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室内设计的空间界定与营造方法
2009-05-12史承勇
史承勇
摘要大部分的人一生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时间是生活在室内的,所以恰如其分、适时适地的室内空间营造对使用者来说是最重要的。相反室内空间营造不应受风格、流派的局限,亦不能因为创意而创意。本文重点谈室内空间的界定和与此有关的空间营造方法。
关键词室内设计 空间界定 空间营造
中图分类号:J525文献标识码:A
1 室内空间界定
1.1 空间的定义
室内空间是人类劳动的产物,是相对于自然空间而言的,是人类有序生活组织所需要的物质产品。房子有了门窗才能居住,这主要是从功能方面出发的。但门窗作为室内外空间分割的界面,却存在模糊性,一方面由于门窗的存在,而产生室内外空间的概念;另一方面,我们把门窗拆掉,站在屋里由于屋顶和地面的组合,我们同样能感受到这有别于室外。这样的例子很多,比如,一个简单的独柱伞壳,如站台、沿街的帐篷摊位,在一定条件下(主要是高度),可以避免日晒雨淋。而徒具四壁的空间,也只能称为“院子”或“天井”而已。可见空间不必一定具有六面。有无顶是区别内外部空间的主要标志。所以有底、被顶覆盖的区域即为空间。
1.2 空间界定的出发点
室内设计就是在空间内部根据使用者需要重新分割、设计空间,根据功能的需要有的必须用墙体围合,比如私密性要求高的;有的需做高低不等的隔断组合空间,达到隔而不断、围而不合的效果,比如小居室设计;有的只需要做意向分割,通过地面抬高或是下沉、或是顶面和地面造型的交相呼应、或是色彩、材料、灯光的组合,形成局部空间。所以要界定室内空间,必须以使用功能为出发点,适时适地的考虑空间的功能性而定,即室内的功能性要求是空间存在的前提。
2 室内空间营造方法
从广义上说空间的形成有内外之分,柯布希耶曾说:“空间感觉是源于某种原始感觉进而上升为精神的构筑,是一种高于抽象概念的对真实世界的反映,是对外部世界的投影”。室内空间营造是在广义的内部空间营造空间。主要方法有:
2.1 分割法
分割法是最常见的空间营造手法。分隔的方法主要有三类:一是通过物理分隔改变具体空间的大小、形状;二是虚拟分隔,通过材质、色彩、灯光等对人心理产生的影响;三是自由分隔,通过用水平高差、家具、饰物进行分隔空间。这三种方法在设计实践中既可以单独使用又可以综合使用。
(1)物理分割营造空间。在室内设计中,使用物理分隔的目的,一般都是利用各种实体在相对宽阔的建筑空间内,依据人活动特征的需要,围成有特定功能的空间。
(2)虚拟分割营造空间。虚拟分割营造的空间又称为心理空间。没有明确的分隔状态,是依靠人们想象来划分的空间。即在整体空间中没有物理界面对空间进行实体分隔,而是利用室内装饰材料的质感不同、色彩差异、灯光光线的强弱及色彩区别,使人的心理产生不同的空间印象。
(3)自由分隔营造空间。自由分隔比较灵活,手法也较多样化。一般运用饰物、家具和水平高差等方法来进行分隔设计。
2.2 重构法
重构法不是解构主义,因为这是室内空间的营造手法而不是一种学说,亦不是一种室内设计的风格流派。重构,是把前边的元素打破或是打散,然后“构”筑—个新的元素,“构”即打破或是打散后的重新筑构,而这种重新筑构不是无目的随意组合或是拼贴,而是建立在一定上层建筑(精神与物质)基础之上的逻辑化的建构。重构之后的空间往往能给人意想不到的视觉效果,有的光怪陆离,有的错位叠加,追求空间的不稳定性和可变性,重构法具体体现在:
(1)界面重构营造空间。界面重构打破了空间“六面体”的理论,空间的界面不在是完整、有序的,像现代派室内设计中体现的空间特征一样,代表人物有著名的建筑室内设计师——扎哈·哈迪德(zaha hadid)。如她的Dubai歌剧院,这种设计往往被人们理解为随意而发的设计,而这种看似“非秩序化、非程式化、非理性化”的设计理念,却赋予了设计独特的魅力。(2)功能重构营造空间。功能重构即是打破功能空间的单一性,使复杂、杂乱的空间堆砌叠加,让人产生时空错位的感觉。在运用功能重构营造空间的手法中,空间的功能是空间的灵魂,不管空间如何怪异,都是为了突出和满足空间的使用功能。
3 结论
室内设计的精髓就是空间设计,如何合理有效地设计、分隔、组合空间,达到最高的使用效率,提供最好的人居环境,是室内设计师不懈追求的目标。通过对室内空间的界定和与之相关的分割手法的初步探讨,我们得出以下结论:(1)空间的组合方式存在多样性,但室内空间的功能是空间存在的前提。(2)室内空间是区别是外部环境而存在的空间形式,这种形式不必一定存在界面的限定围合。(3)空间的界面形式可以是多样的,不完整的,无序的。
参考文献
[1]来增祥.室内设计原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李朝阳.室内空间设计[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3]田宝川.室内设计的重点—再造空间[J].河北科技大学学报2005.03.7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