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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改造中文化遗产保护问题的思考

2009-05-25李爱生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09年6期
关键词:旧城城市规划文化遗产

李爱生

摘要:本文从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出发主要从规划层面阐述了旧城改造中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形势及如何处理好城市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关键词:旧城改造;文化遗产保护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旧城改造作为城市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无疑成为实现土地利用集约化、激发城市生机与活力、提高城市竞争力的有力措施和手段。然而在旧城改造过程中却时常出现令我们痛心的一幕:许多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在推土机的轰鸣声中毁于一旦。如此事实的发生尽管可以给出各种理由做出解释,如“经营城市、以地生财”,“发展经济、改善人居环境”,但究其实质却是以牺牲城市的传统文化换取城市经济一时繁荣的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城市的现代化固然需要除旧更新,但搞现代化不能一味的“拆”字当先,而是要有选择的 “留”。留住城市原有的容貌和基调,留住城市的“根”与“魂”——文化内涵。因此在旧城改造中如何以科学的规划做指导,处理好拆除与保护的关系,是当前大多数城市在旧城改造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1 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

城市是一个民族的记忆载体,每个时代都在城市的建设中留下了自己的痕迹。城市遗存的建筑作为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成城市人文环境的具象载体。它像树的年轮,记载着城市的历史,像一本的书,积淀着城市的文化,它是人类过去生存状态、创造力以及人与环境关系的有力物证,它带着人类文明的发展印记是历史留给我们的弥足珍贵的财富,其固有的文化特征,蕴含着深厚丰富的文化内涵,是城市的“根”与“魂”,是城市的生命力所在。文化遗产的价值在于: a.它是城市发展的历史见证。它所具有的时代特征,能帮助人们具体地、形象地认识历史,帮助恢复历史的本来面目。b.它是城市文明的现实载体。许多历史街区和古迹既是先人活动的遗存,又是今人生活的空间,它们凝聚着一代又一代居民的思想、智慧、生活气息,它们夜以继日地诉说着城市的历史和文化。c.它是城市文化得以延续的活教材。它从物质和精神层面上延续我们的城市文化甚至生活本身,使现代人能触摸到传统文化尚未消逝的“心跳”。d.它是城市个性和特色的基石。文化底蕴是体现城市个性、构成城市特色的基本条件,是一个城市有别于其他城市的根本特征。因此,文化遗产不同寻常的价值决定了文化遗产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保护文化遗产是抢救城市濒危的历史文化资源、延续历史文脉,实现城市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它对于增加城市的文化魅力、促进城市旅游发展具有特殊的环境价值。同时它也是向人们进行爱国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珍贵的历史史料。

2 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冲击

旧城区是文化遗产最为集中的地方,同时也是房地产开发的集中地段,因此文化遗产的保护也就面临着更为严峻的形势。城市规划本身作为一门预测性科学的局限性或不确定性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冲击同样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主要表现在:

城市规划编制前瞻性不足,编制思路跟不上时代步伐。面对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总体规划的周期性调整往往滞后城市社会的迅猛发展。某些城市的总体规划仍沿用单一中心的规划布局和传统的城市扩张模式,致城市中心区功能过分聚集, “单一中心”模式造成的城市“摊大饼”式扩张带来许多社会问题,使文化遗产及其环境保护状况日益恶化。

城市设计手法趋同, “千城一面”现象严重,城市特色凸显危机。城市设计模仿严重,缺少创意,追求大体量的建筑物、大规模的建筑群,导致城市定位脱离实际,城市建设走入“千城一面”的怪圈,城市特色大打折扣 。文化遗产多被淹没于新建筑群中或成为孤立的陈列品,其历史文化内涵无法得到突出体现。

建筑设计缺少文化内涵、缺少对历史文化的挖掘。建筑设计过分强调个体的面孔与性格,追求形式上的独特和怪异,却很少考虑它与城市的文化关系,大部分设计既无历史文化内涵,也无建筑创作意境可言。

