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贪官“先打窝后钓鱼”
2009-05-14姬建民
姬建民
爱好钓鱼的人都懂得,在水阔、池深、鱼大的地方钓鱼,需要针对鱼的种类提前做好“窝料”,投放在垂钓的区域,俗称“打窝”。等待一段时间之后,鱼便被引了过来,再下竿时就会多有收获。
联系官商勾结的一些腐败案件,不难发现,这种方法也多是不法商家以钱易权、行贿牟利的常用手法。但要留神观察,实际上这也是贪官使用的企图规避风险、逃避打击的手段之一。对此,不能不有所警觉。
上海市普陀区原副区长张克明受贿一百八十七万元,被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三十万。与其他趁在位时就狂捞一把的贪官不同,张克明的大部分受贿钱财都是在他退休之后才到手的。张在职时,先是利用其分管财政、税务等工作的职务便利,为某公司大开绿灯,最终使其公司开发的四个房产项目都享受到了高额的税收返回,每年有数百万元人民币,并在该公司经营项目的拆迁费用和进度上,张也多次“帮助”该公司。为此,公司老板曾多次表示要“感谢”,但张克明考虑到自己仍在位,没敢收这笔烫手钱。于是双方达成默契,等张退休后再表谢意。2005年3月,张克明刚退休两个月,老板便拱手送上了一百万元“咨询费”。在其退休后三个月,通过儿子向另一个公司老板收取五十万元“好处费”等。
一些在职时呼风唤雨的官员,一旦退休“平安着陆”后,摇身一变,立即成了一些大公司、大集团的“高级顾问”或“副董”、“副总”,开始毫无顾忌地与过去的“朋友”穿上一条裤子,还拿着所谓受聘得来的高薪,发挥“余威”。呵呵,一边收受着在职时权力出租的“投资回报”,一边借口“高薪聘请”洗白着赃款。贪官们算计得实在巧妙!
贪官的这种行径不像“先打窝后钓鱼”吗?
这是反腐斗争的一种新迹象。过去贪官多是临近退休前巧取豪夺、大捞特捞,谓之“五十九岁现象”。现在这种做法落伍了,不少贪官就采取把谋利与受贿分离开来的做法。在职时,只是打着冠冕堂皇的旗号,假以自以为可以蒙骗群众的理由,“实实在在”地为房地产开发商等商家办实事,当时一分钱不沾,一分利不贪,以合法掩盖非法,绝对让你查不出毛病来,还容易落下一个“廉洁行政”的好名声。及至退休“安全着陆”后,人们的注意力不再关注这种贪官的时候,便脱掉伪装,不再隐蔽,以“受聘”的名义去坐享“红利”。事实上,一人得手,百人效仿,不少贪官已经对此趋之若鹜了。
遗憾的是,目前反腐斗争对此依旧存在一些“盲区”和“盲点”。反腐的“死角”正是贪官谋私的“天地”。无论从哪个角度说,现在也是到了警惕并遏制贪官“先打窝后钓鱼”的时候了。
【选自2009年4月10日《黄河新
闻网》】
题图 / 人走茶不凉 /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