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姆勒与福田签订《商用车合作协议》
2009-05-07崔鹏
人民交通 2009年3期
崔 鹏
1月29日,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戴姆勒股份公司在德国柏林共同签订了《商用车合作协议》。
温家宝总理与德国总理默克尔等领导人出席了签字仪式。双方约定首先在中国设立一家中/重卡合资公司,然后在全球其它新兴市场寻求其它类似合作项目。
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福田汽车董事长徐和谊先生,福田汽车王金玉总经理,与负责企业战略的戴姆勒董事会成员顾儒伯博士(Rüdiger Gru be)、戴姆勒东北亚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华立新(UlrichWa l ker)共同签署协议。戴姆勒股份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梅赛德斯汽车集团总裁蔡澈博士等中外嘉宾共同出席并见证这一历史时刻。
戴姆勒和福田汽车的合作对于双方具有很强的互补性,有利于双方共同开拓国际市场,从而实现战略共赢。戴姆勒公司可以为福田提供强大的运营管理、技术研发和全球销售网络的支持,为福田汽车海外投资提供保障;而福田汽车在经济型商用车产品资源和成本控制方面的优势也将有助于戴姆勒公司扩大在新兴市场的份额。
通过携手戴姆勒公司,福田汽车将在全球化业务上实现新的跨越,保障企业未来的可持续性发展。合资公司成立后,福田汽车联合戴姆勒共同进行海外投资,可以规避中国汽车企业在国外市场设厂时经常遇到的贸易壁垒和障碍,从而能够及时把握有利时机占据海外市场;此外,通过与戴姆勒的合作,福田汽车将有机会消化、吸收和利用戴姆勒公司的先进研发技术、全球运作经验和资源,不仅可以提升福田汽车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而且可以为福田汽车实现全球跨越式发展提供品牌美誉和营销网络等方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