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监督“难”与“克难”
2009-05-27张培铁
张培铁
舆论监督,是通过对社会现实生活中的一些违法违规违纪的现象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揭露和批评报道,唤起广大公众的关注、批评和谴责,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从而促进问题的解决。但在实践中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常常会遭遇种种困难和阻力。
一、舆论监督“难”的现状
一是采访难。舆论监督进行的采访是很艰险的,涉足的有关部门和当事人不仅不会提供采访的必要条件,反而会处处作梗,甚至强行阻拦记者采访,用软硬兼施的方法限制记者的行动。有的记者在工作中记者证被扣,遭围攻殴打,照相机、摄像机等采访设备被摔坏。这是表现比较激烈,甚至有暴力色彩的现象,但更多的是以非暴力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有的不让记者同采访对象接触,对记者采访的问题进行反调查,欺瞒上级、愚弄群众、诽谤记者:有的记者经常遭遇“无可奉告”式的拒绝。这种“软拒绝”在现实中发生得很普遍,对新闻采访影响也很大。曾经有一位记者遭遇过这样一件事:记者拿着检举信到了采访地,当地不但不提供被采访单位的具体地址,而且记者立即被“软禁”起来,“接待”人员寸步不离。将记者与外界联系的渠道切断。
二是取材难。新闻舆论监督为了说明问题的性质和程度,需要大量准确、可靠的事实材料做根据,但由于记者在采访时遭受干扰,得不到有力的支持,很难拿到对舆论监督有用的东西,尤其是拿不到足以说明问题的材料。有的采访对象受到当地官员的指使或者引诱、威胁,向记者提供虚假的材料,给记者的报道造成很大的麻烦;有的地方和单位为了维护其既得利益、局部利益或个人利益,自觉不自觉地搞地方保护主义,躲避和对抗舆论监督;有的怕问题曝光影响政绩,不惜捂盖子、保面子,托人与记者“通融”、说情,想方设法掩盖问题。
三是报道难。一旦发现有被曝光的危险,便会发挥官场运作的优势,通过各种渠道、利用一切关系、动用所有手段“灭火”。
四是报道后处境难。如某报揭露了一个开发区制假贩假的事实,当地官员恼了,竟下令从此不再征订该报。
二、解决舆论监督难的对策
一是把握好时机搞好服务。要使舆论监督发挥积极作用,必须配合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十分注意细节操作,对一些情况复杂、一时看不准的热点问题,或一些解决难度很大、短期内不能解决的难点问题暂不报道。
二是争取领导支持。媒体记者的后台要“硬”。这里说的“后台”,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就报社而言,需要同级政府主要领导为报社搞舆论监督当“后台”,得到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舆论监督的支持。其次是就记者而言,需要报社领导为记者写批评稿当“后台”,用句通俗的话说,就是领导要重视要支持。
三是媒体披露的事实要“准”。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亦是新闻监督的生命。那些惹来官司的新闻报道,相当多的是忽视了真实性原则,或添枝加叶,或合理想象,或以点代面,或有失公正。要避免陷入新闻官司,要立于不败之地。一定要确保舆论监督的准确和真实。
四是出发点要端正。要出以公心,而不是感情用事,利用职业之便,为个人或少数人谋私利。因为屁股一旦坐偏了,就毫无准确性可言。采访要深入,不但要采访“举报人”、“投诉者”,而且要采访被举报者以及持不同观点的人;不但要看人家提供的文字材料,而且要深入现场,力争获取第一手资料。做到不轻信,不偏信,慎之又慎。公民有名誉权问题,有隐私权问题,国家和企业有机密和商业秘密问题,社会有稳定问题。因此,记者应学法懂法,依法从事舆论监督。
五是帮忙不要添乱。舆论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处理得不好,往往会产生副作用。舆论监督包括公开报道与内参报道两种方式。在进行舆论监督的时候。要以大局为重,要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对不宜公开报道的内容,可以利用内参这块阵地,同样能引起领导重视,促进问题解决;有时要注意选择具有普遍警示作用,有代表性的事例进行剖析,不猎奇,不炒作,不渲染,不片面追求轰动效应,一定要做到出以公心,服务大局,以理服人,遵守新闻宣传纪律。
六是要把握好度。舆论监督不仅要按新闻规律办事,而且要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哪些可以报,哪些不可以报,在什么时候报适宜,报了之后会引起什么样反响等,都要在选题立项实施前考虑周全。有时可以反面文章正面做。先促成问题的尽快解决,然后正面报道被监督者在解决问题时所作的努力。把问题作为背景交待,同时进行批评,但以表扬形式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