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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文化认同与北朝史官制度的发展

2009-04-29王志刚

史学集刊 2009年2期

王志刚

摘要:鲜卑民族之于北朝史官制度的设立、推进和创造,对发挥史学的民族文化认同功能起了重大的作用。北魏在继承汉魏著作官制的同时,发展出完备严谨的国史编纂制度。北朝几代史家则提出了促进民族文化认同的史学思想。奎北齐,史官制度与史家主体二者之间良好的互动催生了设馆修史这一新的机制,其对传统史学影响深远。这是北朝积极推进民族文化认同所结出的硕果,同时也有力地促进了当时和日后的民族文化认同。

关键词:史官制度;史学思想;设馆修史;北朝史学;民族文化认同

中图分类号:K23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559-8095(2009)02-0028-06

北朝是古代中国各民族大融合的重要阶段,鲜卑民族向中原先进文明学习,积极推进民族文化的认同,成为北朝历史的主流。其中,史官制度的设立、推进和创造,对发挥史学的民族文化认同功能起了不可替代的历史作用。北魏初叶积极仿效汉魏史官制度,建立著作官制,初步奠定国史编撰的格局,至孝文帝时进一步发展为完备谨严的国史编纂制度。与此同时,北朝还涌现出一批具有远见卓识的史家,就国史编纂建言献策,提出了十分可贵的促进民族文化认同的史学思想。至北齐时期,史官制度与史家主体二者之间良好的互动关系催生了设馆修史这一新的史学发展机制,至唐初成为定制,成为中国史学的优良传统,一直延续至清代。这一史学发展的新机制既是北朝积极推进民族文化认同所结出的硕果,同时也有力地促进了当时和日后的民族文化认同。

一、民族文化认同推动下北魏史官制度的设立和推进

西晋永嘉以来,大批中原士族南迁至长江流域,中国北方则进入动荡的十六国时期,制度毁坏,文化播散,史学不振。在此期间,鲜卑民族也曾经几度聚散分合,至北魏时,鲜卑民族终于把握住了历史的机遇,以汉魏皇朝为榜样,建立了自己的国家,制定了走向封建文明、推进民族文化认同的建国方略。史官制度作为推进民族文化认同的重要举措,也从无到有、从仿效到创新,得以确立和完善。大体上可分为两个阶段。

道武帝至太武帝时期为北魏史官制度从无到有初步确立的阶段。据《魏书,序纪》所言,鲜卑民族的早期史事原来主要通过“人相传授”的方式保存下来,因而多有佚失和变异。比如《序纪》对北魏早期历代首领的追叙,不仅多有神话和传说的成分,而且纪年也十分模糊。至道武帝拓跋珪建国定号时,始积极继承汉魏传统,采纳前燕、前秦、后燕、凉州诸国的具体措施建立史官制度,鲜卑民族从此才有了系统的文字记载的历史。这时的史学发展以邓渊和崔浩的贡献为最,他们均以史官的身份受命编纂国史,初步奠定了北魏国史编撰的格局。

邓渊时期,北魏国史编撰进入了“《诗》的时代”和“《春秋》的时代”。邓渊本来在后燕为官,“太祖定中原,擢为著作郎”。道武帝时,邓渊奉命将传唱拓跋鲜卑早期史事的《代歌》从“刻木纪契”、“口耳相传”的状态整理成了有一定体例的汉译鲜卑史诗,“上叙祖宗开基所由,下及君臣废兴之迹”,“凡一百五十章,昏晨歌之,时与丝竹合奏”。用成文的史诗表现拓跋鲜卑民族早期的历史,是为“《诗》的时代”。天兴五年(402)七月之后,邓渊又奉诏编次了记述道武帝功业的《代记》。《代记》又称《国记》、《太祖记》,虽然“惟次年月起居行事”,体例未成,但却采用了《春秋》编年体,较之歌咏的史诗是一个巨大的进步,是为北魏国史编撰的“《春秋》的时代”。从《代歌》的辑译到《代记》的编次,使北魏的史学从口述跃进到文字、由史诗跃进到编年,这就是北魏平城时代前期国史编撰的大致情况。其后,崔浩又推进了邓渊的工作。太武帝神席二年(429),“诏集诸文人撰录《国书》,浩及弟览、高谠、邓颖、晁继、范亨、黄辅等共参著作,叙成《国书》三十卷”。太延五年(439),崔浩再次“综理史务”、“损益褒贬,折中润色”,同高允等人“续成前纪”。崔浩等人奉命接续邓渊《代记》,完成《国书》,最终完善了编年体的著史格局。

