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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专业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规范》研究

2009-06-02刘晓波崔天伦杨茂磷王惠东

现代教育技术 2009年12期
关键词:规范

刘晓波 崔天伦 杨茂磷 王惠东

【摘要】随着各类人员教育技术标准的不断修订和完善,具有武警部队特色的专业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规范的制定已成必然。通过广泛调研和长期实践探索,明确了制定规范的意义,提出了基本规范和实施办法,为现代教育技术在武警专业教育中的有效运用提供了依据。

【关键词】教育技术能力;武警专业教育;规范

【中图分类号】G40-057 【文献标识码】A【论文编号】1009—8097(2009)12—0019—08

随着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广泛运用,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对教学实践活动的影响越来越大,并逐步成为教师职业能力的核心素质、实施教学活动的基本技能和专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当前,对教师教育技术能力的研究在国外已经开展得相当普遍,在我国教育学术界也成为研究探讨的热点。特别是从事教育技术研究多年的李龙教授等知名专家已经创造出许多自己独特研究成果,为我国的教育技术研究奠定了基础、引领了方向。武警专业教育是与普通国民教育相比具有鲜明的军事性、与军队教育训练相比具有独特的专业性。武警专业教师是指在武警部队编制序列中,具有一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按照统一的人才培养标准和计划,从事知识技能传授、专业业务培训和思想道德培育的人员,它既包括武警各级院校中的专业教师,也包括武警部队中各级直接组织实施专业教育训练的指挥员和教练员。我们立足于武警部队专业教师这一特殊群体,从教育技术在武警专业教育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武警专业教育与实践的基本现状和发展趋势、武警专业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与专业相结合的基本模式等问题入手,制定《武警专业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规范》,构建武警专业教育与实践评估检验体系,为加快武警专业教育与实践活动的信息化进程提供新思路、新方法。

《新时期新名词大辞典》从规范的本质入手作了这样的解释:“规范又称社会规范,是一个社会群体诸成员共有的行为规则和标准。它可以内化为个人的意识,成为自觉遵守的行为规则;也可以通过外部的正面裁决或反面裁决而发生作用。”[1]《军事大辞海》从规范的形式构成入手作了这样的描述:“规范是有关部门用以制定社会活动、行为标准的非正式公文。规定性和标准化是规范的特点。通常由国家有关业务主管部门颁发,使人们活动有明确可依的标准。”[2]《简明文化人类学词典》从规范的功能价值入手作了这样的说明:“规范是指在一切已建立的群体中引导成员作出反应的共同标准和思想,即所谓公认的通则。由于规范强调个人的行为符合社会群体对这一行为的期待,因而含有少数服从多数的强制因素在内。”[3]

我们则认为,规范是一个群体在长期的共同实践活动中,逐渐形成的、得到公众普遍认同的、对现实行为具有制约作用的、对评判裁定具有操作价值的、经过有关权威机构认定颁布的一般价值观念的质的规定和实践活动的量的标准。也包括人们所期待或向往的、具有统治力的部门认可并倡导的、满足现实需要又适应未来发展的、具有强制作用和导向意义的前瞻性先进性要求。《武警专业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规范》(下文中均简称《规范》)旨在着眼于武警专业教育这一特殊的领域、武警专业教师这一特殊的群体,在教育技术得到广泛应用的基础上,针对武警部队信息化建设、专业教育发展的趋势和教师教育技术能力的现状,形成对从事专业教育的院校教员和部队的指挥员、教练员,应具备的教育技术能力的定性描述和定量规范。使之具有符合现状的、科学预判的强制性、指导性、牵引性作用,成为拉动提升、管理控制、考核评价教育技术能力的基本依据,从而实现教育训练活动与信息技术的有机结合,圆满完成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根本任务。

1 制定《武警专业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规范》的依据

《规范》的制定颁布有利于促进武警专业教师教育技术能力的提高,有利于武警部队完成现代化条件下各种样式的复杂任务,有利于推动武警部队信息化建设整体质量的跃升,形成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1) 制定《规范》的必要性

