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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树和树上暴露的鸟巢

2009-05-27张庆国

山西文学 2009年5期
关键词:作家小说

张庆国

1

我读南非作家库切的小说《耻》,最初很失望,教授与学生的私情,单身老男人的迟暮空虚,要说事也算事,要说不算,就是点鸡毛蒜皮。鸡毛蒜皮也会大有深意,可是,一部长篇小说总不能太简单,库切的《耻》,最初给我的感觉就是太简单。

我之简单并非与喧嚣热闹相对,有的小说安静而单纯,像一幢人去室空的老楼,或一座整齐划一,干净美丽却死气沉沉的城市,城市的远方密布着风暴将至的阴云,那些阴云永远不会滚滚而来,风暴只在传闻中埋伏,人们却一筹莫展,坐以待毙,那样的小说就不能算作简单。比如卡夫卡的《审判》,那部小说人物少,事件单一,阅读时总让人打不起精神,内容却很复杂。一座寂寞无边的空虚城市,鬼影丛生,处处玄机,叙述者的身后,藏了太多飘忽不定的眼睛。相比之下,库切的《耻》就是一点耻而已,人物的遭遇和相互关系在明明白白的叙述中顺势而下,一步步走向焦头烂额的结局,并没有给我带来更多惊异。

几年后再读《耻》,我喜欢上了这部小说。一个看上去简单明白的故事,缝合在并不复杂的结构布局中,却让人羞耻、困惑、心痛和狼狈不堪。我被库切先生叙述的简洁清晰,丝丝入扣所吸引,为小说中人物关系的巧妙安排与合理转变、场景和细节描绘的生动、感情起伏的准确揭示叫好。

库切先生喋喋不休,不会只为把故事讲好。讲好一个故事很重要,为什么要讲这个故事也重要,《耻》的娴熟流转与演变,植根于库切先生的人生感悟。“耻”不止生长于男女性爱的迷茫中,还生长于种族主义的黑白混战与对立,生长于家庭伦理的困惑与难堪。这份思想是库切有关南非生活的观察所得,也是南非社会中的重要问题,却常常被如我一类中国读者所忽视或忽略,以至造成误读。

不是因为未发现小说家库切的思想而对文本失望,是外国小说叙事内容之后的思想核心,很难被中国读者准确发现或完全领悟,误读在阅读开始时就已经发生。一部小说是一座围城,通向城里的路不止一条,隔着文化、政治、历史和人种的重重雾障,中国作家进入外国小说的“围城”,最容易眼花缭乱和无所适从,进门之初就摸错了房间,出现这样那样的误解,也就在所难免。

2

风行中国二十余年的《百年孤独》,被冠之以“魔幻现实主义”之名,至今仰慕者众。这部小说很容易让人以为是马尔克斯闭门造车的唯我独尊之作,中国作家经常对其中生死混淆的魔幻技巧着迷,忘记了书里无处不在的哥伦比亚现实。所以,这部小说在马尔克斯的故乡哥伦比亚能发行上百万册,就曾经让我长时间感到不解。当马尔克斯说他在街上看到买菜的女人篮子里有一本《百年孤独》时,至少我觉得这份介绍非常“魔幻”,是马尔克斯随口说出的一个小玩笑。一本叙述技巧花样百出的小说,让中国作家为之惊异和迷糊,没几个人读懂和读完,普通的哥伦比亚市民竟会对它趋之若鹜?难以相信。我想,用外国出版商擅长推销,操作成功什么,是无法解释的。

我读过多遍《百年孤独》,后来发现这部宏伟的小说,一个村庄的几十年发展史,一家几代人的惶惑和奔忙,与神幻鬼怪的联系,远不如与哥伦比亚社会的无情现实关系更深。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中的所有爱情迷茫、夫妻吵架、小发明爱好者的孤寂和固执、杂技团表演、怪梦和怪癖、尸骨碰撞的咯咯声、打斗与造反等,均是哥伦比亚人无比熟悉的生活现实,那些事件填满了哥伦比亚人的记忆,也才能顺理成章地填满马贡多的百年历史。