崔浩国史狱之后,北魏废置史官约十年之久,北朝史官制度的发展遭遇暂时的挫折。至文成帝和平元年(460)重置史官,在献文帝皇兴五年(471)之前,又设立了著作局。而北朝史官制度真正深刻的变革则是在孝文帝时期。孝文帝采取变姓易俗、改革服制、提倡汉话、迁都洛阳等一系列举措,积极主动推进鲜卑民族的汉化进程,史官制度则围绕国史编撰从编年体到纪传体变革的成型化进一步得到完善。

孝文帝太和十一年(487),秘书令高祐、秘书丞李彪上奏论国史修撰问题,指出“自成帝以来至于太和,崔浩、高允著述《国书》,编年序录,为《春秋》之体,遗落时事,三无一存”,因而国史编撰当“从迁固之体”,“创为纪传表志之目”。孝文帝接受高祐、李彪的建议,于同年十二月,“诏秘书丞李彪、著作郎崔光改析《国记》,依纪传之体”。这标志着北魏国史编撰从编年到纪传的转型,规范了此后北朝的国史编撰。

太和十四年正月戊寅,“初诏定起居注制”,这是北魏建国百余年来的首创,其目的在于保存当代史事,以警示君主。太和十五年正月,“初分置左右史官”,建立记注官制。孝文帝非常重视记注工作,曾亲自命令记注官记言记事。在推行汉化改服饰时,他曾责备尚书元澄:“朕昨入城,见车上妇人冠帽而著小襦禊者,若为如此,尚书何为不察?”澄曰:“著犹少于不著者。”高祖曰:“深可怪也!任城意欲令全著乎?一言可以丧邦者,斯之谓欤?可命史官书之。”这件小事,体现了孝文帝对史学记载之于推进汉化大业作用的深刻认识。当时,又有修起居注官,崔鸿曾任之。所成起居注有《太和起居注》、《高祖世宗起居注》、《孝文起居注》等,《隋书·经籍志》总录为《后魏起居注》,有336卷之多。

孝文帝还发展了史学的监修制度。如前所述,太武帝拓跋焘曾两次诏集朝士撰述国书,第二次即命崔浩总领史任,“监秘书事”,这就开启了国史监修的先河。后来,高允、李彪、崔光、崔鸿均曾先后典领国史。

在三年余时间里,孝文帝对国史修撰制度进行了强有力的改革,健全了表征皇朝大一统之义的国史修撰制度。总起来看,其运作机制可以概括为:一是以著作局和著作官为主导的史书编纂机制;二是以集书省和记注官为主导的史料整理机制。国史编纂始自东汉永平五年(62)班固修东汉史书,起居集注始自西汉,至北朝时期,更加完备而成熟。北魏先后多次进行的国史编纂,旨趣一次比一次鲜明,体例一次比一次精审。这一事实深刻体现了民族文化认同推动下确立史官制度对于史学发展的重要性。二、史家建言与推进民族文化认同的史学思想

北朝史官制度的确立和完善,是同几代史家自觉推进民族文化认同的建言献策及其史学思想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如道武帝时期的崔玄伯,孝文帝时期的李彪、高祐和崔鸿,东魏北齐时的魏收等,均是其中出色的代表。

崔玄伯,中原士族高门,名重当时,前秦苻坚时曾为著作佐郎。道武帝平后燕,入魏,崔玄伯即受命议国号,由三皇五帝、虞夏商周论及汉魏后燕,认为“夫‘魏者大名,神州之上国,斯乃革命之征验,利见

