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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立法会选举背后

2009-05-10戴平

凤凰周刊 2009年27期
关键词:议席澳门民主

戴平

随着澳门第三届行政长官选举尘埃落定,当地的立法会选举也即将于9月20日开锣。

与“雷声大,雨点小”的特首选举刚好相反,今年的澳门立法会直选,吸引了16个组别合共123人出战,争夺12个议席,竞争激烈。这一切,似乎预示澳门民主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然而,由于间选和委任议员制度的限制,澳门距离民主终点似乎还有相当漫长的道路要走。

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暨公职局7月28日张贴第四届立法会选举“被接纳的候选名单”,意味着各参选组别的参选资格获最终确认。

今届选举新热点

自1999年回归以来,澳门的政治格局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变化。多年来,立法会参选团体大致上可以分成五大板块:传统社团、民主派、贝才团、新移民、土生及公职人员。以2005年立法会直选的结果为例,这五大板块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为:28%、22%、21%、20%、9%。前四者的得票皆在二至三成之间,实力差距并不大。

参加今年立法会选举的直选组别,也大致包括上述几个种类:传统势力,有以街坊总会和妇联为背景的群力协进会、以工联为核心的同心协进会;民主派,有民主新澳门、民主昌澳门及新希望;商人背景团队,有具赌业背景的澳门发展新连盟、建筑界的澳粤同盟;服务福建乡亲为背景的有民联;以公务人员团体为背景的则有新希望。

不过,与往年不同的是,近年来,澳门接连发生官员贪腐、土地贱卖、滥输外劳、黑工泛滥等问题,2007年甚至爆发澳警开枪事件,令社会积累了不少怨气,澳门民众都期待变革。一般预计,相对于早前寂静无浪花的特首选举,今年的立法会选战后,当地政治势力格局将出现明显变化。

根据众多澳门媒体及学者选前分析,亲建制的参选队伍今年选情普遍不太乐观。其中,以传统社团为主的参选组别“同心”及“群力”,虽然在上一届得到28%的选票,看似实力强大,但与2000年得36%的选民支持相比,力量已大幅下滑。面对今届年轻选民大增,除非有奇迹,否则两个组别很难再取得上一届的4席立法会议席。

另一边厢,参加今届立法会直选的多支澳门民主派队伍,则明显“人强马壮”,很大机会取得比上一届翻倍的席位。其中,由现届直选议员、“票王”吴国昌领军的“民主昌澳门”,以及由区锦新带领的“民主新澳门”,无疑是今届选举的最大看点。

“民主新澳门”主要是由澳门青年组成,其名称涵义是以民主革新澳门;“民主昌澳门”则以成熟的关注议政者为主,其名称涵义是以民主昌盛澳门。事实上,在上届选举中,吴、区二人是合组一个组别出选的,而今届二人分成两支团队参选,区锦新雄心勃勃地指出,是希望能够改变上届只有两个席位的选举结果,在今年选举达到“—加一等于四”的目标。

对此,外界分析,不管今年的立法会选情如何,都是澳人治澳的具体体现,意味着澳门民主的一大进步。

“行政主导”下的立法监督

事实上,过去一段日子,走在澳门的街头,铺天盖地映入限帘的,都是与立法会选举有关的广告。这些情景,标志着今次选举无疑是对澳门澳人治澳的最好检验,也是对外界质疑“一国两制”的最好回应。

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近月来澳门立法会选举新闻占据当地报章主要篇幅,参与直选的候选人也都口中念念有词,要为民请命,监督政府,可是目前澳门立法会组成的客观限制,注定它很难扮演好制衡监察的角色。从这个角度看,澳门距离民主之路还很漫长。

根据澳门政府规定,新一届立法会有29个议席,其中只有12个直选议席,另外10个是间选议席,余下的7个议席则由行政长官委任。其中,10个间选议席的构成,包括4个代表雇主利益的议席、两个代表雇员利益的议席、两个来自专业界别的议席,余下两个议席则来自社会服务、文化、教育及体育组别。