所以《百年孤独》不是天上文章,是明白无误的地上事实,是哥伦比亚人体验最深的孤独生活史,是那片土地上人种混杂、文化混杂、现实与历史混杂、生死混杂和人鬼混杂的真实历史,是脚踏实地的人生叙述,并非作家凌空蹈虚的技巧表演。不是作家马尔克斯创造了魔幻,是哥伦比亚社会的魔幻历史成就了马尔克斯。不是马尔克斯想象力激越飞扬后取得了成功,是他放弃作家虚无缥缈的不可靠想象力,回到温暖的故乡和值得依赖的哥伦比亚大地,才发现了伟大小说成功的秘密。

3

塞尔维亚作家帕维奇的《哈扎尔辞典》,是我喜欢的另一部小说,也许这部小说才能真正称得上魔幻神奇。哈扎尔公主的名字是人的灵魂的四种状态,听上去不可思议,想想也有道理,人名取得古怪,外国有,中国也有,可是说她的脸像盐一样有七种不同的面貌,就难以理解。至于那个十七世纪君士坦丁堡的著名刀客阿韦尔基,杀人无数不提,却长了四片嘴唇,其中两片永远在说话,就怪异得可以,我觉得那两片永远在说话的嘴唇,也许正是作家帕维奇先生的嘴。

《哈扎尔辞典》这部小说半人半神,半真半假,似梦非梦,历史与非历史融会,幻象与现实混淆,集小说家的想象之大成,上天下地,肆无忌惮。它所提供的事实是,小说家似乎可以乱写,花样翻新就好,其实不然。作为贝尔格莱德大学哲学教授的帕维奇,思维之缜密精确,远比其小说家想象力的恣意妄为更甚。帕维奇创作了一幅人与非人、虚构与历史、梦与非梦混合的杂乱拼图,这幅拼图却不是信笔所为,其中处处留下了有迹可寻的证据。收拾那些证据,就可以曲折查出人类思维与情感史的历程,查出欧亚大陆包括美洲大陆的生命史,查出民族、文化、语言、宗教由混沌荒诞走向清晰规范的艰难,从而把“永恒的白昼和像蛇一样将我紧紧箍住的世界”逐渐看得明白。

如果说《哈扎尔辞典》太过混杂怪异,那么,墨西哥作家胡安·鲁尔福的《佩德罗·巴拉莫》也许就比较容易解释。相比大学哲学教授帕维奇,作家鲁尔福要亲切和实在得多。他的小说同样人神混淆,叙述却较为单一,儿子回故乡寻找传闻中的父亲,查证母亲口中支离破碎的情感史、故乡史和家族史,最为常见的叙述模式,却把读者导入魔影重重的幻景。

回故乡的叙述者“我”、故乡的三亲六戚和旧友,包括势力庞大一贯恃强凌弱的父亲,都已死去,又被时光惊动,像灰尘一样腾起并重现,“戴面纱的女人一闪而过,仿佛根本没有存在过一般”,同床共枕的女人像泥水一样融化并消失,乡村土路上处处有回声,石头下面也有时间的回声,令人悚然。小说写得无比轻盈,浮在半空,好像与大地无关。

我所中意的小说,最初就是这样,早期我就写过类似小说。虚构一个地区,纵横驰骋,真假莫辨,以此为荣,自鸣得意。不过,我的想象因为只是想象,文字的自由前进中,就无时不感到为难和困惑,找不到出路。我在词语的丛林里横冲直撞,胆大包天,却没有感情,无心潮起伏的体会。笔下生生死死,那些生死却与我无关,也与确凿的文化、地理和民族无关。想象没有依据,只是些似是而非的猜测,写作的勇气就丧失得很快。我后来放弃那一路写作,原因即在于此。我对鲁尔福的《佩德罗·巴拉莫》等小说并没有真正理解,只见奇崛诡异的文字,未能领会文字之后作家的心灵依据。

《佩德罗·巴拉莫》写得神鬼莫辨,生死混淆,其实有根有据。墨西哥山民的独特思维样式和生活方式,拉丁美洲大地上原本的人鬼共存文

化,部落头领的强悍粗暴,女人的柔弱、无助、迷信与善良,仆人和下民的胆怯与忠诚,日子的艰辛,月亮的美丽与山风的温柔,无不与墨西哥山地及其历史息息相关。

鲁尔福具备优秀小说家的非凡想象力,那想象力却不是空穴来风。《佩德罗·巴拉莫》是一部真正的美洲小说,这部小说精神空间很大,严格遵循土著居民的思维方式和知天达命的人生态度,写出了墨西哥土著与世隔绝并自得其乐的生活,展示了荒凉寂寞的美洲大地上无处不在的神灵统治和强权政治,既充满小说的感性色彩,又具有学术写作的谨严和苛刻。正是这部小说启发了马尔克斯,使他幡然猛醒,认识到美洲文化经验的重大意义和价值,才写出后来世所瞩目的《百年孤独》。

