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民生思想的价值学分析
2009-05-25张雪瑞董永在
张雪瑞 董永在
【摘 要】 邓小平始终热爱人民、心系人民,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毕生奋斗的目标,提出了人民是改善民生的价值主体、发展生产力是改善民生的价值手段、实现小康社会是改善民生的价值目标、城乡协调发展是改善民生的价值追求等一系列宝贵的民生思想。对于当前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解决日益凸现的民生问题仍具有极其重要的时代价值。
【关键词】 邓小平;改善民生;价值学分析
邓小平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在长期探索并科学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形成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从而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大厦的基石;同时他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躬身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提出了一系列宝贵的民生思想。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今天,从价值学角度研究邓小平民生思想,有助于我们全面理解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本质特征,更好地学习实践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推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一、人民是改善民生的价值主体
价值主体是指直接从事物质资料生产活动的现实的人,是实践中对客体改造以满足自身需要和利益的人,是对客体和主体自身做出评价的人。人民作为邓小平民生思想的价值主体,是指人民既是价值的创造者,也是价值的评判者,更是价值的享有者。因此,邓小平同志提出了以为人民服务、向人民负责为价值取向,以保护人民利益、改善人民生活为价值选择,以人民拥护、赞成、满意和答应为价值评价标准。
1、为人民服务、向人民负责是邓小平民生思想的价值取向
邓小平始终坚信群众是力量的源泉,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传家宝。他多次提出:“党的全部任务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党对于人民群众的领导作用,就是正确地给人民群众指出斗争的方向,帮助人民群众自己动手,争取和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1]因此,邓小平认为党必须密切联系和依靠群众,党员必须养成为人民服务、向人民负责、遇事同群众商量和同群众共甘苦的工作作风;同时要坚持毛泽东同志所倡导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法,否则的话,就会使我们的工作受到损失,使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损害。邓小平进一步强调指出我们党应该是人民的勤务员。在1962年他讲到:“我们进了城,执了政,是做官呢,还是当人民的勤务员呢?…如果不是做官,而是当人民的勤务员,那就要以普通劳动者的面貌出现,要平等待人,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这一代,一定要坚持我们党的好的传统,树立好的榜样,当好人们的勤务员。”[2]
2、保护人民利益、改善群众生活是邓小平民生思想的价值选择
价值取向决定价值选择,价值选择反映价值取向。邓小平同志在各个时期的价值实践中始终把保护人民利益、关注人民生计、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其首要的价值选择。抗战期间他提出要照顾人民的根本利益,“凡是能够保护人民利益的事,应努力赴之;凡是能够招致敌人摧残人民的事,都应谨慎从事。”[3]制订各项政策必须以人民福利和抗战需要为出发点。在解放战争期间,他主张在解放蒋统区、进入新区的过程中,要采取恰当的方式进行土改,照顾到贫、中、富农的生活利益;对于城市乡村的公共建筑物、工厂、作坊、学校、文化事业、教堂、庙宇等都要进行有效地保护,要保障人民的生计,不要一味地严重破坏,否则就会遭致广大人民的反感。
新中国成立后,在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邓小平指出不能只发展生产力不顾群众生活的需求,并批评了当时只片面注重“骨头”即重工业、交通建设等大项目的发展,而不注重“肉”即教研、文教、商业服务网点、职工住宅和城市公用事业等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的各种设施的建设。他指出要首先解决好群众急需而又容易做的事情,“我们建设的工作应该面对群众,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修建学校如此,修建文化娱乐场所如此,解决‘骨头和‘肉的关系问题也是如此。”[4]而且工业要着重解决人吃、穿、用的问题,减轻农业的负担。
邓小平认为正确的领导的成果,“归根结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人们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我们一定要根据现在的有利条件加速发展生产力,使人民的物质生活好一些,使人民的文化生活、精神面貌好一些。”[5]并且把劳动生产率提高了多少,劳动者的个人收入和集体福利增加了多少,利润增加了多少,是否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居住条件、饮食条件和卫生条件作为“今后主要的政治”。而且,邓小平还指出了当时突出的三个民生问题:“一个是物价涨,一个是干部特殊化,还有一个是房子紧张。”[6]可以说,邓小平所指出的这三大民生问题,到现在仍然是比较突出的。
3、人民拥护、赞成、满意和答应是邓小平民生思想的价值评价标准
价值评价主体就是指主体拥有对客体实践结果做出肯定或否定评价的最终决定权。人民是价值评价的主体就是说,人民是党和政府政策和制度实行的效果好坏最终裁决者。“邓小平始终相信人民、依靠人民,总是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方针政策和作出决断的出发点和归宿。”[7]1980年在谈论如何评价外国兄弟党的是非时他指出:“各国党的国内方针、路线是对还是错,应该由本国党和本国人民去判断。……欧洲共产主义是对还是错,也不应该由别人来判断,不应该由别人写文章来肯定或者否定,而只能由那里的党、那里的人民,归根到底由他们的实践做出回答。”[8]在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时,他也指出三条关键:第一是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第二是看能否增进入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是看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9]