在此情况下,澳门特首拥有的权力绝不低于殖民时代的澳督,因为立法会也在他掌控之下,就算直选议席全部为所谓的反对派议员占据,也不过立法会半数。政府做事若一意孤行,简直就如臂使指,行政主导在现实中往往成为行政霸道。

比如说,根据“基本法”第71条,赋予立法会可“就公共利益问题进行辩论”、可“接受澳门居民申诉并作出处理”等职权,可是10年来,澳门立法会竟然未有就任何一件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问题进行过辩论。

又比如“基本法”第65条清楚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必须遵守法律,对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负责,执行立法会通过并已生效的法律;定期向立法会作施政报告;答复立法会议员的质询。但过去多年来,除了“定期向立法会作施政报告”能恪守之外,其余的规定根本等同虚设。

对此,即将退出澳门政坛的立法会主席曹其真今年8月对其10年立法会主席生涯作总结时,也忍不住批评政府对立法会的态度傲慢。她说:“行政主导并不意味行政独大甚至行政专断,绝不意味行政机关可以不受立法机构的监督制约。恰恰相反,越是实行行政主导,越是要强化立法监管的监督制约,否则,必将导致权力运行上的失衡和无序。”

事实上,“行政主导”的政府能否成功,关键在于“人”。但从目前情况看来,负责操作“行政主导”的部分澳门官员,无论在品格操守,还是在专业能力方面,皆远未达应有的水平,远远未孚社会期望。

一个例子是今年3月,澳门政府拒绝多名摄影记者及香港多名学者和民主派人士入境。之后,澳门某高层官员现身公开场合,被多方记者问“政府手上是否有入境黑名单?”该名官员竟然胡扯一番说“澳门治安警察局非常重视发展警民关系,一年一度开放日,目的系要深化警民关系”等。当记者继而问他香港立法会议员计划组团赴澳,届时当局会如何处理时,该名官员又继续发挥“胡扯”本色,说:“在此我作补充,今日有200多名警员获得嘉奖……”面对电视台的摄像头,居然单凭答非所问硬撑下来,应对手段低劣至此!该段视频后被传至网路,成为海内外笑柄。

更为要害的是,在缺乏立法会监督的“行政主导”下,也容易造成官员贪污。除了早前的欧文龙案,据澳门传媒报道,前段时间,当地一间公司在没有公开招标的情况下,就取得了在北京举行“澳门回归10周年成就展”之承办权,而这一成就展的政府预算为3200万元。相比之下,香港两年前在北京举办类似成就展,费用只需要200万元。换句话说,澳门政府要支付的费用足足是香港的16倍。而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该公司负责人与澳门政府有密切关系。

当有人质疑当局此举是公然的政治酬庸、利益输送时,澳门政府却回复说,有关公司是唯一合适的选择,免公开招标是有依法办事,而3200万元的价钱也合理。澳门整个社会顿时为之哗然,纷纷要求加大澳门立法会的监督机制,令立法会有权审议政府超过1000万元的直接判标。

人民的议会

事实上,回顾历史,澳门起码有两次与有司能的民主大发展擦身而过。

第一次是在上世纪70年代,当年葡萄牙鲜花革命推翻独裁统治而实现民主,于是也开始考虑在澳门引入民主政治,设立由民选产生的澳门立法会。然而,此政策遭到本地华人社会领袖的不认同、不支持。因为按照当年的选举制度,许多中国籍市民将不能成为选民。换言之,在大部分市民无投票权的情况下,这个议会其实只会成为土生华人及葡萄牙人的议会,这对华人的政治参与并不公平。

因此,当年,以立法会主席宋玉生为主,在其与华人领袖协商以及与澳督商讨下,向里斯本提出了组成立法会的议席结构的建议方案,这就是由直选、间选及官委“三结合”的模式。其中,土生葡人社群可透过参加直选进入立法会,而间选议席则可由华人社团代表自行协商选举产生,至于官委议员就作为澳督在立法会的代表。