鲁尔福的《佩德罗·巴拉莫》从美洲出发,脚踏实地,有理有据地走向宽阔的文学世界,所以这部小说就满怀深情。小说中遍布时光回声的半月庄,并非鲁尔福的真正出生地,却是他的心灵和情感的故土。那里,发黑的墙壁上映着淡黄色的夕阳余晖,母亲的照片在“我”的怀里出汗,照片上布满虫蛀的小洞,那些小洞是所有亲人的眼睛。黑夜降临后,月亮扭歪着脸,在天上待一会儿,没有发出一点光亮,就躲到小山后面去了。陈旧的大地吐出黑暗,发出震动。天使在歌唱,天边的天堂发出柔和的光芒,上帝高高在上,注视一切,像祖父一样慈祥。这些文字情真意切,无半句戏言,莫不让我感动和震撼。

4

说另一部书。

两年前的一次逛书店经历,让我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获得了短暂的愉快。那天我揣着一张单位赠送的购书卡,去昆明的南屏街新华书店购书。南屏街是昆明的著名老街,现在被时代的玻璃幕墙修葺和装饰得有几分可疑,半真半假,似是而非,仿佛《哈扎尔辞典》里出现过的某条街。不过,我的记忆却一直停留在半真的那一面。这条名为南屏的街道,曾在过去的漫长时光里,伴随我度过仓皇的中学时代,恰如《佩德罗-巴拉莫》小说中所言,昆明的南屏街充满了时间的回声。那些悠长的回声像找不到回家之路的狗,在我的身后,远远地踉跄奔跑,被呼啸而过的汽车驱赶得左右躲闪。

从前我家离昆明的南屏街很近,这就是时间回声始终在那条街上萦回不散的原因,中学时我每天穿过南屏街数遍,去上学,中学毕业后,每天回家,我都趁晚饭未熟的短暂时机,溜出家门,去南屏街新华书店,在里面流连忘返。

上世纪八十年代,我曾经在南屏街新华书店门口排队买书,那是中国历史上最令人感动也最令人感慨万端的一个时期,全中国人民疯狂购书,就像现在疯狂购房和购车。全中国人民谈文学和讨论文化,就像现在很少再谈文学和再谈文化一样。当时的南屏街新华书店在我的眼里已经够宽大,却只有现在的五分之一面积不到,里面挤满了人,在书店里与老朋友相遇再正常不过。朋友相见分外眼红,红是血红,温柔的血,熬夜读书挤出的血丝,目光里蓄满红色的深情。互叙友情后,心潮起伏地各夹几本书离去,那种场面绝对真实,无半点魔幻神奇。

买的书多半是外国书,也多半是文学书。

中国现代白话小说的源头是外国翻译作品,这是文学的另一条河流,这条河流绕过雄伟的中国古代文学高山,独自流淌,一意孤行。依靠外语专家提供的汉语翻译文字来研究外国文学写作,本来就可疑和不可靠。加之外国作品后面的人生意义与中国人面临的问题相去甚远,麻烦就更大。所以,从开始到现在,中国现代小说写作的先天不足就显而易见,又无法弥补。这个与生俱来的硬伤几乎可以算作一份原罪,只能在后天的努力中尽力寻找救赎。

这就像昆明的南屏街,我还要说那条故乡的街道。这条街和它所依托的昆明城,曾经远离中国的战火,独自面对四季如春的天空。昆明的南屏街,也就成为中国著名的金融街,街上站满了多家外国银行。抗日战争时期,国难当头,中国的金融家们纷纷逃亡,躲到群山拥抱下的昆明城,于是昆明就变得不真实,似梦非梦,就像中国现代小说的写作从来不太真实一样。事实上,昆明这座城市也从来不真实,身份模糊。它为云南南诏国的白族所建,元军进云南,明军再进云南,昆明就变成了汉族文化中心。中国诸省的汉人在昆明城里满街走,比如我和我的先祖,却对自己的血脉渊源之地混沌不知,更不会想到昆明在后来的几年时间里,竟然一度变成中国著名大学、著名现代工厂和外国银行的避难所。昆明造出过中国的第一辆汽车,谁会相信呢?莫不是《哈扎尔辞典》里的神话?