之玄符也”,所以“宜号为魏”。道武帝采纳了他的意见,于是“四方宾王之贡,咸称大魏矣”。道武帝幸邺,又历问故事于崔玄伯,对答如流,道武帝很赞赏。道武帝又常常向其“引问古今旧事,王者制度,治世之则”,崔玄伯则“陈古人制作之体,及明君贤臣,往代废兴之由”,同样“甚合上意”。崔玄伯还给道武帝讲过《汉书》,至娄敬说汉祖欲以鲁元公主妻匈奴一节,道武帝很受启发,“善之,嗟叹者良久”,于是道武帝也仿效汉代和亲之举,“以诸公主皆厘降于宾附之国,朝臣子弟,虽名族美彦,不得尚焉”,确立了与各部族联姻的国策。崔玄伯同道武帝之间关于如何建国治国的问题,其历史借鉴无不取自汉族“礼乐文明”这个传统。这些建言,蕴涵着中原士人和史家“用夏变夷”的深意,而且起到了实际的效果。北魏前期邓渊、崔浩撰修国史,成绩卓然,即是明证。邓渊与崔玄伯同时,因其“明解制度,多识旧事”,遂“与尚书崔玄伯参定朝仪、律令、音乐,及军国文记诏策”。崔浩为崔玄伯的长子,是北魏平城时代辅助鲜卑拓跋民族最高统治者创制建国的重要代表之一,受到北魏前期三代帝王的高度重视,有着非同一般的政治和社会地位。他屡次受命主持北魏的国史编撰,成为北魏平城时代继邓渊之后国史编撰的重要代表人物。

秘书令高祐和秘书丞李彪等,于孝文帝太和十一年联名上奏论国史修撰问题,旨在“从迁固之体”,“创为纪传表志之目”,奠定了北魏国史编撰纪传体的格局。高祐、李彪等所奏从史学论及历史,从历史论及现实。说“典谟兴,话言所以光著;载籍作,成事所以昭扬。然则《尚书》者记言之体,《春秋》者录事之辞。寻览前志,斯皆言动之实录也。夏殷以前,其文弗具。自周以降,典章备举。史官之体,文质不同:立书之旨,随时有异。至若左氏,属词比事,两致并书,可谓存史意,而非全史体。逮司马迁、班固,皆博识大才,论叙今古,曲有条章,虽周达未兼,斯实前史之可言者也。至于后汉、魏、晋,成以放焉。惟圣朝创制上古,开基《长发》,自始均以后,至于成帝,其间世数久远,是以史弗能传。臣等疏陋,忝当史职,披览《国记》,窃有志焉。愚谓自王业始基,庶事草创,皇始以降,光宅中土,宜依迁固大体,令事类相从,纪传区别,表志殊贯,如此修缀,事可备尽”,明确提出用纪传体编纂国史是史学发展的必然要求这一思想。所奏以“随时”的观点分三个阶段阐述了历史编纂体裁体例逐渐完善的趋势,运用“史意”和“史体”对举的方法说明了史学从编年到纪传的发展。此外,还从北魏历史发展与国史修撰史角度提出了采用纪传体撰写北魏国史的原因和意义,认为北魏国史只有运用纪传体才能予以充分反映,强调“宜依迁固大体”,然后“大明之德功,光于帝篇;圣后之勋业,显于皇策。佐命忠贞之伦,纳言司直之士,咸以备著载籍矣”。这反映了当时有识见的史家对史学及其功用的比较深刻的认识。奏上从之,同年十二月,下诏命李彪和著作郎崔光“改析《国记》,依纪传之体”,于是史家变革国史编撰体裁的主张得以实现。