就这样,由葡国在1976年制定的让澳门地区有一定自治权的新澳门组织章程,确立了澳门立法会的这一结构模式,直至今日。

第二次机会,则是在中葡就澳门回归后的前途谈判期间。当时中方拿出了主要是以香港政策为蓝本的建议,其中一条是澳门特区立法机关由选举产生。但这一条却不为葡方所认同,反而建议特区立法会仍按照原有的“三结合”模式,说是为适合澳门实际情况。显然,葡方这一建议是存有“私心”的,主要是想保留官委议席,以便照顾土著能够继续参与立法会。而中方最后也接受了葡方的意见。如此,澳门又一次错过了普选立法会的机会。

面对过去几年澳门强调行政主导,但对行政权又缺乏有效的制约,以至于权力运行上出现失冲和无序的“不健康”情况,近年来,澳门社会要求立法会普选的呼声渐愈强烈,呼吁当局提出政改发展路向让大家讨论。

澳门理工学院公共行政高等学院副教授陈卓华就认为,长远而言,澳门应迈向西方的三权分立民主制度,才有利社会各阶层。澳门未来的行政立法机关应朝此方向发展,包括增加直选议席,提升立法会形象;同时,立法会也可增设不同政策委员会,增加讨论效率及专业性。

连任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第二、第三届立法会主席的曹其真今年将告别立法会。8月14日下午,曹其真会见记者,畅谈澳门立法会10年历程和个人感受。

可喜的是,澳门特首候任人崔世安虽然在早前的竞选政纲中,没有列明澳门的未来政制发展何去何从,但在多次答问活动中,都多番强调以开放态度面对各种诉求。澳门社会正期望着崔世安上任后可在政制改革中迈出循序渐进的第一步,逐步把官委议席开放予直选,并逐步减去间选议席,使立法会真正成为人民的议会。

编辑 涂艳 美编 黄静

戴平

随着澳门第三届行政长官选举尘埃落定,当地的立法会选举也即将于9月20日开锣。

与“雷声大,雨点小”的特首选举刚好相反,今年的澳门立法会直选,吸引了16个组别合共123人出战,争夺12个议席,竞争激烈。这一切,似乎预示澳门民主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然而,由于间选和委任议员制度的限制,澳门距离民主终点似乎还有相当漫长的道路要走。

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暨公职局7月28日张贴第四届立法会选举“被接纳的候选名单”,意味着各参选组别的参选资格获最终确认。

今届选举新热点

自1999年回归以来,澳门的政治格局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变化。多年来,立法会参选团体大致上可以分成五大板块:传统社团、民主派、贝才团、新移民、土生及公职人员。以2005年立法会直选的结果为例,这五大板块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为:28%、22%、21%、20%、9%。前四者的得票皆在二至三成之间,实力差距并不大。

参加今年立法会选举的直选组别,也大致包括上述几个种类:传统势力,有以街坊总会和妇联为背景的群力协进会、以工联为核心的同心协进会;民主派,有民主新澳门、民主昌澳门及新希望;商人背景团队,有具赌业背景的澳门发展新连盟、建筑界的澳粤同盟;服务福建乡亲为背景的有民联;以公务人员团体为背景的则有新希望。

不过,与往年不同的是,近年来,澳门接连发生官员贪腐、土地贱卖、滥输外劳、黑工泛滥等问题,2007年甚至爆发澳警开枪事件,令社会积累了不少怨气,澳门民众都期待变革。一般预计,相对于早前寂静无浪花的特首选举,今年的立法会选战后,当地政治势力格局将出现明显变化。

根据众多澳门媒体及学者选前分析,亲建制的参选队伍今年选情普遍不太乐观。其中,以传统社团为主的参选组别“同心”及“群力”,虽然在上一届得到28%的选票,看似实力强大,但与2000年得36%的选民支持相比,力量已大幅下滑。面对今届年轻选民大增,除非有奇迹,否则两个组别很难再取得上一届的4席立法会议席。