● 制定《规范》是适应形势任务的必然要求

人们对于信息技术的需求和信息技术在人们生活中的广泛运用,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处世方法,军队这个特殊的社会集团也受到了空前的影响:首先,世界范围的新军事变革是以信息化为重要标志的,我们必须适应世界军事变革的大趋势,才能打赢未来的高技术战争;其次,我军和武警部队面临的任务与传统的安全威胁有了本质的区别,尤其是武警部队的经常性任务大量地涉及了信息技术的要素;再次,教育信息技术在部队系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开发,部队的信息化建设有了快速的发展,并取得了显著成绩。就武警部队而言,信息技术的应用已经渗透到了部队建设的方方面面,勤务管理可视化、指挥控制实时化、教育训练网络化、机关办公自动化已初具雏形,部队在信息化条件下,遂行多样化的军事任务的能力得到增强。

但是,武警部队教育信息技术的应用与形势任务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传统思想观念以及受这些思想观念影响的思维方式的制约,使一些人过多地从技术层面看待现代教育技术在教育改革中的辅助功能;二是虽然能运用教育技术有效解决许多传统教学手段不能解决的教育训练问题,但是对现代教育技术与部队日常管理、遂行任务的有机整合,还没有突破性进展,使技术应用的效益在时间和空间上受到了限制;三是人才素质还不能适应技术运用的需要,造成了人机脱节。因此,必须制定《规范》,才能有效地解决部队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推动部队信息化建设。

● 制定《规范》是武警部队建设的必然要求

现代化是武警部队“三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信息化是现代化的根本标志。实现现代化目标、建设信息化武警,离不开信息技术的强力支撑。具体地讲,就是努力形成“纵向衔接、横向联动、软硬配套、协调发展”的一体化格局,瞄准未来执勤、处突、反恐任务的需要,系统整合信息资源,实现兼容互通、资源共享、人才互用。而武警专业教师作为高素质的人才集团,理应成为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引领者,成为部队现代化建设的中坚力量。因此,必须在武警专业教师队伍中制定《规范》,并以此推动部队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进步。

● 制定《规范》是武警专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

武警部队院校担负着为武警部队培养各类人才的重任。使得武警教育领域中的教学手段和方式必须进行深层次的变革——基地建设、模拟战场训练、网上对抗、作战训练软件开发等为标志的教学手段和方式的变更,引领着教育技术手段、教育技术能力的纵深运用。同时,也昭示着教学手段和方式的深层次变革必须首先从专业教师队伍的基本素质抓起。制定《规范》是提升院校生存竞争能力、拓展院校发展前景的重要基础工程。

● 制定《规范》是人才成长规律的必然要求

从人才成长的规律来看,内因是决定性因素,外因是促进、保证发展变化的重要条件,其中法规制度必不可少。制定《规范》能够为从事武警专业教育的教师提升能力素质指明方向、确立标准,制定《规范》必将对武警专业教师教学水平产生强制性的拉动作用,从而实现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跃升。另一方面,在人才的使用上也可横纵互联、交叉通用、互为弥补,使人才的使用效益得到最大发挥。

(2) 制定《规范》的可行性

● 时代的发展进步为制定《规范》创造了优越的前提条件

以网络普及为标志的信息技术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个人家庭、工作单位、社会公共场所到处都在运用信息技术处理各种事务,信息技术培训、保障服务机构随处可见,这就使人们掌握基本技能变得不再神秘、练习实际操作不再受到场所限制、排除各种故障不再受技术制约而持久得不到解决,从而为我们制定《规范》奠定了群众基础、提供了优越条件。

● 部队各级领导对教育技术的高度重视为制定《规范》营造了良好的环境氛围

信息技术在部队的运用越来越广泛,并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首先是信息技术设备的大量购置,使得以计算机为主要载体的信息技术工具普及到部队的各个角落,并建立了各个层次的局域网络;其次是信息技术专门人才的大量引进,使得部队各级单位都拥有了人才集约的优势,在技术推广和设施维护方面具备了自主能力;再次是鼓励支持官兵学习成才,舍得投入财力物力,提供优惠政策,激发了官兵的热情。这使得在信息技术中起先导作用的教育技术的发展拥有了良好的土壤,从而为制定《规范》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 武警部队的信息化建设为制定《规范》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和物质基础

在科技强军、科技练兵的大潮中,部队的信息化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首先拥有高技术能力是打赢未来高技术战争的先决条件,已经成为全体官兵的共识,信息化建设受到了空前的重视;其次是部队官兵的信息技术能力有了质的提高,掌握现代化的技术装备已经有了相当的基础;再次是信息技术设备的及时更新,使得运用于部队实践的各种器材的配置越来越高、性能越来越优,极大地满足了教育教学的需要。这就为制定《规范》提供了坚实的思想和物质基础。

