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农村社会组织问题研究的几点思考
2009-05-21陈江虹
陈江虹
摘要:当代中国农村社会组织问题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目前的研究方法大致可概括为:以田野调查研究农村社会组织;以乡村治理视域研究农村社会组织;以法律视角探究农村社会组织。近代以来,中国农村社会组织的发生发展与当时社会的经济政治环境密切。基于此,研究当代中国农村社会组织应该有历史的维度,勇于探索。不断寻找新的途径。
关键词:农村社会组织;社会组织研究方法;历史维度;创新
中图分类号:F32文章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09)04-0062-03
一、研究农村社会组织问题的意义
当代中国农村社会组织研究,既是理论问题,又是现实问题。近代以来,中国农村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促使原有社会结构与社会组织消失,新的社会组织不断涌现。这些组织,有的昙花一现,有的对当时社会经济政治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共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战略目标。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如何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平稳发展,使农民真正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成为工业化、城市化的受益者和生力军,农民的组织问题,农村社会组织体系的建设和完善问题,就成为一个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
关于农民的组织问题、农村社会组织体系的完善与发展之指导原则和重大意义,胡锦涛同志曾指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各项工作的成效,都要体现在有利于更好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有利于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脱离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离开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孤立地抓基层组织建设,不会收到好的效果;而忽视基层组织建设,缺乏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经济建设也搞不上去,暂时上去了也不可能持久。”可见,建立健全农村社会组织体系,乃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旨在为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实现提供良好的组织工具和平台。建立、健全农村社会组织体系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对推动农村社会民主化进程意义重大。农村社会组织多遵守自愿互惠的基本原则,组织成员间的互动以平等互利为基础。特别是村民自治组织的普遍建立,对农村政治民主化、社会现代化有巨大推动作用,对农村社会治理的作用不可替代。它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原则,也是许多社会组织共同遵循的基本准则,对其他农村社会组织的建立与完善具有示范作用。实践也已证明,村民自治制度极大推动了中国社会的民主化进程,对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农村经济作用巨大。
第二,对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意义重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中,农业的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然而,当前我国农业还是以小农生产为基础的农业。小农业如何适应市场经济环境,农民怎样进入市场才有较高经济收益,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而最关键的因素在于,制度上如何实现小农业与大市场的对接。技术上如何实现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完成这一目标的有效途径就是组织农民,以农村各种经济组织为中介,实现小农业与大市场的对接,以各种技术协会为平台推广新生产技术,从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第三。对健全和完善社会公共福利制度及社会保障制度意义重大。目前,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还很不健全,社会福利组织及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短缺,而现阶段的农村合作医疗、乡村小学、道路、农田基本水利设施的建设与维护、农村文化娱乐活动以及救助救济等社会福利事业,又迫切需要组织农民加以落实。在这样一种大背景下,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服务组织系统,对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减轻农民负担乃至促进农村社会现代化的重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因此,研究农村社会组织及其功能,分析社会组织过程中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推动农村社会组织体系的发展与完善,对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实现和农村社会的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农村社会组织问题研究方法评述