另一边厢,参加今届立法会直选的多支澳门民主派队伍,则明显“人强马壮”,很大机会取得比上一届翻倍的席位。其中,由现届直选议员、“票王”吴国昌领军的“民主昌澳门”,以及由区锦新带领的“民主新澳门”,无疑是今届选举的最大看点。

“民主新澳门”主要是由澳门青年组成,其名称涵义是以民主革新澳门;“民主昌澳门”则以成熟的关注议政者为主,其名称涵义是以民主昌盛澳门。事实上,在上届选举中,吴、区二人是合组一个组别出选的,而今届二人分成两支团队参选,区锦新雄心勃勃地指出,是希望能够改变上届只有两个席位的选举结果,在今年选举达到“—加一等于四”的目标。

对此,外界分析,不管今年的立法会选情如何,都是澳人治澳的具体体现,意味着澳门民主的一大进步。

“行政主导”下的立法监督

事实上,过去一段日子,走在澳门的街头,铺天盖地映入限帘的,都是与立法会选举有关的广告。这些情景,标志着今次选举无疑是对澳门澳人治澳的最好检验,也是对外界质疑“一国两制”的最好回应。

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近月来澳门立法会选举新闻占据当地报章主要篇幅,参与直选的候选人也都口中念念有词,要为民请命,监督政府,可是目前澳门立法会组成的客观限制,注定它很难扮演好制衡监察的角色。从这个角度看,澳门距离民主之路还很漫长。

根据澳门政府规定,新一届立法会有29个议席,其中只有12个直选议席,另外10个是间选议席,余下的7个议席则由行政长官委任。其中,10个间选议席的构成,包括4个代表雇主利益的议席、两个代表雇员利益的议席、两个来自专业界别的议席,余下两个议席则来自社会服务、文化、教育及体育组别。

在此情况下,澳门特首拥有的权力绝不低于殖民时代的澳督,因为立法会也在他掌控之下,就算直选议席全部为所谓的反对派议员占据,也不过立法会半数。政府做事若一意孤行,简直就如臂使指,行政主导在现实中往往成为行政霸道。

比如说,根据“基本法”第71条,赋予立法会可“就公共利益问题进行辩论”、可“接受澳门居民申诉并作出处理”等职权,可是10年来,澳门立法会竟然未有就任何一件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问题进行过辩论。

又比如“基本法”第65条清楚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必须遵守法律,对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负责,执行立法会通过并已生效的法律;定期向立法会作施政报告;答复立法会议员的质询。但过去多年来,除了“定期向立法会作施政报告”能恪守之外,其余的规定根本等同虚设。

对此,即将退出澳门政坛的立法会主席曹其真今年8月对其10年立法会主席生涯作总结时,也忍不住批评政府对立法会的态度傲慢。她说:“行政主导并不意味行政独大甚至行政专断,绝不意味行政机关可以不受立法机构的监督制约。恰恰相反,越是实行行政主导,越是要强化立法监管的监督制约,否则,必将导致权力运行上的失衡和无序。”

事实上,“行政主导”的政府能否成功,关键在于“人”。但从目前情况看来,负责操作“行政主导”的部分澳门官员,无论在品格操守,还是在专业能力方面,皆远未达应有的水平,远远未孚社会期望。

一个例子是今年3月,澳门政府拒绝多名摄影记者及香港多名学者和民主派人士入境。之后,澳门某高层官员现身公开场合,被多方记者问“政府手上是否有入境黑名单?”该名官员竟然胡扯一番说“澳门治安警察局非常重视发展警民关系,一年一度开放日,目的系要深化警民关系”等。当记者继而问他香港立法会议员计划组团赴澳,届时当局会如何处理时,该名官员又继续发挥“胡扯”本色,说:“在此我作补充,今日有200多名警员获得嘉奖……”面对电视台的摄像头,居然单凭答非所问硬撑下来,应对手段低劣至此!该段视频后被传至网路,成为海内外笑柄。