不相信,或不完全理解,也就不会受感动,更不会引起相关的沉思。

我要说的就是感动和沉思,这份感动和沉思,由德国人本哈德·施林克写的小说《朗读者》引起。

那天我在南屏街新华书店,意外买到了德国人写的小说《朗读者》。

我不相信别人的廉价推荐,那段时间也很少上网,当时美国人的电影《朗读者》还没有拍摄,更没有获奖,所以那天之前我对《朗读者》是一本好书一无所知。我只对这个优雅的书名感兴趣,对书的灰色封面设计和隐藏得若隐若现的小说标题感兴趣。书被塑料纸严密封住,打不开,是自信它是一书好书不用打开?还是担心读者打开后大为失望才把它封住?我认为是前者,于是把它买下。

是一本好书,一本因简单而令人惊异,因真切而让人感动的好书,一本因为好而让人沉思反省的小说。当然今年上映的美国人拍的同名电影很差,导演和他的同伙被作家施林克几近完美的写作镇住,再无创造力,那是后话。我说得太多,有些故弄玄虚,现在把书打开。

5

《朗读者》这部小说讲了一个奇异的故事,15岁少年与35岁女人的爱情,包括毫不隐瞒的性爱,突如其来,又倏然而逝。再加上纳粹历史,人性的残忍与文化尊严的混合,司法的严格与疏漏,自我坚守的无望沉默等。七七八八的内容,均被朗读这个非常隐私的个人行为严密贯穿,够奇,却用很单纯的笔调讲完。单纯是为了讲清楚,讲清楚是为了让人明白。我读懂了它,也就受感动。

这部单纯的书,用约三分之一的篇幅,借书中人物之口,直接展开写作者的沉思和追问。这是德国人的谨严,不把事情搞清楚,誓不罢休,也是作家施林克的方式,它不愿意留下空白,要把所有疑问填满。

填满是为了讲得更明白。

施林克在小说《朗读者》中设了足够分量的悬念,一把锋利而沉重的剑,始终悬在读者的头顶,摇摇欲坠。叙述者在词语的密林里七拐八绕,最后让那把剑无声地轻巧落下,刺在读者的书桌上,让人看得清楚,感慨而心惊。

一部书难以让人感动,这部书就好不到哪里去,从前我并不这样认为,现在却不得不服气。以前我反对滥情和煽情,主张不动情感的写作。滥情和煽情当然不好,完全的冷漠和无情,作品的价值就会大大降低。自己满无所谓的事,别人何必为你操心?不是一往情深就庸俗,是一往情深表达得不好,就可能滑向庸俗的陷阱。落入这样那样的绝望陷阱,是作家写作中经常发生的事。一件事写得不明白,也许是本来就没有想明白,

没有想明白,当然感动不了自己,也同样感动不了别人。

就像昆明城,我在这座城市出生,我的父亲和祖父也在这里出生,可是我对这座城市始终不懂,滇池由清变浊,盘龙江无言地流淌,我却不知道为什么。有朋友说昆明这座城市很有意思,它明朗而温暖,又来路不明。四季如春表明气候好,却是时间停滞不前的标志。为什么所有的城市时光如梭,惟独这里让人恍惚,风全部在空气中凝固?时钟的指针也停住不走?所以这座城市值得写,可以写成一座迷宫。

我一直没有写它,因为我一直没有把这座城市搞懂,不懂就难以动真情。青年时代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渴望远走他乡,寻找祖先的故地,故地在何方又不知道。游荡在南屏街的时光回声,只是提醒我曾经在这里度过一些无法抹杀的岁月。既如此,我怎么能把这座城市写明白?我不清楚为什么写昆明?要写出一部令人感动的小说就不可能。