● 专业教育教师队伍的教育技术水平为制定《规范》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保障

武警各级各类院校经过二十多年的探索、改革、发展、完善,专业教育的师资队伍已经基本成型。首先是结构合理。形成了院校主体、教导队专职、各级指挥员兼任的合理共育机制。其次是教育技术水平较高。拥有教育技术专职人员为基本技术支撑、专业教育教师队伍为知识传播主体的人力技术优势;拥有完善的教学体系和专业教材为基础工程,先进的教学设备、优化的教学模式和组教方法为基本载体的物质技术优势。这些比较成熟的技术优势,为制定《规范》提供了技术方面的支持。

2 《武警专业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规范》的内容

制定《规范》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作指导,把握教育发展方向,适应教育技术发展要求和部队的实际需要及发展趋势,使之科学可行、上下接受、普遍认同,实现参考和推广价值。

(1) 总则

● 《规范》内涵的界定

《规范》是对武警部队参与领导、组织、实施专业教育训练的人员和武警部队院校组织领导教学、直接从事专业教学的人员在实施专业教育训练中,应具备的教育技术观念意识、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创设信息化环境和育人机制,支持和促进技术运用和专业发展,运用教育技术加强管理、优化过程、实施评价、提高绩效的能力,进行的所规定的基本要求和定量的绩效标准。

●《规范》框架的说明

《规范》将武警专业教师按岗位职责、功能作用的不同

分为院校专业教员、部队实施专业教育的初级指挥员和教练员、院校领导和部队高级指挥员等三类;分别对每类人员提出5条基本要求和用于考核的10项绩效指标。绩效指标中的二级指标(期望值)又按照优秀、合格、一般区分为三个档次。《规范》充分反映了武警部队专业教育的进步与发展,适应了信息化条件下专业教育的发展趋势,关注了教员的经验和学员的需求,进一步增强了教育活动与遂行任务的联系;适应了部队对人才需求的多样性,满足了不同岗位、角色发展的需要;体现部队与院校、群体与个体的有机结合和统一,既对教师发展提出了规范化要求,也充分体现武警专业的科学发展方向,为武警部队专业教育发展提供了法规基础。

●《规范》实施的目的

《规范》是让所属人员对照找准定位,明确努力方向,并积极向更高层次发展;为各级组织、各单位领导进行公正评价、科学选拔、正确使用提供参考依据;提高专业教师的教育技术能力,使院校的教员可以到部队去充当指挥员和教练员、组织部队的教育训练和任务完成,部队的指挥员和教练员可以去充当专业教员,走进课堂实施专业教学,实现专业教师之间的角色转换和部队院校共育机制的形成,最大限度地利用、发挥教育技术人才的才智和潜能;推动信息技术在全部队的普及应用,扩大教育技术的影响力,使武警专业教育产生质的飞跃。

(2) 各类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绩效指标

● 院校专业教员教育技术规范

院校专业教员是指在武警部队各级各类院校中,直接从事专业教学的武警指挥警官和专业技术警官。

基本要求

A熟悉军事政策法规和教育技术规范,掌握军事教育基础理论和部队的作战方针原则、基本战法、作战模式;

B具备较高的理论素养,对教育技术的本质及其内涵有较深刻的理解,能熟练运用教育技术开展专业理论研究;

C能够正确分析和判断各种学习资源的优势与不足,熟练地运用教育技术整合媒体资源;

D熟悉本专业学科和相关学科的课程标准,熟练掌握教学设计的理论和方法;

E能够在教学中积极采用新的评价技术和方法。

● 部队实施专业教育的初级指挥员和教练员的教育技术规范

部队实施专业教育的初级指挥员和教练员是指在武警部队基层单位中从事专业教育训练的初级指挥员和除院校以外的各级各类培训机构中的专业教练员。

基本要求

A熟悉军事教育一般规律和教育技术法规,掌握部队作战方针原则、基本战法、作战模式;

B掌握本级必备的管理教育理论、作战理论基础知识;

C熟悉教育训练的程序、要求,掌握教学设计的基本方法;

D掌握教育技术理论和技能;

E掌握各种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评价模式及策略。

● 院校领导和部队高级指挥员教育技术规范

院校领导和部队高级指挥员是指武警部队各级各类院校的主官、分管教学的首长和直接参与教学组织管理的领导,以及武警部队支队级以上领导干部。

基本要求

A 熟悉掌握国家、军队和武警部队颁布的与教育技术相关的方针政策,熟悉掌握部队军事法规和教育基础理论。.

