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研究
2009-05-07吴振钊陈炯材
吴振钊 陈炯材
【摘 要】 笔者对当前中国资本市场有关会计信息披露质量问题以及质量的几种热点问题和盈余预测信息质量问题进行了分析,并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和进一步改善的措施。
【关键词】 会计信息; 信息披露; 披露质量
当前中国资本市场要求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
一、质量的基本问题
影响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从公司内部看,影响最大的因素有两方面:一是会计工作规范程度和科学程度;二是公司领导阶层的干预和操纵程度。从另一方面看,各种利益集团也会影响会计信息披露的编制与发布,这些干预会使会计信息偏离正常的轨道。
笔者认为,要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需具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会计准则的实施
应以反映市场对会计信息要求而制定会计准则。其目标应以达到会计信息披露对广大投资者的有用性及有效性,而不是主要满足国家宏观管理及税务上的要求。
(二)加强会计内部制度的设立和监管
现在各国资本市场的监管机构都积极研究及推行公司治理制度,以保障、提升上市公司的信誉及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三)加强会计人材素质的建设,强化职业道德的责任
只有高素质的会计人才,才能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亦只有重视专业操守及职业道德才会排除干预。现在各国上市公司都规定要雇用合格的会计师,以执行公司会计功能。
(四)强化股东对经营管理者的约束
在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国有股占最大比重。而社会公共股占较少比重,无力对经理人员实行有效制约。而最大的国有股东,也多未能找到理性管理者代其行使管理职权,以给公司经理人员成功机会,达到自身利益最大化(Sub-optimization),而非公司利益最大化(Bona fide)。
(五)证监会及交易所要增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
证监会及交易所应增强主动监管意识,并制定落实监督检查制度。严格处罚会计信息披露中的违法及违规行为。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及时曝光、及时处理、及时停牌;主动有效地维护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保证市场的规范化。
(六)强化审计及监督职能
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是会计信息披露规范的保证机制。为此,应确保他们的独立性;建立严格的注册会计师监管制度,以约束其可能失职及疏忽行为。建立公司内部审计委员会,以确保公司内部审计的有效推行。
二、质量的几个热点问题
现时中国会计信息披露除质量方面不足之外,还有以下几个热点问题值得关注:
(一)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问题
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一直是市场关注的重点问题,各国的会计信息披露,对此都有较为详细的规定。
在关联方交易披露中,最主要的是:准确、完整、清晰地披露各交易要素。这是披露的重点,直接影响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经营状况的判断。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在关联方交易披露中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1.交易要素披露不全
中国大部分上市公司不愿披露,总是遮遮掩掩想保留多一点隐私。结果,令信息使用者对中国上市公司的信息采取不信任及怀疑态度。
2.关联方交易的转让价格的厘定,缺乏客观独立标准
从近年中国上市公司年报来看,其披露定价原则有:市场价、协定价、批发价、合同价、成本价、内部价、优惠价、计划价等等。结果令上市公司有很大空间利用关联方交易定价,来粉饰财务报告调节利润。
3.关联方借贷及担保的披露及监管
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及人士的借贷,除了要明确披露外,他们亦应该受到适当监管以保障股东,特别是小股东的利益。因为这些借贷及担保对公司会造成一定的风险,甚至可以令上市公司陷入危机。所以披露透明度一定要高,及市场监管一定要强。
4.不适当关联方交易的披露
不适当的关联方交易是指交易存在着不合理、不公允、没有商业实质等关联方交易。这些交易包括一些只用来粉饰财务报告、调节利润的关联方交易。关联方交易的不适当性,除非含有不合法,现时是没有特定及充分的披露。
5.间接关联方交易存在隐蔽性
间接关联方交易是指关联方不直接进行交易,而是通过第三者完成。这样,原本需要披露的交易信息,就可以合法地隐蔽起来。
为此,本文提出以下的解决措施:
1.强制交易要素完整披露,上市公司亦要接受监管机构适当惩罚和及时曝光。
2.制定一套有客观性及操作性强的关联方交易定价制度。
定价制度是关联方交易的一个核心问题。定价应以最客观、最公平及最可行为原则。一般英美法规都以“手臂长度”(Arms length)为原则,意思是保持有一段距离的正当交易,即假设没有关联方关系,价钱也是会这样决定。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提议,通常允许以下三种定价方法:
一是市场参考价格(Market price);二是再销售价格(Re-selling price);三是成本加成价格(Cost-plus-margin price)。
3.设立关联方交易申报机制
为避免上市公司作出“不适当”或损害小股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可以设立关联方交易申报机制。针对上市公司某些重大的关联方交易,必须向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能进行及入账,否则视为非法,并且明确定立违规的惩罚及即时公布。
4.设立公布关联交易的机制
为了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及保障股东投资者的利益,应设立公布关联方交易的机制。对于特大及突发的关联方交易,上布公司应即时透过证监部门或交易所,向公众披露有一定规格的会计信息。
5.制定详细关联方交易审计准则,以加强审计师针对关联方交易的审计力度
借着审计师按审计准则而作出的审计及报告,公众可以清楚了解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及公允。上市公司通过独立审计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提高关联方交易的透明度和可信度,也可同时加大社会审计监督力度,有利于资本市场及其参与上市公司的稳定发展。
(二)盈利预测信息质量问题
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上向公众筹集资金,存在着一个对公众披露他们如何运用该资金及之后的盈利预测的责任。按中国有关证券法规的要求,上市公司需要在招股书、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盈利预测信息。招股书英文“Prospectus”一词,就是要说明公司前景的意思。盈利预测信息,在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中,有着关键的参考作用。尤其是在香港及美国的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创业公司。他们基本上是没有以往的业绩,或是还未有过盈利记录的创业公司。他们的上市潜能,完全是在其预测的业务及盈利上。按目前国内外的情况来看,上市公司新股发行价的厘定,也参考公司披露的盈利预测作为确定基础。可见盈利预测信息披露,已在国内外招股上市的过程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及价值。令人遗憾的是,有相当部分的上市公司提供的盈利预测与实际盈利情况有差距,甚至差距是很大的。因为这些相差而令上市公司股价暴跌,亦时有发生。所以提高盈利预测可靠性是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一个重要内容。
有关盈利预测的问题,本文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确立盈利预测的客观“非假设条件”
盈利预测是建立于已存在的客观条件及假设条件之基础上。对于已存在的客观条件,其正确性及可靠性应该是很强及实在的。这一些条件是应该分别披露,及不容许有太多的主观变动。一旦实际情况出现较大的改变,公司应及时对预测结果进行修正。
2.规范盈利预测的“内部假设条件”
内部假设条件是指上市公司具有可控性的条件,如投资专案假设、生产计划假设等。这些内部假设条件应分别披露,公司应该对可控制的条件负较大责任。如将来上市后有重大的不同,监管部门要有机制要求上市公司作出解释。如果发现有误导成份,也可向其提出追究及处罚。
3.扩大披露“外部假设条件”对盈利预测的影响
外部假设条件是指上市公司无法有控制性的条件,好象政策法规、市场因素、利率、汇率等。上市公司应在一些重要条件因素,披露最有利、最不利及最可能的盈利预测结论,而不是主观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盈利预测。
4.设定盈利预测规范处理准则
以上各盈利预测条件的分类、确定和披露,应根据一定的规范处理准则,以提高可比性、可靠性及披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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