我要说的是,从前我认为小说写清楚了不好,写得让人读后掉泪也不好,现在我知道写得不清楚,要让人掉泪根本就不可能,那种杞人忧天的事不会发生。老实说我翻开《朗读者》时,看了几页,曾有与最初阅读《耻》一样的失望,我觉得这部小说讲述得太清楚,每隔一章就有一节抒情与沉思的文字也不好,太直接和露骨。后来,不知不觉间,失望像阳光下的水渍悄然散去,不知去向,风消失在风中,水融化在水里。我跟着书中少年一起,进入车站路和鲜花街,上了老式的旧楼,在散发出陈旧气味的内走廊上,从半开半闭的门边,看到那个女人在屋里换衣服,看到屋里的女人略为惊异地回头,少年红着脸夺路逃走,蹿到街上飞奔而去。

写作是人生的追忆与反省,是一种艺术劳动,也是一份智慧活动,还是发生在作家与读者之间的一次诚实的情感交流行为。想清楚要写的事,再写清楚,在清楚的事件后面,有宽阔的迷离背景,明明白白地摆出了问题,再留下供人反省的疑问,让人被惊动和受感动后思绪难平,才好。

《朗读者》就是这样,读懂了,看得清楚,却不回答为什么会有那样的事件发生?不回答那个女人为什么毫无必要地选择沉默,步入监狱,步入酸腐的老年,最后又在期待已久的出狱通知下发前,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自缢而亡。

什么叫感动?感动就是被真诚的写作打动,把内容看得清楚,情绪被触动,却说不清楚。说不清楚是作家没有告诉读者答案,作家为什么不告诉读者答案?因为人生其实很简单,答案说不说出来,不重要,重要的是经历,一次明明白白的愉快阅读,这样的经历值得回味。

6

中国小说翻译到外国,也难免被误读。据说《红楼梦》曾被译为《一个男人与一群女人的故事》,《水浒传》也被译为《一百零八个强盗》,单凭这书名,就可以想象外国读者会把这小说误读到哪里去。

中国与外国不一样,这句话是废话,往下解释,这句话才有价值。什么解释?就是中国有中国的问题,外国有外国的问题,乌鸦解决乌鸦的麻烦,老鼠享受老鼠的欢乐。中国作家写爱情,也许为的是表达生的喜悦,外国作家写爱情,可能恰恰是解释死的无奈。当下,二十一世纪,或者早在二十世纪,以西方为标准的现代社会科学列出的诸多人生问题,财富、司法、平等、男女关系、就学、就业、环保、官与民、政治与经济、战争与和平等等,欧洲诸国解决得差不多了,中国正在解决。

欧洲诸国的问题少,中国的问题多。问题多是社会的痛苦,却是作家的福气。欧洲诸国的作家无所事事,只能写内心挣扎,写无问题的苦闷和孤寂,写解决完一般人生问题后,满街是空寂回声的更大迷茫。中国作家写的却是实在人生,是波澜起伏的大事件。中国有很多大事,欧洲诸国看上去只剩小事,所以中国作家的小说写得动静很大,外国作家的小说写得安详沉闷,好像都是鸡毛蒜皮。两边完全不对等,各忙各的,错位,阅读和研究也就少不了误读和理解上的困难。

中国现代白话小说写作的源头是外国小说,误读带来的结果就是误用。读到鸡毛蒜皮,就以为鸡毛蒜皮是文学的最高境界,是外部之小衬出的内心之大。我们照着鸡毛蒜皮写,给人的感觉是无关痛痒,可有可无,人家写出来却广受欢迎,当然是在他们的国家受欢迎。殊不知在我们这边是鸡毛蒜皮,在他们那边其实是当作大事来写的。我们的大事是历史的翻天覆地,他们的大事是聚会中的一个白眼,床上的眼泪和咖啡馆的忧伤。他们的抢劫也许是因为不愿工作,我们这边发生的抢劫却大多是因为找不到工作,他们的小姐就是小姐,我们的小姐却是别的。所以我们读外国小说,最容易看清的是叙述技巧,最不容易领会和理解的是技巧之后的人生之痛和生命之“耻”。

