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社会发展动力观
2009-05-22张小蕾
[摘 要]认清社会发展的动力问题,是有效推动社会发展的关键。发展动力理论经历了单一动力观、多元动力观和系统动力观三个阶段。在马克思主义系统动力观中国化的过程中,形成了矛盾动力论、改革动力论、创新动力论、和谐动力论的体系。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强大动力。
[关键词]发展 发展动力 系统动力观
作者简介:张小蕾(1980-),女,汉族,山东济南人,天津社会科学院发展战略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政治学博士,主要从事发展战略研究。
一、发展动力理论的演进
(一)单一动力观
在人类探索社会发展动力问题的最初阶段,客观唯心主义用形而上的精神实体或神秘力量解释社会发展的动力,而主观唯心主义则从作为主体的人的精神世界中探寻社会发展的根源,一些唯物主义思想家也试图用物质、经济或技术的原因,解释社会发展的根源。无论他们将社会的发展归因于何种客观事物或主观因素,其共同点是一致的,即采用单一的原因或动力,来解释社会发展的现象。
单一动力观不能从动力因素的交互作用中,探求社会发展的动力,不能如实、全面地揭示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因此这种理论只具有部分真理性。
(二)多元动力观
多元动力观结合系统理论,指出人类社会的发展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多元动力观也有致命的局限。简单来说,就是多元动力观认为构成系统的诸多要素之间,是一种无序的简单相关关系,它们相互之间并没有主次轻重之分,它们对社会的发展所起的推动作用,也没有主要与次要的区别。
多元动力观否认影响社会发展的因素之间,是一个有层次的动力结构,使人们在社会历史现象面前,抓不住根本线索和主要方面,找不到解决社会问题的关键,并最终对社会发展带来恶果。
(三)系统动力观
马克思主义认为“现在的社会不是坚实的结晶体,而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有机体”[1],社会历史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构成人类社会的一切要素和矛盾,都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它们紧密联系、相互制约,构成一个内容复杂的“社会发展动力系统”。
系统动力观认为,在诸多动力因素中,经济因素始终起决定作用,是理解社会发展的主线,也是系统动力论的前提。“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的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这里表现出一切因素间的交互作用,而在这种交互作用中归根到底是经济运动作为必然的东西通过无穷无尽的偶然事件向前发展。”[2]虽然经济因素在推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起基础性作用,但它并不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唯一动力。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是诸多动力因素协调互动的结果。“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又都互相影响并对经济基础发生影响。并不是只有经济状况才是原因,才是积极的,而其余一切都不过是消极的结果。这是在归根到底不断为自己开辟道路的经济必然性的基础上的互相作用。”[3]
二、马克思主义发展动力观的中国化
(一)毛泽东矛盾动力论
毛泽东总结了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经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他认为矛盾是普遍存在的,同时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具有特殊性,属于非对抗性矛盾,大多表现为人们内部矛盾,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通过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来解决。毛泽东还指出,主要矛盾是决定事物发展的关键,只有抓住主要矛盾,解决主要矛盾,才能推动社会的发展。
(二)邓小平改革动力论
邓小平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的矛盾动力论,提出通过改革来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向前发展的观点。他强调改革是通往富裕和繁荣的必由之路。改革的实质,是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我国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新经济体制,同时改革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的体制,以实现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根据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这一观点,邓小平又对改革的性质、目的、任务以及方法步骤,进行了明确阐述,并从整个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高度,对社会主义改革事业这项系统工程进行有效调控,提出了一系列可操作的具体措施。
(三)江泽民创新动力论
江泽民结合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实践,提出了“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的著名论断。他指出:“整个人类的历史,就是一个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的过程。没有创新,就没有人类的进步,也没有人类的未来。”[4]创新是全方位、整体化的。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各项事业的进步,都要靠不断创新。“创新,包括理论创新、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及其他创新。”[5]这三大创新,实际上是社会基本矛盾这个动力所包含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各领域的全面创新,它们是推动中国社会发展的最直接动力,三者的综合作用,共同推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
(四)胡锦涛和谐动力论
和谐社会,其和谐性体现在动态发展过程中。和谐社会是一个有矛盾而能妥善解决、有差别而不对抗的社会,是一个多质、多元的“和而不同”的社会,是在处理人与社会(人),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矛盾进程中实现和谐发展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质是通过改革,使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不断得到调和,它是一种共享社会、正义社会、公益社会、幸福社会的集合体。和谐思想的提出为我们认识矛盾,特别是矛盾解决方式问题,开辟又一崭新视角,构建和谐社会成为中国共产党的自觉追求。
三、人民群众是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
人民群众是指一切对社会历史起推动作用的人。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人民群众具有不同的内涵,但不论怎样变化,劳动群众都是人民群众的主体。在我国现阶段,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都属于人民群众的范围。
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生产的主体,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我们必须正视人民群众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推动力量,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要确立人民群众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注重提高人民群众的素质,在各项工作中,切实做到相信群众,服务群众,与群众相结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社会发展的强大推动力量。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2~33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77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06页
[4]江泽民:《论科学技术》,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215~216页
[5]江泽民:《论科学技术》,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9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