近年来,学者们对农村社会组织建设问题尤其是对制约社会组织发展和完善的因素进行了广泛研究,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和改进措施。这些研究大致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通过田野调查描述农村社会组织现状、功能及所面临的困难。这部分研究的数量最多,勾勒出了各种农村社会组织的不同样貌,为人们提供了丰富多彩的农村社会现实生活画卷。如刘亚伟、查理一科斯特罗主编的《当代中国乡村治理与选举观察研究丛书》,吴重庆、贺雪峰主编的《直选与自治》,仝志辉等所著的《农村民间组织与中国农村发展:来自个案的经验》等书。研究者对我国农村社会组织的源起、组织结构与功能、组织过程中的问题与困境做了分析研究,描述了农村社会组织的不同样貌及波澜壮阔的农村社会组织图景,反映了中国农村巨大的经济、文化、风俗习惯差异,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思想观念的多样性,为人们认识农村社会组织提供了生动的例证。
第二,以乡村治理视域研究农村社会分化与整合、社会组织的分解与重构。如卢福营所著《冲突与博弈——乡村治理中的博弈》,吕红平所著《农村家族问题与现代化》等书。这些研究探讨农村社会各种组织、各个派系、各种社会精英和村民围绕村庄的公共权力、公共利益所展开的竞争,以及这种竞争对农村社会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对乡村政治生活的意义。通过对传统农村家族问题的研究,分析家族力量对农村经济、文化以及社会发展的影响,对农村社会现代化的消极作用。为人们了解农村社会结构变迁和各种社会力量的较量,了解乡村政治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材料。
第三,以法律视角探究农村社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法制问题。提出完善法律体系。为农村社会组织建设提供法制保障的观点。如王禹所著《我国村民自治研究》一书,“从宪法学的角度对村民委员会的性质,村民委员会和乡镇政权的关系,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关系,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和下设的各委员会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村里的各种组织的关系,对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监督小组以及民主理财小组的关系做出法律上的梳理。”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编写的《中国农民组织建设》一书中的《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之法律地位探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立法调研报告》等文,研究了农村经济组织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出要承认农村经济组织法人地位的观点,指出因为没有法律地位,农村经济组织的许多活动不能独立进行,如不能以合作经济组织本身向银行借贷等。认为保护和规范农村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十分关键。这些研究对人们认识当代农村社会组织状况、组织环境及组织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代以来的中国农村正处在传统社会结构解体、新型社会结构重建的过程中,这种重建是社会经济关系变革后的社会整合,目标在于,实现传统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农村社会的团结。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
的加快,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广泛波及农业和农村社会各个领域,这为建立健全农村社会组织体系提供了必要性和可能性。因此,以什么方法理路研究农村社会组织,帮助解决农村社会组织建设中的问题,值得深思。
三、历史维度:研究农村社会组织问题的新视角
基于此,研究当代中国农村社会组织及其建设还应该有历史的维度。所谓研究社会组织的历史维度,就是要从历史的角度研究当代农村社会组织,看到当代农村社会组织是历史进化的产物,看到它与之前的农村社会组织的关联,看到农村社会组织的发生发展及其演进与社会环境历史演化的关系。通过对社会组织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的历史演变的研究,通过对这些环境因素所决定的社会经济政治制度及其给予社会组织的影响的研究,来解释社会组织过程,理解社会组织功能,了解社会组织所遇到的困境,以提出解决之道。
这是因为,近代以来,中国农村社会组织的发生发展都与当时社会的经济政治环境密切相关,农村所经历的社会组织都是一定经济政治制度的产物。在中国农村,传统社会解体后的一百年来,社会组织的建立及其作用的发挥,无不与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状况密切相关,无不与政党力量及国家政权力量密切相关。可以说,中国农村正式的社会组织都是在政治力量和国家意志支配下建立的,其社会功能无不在于重构农村社会、实现社会整合。