所以才有中国作家重新返回传统和中国古代,寻找与生俱来的中国问题。

7

美籍华裔作家哈金,写了几部书,得过几次奖,不久前我在网上读到他的《等待》,几年前出版的小说。那部小说写得如此明白,又如此清晰,让我吃惊。习惯于写得云山雾海的中国作家,热爱法国人西蒙和罗伯·格里耶的中国写作者,我想不会喜欢哈金的《等待》,我也是抱着不以为然的态度去浏览哈金的这部小说。不知觉间,小说就读完了,我略感惊讶。小说最后,借人物之口,明明白白地解释了主题,让我觉得好笑,又觉得其实并不那么突兀,好像也可以接受。于是我查找了其他相关资料,包括哈金接受采访时的自我解释,以及他写的零碎的创作谈之类,他的一番话,引起了我的兴趣。

哈金的这部书在美国得奖,人家认为写得太老实,太传统,直截了当,没有任何花样,书评为了回避这个遗憾,曾挖空心思用回到巴尔扎克时代什么来抹平。我当然觉得这个解释很牵强,却反复思考为什么我还是有耐心把这部书读完?

《等待》这部小说,是一个生活在美国的中国作家写的中国故事,非常传统的中国故事,用同样传统的讲故事的方法完成。政治、乡土、亲情、无望的等待、乡村土屋与偏远小镇、军队大院与值班护士等,无任何出格和惊奇之处。可是细读后,尤其是读了哈金关于小说的言论后,我发现这个故事的写法,与中国大陆作家自以为熟悉的路数完全不同,确实有差别,甚至是很大的差别。

小说讲了一个耐心等待了十八年的爱情故事。部队男军医乡下有妻女,却被医院的护士爱上,为了信守自己对女护士的承诺,他一年又一年回家,带乡下的老婆去办离婚,那个老实的女人却总在关键时刻反悔。老实的乡下女人从来没有想过反抗丈夫,所以每次都跟着他去办离婚,又因为从来没有想过离开丈夫,所以总在法院工作人员盘问时,摇头、张口结舌或无声流泪。这场离婚就办不了,直到夫妻分居十八年,婚约自动解除。

故事再明白不过,写得如书中的乡下女人一样老实,而且,情节链条、人物身份及外貌、人物活动的场景、人物动作、落在乡村草垛上的阳光、土路上晃晃荡荡驶来的马车、黑夜里的夫妻对话等,大的纲要和小的细节,全部写得清楚准确和井然有序。作家搭建了一架稳固的楼梯,带读者

往上爬,引读者一步步朝前走,再悄悄把身后的木板迅速拆除并丢弃,一次不得不走向结尾的阅读,就这样顺利完成。

哈金是东北某大学的英语系毕业生,后来在山东读同样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才去美国读博士。他在中国大陆学的是语言,不是文学。中国大陆的英语系叫英国语言文学系,当然也会学文学史,阅读文学作品并练习写作,但我想他们还是以语言学习为主,也就是说中国大陆的英语专业其实很理性和很科学,离文学有些远,美国我想就不一样。如果在美国也读英国语言文学,那就相当于中国的汉语言文学,学的就是文学了。哈金后来变成作家,我想与研究方向的实质性改变有关,据说他在美国受过西方的写作技术训练,写出来的样式才与中国大陆作家不同。

哈金在成为作家并几次获奖,而且是美国的重要文学奖后,有了发言权,对中国大陆作家的写作与欧美作家的写作有过对比,如果我没有记错,他是这样对比的:他说中国大陆的作家对西方的各种现代技巧很熟悉,却在写作的基本要领上训练不足。

这很快让我想起了卡夫卡的小说。保险公司职员卡夫卡,写小说历来精确,作品中的人物从左边走过来,抬起右脚,跨过一把椅子,左脚轻轻踮一下,绕开什么,抚一下领带坐下,嘴巴张了张,喉结微微滚动,咽下口水,然后呆呆地看着来访者。他总是写得细致清晰,一丝不苟,不敢马虎,也不会马虎,像保险公司的统计表。

我们有的作家,认为卡夫卡是虚写,其实他写得很实。卡夫卡从来没有如某些中国作家理解的那样纯粹玩感觉,他的细节相当精准,写得很实在,又能在实在、精确和可以触摸的具体质感中,营造出无处不在的虚幻和迷离。他不会大而化之地玩感觉,不会让小说变得真正模糊不清,他的小说历来都很清晰。模糊不清就很难被人充分理解,读者难以理解得充分,作家怎么去获得成功?把一块石头写成石头当然是本事,也是作家必须经过的第一关,把一块石头写得确实是石头,这块石头却能在恍惚间浮起,是作家经过的第二关。我的理解是,哈金认为中国大陆作家一上来就进入了第二关,第一关的训练先天缺失。