更为要害的是,在缺乏立法会监督的“行政主导”下,也容易造成官员贪污。除了早前的欧文龙案,据澳门传媒报道,前段时间,当地一间公司在没有公开招标的情况下,就取得了在北京举行“澳门回归10周年成就展”之承办权,而这一成就展的政府预算为3200万元。相比之下,香港两年前在北京举办类似成就展,费用只需要200万元。换句话说,澳门政府要支付的费用足足是香港的16倍。而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该公司负责人与澳门政府有密切关系。

当有人质疑当局此举是公然的政治酬庸、利益输送时,澳门政府却回复说,有关公司是唯一合适的选择,免公开招标是有依法办事,而3200万元的价钱也合理。澳门整个社会顿时为之哗然,纷纷要求加大澳门立法会的监督机制,令立法会有权审议政府超过1000万元的直接判标。

人民的议会

事实上,回顾历史,澳门起码有两次与有司能的民主大发展擦身而过。

第一次是在上世纪70年代,当年葡萄牙鲜花革命推翻独裁统治而实现民主,于是也开始考虑在澳门引入民主政治,设立由民选产生的澳门立法会。然而,此政策遭到本地华人社会领袖的不认同、不支持。因为按照当年的选举制度,许多中国籍市民将不能成为选民。换言之,在大部分市民无投票权的情况下,这个议会其实只会成为土生华人及葡萄牙人的议会,这对华人的政治参与并不公平。

因此,当年,以立法会主席宋玉生为主,在其与华人领袖协商以及与澳督商讨下,向里斯本提出了组成立法会的议席结构的建议方案,这就是由直选、间选及官委“三结合”的模式。其中,土生葡人社群可透过参加直选进入立法会,而间选议席则可由华人社团代表自行协商选举产生,至于官委议员就作为澳督在立法会的代表。

就这样,由葡国在1976年制定的让澳门地区有一定自治权的新澳门组织章程,确立了澳门立法会的这一结构模式,直至今日。

第二次机会,则是在中葡就澳门回归后的前途谈判期间。当时中方拿出了主要是以香港政策为蓝本的建议,其中一条是澳门特区立法机关由选举产生。但这一条却不为葡方所认同,反而建议特区立法会仍按照原有的“三结合”模式,说是为适合澳门实际情况。显然,葡方这一建议是存有“私心”的,主要是想保留官委议席,以便照顾土著能够继续参与立法会。而中方最后也接受了葡方的意见。如此,澳门又一次错过了普选立法会的机会。

面对过去几年澳门强调行政主导,但对行政权又缺乏有效的制约,以至于权力运行上出现失冲和无序的“不健康”情况,近年来,澳门社会要求立法会普选的呼声渐愈强烈,呼吁当局提出政改发展路向让大家讨论。

澳门理工学院公共行政高等学院副教授陈卓华就认为,长远而言,澳门应迈向西方的三权分立民主制度,才有利社会各阶层。澳门未来的行政立法机关应朝此方向发展,包括增加直选议席,提升立法会形象;同时,立法会也可增设不同政策委员会,增加讨论效率及专业性。

连任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第二、第三届立法会主席的曹其真今年将告别立法会。8月14日下午,曹其真会见记者,畅谈澳门立法会10年历程和个人感受。

可喜的是,澳门特首候任人崔世安虽然在早前的竞选政纲中,没有列明澳门的未来政制发展何去何从,但在多次答问活动中,都多番强调以开放态度面对各种诉求。澳门社会正期望着崔世安上任后可在政制改革中迈出循序渐进的第一步,逐步把官委议席开放予直选,并逐步减去间选议席,使立法会真正成为人民的议会。

编辑 涂艳 美编 黄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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