随着改革开放实践的深入发展,1992年春,邓小平在南巡谈话中多次提到“人民”,这充分反映了他与人民群众心心相印、血肉相连的深厚感情。为了消除人们对于姓“资”、姓“社”的疑虑,他提出把“三个有利于”作为判断一切工作是非得失的根本标准,其中把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最终的标准,也就是说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的最终目的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民生”,这是人民作为价值评价主体的最高标准。
二、发展生产力是改善民生的价值手段
实现改善民生的价值目标,不仅要有正确的价值取向、价值选择,更要凭借强有力的价值手段。为此,邓小平提出“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是要靠自己的发展”、“发展才是硬道理”[10]等著名论断。中国解决民生问题、改善民生,同样也必须依靠发展;否则,改善民生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发展生产是改善民生的根本物质前提。唯物史观认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推动力量,它决定着生产关系的性质、人民生活的状况和社会发展的面貌。邓小平十分重视生产力问题,把发展生产力作为改善民生、稳定社会的重要前提。在建国后,面对积贫积弱、一穷二白的现状,他主张要从恢复农业生产着手,多种粮食、多种经济作物,同时工业要支援农业、减轻农业负担,确保人民的吃、穿、用等问题的解决,争取财政经济状况的好转。文革后,邓小平在《目前的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中指出:“林彪、‘四人帮提倡什么穷社会主义、穷过渡、穷革命,我们反对那些荒谬反动的观点。…我们只能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生活。发展生产,而不改善生活,是不对的;同样,不发展生产,要改善生活,也是不对的,而且是不可能的。”他认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国民收入的增加、人民生活的逐步提高、国防的巩固和加强,都要靠搞四个现代化。而搞四个现代化,最主要的就是搞经济建设,发展社会生产力。但是发展生产力必须要顾及到改善人民生活,要“多搞一些经济收益大,群众得实惠的东西。”[11]
发展生产具有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普世价值,更是社会制度优越性的重要标志。纵观历史,生产发展则政局稳定、国泰民安;生产凋零则政权更替、国弱民贫。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任何社会形态存在的根据,就在于它最终能够发展生产力,否则它就将会失去存在的根据,终将退出历史舞台。邓小平指出我们不要资本主义,但也不要贫穷的、落后的社会主义,要的是先进的、生产发达的、使国家富强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制度相比资本主义制度最的优越性就在于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就在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大幅度地改善民生;而社会主义制度也只有在给人民带来更多实惠的基础上才能显示其自身的优越性。他又多次强调:“我们讲社会主义,首先就要使生产力发展,这是主要的。只有这样,才能表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不对,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空讲社会主义不行,人民不相信。”[12]“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是要大幅度发展社会生产力,逐步改善、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13]
总之,邓小平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认为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大幅度增加物质财富,才能真正改善民生,这才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根本体现。
三、先富走向共富是改善民生的途径
任何事物发展都是平衡与不平衡的辩证统一过程,都呈现出整体推动与差序演进相结合的发展格局。同样,改善民生也不能追求平均发展、同时富裕、同步改善,也要遵循事物发展的不平衡律,根据不同的条件呈现出有先有后的次第改善过程。因此,在实行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强调指出:“我的一贯主张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大原则是共同富裕。一部分地区发展快一点,带动大部分地区,这是加速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捷径。”[14]
但与此同时,邓小平也反对两极分化,反对贫富差距悬殊,主张“社会主义发展生产力,成果是属于人民的”[15],应该让社会生产发展的成果惠及到所有人民。先富只是共富的途径,共同富裕才是社会主义最终的目的。他在1986年会见美国记者迈克尔•华莱士时指出:“社会主义财富属于人民,社会主义的致富是全民共同致富。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致富。我们允许一部分人先好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好起来,目的是更快地实现共同富裕。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的政策是不使社会导致两极分化,就是说,不会导致富的越富、贫的越贫。”[16]1992年初在南巡讲话中邓小平集中阐述了他关于发展的“两个大局”思想:一个大局是让一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先发展起来,全国要服从这个大局;另一个大局是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时,发达地区要支持不发达、贫困地区,那时全国也要服从这个大局,我们最终一定要实现共同富裕。
四、实现小康社会是改善民生的价值目标