B 具备较高的军事理论素养和作战理论水平,熟悉部队的作战方针原则、基本战法、作战模式。

C 掌握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的操作使用方法及其在部队日常工作、教育训练和遂行任务中的应用。

D 能够运用教育技术优化育人环境,选拔、培养、使用好教育技术人才。

E 能够运用教育技术解决现实问题,提高工作效率,评价所属单位及人员工作绩效。

3 《武警专业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规范》的实施方法和要求

(1) 《规范》实施的方法

● 加强实施《规范》重要意义的宣传教育

《规范》不仅对院校从事专业教学的教师列出了详尽的标准,同时对部队从事教育训练的指挥员和教练员也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实施《规范》应做好对相关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大家充分认识到实施《规范》对于武警专业教育和武警专业长远发展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在推动教育技术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增强专业教师自觉按照《规范》标准提高教育技术能力素质的意识和积极投身到《规范》实践操作中去的热情,从而促进《规范》在全部队的有效落实。

● 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掌握《规范》细则

各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尤其是专业教师认真学习《规范》的具体内容和与岗位相对应的全部条款,使所有人员对照标准,明确自己能力素质的档次定位,看到存在的差距,清楚具体要求和提升能力素质的方向、方法。在武警专业教育训练实施过程中,主动按照《规范》的要求,不断创新教学设计、改进教学手段,提升运用教育技术制作能够优化教学流程和训练效果的多媒体、流媒体课件,研究开发服务于部队建设的实用软件的能力,提升利用教育技术实施武警专业教育教学训练、组织开展各种军事活动的能力。

● 建立提升教育技术能力的培训机制

制定《规范》的主导思想和目标定位是“以武警内部专业教育控制为主,同时兼顾与教育相关的控制”。实施《规范》首先是加强“硬件”设施的建设。各单位要从专业教育的需要出发,配置必备的基础设施和专业器材,通过各种途径获取专业教育的信息资料,建立具有领先水平的模拟实验室、操作控制室、研修学习室等专门场所。其次是加强“软件”配套建设。各单位应从实际出发,制定具体的落实《规范》细则,建立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法、奖惩措施、育人机制,并使其制度化,通过选派外出学习、聘任专家辅导、自主业务学习等形式,进一步优化提高教育技术能力的条件。

● 严格评判所属人员教育技术能力状况

各单位应建立科学有效、严格规范的考评机制,定期对所属人员进行基本能力和相应等级的考核测试、评定等级、讲评定位,把教育技术能力作为评价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的基本标准,作为评优定档、提升进步、交流使用的基本条件,把素质过硬、能力突出的人才调整到适合自我发展、有利部队建设的重要岗位。同时还要根据所属人员教育技术能力提升的幅度和现实水平,提出相应的要求,实施严格的奖惩。

(2) 《规范》实施的要求

●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

各级领导要站在推动武警部队全面建设的高度去认识实施《规范》重大意义,把实施《规范》列入党委议事日程,积极筹建灵活、高效、得力的协调机构, 组织协调教育技术工作的有关事宜,保证部队与院校之间在教育技术人才、设备、手段等方面的交互利用,充分发挥教育技术的最佳功效。

● 要注重营造实施《规范》的环境氛围

部队各级单位,尤其是院校,要大力倡导按照《规范》抓教育技术能力培养,运用教育技术能力组织实施教育训练,鼓励全员参加,突出重点提升,形成“党委议教育技术全面建设、领导抓教育技术能力培养、教师强教育技术能力素质、教育训练活动用教育技术手段”的浓厚氛围。

● 要大力加强教育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各级各类院校要敢于打破军警、警地界限,用优厚的待遇吸引、引进教育技术人才;要大胆鼓励武警专业教师在岗成才,为他们提供充裕的时间和必要的资金支持;要千方百计保留武警专业教师岗位上的优秀教育技术人才,尤其是部队的优秀指挥员,必要时可以增设技术干部岗位,以突破最高服役年限限制,从而保证教育技术人才队伍的良性循环,始终满足部队和院校教育训练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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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马国泉,张品兴,高聚成.新时期新名词大辞典[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2:594.

[2] 卓名信,厉新光,徐继昌等.军事大辞海(下).[M].北京:长城出版社,2000:1755.

[3] 陈国强.简明文化人类学词典[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

1990:300.

[4] 李龙,刘雍潜.教育技术领域范畴与标准的研究评述[J].现代远程教育研究,2005,(3):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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