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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动“情”弦:有效德育叙事的艺术

2009-05-13

中小学德育 2009年8期
关键词:道德行为品德道德

李 季

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听妈妈讲过去的事情”的故事“情结”。这已经成为一种遗传性的“文化基因”。在有文字记载人类历史文明之前,几乎所有的“国事家事天下事”,都是以“口头故事”传诵——叙事的方式流传下来的。这是反映人类智慧的文化传递方式,也是一种人类社会早期最为有效的教育后一代的方式。我国最长的史诗,也是世界最长的史诗《格萨尔王传》,长达100万行,就是藏族民间说唱流传下来的英雄史诗。文字出现以后,许多史诗才从口头传诵叙事拓展和演化为文化记载和文字叙事。从古至今,叙事是“一门深藏在人类灵魂深处的艺术”。[1]

“叙事法”由于其显著的效果和独特的魅力,一直受到人们的青睐和广泛应用,成为东方和西方不少国家中小学传统品德教育和现代公民教育的重要方式。以美国为例,中小学不仅把故事法作为品德教育的有效方式,而且,近些年来发行量高达二百多万册的《美德书》和《心林课程》(HeartwoodCurriculum),都是运用故事法来进行品德教育的优秀教材。可见,叙事德育应用价值之普遍和应用范围之广泛。

尽管,我们今天生活在一个“指数级”的信息化时代,新资讯每72小时就会增加一倍,人类每年制造的资讯比人类在过去五千年制造的所有资讯还要多。[2] 但是,叙事仍然是一种最普遍和最受欢迎的文化传递、人际交流与道德教育的方式。尤其是作为一种“原生态”的德育方式,现代社会信息化程度越高,这种传统的叙事德育方式的教育意义和实用价值就越大。何故?因为,今天信息化和网络化所营造的“我的空间(My Space)”,已经成为“全球第十一大国”[3]。生活在这一虚拟空间的人们,现实中人际情感交流越来越缺少,因而感性和情感的需求就越强烈。叙事这种深藏在人类灵魂深处的艺术,自然就成为了现今时代人们强烈的情感需要和精神渴求。

因此,如何更有力和有效地拨动叙事这根“情”弦,唤醒每个人心中的故事情结,丰富人们的现实生活和精神家园,是叙事德育亟待探讨的课题。本文涉及“叙事德育”和“德育叙事”两个概念。前者是一种理念和模式;后者作为一种具体方式方法。它们的目的意义及内涵实质是一致性。

一、 以“情”启智,感化心灵——有效德育叙事的本质与内涵

有效德育叙事,指的是叙事德育的有效性,即叙事德育的效果达成预期目标的程度。叙事德育效果的实现,

是叙事德育本质内涵的标志,实质是品德形成与发展规律的体现。叙事德育的本质内涵,是指通过德育叙事,促进学生道德有效内化和形成预期品德素质的内在规律性。个体品德形成的规律,核心是道德内化的规律。道德内化的实质是品德的自我建构,但自我建构不等于自动化完成。品德自我建构需要动力机制来实现。

个体品德自我建构的动力源,一是靠道德自觉、自律和自省;二是源自道德情感的感动而产生的感悟。儿童品德发展的客观规律,一般是由“他律”到“自律”,由教导到“自省”的过程。对于绝大多数中小学生来说,还不可能达到道德自觉、自律和自省的“三自”境界和水平。因而,以“情”启智,感化心灵,就成为了促进儿童品德自我建构的有效途径,成为了有效叙事的本质内涵。

叙事具有天然的激发人的情感体验的特性。感动性是叙事德育的最根本和最有代表性的原则。在叙事德育中,“激情”是手段,“动情”是中介,“育情”是目的。情感因素像一根红线,贯穿于整个叙事德育的全过程。因此,有效的德育叙事,核心和关键的工作,就是以“情”启智,动情晓理,让道德情感激发道德智慧,引

导学生通过道德感悟来进行积极的品德自我构建。

二、 以“情”感人,感动心灵——有效德育叙事的准则与指标

“动情以启智,感动而感悟”,是有效叙事的本质内涵,是有效德育叙事的基本规律。那么,用什么标准来衡量和评价叙事德育的有效性?换言之,我们以什么标准来判断德育叙事过程是否促使学生因感动而感悟,进而内化为良好的品德呢?