《诗经•民劳》中早就提到“民亦劳止,汔可小康。”[17]邓小平则借用“小康”一词,来表明未来我国经济发达、民生改善的社会主义美好图景。他在1979会见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就指出,我们要实现中国式的四个现代化,即“小康之家”。具体的说,对于什么是小康社会,他认为所谓小康社会,就是虽不富裕,但日子普遍好过,国民收入分配要使所有的人都得益,没有太富的人,也没有太穷的人。“到本世纪末,争取国民生产总值每人平均达到一千美元,算个小康水平。”[18]邓小平认为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小康社会要分“三步走”,即第一步,在20世纪80年代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第二步,到20世纪末,使国民生产总值再增长一倍,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21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19]自此,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三步走”战略正式形成并确立,作为我党孜孜以求的伟大奋斗目标,指引着党的第三代、第四代领导集体向着这个生产发展、民生改善的美好图景继续前进,目前我们已经实现了邓小平所设计的第二步,现在正阔步向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奋勇前进。
五、城乡协调发展是改善民生的价值追求
中国是一个农业国家,农民占全国人口的绝大多数,“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党历代领导人所关注的重要问题。纵观我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三农”问题解决得好,则经济繁荣、社会稳定;“三农”问题解决不好,则民生凋蔽、社会动荡。所以说,要彻底改善民生,必须使城乡协调发展;可以说,没有农村民生问题的解决,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民生改善。邓小平始终重视“三农”问题,建国初期,他主张要恢复农业生产,首先要解决吃饭、穿衣问题,应该以此来确定国家建设的路线是农业第一、轻工业第二、重工业第三。[20]邓小平多次指出改革开放应把农村作为着眼点,农村民生改善是城市民生改善的基础和前提。他讲:“对内经济搞活,首先从农村着手。中国有80%的人口在农村。中国社会是不是安定,中国经济能不能发展,首先要看农村能不能发展,农民生活是不是好起来。”“城市搞得再漂亮,没有农村这一稳定的基础是不行的。”[21]邓小平还经常强调,实现四个现代化、改善民生各地区要具体情况具体应对,要全盘统筹规划,并以已经发展起来的苏州为例,详细地描述了人均产值达到800美元后城乡协调发展的美好图景。即“第一,人民的吃穿用问题解决了,基本生活有了保障;第二,住房问题解决了,人均达到二十平方米,因为土地不足,向空中发展,小城镇和农村盖二三层楼房的已经不少;第三,就业问题解决了,城镇基本上没有待业劳动者了;第四,人不再外流了,农村的人想往大城市跑的情况已经改变;第五,中小学教育普及了,教育、文化、体育和其他公共福利事业有能力自己安排了;第六,人们的精神面貌变化了,犯罪行为大大减少。”[22]
时代在变化,实践在发展。在邓小平的晚年,他敏锐地觉察到了发展起来以后,旧的民生问题解决了,诸如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悬殊等新的民生问题又日益凸现。对这些问题处理不好,也会影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全局。1993年他同其弟弟邓垦谈话时语重心长地讲到:“中国人能干,但是问题也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随时都会出现新问题。比如刚才讲的分配问题。少部分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这个问题要解决。过去我们讲先发展起来。现在看,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23]
目前,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收入分配不公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日益凸现,再加上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冲击和影响不断加大,不少工厂关闭,失业人员增多,新增就业压力增大,内需难以及时启动,这些因素都在不同程度地影响着我国的民生状况。而邓小平的这些颇具真理光芒的民生思想,无疑会为解决上述民生问题能够提供重要的思想借鉴和方法论指导。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也是科学发展观的实践维度,科学发展观所体现的民生思想是邓小平民生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理论延伸与创新发展。所以,在当前研究邓小平民生思想,对于我们深入学习实践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成为不断为民造福的过程,成为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的过程,成为不断提高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的过程,成为不断保障人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的过程,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时代价值。
【参考文献】
[1][2][3][4] 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217.317.55.268.
[5][6][8][11][13][18] 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28.216.318-319.316.251.259.
[7] 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152.
[9][10][14][16][21] 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213.377.166.172.65.
[12][15][19][20][22][23] 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下)[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629.1209.1214.31.892.1364.
[17] 陈戍国点较.四书五经[M].长沙:岳麓书社,2002:398.
【作者简介】
张雪瑞(1978-)男,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人,内蒙古大学马克思主义思想与政治教育专业硕士,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政治与法律学院讲师.
董永在(1979-)男,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国防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