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出版:谋定而后动
2009-05-27周海忠
周海忠
数字出版这个名词现在越来越多地挂在我们嘴边,一不小心就会冒出来。作为一种大趋势,该来的一定得来,不时地说道说道,有助于我们心理上有所准备,不至于面对新事物突然慌神。其实,对于数字出版,我们的认知是一步步进化的。曾几何时,我们以为把电子版的光盘打包卖给某个机构就算是“数字出版”了,后来发现那是我们“数字”了,实际上是人家“出版”了。渠道不在自己手里,没什么话语权。现在谁都发现要自己有资源,有平台,有渠道,有产品,一条龙以后,才算自主的“数字出版”。
无论是PTC还是北大方正,都瞧出了出版社的这点心思,他们推介各自研发的系统平台,据说是迎合了出版人希望“存得进,取得出,用得上”的数字化构想,几家大公司轮番掀起了数字出版科普浪潮。
出版人反而开始冷静下来。动,还是不动?这是个问题。
常言道,谋定而后动。关键是我们需要谋什么。
关于投入。作为经营者,省下的就是赚到的。在数字出版的标准、技术还在探究阶段,是出版社和平台研发者一起承担研制费用还是出版社独自出资,委托有关公司为自己度身定做一套系统?后者是出版社做了先行者,但同时也成了实验台上的小白鼠,中小出版社不宜。前者的问题是出版社能否享有共有知识产权并在这一系统的出售或后续推广运营中分享赢利。个人以为前者也不适合中小出版社打头阵。结论应是密切关注进程,但先不动。让出版巨头们烧钱探路不算下策。
关于赢利模式。所有的赢利模式的前提是要让价值链得以生成并有效运转。通俗一点,就是让数字出版整个环节的参与者都获得价值,那才会赢利。出版社要获得利益,但必须建立在:作者得利,甚至是比原来的纸媒出版更多地得利,读者得利,实际上只要比原来的纸质阅读花费更少,获取的有效信息更多,更便利;渠道(网络或者手机运营商)得利等。如果出版社在理念上是立足于整合自己积累的出版资源,通过重复利用,再生产品,那么作者那头的利益保证必须优先考虑,有相应的措施确保他们的知识产权的数字化收益。否则谁来投稿?读者那头会遇到如何改变原来的消费习惯(海量信息网上免费查询)。
关于产品。出版社到底有多少特有的,符合读者需求的内容,可以让读者不得不付费数字化?有了数字化平台以后出版社想干什么?出版社在数字化出版的业态角色是生产者,经营者,还是生产经营者?这些都是出版社需要思量的。PTC和北大方正在开发的模板中都有一个功能,那就是把已出过的书或以后要出的书按内容加上分类标签,以便重新整合,出新品。但本人提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有没有先行一步的试验者有重新整合过的数字化产品在市场上得到认同成功的案例。答案是“这个应该有的,但是没有”。确实,试水数字出版,赢利模式是个难题,让系统研制开发者回答这个问题有点不合理,但是,出版社思考过我们花大力气、大本钱开发(购进)的数字化功能用处在哪里、怎么用了吗?以简单的教辅图书为例,理论上我们可以把所有的题目按知识点、题目难度加上标签的,但是就能以此很快新书出炉?未必。再简单的题目选编,总的有一个结合具体读者定位、教学实际的选哪怕是抄的智力劳动过程,不是机械化流水线可以生成的。
关于特色。只有在特色上做足文章,成为比别人好或者某一领域比别人好而且全的,才有可能为相应的消费者所关注。这就是数字化出版热潮涌动之初人们特别关注的内容问题。数字化的系统平台应当是大同小异的,特质的内容方面则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或许,某个出版社借助数字化的平台,专做参考教案的,各科做到最新最齐,汇集一流名师,能做出品牌;另一出版社依托不断维护更新的题库专做某种门类的试卷,既有成品,也有可以按需生成的半成品,也能做出品牌。但难以想象一家出版社什么都做,什么都能在数字化以后赢利。当务之急,是出版社自身确定特色产品的定位,深度开发,坚持努力。如果自己出版社的网站还是一个鲜为人知,少有问津的状况,那么第一步是先给网站取一个好听又好记的名字,多下工夫把特色产品尽快在网络宣传。
个人以为,3G手机的问世,是中小出版社介入数字出版的最佳契机。一方面移动收费的模式消费者已经接受,另一方面,出版社当好内容提供商(cP)的角色,可借力于服务提供商(sP),低成本开始数字化的运行,积累感觉和经验。
当读者阅读方式发生改变,但对你的内容阅读已经成为习惯、爱好,甚至一种生活方式,你上马全功能的数字系统不迟。没有看家的本领,没有镇社的宝贝,上再先进的系统都为时过早。又何况是当下数字出版标准化尚无定论,自己还搞不清有平台干什么、怎么干的时候,不妨缓行一窝风地都来打造数字化平台。当然,这不是和数字化出版反潮流,谋定而后动不是不动,而是脑袋先动,钱袋能不动暂时先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