有效德育叙事准则的研究,有助于形成叙事德育的质量标准,提高叙事德育实践的规范性和质量水平。根据德育叙事的“以事动人”、“以叙感人”、“以情育人”、“以理导人”的本质特征和基本原则,以及叙事德育的“感动”、“启智”、“明理”、“导行”和“审美”的目的要求,[4]我们把感动性、启智性、明理性、导行性和审美性,作为衡量叙事德育内容和过程有效性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一)感动性。感动性又称“动情”性,是叙事德育的本质特征,指德育叙事所产生的情感感动作用。一般来说,真实是感动性的基础。教育叙事要求“以真实故事感人,以真情叙述动人”。因此,取材于教师自身的教育生活实践,来源于教育者亲身经历及所感所悟的事情和事件最容易感动人。故事越真实,叙述越亲切,就越能感动人、教育人。[5]当然,用作叙事德育的故事不一定是真实的,可以是虚构的。但是,即使是虚构的故事,内容也要体现道德真善美的价值追求,叙述时也要怀有真情实感去叙述,至真、至善、至美、至情、至性,才会感人至深。强烈的感动才能带来深刻的感悟,增强故事内容的感动性、叙述风格的感染力和叙述过程的移情性,是提高叙事德育效果的关键之所在。感动性的强弱一般以“感动指数”来表示。感动指数指叙事德育产生的情感感动和情感共鸣系数。从“无动于衷”到“震撼心灵”一般以“0—1”的幅度来标识。从0开始,越接近1,感动指数越大,感动程度越高、越强烈。

(二)启智性。叙事德育过程不是单一的道德“授受”的教育过程,而是“启智-明理”,即通过道德故事的启发、启迪,以引导学生道德感悟、明理和进行品德自我构建的自主过程。儿童的品德发展如同树木生长,如果阳光雨露是德育,那么叶子的光合作用和根须的吸收就是品德的自我建构。从这个意义上说,道德是一种智慧,一种选择、吸收和自主构建的智慧;道德教育也是一种智慧,一种启智、明理和促进自我教育、自主成长的智慧。“德智”品质发展是整合性发展过程,德育和智育不应该是“两张皮”。“启智-明理”才是促进道德内化和品德形成的有效途径,启智性是有效叙事德育的重要体现。促进叙事德育过程的“启智-明理”,是实现有效德育叙事的智慧。

(三)明理性。叙事德育,“叙事”是手段,“育德”——品德培育是目的。品德培育是一个促进学生品德结构,包括知、情、意、行品质整体发展的过程。其中,需要启迪心智作基础,更需要情感感动和体验为中介并贯穿始终。但是,“明理”——通过道德感悟而提高道德认知和形成道德价值观念,是品德培育的核心目标。在儿童品德形成与发展过程中,道德认知因素对道德行为乃至整个品德结构形成起着关键的、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所以,明理性是衡量叙事德育有效性的重要指标之一。

(四)导行性。道德人格的养成,是德育的最终目的。道德行为习惯的培养是道德人格形成的基础。道德行为习惯培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指望一两次德育叙事就培育出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是不现实的。然而,道德行为习惯的养成,要有道德认知为指引,要有道德情感需要为动因,要有道德环境的熏陶,更要有道德行为的不断积累和强化。叙事德育的“导行”价值,不在于一蹴而就的行为习惯养成,而在于德育叙事对道德行为的价值导向,在于德育叙事对道德认知的感悟,在于德育叙事对道德情感需要的激发,在于德育叙事对道德环境氛围的营造,在于德育叙事对道德行为的积累。因此,导行性也就成为有效叙事德育的一个不可或缺的评价指标。

(五)审美性。德育是理性的,因为它必须有清晰、明确的树德育人的方向性和培育高尚道德人格的理想追求。传统的学校德育,我们走的基本上都是一条理性的德育路线,以说理教育为基本模式。然而,有的时候,我们确实是忽视了品德形成的感性心理基础和情感心理需要。叙事德育是道德情感与道德认知发展目标的有机融合,是道德感性与道德理性教育的完美整合,是道德行为养成与道德人格形成的和谐统一。通过德育叙事,把学生带进如诗如画的审美世界,在赏心悦目的情景中不知不觉、不由自主、情不自禁地感悟道德原理。[6]这是一种教育无痕,润物无声的境界,也是德育的至高境界。叙事德育教育审美的价值,因而也就有了审美性的评价标准。

三、 动之以“情”,走进心灵——有效德育叙事的策略与技术

如何使德育叙事产生最大化和最优化的效果?这是有效叙事德育必须回答的问题。有效的德育叙事,既是一种思路和策略,也是一种方法和技术;既是一种智慧艺术,也是一种操作艺术。情感感动和体验是叙事德育过程的主线。因此,如何拨动德育叙事“感动性”这根“情”弦,使情动于“理”、情动于“心”、情动于“智”,是实现叙事德育有效目标的关键,也是德育叙事智慧和艺术的最好体现。