8

中国大陆作家肯定会有人说哈金算老几?凭什么说三道四?这就不讨论了,我要说的是,他的话引起了我的思索。再回头看,我发现他的小说确实写得准确和清晰,这就是哈金小说与中国大陆小说的不同之处,真正的不同。我们读外国小说,怎么就很少意识到这个区别呢?

这就出现中国人读外国小说的第二个误解了,先是摸不清别人的思想,也就是为什么写?我们多年来一直在写作的二元论中徘徊,反复研究写什么和怎么写?我却认为更重要的问题是为什么写?这部小说你为什么要写?这首诗你为什么要写?为什么写这个问题没有解决,写什么和怎么写就无用。

现在的问题是,连怎么写都有了毛病。

我们的怎么写和他们的怎么写,不是一回事。我们的怎么写是研究各种花样翻新的现代技巧,紧追急赶,惟恐老土,三十年蹿遍了西方文学史的几百年。他们的怎么写是先回到基本原则。像一个本分的木匠,把锯子、锤子、刨子、凿子、锛、墨斗和线等等摆开,从把木头锯得平直开始,逐渐确立自己的木匠身份。

中国古代的意境、象等等,看上去很玄,都是大而化之的解释,好像我们的祖宗从来就不讲写作的基本动作,其实不然。古代的中国老先生,教学生写诗,就先从对子练起,天对地,雨对风,同样一丝不苟,没有马虎过。起、承、转、合,都是基本路数。我们让一个个古代的少年先把四书五经统统背完,上正道,坐直,行稳,再教他对这样对那样,再让他反刍,把吞进去的那些经典慢慢吐出,细细理解和品味。然后,旁门左道什么来,只会让他丰富和更饱满,不会让他迷乱,他也才能写出天下文章。现在不同了,我们从小学的语文课起,选取的文章很多就是旁门左道,学的又都是中心思想和段落大意什么。字和字怎么组合,词语之间如何形成动作,镂刻出画面并串联出思想,不讲,也讲不来。大学的专业写作课,也好不到哪里去,无非是中小学语文课的放大,文章变长和变多了而已。

文学可能完全无用。可能什么都不是,也可能包容天地,因为语言就包容天地,永远不会死。人只要坚持说话,就会把说的话记下来,变成文学。不过,文学与音乐美术相比,力量又有限。文学只是一个个字词的组合,文字只是思想的暗示和把读者从梦里唤醒的虚幻声响,不是实物。音乐是声波的传递,是实在的声音,声音是一个实体,美术是可见的颜色和线条,是明明白白的形象。钢琴弹得不能上台,在家里表演,自娱自乐,总是可以的。画家画得不好,作品挂在家中也可以看。作家写出了不成功的小说,给别人看只是让人受罪,因为那堆文字里。什么也没有。所以文学的写作其实很困难。

几年前我坐火车穿过中国北方冬天的土地。看到窗外一片灰雾,没有绿色,不见人影。所有的树都掉光了叶子,褐色的树干和树杈干净利落,站在开阔而空洞的大地上,无比清晰地指向天空。树杈之间,一个个乌鸦和喜鹊巨大的巢全部暴露。清晰可见,它们高高地挂在天上,好像一颗颗脑袋,沉默不言,俯瞰着树下水沟里冰冻的溪流。

那是在我的故乡绝不会看到的风景,我的故乡永远树影杂乱和葱绿,鸟巢严密掩藏,不会暴露。我在昆明从小到大,一次也没有看到过树上的鸟巢,它们是绝不会暴露的世间秘密。如果鸟巢是树上结出的小说的核,鸟是小说家的灵思,它们有必要在冬天冰寒的天气完全暴露?还是一生一世长久隐藏在昆明的迷幻春色中?哪种风景更好,我不知道。火车缓缓而过,窗外的风景一成不变,我爬上中铺,读小说,当然是一本外国小说。

责任编辑吴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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