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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

2009-04-29刘琳琳

中学生阅读(初中版) 2009年4期
关键词:吴尊林志颖爱恋

刘琳琳

我不喜欢写日记,倒不是因为没有什么东西可写,相反的,可写的东西太多了,上初二的我,平时学习很紧张,时常忘记“每日记录”,等攒了几天想起来,又觉得日记的内容太琐碎,不愿意动笔了。

13岁,应该是进入青春期了吧?在13岁生日过后的第四个月,一些别样的情感在我的心中滋生。

我开始疯狂地看偶像剧,并第一次迷上了两位大男生——林志颖和吴尊。爱屋及乌,我对飞轮海也颇有好感。于是我把这种喜欢转化成了实际行动:买贴纸,买杂志,搜集关于他们的各种新闻。

但我从未买过一张海报,因为我怕爸妈发现,发现我的这种迷恋,并“及时”制止。

我的内心非常复杂,时不时会想起他们,并沉醉于他们俊美的容貌与温柔优雅的谈吐举止之中,他们的每一个动作都能牵动我的神经。我无法抗拒他们的种种魅力、是的、无法抗拒。

我开始注意自己,注意自己的容貌仪表。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我有时候照镜子,在脸上发现一点黑斑都会苦闷忧愁。

但我没有把这种苦闷忧愁表现出来,相反,我学会了克制自己。控制自己的情绪。在家中,父母说我“冷”;在学校,同学说我“傲”;在社会上,我也没有朋友。虽然我曾经有很多“酒肉”朋友,但后来我渐渐与他们断绝了往来。从此我更加孤傲,待人也更为冷淡,但我并不孤独,因为我有我的爱恋,遥不可及的爱恋。

我时常幻想着,幻想着有一天我能踏入娱乐圈,成为一名艺人,并和我喜欢的那些人站在同一个舞台上。那种感觉,好美。但这一切对于既不善歌舞记忆力又差的我来说,无疑是个梦幻气球,是白日空想。

我又开始恨。恨自己的无能,恨自己没有才艺,也恨自己的容貌。我不美,是的,倘有机会和他们站在一起,除了增加我的自卑,还能有什么呢?就像丑小鸭走进天鹅群一样,我的下场肯定比丑小鸭还惨。

与此同时,我也认识了自己——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学生。我时刻警告自己不要做白日梦,不要胡思乱想,并常常找一些例子来进行自我打击,以便自己能更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普通与平凡。

这就是青春吧,让人又爱又恨的青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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