(一)情动于“理”——以道德理性精神,丰富故事的“真善美”内涵。叙事,无论作为德育的过程、载体、方法还是手段,都服从于叙事德育的感动、启智、明理、导行和审美的目的。这样,才能产生“育人以德”的效果。如果叙事只停留在叙事上,为叙事而叙事,充其量只能起到“引趣”的功能,不一定能产生德育的作用和效果。甚至,还可能叙事庸俗化,或变成纯娱乐性的故事会。因此,德育叙事所使用的故事,除了要有丰富而新颖的“故事性、情节性和情景性”外,还必须有鲜明但不生硬的道德理性精神,即主流文化和道德价值的“理念性、导向性和教育性”的主题,并以教育无痕的故事内容和润物无声的叙述形式加以演绎,让学生在感悟之中达到道德理性升华。故事的道德理性主题,需要“真善美”的故事内涵加以体现。“真”——故事源于真实生活,叙述使故事还原生活,使道理返璞归真;“善”——故事表现诚信、善良、仁爱等道德人性,抑恶扬善;“美”——故事体现道德、和谐、人性之美,抒发道德情怀,产生令人陶醉的道德“美感效应”。故事要达到以“真善美”理性内涵感动、感化人的效果,首先需要教育者要用“求真”、“扬善”、“尚美”之心和道德理性意识去构思、组织、充实所叙述的故事情节和内容,营造如诗如画的人性道德情景。唯有如此,才能达成教育无痕的至高艺术境界。

(二)情动于“心”——以情感感性方式,富有感染力地叙述故事。艺术之所以感人、动人,在于她的感染力。艺术感染力的产生以及影响作用,是借助于感官对形、色、音、韵、律等的感知形式,进而激发和调动人的情绪、情感,使人萌发“悦耳悦目”的感受,或“触目惊心”的体验来实现的。叙事作为一种艺术性的德育形式,除了借助故事性、情节性和情景性来感动教育人外,很大程度上,还必须通过艺术性叙述的形式,通过情绪渲染、情感感染、抒情煽情,来达到动人心弦、感人至深的教育作用。可见,感性叙事方式在叙事德育中的作用是举足轻重的。语言心理学研究指出,说话效果=7%词句+38%有声语言+55%体态语言。感性叙事方式,是一种充分运用感性语言和进行多种感官刺激,有效唤醒人的真实生活感受,激发人的情感体验和引起人的情感迁移的叙事形式。富有鲜明生活感知性和情感迁移性的感性叙述具有“原生态”的艺术魅力,她的感动指数并非只是故事的感人程度,而是故事情节的感动力、叙述的感染力、背景的烘托力与感性叙述形式的表现力等的综合指数。真情地言说,即富有真情实感的感性叙述,以引发学生的情绪激动和情感感动“共情效应”,是有效叙事德育最强有力的动力机制和效力保障机制。

(三)情动于”智”——以心灵对话形式,引导叙事过程的思维互动。叙事与叙事德育的区别何在?叙事是一种艺术表现形式,而叙事德育是一种具有鲜明目的性的教育形式;叙事通常是一种单向的艺术表现过程,而叙事德育则是一种双向的情感共鸣、思想交流、道德对话和思维互动的过程。叙事一般有三种水平:流俗叙事——运用大众化语言表述对生活表征层面的感受,停留在讲故事层面;艺术叙事——善于运用个性化语言和感受编织故事,能够在隐喻层面感受和讲述故事;思想叙事——不仅在生活的隐喻层面感受生活,并在其中思想,用寓意的语言把感觉的思想表达出来。[7]显而易见,不管哪一种水平层次的叙事,都只是一种“独白式”的叙事而已。换言之,都还没有达到叙事德育的水平和境界。叙事德育的目的和任务,强调的不仅是叙事本身,更重要的是,在叙事过程中通过道德“语景”营造、道德情景设疑、道德“两难”选择、道德行为判断等形式,进行道德性心灵对话,引发师生双方思维互动。叙事过程的互动性心灵对话,有利于启迪学生的道德思考,形成道德情感共鸣和产生“共情效应”,进而提升学生的道德认知能力,引导学生自主进行正(下转第37页)(上接第8页)确的道德选择和品德自我建构。这是有效叙事德育的最根本的策略和核心的技术。

注释:

[1]吴璜:《叙事性研究在教学中的双重作用》,《全球教育展望》2003第5期;

[2] [3] “你知道吗”:一个美国教师制作的网络课件;

[4] [6]李季: 叙事德育:走进学生心灵的智慧,《小学德育》2009,6;

[5]李季:做个称职的班主任—班主任专业能力评价,《班主任基本功》,P279,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09;

[7]刘小枫著:《沉重的肉身——现代性伦理的叙事纬语》,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作者系广东教育学院德育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首席专家、研究部主任)

责任编辑 王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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