3 正确处理旧城改造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旧城改造是一项涉及对象广泛、内容复杂的系统工程,如何将旧城中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源与城市的现代化建设有机结合,将传统元素与现代技术巧妙融合,创造出别具一格、内涵丰富的城市建筑文化景观,是搞好旧城改造规划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其建设成败的关键。作为一名规划工作者要树立文化遗产保护观念,将文化遗产保护的思想贯彻到城市规划的各个层面,在考虑旧城功能与发展的同时,延续城市的历史文脉,为旧城中的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多方面的有利环境。

城市规划与文化遗产保护和谐发展:以城市规划为主要依据、根据文化遗产保护的需要,确定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内容。旧城改造必须充分考虑到城市的文化特点,将文化遗产和城市特色作为城市形象的基础。要制定一个系统科学的旧城改造和建设规划,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对旧城改造进行规划控制,形成明确的评价体系、目标体系及控制体系,同时要与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使旧城改造既展示现代文明崭新风貌的同时,又突出城市特色。根据城市定位与发展目标,结合历史、现状与未来发展,合理确定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内容。同时要探索区域整体协调发展战略,通过实施区域规划,缓解在城市性质、规模、布局方面过于集中的压力,通过整合资源,在继续加快发展的同时,促进文化遗产及其环境的保护;改变传统的简单化的规划设计方法,努力探索适应旧城历史与现状的新的规划设计方法。对旧城区的规划,应坚持审慎更新、循序渐进、有机更新的原则,实行有利于城市文化传承的“政府+开发商+规划专家+公众”的规划模式,实现旧城改造规划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和谐发展。

旧城改造与新区开发并举,为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更多空间。旧城新区统一规划分开建设,既有利于缓解旧城中文化遗产受到冲击,保留旧城原有特色和历史文化风貌,为文化遗产保护在时间和空间上提供回旋余地,又可发挥新旧城不同的城市功能,形成别具一格的城市文化特色和城市格局。旧城改造要充分考虑新区开发的影响,动态把握新区开发与旧城改造之间的联系,适时调整两者的组合配置关系,新旧结合,协调发展,实现新区与旧城资源的良性循环。

合理确定文化遗产的价值,提高城市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城市规划部门要建立文化遗产档案,以确认和评估文化遗产的特征和价值。规划专家和政府决策者在作出决策之前必须确认是否收集到了足够的资料,是否完全清楚认识到包括保护对象在内的整个地区的文化价值、艺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建立有专家和社会知名人士参与决策的制度,为城市规划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的指导作用,当好政府参谋。

发挥城市规划的控制作用,为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技术保证 。在文化遗产周围划定保护范围及建筑紫线并制定控高规划。这样既为文化遗产设定了一道保护屏障,也有利于保护原有城市空间形态,维护城市景观的完整性。

增强领导者“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为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决策支持。城市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在于决策。作为决策者,必须充分认识到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历史意义,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在旧城改造中要明确城市未来发展定位,合理设计城市传统历史区域和现代区域,制定科学的城市发展规划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为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决策支持。对已有的城乡规划法和文化保护法要认真贯彻执行,切不可急功近利而破坏了珍贵的城市文化资源。

总之,文化遗产不是城市发展的包袱,而是城市中无可替代的重要财富,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资本和动力。现代化的城市不在于它有多少高楼大厦,多少宽阔的街道,而在于它有没有体现其个性魅力的历史沧桑感、独特的文化底蕴和世代传承的人文精神,它是城市的“根”与“魂”,是城市的特色所在。而把握城市特色最好的方法是用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和文化底蕴的凸现等手段来实现。在旧城改造规划、设计中,我们要紧扣时代脉搏,综合运用多种规划设计手法,既要体现历史的原真性、风貌的完整性和生活的延续性,又要注重挖掘城市人文环境的独特魅力,注重于传统文化中提炼 “建筑元素”,不断增强城市的可识别性和标志性,使旧城区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我们期待在城市规划师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旧城改造与文化遗产保护会相得益彰,会建立起一种相互促进和相互依赖的和谐关系,从而实现城市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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