应该以“平民主义”为精神,这种精神的内涵包括:(1)养成健全的个人,创造共进的社会;(2)使个人能发达自由之精神,享受平等之机会。方案对职业教育的意义在于不仅把它纳入教育民主主义的大体系中,而且明确地把它归类于平民主义教育。{15}

(二)“自动的”和“机械的”两种人才。蒋梦麟还把职业界分为“自动的”和“机械的”两种人才。前者具有远大的目光,进取的精神和“事事图改良,著著求进步”的作风;后者则是“具一艺之长,精一部分之事。人先提倡,我能随之”的人,他提出高等专门学校要培养自动人才,使之成为工业社会的领袖,中等职业学校则应该培养机械人才,为工业社会培养优秀工人。并确认通常以中学程度以下为限,它与高等专门教育不同,大学不是职业教育,这在当时是发展职业教育必须明确的基本概念。{16}

(三)“二部制”和“多轨制”。1917年3月,教育部通令全国普通中学增设第二部,并拟定了实施的五条办法,如“中学校自第三学年起得设第二部”;“中学校第二学年修业生,志愿于中学毕业后愿从事职业者,得入第二部”;“第二部应节减普通学科,视地方情形,加习农业或工业、商业。”{17}然而对是否在普通中学设置职业科却见仁见智、众说纷纭。主张设职业科者认为,由于普通中学的毕业生升入大学的为数甚少,为使之毕业后有谋生的能力,只有设职业科以救其弊;反对者则认为,在普通中学设职业科,无疑有碍普通教育质量的实施,解决职业问题,只要多设一些甲乙种实业学校即可。对于这一颇有争议的问题,蒋梦麟以为是否在普通中学设立职业科,“当体察地方情形而定。甲地方普通科与职业科合之为利,则设二部;乙地方合之而不利,则与甲种(指甲种实业学校——笔者注)并行,亦未始不可。”{18}

1934年8月,蒋梦麟等在江西庐山召开的国防设计委员会会议上提出《修正中小学教育制度》的议案,同年8月15日《大公报》刊出这篇议案,8月19日《申报》又全文转载。由此揭开了一场大规模的讨论,成为当时全国教育问题研究的中心。《修正中小学教育制度》提出的建议要点是,(1)应有一种制度安排,在各级教育中,对大多数不能升学的学生,使能根据其能力与经济情况,选择所宜学校,务求毕业后有相当生活技能和良好习惯;(2)定四年初等小学为国民教育,其课程自成段落,不为升学而设;(3)在小学义务教育四年毕业后,教育就多轨进行,一是升学一轨,另一是相当于高小的二年制职业学校,或相当于初中的初级职业学校,或相当于高中的高级职业学校。提案认为职业教育这一轨是专门为不能升入普通学校的学生而设,职业学校必须根据各地农

业、工业情况对学生进行生产技能训练,以工作为主,书本为辅,使之成为有生产技能的国民。{19}

三、台湾农业职业教育的奠基者

1937年,日军全面侵华,北大、清华、南开迁湖南,在长沙合组临时联合大学,蒋梦麟面见蒋介石,建议西迁联校到云南昆明,1938年,西南联大在大后方成立,蒋梦麟为联大三常委之一。1945年辞去西南联大职务,任行政院秘书长,1947年3月离开。1948年8月,63岁的蒋梦麟接受蒋介石任命,在南京接掌由中美两国合组的“中国农村复兴联合委员会(简称农复会)”,蒋梦麟任主任委员。去台湾后,长期担任农复会主委职务,致力于台湾的土地改革、技术革新、人口控制。1962年,台湾成立农业教育会,蒋梦麟出任主任委员,是20世纪50至60年代初期台湾农业职业教育的奠基者,直到1964年6月19日病逝于台北。蒋梦麟一生,60岁以前,精力最旺盛的时期皆在教育界服务;60岁以后担任农业、农村工作。

抗战胜利后,在“美援”的支持与持续投入下,台湾省农复会用较多的经费通过补贴,实现了土地“所有权为耕者所有”,大量佃农转为自耕农。土地改革也促成这一时期台湾农业职业教育高速发展。1952年,全台高级农业职校(相当于普通高中)的农业类专业(农艺科、农(业)科、综合农业科、农业推广科、农业经营科等)在校学生3906人,1964年增至15615人,是1952年的3.48倍。当时,初级职业学校已基本取消,全台110所高级职校中,农业学校最多,学生数也居第二。{20}

蒋梦麟于1954年仿效美国在台湾组建“四健会”,学校“四健会”的宗旨是配合学校教育,加强生产训练,养成健全的手、脑、心、身,与乡村四健会有密切联系,促进农村社会的繁荣。乡村四健会由台湾省农业部门主持,农会负责执行。职业学校均设有四健会,经家长同意后,有一半以上的学生报名参加,其目的是鼓励、培育农家子弟毕业后留在农村经营农业。学生从自己的兴趣出发,选择一种生产作业,如作物栽培、禽畜饲养、农产加工、家政、工艺等,由选择同一生产作业的学生5-20人组成一个“作业四健会”,在校内或家庭从事作业,学校派教师指导。

蒋梦麟在农复会的办公室墙壁上悬挂标语:“教育为进步之本、推广为兴革之本、土地为立邦之本、食粮为民主之本、水利为富国之本、林业为安居之本、农贷为养信之本、畜牧为厚生之本、运销为畅流之本”,这几乎是他一生职志与抱负的总结。

注释:

{1}熊春文.实质民主与形式自由——对蔡元培民初教育思想的一种知识社会学解读[J].北京:社会学研究,2006(1):77-106.

{2}{4}蒋梦麟.个性主义与个人主义[J].教育杂志.第11卷第2期.1919.2.//明志立等编.蒋梦麟学术文化随笔[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1:43-45.

{3}{6}蒋梦麟.个人之价值与教育之关系[J].教育杂志.第10卷第4期.1918.4//明志立等编.蒋梦麟学术文化随笔[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1:5-7.

{5}{16}蒋梦麟.过渡时代之思想与教育[J].教育杂志.10卷2期.1918.2//明志立等编.蒋梦麟学术文化随笔[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1:81-93.

{7}蒋梦麟.为什么要教育.原载北京大学日刊第552号、556号.1920.3-4.8//明志立等编.蒋梦麟学术文化随笔[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1:3-4.

{8}蒋梦麟.什么是教育的出产品[J].原载.新教育.第2卷第3期1919.11//明志立等编.蒋梦麟学术文化随笔[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1:129-136.

{9}{14}{15}蒋梦麟.世界大战后吾国教育之注重点.教育杂志[J].10卷10期.1918.10//明志立等编.蒋梦麟学术文化随笔[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1:106-108.

{10}黄炎培.中华职业教育社宣言//黄炎培.黄炎培教育文集[M]:第3卷[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4:216.

{11}黄炎培.中华职业教育社奋斗三十二年发现的新生命//黄炎培教育文选[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85.

{12}{13}蒋梦麟.教育与职业[J].教育与职业.第1期.1917.10//明志立等编.蒋梦麟学术文化随笔[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1:22-24.

{17}蒋梦麟.教育部酌定中学增设第二部办法[J].教育杂志.1917:9,4.

{18}蒋梦麟.蒋梦麟先生演讲职业教育之原理[J].教育与职业.1917:2.

{19}李桂林.中国近代职业教育思想研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216-226.

{20}杨士谋,彭干梓.台湾省的农业教育与推广[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9:8-10、144

责任编辑:肖称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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