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
2009-05-22高广涛胡丽娜
高广涛 胡丽娜
曾几何时,“赏识教育”“爱心教育”“激励教育”成为了我们教育的亮点和主流,而与此同时,惩戒似乎成了教师不敢触及的“高压线”,唯恐被冠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之名。很多媒体对因体罚学生而引发的学生弃学、离家出走、自杀或杀人等恶性事件一再披露,不时地在向教师们传达这样一种信息:教育不能有惩戒。当孩子犯了错误时,怕伤了孩子的自尊心,连一句批评的话也不敢说。面对不做功课、不专心听课、没礼貌、扰乱课堂纪律、旷课打架、早恋等的学生,面对屡教不改的学生,教师们很无力,只能装聋作哑、视若无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学生的违纪行为只能一味纵容。
看过这样一篇文章:一名士兵因经常盗窃被军队开除了,负责政审的人员很纳闷,为什么从小学到初中到高中,他的学习档案教师评语中却从没有提到过有盗窃行为呢?他的小学班主任说:“我在操行评语中都明明白白写着‘该生手脚比较灵活嘛!是你们没有注意罢了。”
可以想象当时这位班主任的思想斗争了。这虽然是个笑话,有些过于夸张,但它足以引起我们的思考,教育到底要不要惩诫?盲目的夸奖、表扬式教育是否可取?它是不是带领我们又走进了另一个误区?
正面教育和说服教育是我们所努力倡导的,但正面说服并不能“包治百病”。学校和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只要理由正当、明确,有助于达成行为纠偏、行为转化等教育目的,完全可以行使教育惩戒权,让孩子认识到行为过错要受罚,是正其心的教育。
惩戒有惩罚、警戒之意,是对学生成长过程中所犯过失的责任追究,是让孩子去承担错误引起的后果,是为了让学生更好地成长。一个人的成长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必然经历坎坷,一个人的成长除了自身努力外,外在的环境和教育的影响也是非常重要的,在其成长的道路上,有时会误入岔道,走入歧途,最需要人去帮助,去训导,去惩戒。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有了规矩,必须有违背规矩后的惩戒,就要让孩子为违规付出成本。由于孩子是成长中的人,可塑性极强,必须让孩子从小明白:每个人获得的自由应该是相对的,当你侵害到别人的自由时,就要以限制你的自由作为惩戒条件,每个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对学生的惩戒是必需的,但也是要慎之又慎的,否则教师就会作出侵害学生权力甚至违法的行为来。结合我多年担任班主任的经验,我来谈一下自己对惩戒应用的一些看法:
惩戒是要建立在尊重学生人格的基础上,讲究艺术、技巧
因人施惩,有的学生被老师当众批评,回家自杀了;有的学生被老师当众羞辱,知耻后勇,走上了成功之路。同样的惩戒却有不一样的结果。因此,惩戒学生一定要尊重学生的人格,注意根据受惩者的性格因素、身心特点的差异进行惩戒,只有基于尊重的惩戒,抱着爱学生的态度对犯错误的学生的惩戒,才是学生能接受的惩戒。
惩戒目的在于转化
惩戒是让学生看到自己错误所招致的严重后果。当学生一旦真正认识到这些问题的严重后果,就好进一步教育了。这是转化的关键,决不能把惩戒看成是教育的终结,应当看作是转化教育的开始。
教育要有耐心,要相信学生。所谓“屡教不改”,其实多数是“屡犯不改”。因为没有教,或没有屡教,没有教到点子上。越是屡犯者,越要耐心细致地做工作,要抓得准。
转化工作,当然以班主任为核心,班主任有全面管理、关心、掌握、了解学生的有利条件。在这个核心指挥下,要割断不良环境的影响,要一个一个地指导转化。任课老师应当利用课堂教学、课后辅导进行德育渗透教育,上级领导也要支持、督促,班干部也积极配合班主任,及时汇报问题学生的情况,形成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齐抓共管局面。班主任精力有限,有困难时,领导应及时增加班主任的助手。对个别问题严重的学生,学校应宣布采取特殊措施,以限制他们的一些行动。比如办转化学习班,建立汇报制度,以加强管束。如有些学校设立“诚实教育”。转化教育工作难度很大,转化教育过程中要讲究方法,不可简单化,不能靠压服手段。为此,所有做转化教育工作的人,要多学习理论,以理服人;多掌握些事例,启发教育:多给些关怀,以情感人。总之,仍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以基本道德行为习惯为重要内容。
眼下,问题学生看来数量不少,但如果各班切实抓起来,分别治理,重点与一般结合,分期分批转化教育,我们的力量仍会占优势的,我们应有信心做好转化教育工作。
惩戒实施过程要用心
平时应当加强对学生遵纪守法的教育,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观念,力求避免采取惩戒教育。
惩戒过程中,应当做到依据充分,要有充分的规章制度依据,要有充分的事实依据,使惩戒者心服。应当做到惩戒适度,这是考虑到惩戒的客观标准,学生认识和对待错误的态度,学生本人的特点。一般对有认识、愿悔改的学生留有一定的余地。
惩戒后,应当积极进行转化教育,否则惩戒便失去意义,甚至问题学生并不会因为惩戒而减少。
惩戒要掌握尺度
惩戒作为一项具体的行为。必然会涉及管理者、被管理者与具体的时间、空间,具体的事件,所有这些都是千变万化的,我们必须明确,老师在掌握管理学生的过程中,怎么灵活掌握一个“度”。这个“度”的量是多少还要看具体情况,这个“度”的衡量以是否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标准。比如,一个学生上自习课破坏纪律,让他写三四百字的检讨就能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如果让他写三四千字的检讨可能就会使学生限于应付,不会思考自己的错误了。
我们在对学生进行惩戒时要充分考虑到孩子的承受能力,必须切实尊重和保证孩子的隐私权,同时教师对惩戒的过程要多一点监控,多一点反思。比如教师用几个耳光或罚款代替惩戒,让有偷窃错误的学生公开亮相等,这些惩戒教育方式都是不合分寸的,也是极容易引起学生反感的。
加强学生的自我管理,惩戒由学生们自己完成
在素质教育的大背景下,重视学生的主体作用,提倡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学习已蔚为风气。使学生学会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管理自己,以实现其主体地位,是我们教育工作者追求的目标。
班集体中学生的自我管理,很大方面体现在对学生违纪行为的劝阻和处理上。在班级管理中,我采取了这样—种方法:开学伊始,让同学们在明确了班集体荣誉和自身责任的基础上,让同学们讨论哪些行为属于违纪行为,然后让同学们再讨论发生一次违纪怎样处理,两次违纪怎样处理,三次、四次……然后将这些写入班规,这样随着违纪学生违纪次数的增多。对他的处罚也逐步增加。这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学生违纪行为的产生。而惩戒是在不知不觉中用学生自己的处罚方式由学生自己完成的,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学生的逆反心理。
一个人的人生中如果没有了惩戒,那么他将永远不可能长成“参天大树”。缺少惩戒的人生必然是不完备、不完美的人生。教育手段应该是多元化的,在以激励、赏识为主流的教育中多一点惩戒色彩,才会使我们孩子们的未来充满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