民国时期农村合作化运动以及合作社的建立,是在国民政府的大力推行下实施的。当时推行合作社的目的就在于,在不触动现存社会秩序的前提下,通过合作社组织,以和平、渐进的手段来缓解日益严重的剥削,通过发展平民经济,扶持平民势力,消除社会压迫,来实现社会平等,进而实现“合作共和国”的理想。这显然是乌托邦。因为当时中国最主要的问题是民族问题,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社会严重对立和冲突,国家贫弱、民生凋敝的社会现实,最终导致农村合作组织沦为农村宗族组织、帮派势力的工具,这是民国时期农村合作组织不可逃避的命运,也是历史的必然。
新中国成立后的历次农村社会运动,都建立起相应的农民组织,如农业生产合作社、人民公社乃至今天的村民委员会等。这些组织都是在中国共产党及中央政府的强有力推动下建立的,其组织目标都在于组织农民,发展经济,在社会转型中整合农村社会力量,促进农村社会现代化。
农业生产合作社,是为了适应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在当时农村经济社会环境中,在共产党和中央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建立的。土改彻底瓦解了以宗族宗法统治为基础,以地主、缙绅与皇权相拱卫的农村社会治理结构。但是,土改本质上只是原有土地的再分配,中国农村人多地少、生产方式落后的问题没有解决。由于农业生产资料、经营资本的匮乏,农业生产面临很多困难。土改后的农业生产变成小农生产,农村社会成了小农社会,这样的社会基础使新中国的经济建设困难重重。1953年,中共中央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制定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方针。政府为此重建了农村商业体系,实行农副产品统购统销,建立起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以解决因农村人口流向城市对城市社会的冲击问题。同时,中国共产党认为小农经济不适应现代化需要,容易导致农村社会结构两极分化,与社会主义及工业化相背道而驰。因此必须将农民从新组织起来,这一时期农村出现的劳动互助组织形式是有效的途径。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当时农村最大最广泛的社会组织,它深刻动员了农村社会的一切资源,组织农民,改善了他们的经济状况,为社会主义工业化提供支持,对初创的新中国经济恢复与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是,农业生产合作社存在着自身经营管理不善问题,其根本原因是大量缺乏专业管理人才,特别是缺乏懂现代财会知识和农业科技知识的人才。因而合作社并不像农民入社时所期许的那样好,农民的参与热情大大降低了,合作社被新的社会组织所取代也就在所难免。
其后的人民公社是在大跃进运动中形成,在极“左”思想指导下建立的。人民公社,既是农林牧副渔五业并举“一大二公”的集体生产组织,又是工农兵学商五位一体“政社合一”的农村基层政权。人民公社作为经济组织,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所有制形式,集体劳动、统一经营的生产劳动组织方式,一平二调、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人民公社又是高度集权的政治组织和行政机关,通过政治经济手段,公社对农民进行全面控制,形成了农民对公社的经济依赖和人身依附。其弊端不言而喻。首先是公社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对行政权力的依附,导致行政权力对经济活动滥加干涉,危害公社组织的正常运行。公社的生产经营分配形式抑制了农民劳动生产的积极性,窒息了农村经济活力,阻碍了农业发展,使农民生活普遍穷困。同时,人民公社阻滞了农村社会正常的分化和流动,高度集权的政治结构对农村政治生活产生了消极作用。在改革开放的大时代背景下,人民公社不得不退出历史舞台。
综上所述,制约农村社会组织发生发展的主要因素是政党组织力量、国家政权力量、农村经济社会环境、农民的参与热情,并且,这些因素在交互地起作用。政党组织植根于一定的社会基础,任何政党组织都是一定社会团体的代言人,其组织功能的作用发挥,取决于能否反应和代表它的支持者的利益和要求。当执政党的力量、目标与农村社会发展目标一致时,政党的组织系统就会大力推动相关的社会组织建立与完善。国家政权是政治斗争的场所和产物,政权组织是政党组织间相互竞争的结果。国家政权通过立法、行政力量,以及行政机构组织体系来推动有利于国家的社会组织建立和完善。农村经济社会环境变化、社会结构变迁,是各种社会组织更替的前提。近代以来,中国农村社会组织的构建,归根到底是由于农村经济制度变革,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社会结构变迁所致。农民参与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取决于社会组织功能是否真正满足农民的需要,是否代表农民的意愿。
四、余论
一个现代化的社会,社会组织必是发达的,组织功能必是完备的,我国农村社会距此目标还有相当大的差距,需要加倍努力。现有的农村社会组织结构与功能本身需要不断进化,农村社会组织体系还不发达,组织功能还有待于完善,这也为广泛建立社会组织提供了巨大空间。我国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必然会促使农业文明传统逐步消解,促使传统农业社会结构逐步消亡。这一过程正是农村社会组织体系建立和完善发展的过程,会不断催生出新的社会组织,以补充现有社会组织功能,如社会公益组织、社会福利组织、社会文化组织等等。只有当我国社会真正实现了工业化转型,才可能建立起较为稳定的农村社会组织体系,而在此之前,社会组织始终都处在运动变化之中。显然,这是一个规模宏大的社会工程,所遇到的挑战和困难可想而知。因此,面对如何建立健全农村社会组织体系问题,反思当下农村社会组织的研究方法,解放思想,不断探索,勇于创新,找寻建立健全农村社会组织体系的新的方法与途径,颇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