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改革 任重道远
2009-05-14章淇
章 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正式出台了,这是一部为了建立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体制,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远大目标的纲领性文件。新医改政策遵照党的十七大精神,旨在建立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医药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的健康,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是重大民生问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
这次医改的最重要原则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坚持医药卫生事业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改革方案设计、卫生制度建立到服务体系建设都要遵循公益性的原则,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连续用了“第一位”、“宗旨”、“中心”、“出发点“、“落脚点”等醒目突出的措词来强调医药卫生事业“以人为本”的特定性!这是前所未有的高度认识和明确表述。坚持以人为本,也就决定了医疗卫生事业的社会公益性。实现全体人民的病有所医,是医疗卫生事业肩负的最根本责任。“新医改”从整体设计、构建,到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具体细节,全面贯穿着这一原则,字里行间无不彰显出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民本”思想,以及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
正因为坚持了“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新医改”广泛听取了人民群众的“社情民意”,真正“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明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每条每项内容详尽任务具体,基本上涵盖了近年来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愿望和呼声。这些改革内容,集中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更充分说明中央领导与人民群众心连着心。
在我们国家,每一个公民的生命与健康都有着同样的尊严,都应该得到同样的珍爱与尊重。“新医改”中不论是远期目标还是近期的改革设计要求,都着重强调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从各个方面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普通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同时还竭尽全力将政府投入和医疗卫生资源向广大农村倾斜,向社会弱势群体倾斜,最大限度地保证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这既是新医改的目的,也是党中央关于建立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新医改”历经方方面面的反复斟酿,展示在全国人民面前的应该是一份成熟的规划,一个优秀的设计方案。只要扎扎实实按照方案落实,我们坚信下一轮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会取得好的效果,会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