宣武帝初年,李彪又上长达1700余字的表奏阐述了其史学观。首先,他回顾了先秦至晋代史学的渊源流变和史学与政治的关系,又对《尚书》、《诗经》、《春秋》、《左传》、《史记》、《汉书》等古代重要史籍进行了评价。评《诗经》,谓:“观《雅》、《颂》,识文武之丕烈;察歌音,辨周公之至孝”;听《风》、《颂》,则可“知始基”、“识盛德”。评《春秋》、《左传》,谓:“尼父之别鲁籍,丘明之辨孔志,可谓婉而成章,尽而不污者矣。”评《史记》、《汉书》,谓:“史、班之录,乃文穷于秦汉,事尽于哀平,惩劝两书,华实兼载,文质彬彬,富哉言也。令大汉之风,美类三代,炎黄之崇,道冠来事。”史学的功用就在于使“皇道明”、“帝德昶”,为“人间之绳式”,“国史明乎得失”。其次,李彪着重考察了北魏历史和史学发展的概况。他认为北魏“奄有中华”已逾百年,对于自道武帝以来历代帝王的开拓创业以及社会发展史书未能充分记载,“史官叙录,未充其盛”。无疑,修撰国史乃是北魏统治者宣传其祖宗功绩的必要手段。李彪对他在孝文帝时期修史的情形作了回顾,他说:“至于太和之十一年,先帝、先后远惟景业,绵绵休烈,若不恢史阐录,惧上业茂功始有缺矣。于是召名儒博达之士,充麟阁之选。于时忘臣众短,采臣片志,令臣出纳,授臣丞职,猥属斯事,无所与让。”在孝文帝秉笔直书的指示下,“与著作等鸠集遗文,并取前《记》,撰为《国书》”。再次,李彪对孝文帝的历史功绩从二十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评价,认为“诚宜功书于竹素,声播于金石”,而为了记载和彰显孝文帝的功业,就必须修好国史。李彪出身寒微,因其杰出的才干而受到孝文帝的赏识,任至度支尚书兼御史中尉的高位,对孝文帝充满知遇之情,因此他对孝文帝的评价难免有溢美之嫌。不过,李彪的看法基本上反映了当时汉族士人对孝文帝的评价。最后,李彪从历史与现实两方面全面论述了古代著名史学家之所以成功的主客观条件在于: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和勤于著述、立志史学的家世传统。他说:“史官之达者,大则与日月齐明,小则与四时并茂。其大者孔子、左丘是也,小者史迁、班固是也。故能声流于无穷,义昭于来裔。是以金石可灭而流风不泯者,其唯载籍乎?”“史职不修,事多沦旷,天人之际,不可须臾阙载也。”但北魏当代的国史修撰却由于史官们或“登年不永”,如故著作渔阳傅毗、北平阳尼、河间邢产、广平宋弁、昌黎韩显宗等,或“官非所司”,如前著作程灵虬,或“侍官两兼”,如崔光,因此“载述致阙”。李彪赞赏司马谈之重视修史,而批评诸葛亮之轻视修史,说:“昔史谈诫其子迁曰:‘当世有美而不书。汝之罪也。是以久而见美。孔明在蜀,不以史官留意,是以久而受讥。取之深衷,史谈之志贤亮远矣。”李彪更从自己被孝文帝赐名为“彪”,旨在其向东汉班彪和西晋司马彪两位良史学习的期许,表示一定要在有生之年完成孝文帝嘱托的修史志向。为此,李彪“求都下乞一静处,综理国籍,以终前志,官给事力,以充所须。虽不能光启大录,庶不为饱食终日耳。近则期月可就,远也三年有成,正本蕴之麟阁,副贰藏之名山”。虽然不久李彪就故去了,但这无疑体现了他宣扬“大魏”统一局面的良史意识。

崔鸿则“沐浴太和,怀音正始”,有感于“皇魏”努力实现中国北方统一的曲折历程,决心仿效“谈迁感汉德之盛,痛诸史放绝,乃钤括旧书,著成太史”所为,萃集十六国国史,重新厘定体例、设置年表,将其编成《十六国春秋》一书。初稿写成之后,为补充成汉史事,又寻访常璩《蜀李书》七年,才最后完稿。这种以统一的眼光追撰前代国史的做法,体现了崔鸿“仰表皇朝统括大义”的著史旨趣。这个旨趣同样有着促进民族文化认同的史学思想价值。

魏收很早就有“直笔东观,早成《魏书》”的渴望,因此,北齐天保二年(551)文宣帝命魏收“专其任”,并勉励他说“好直笔,我终不作魏太武,诛史官”。魏收于是部诸史官,自己“专总斟酌”,“备一代史籍”,天保五年三月奏上。纪传完成之后,魏收出于“时移世易,理不刻船”的紧迫感,“以志未成,奏请终业”,取得文宣帝的支持,在当年十一月奏上十志,“弥历炎凉,采旧增新,今乃断笔”。魏收亲

眼目睹了北魏从统一走向分裂,又看到了东魏北齐诸帝追求统一的志向,因此他在北齐主修《魏书》的时候,对统一有着深刻的认识。他贬斥三国和十六国的分裂,而称赞北魏二百年的统一,说“天道人事,卒有归焉,犹众星环于斗极,百川之赴溟海”。这种对分裂的否定,对统一的肯定,透露了魏收对当时北齐和北周、萧梁之间对峙局面的思考,体现了他在编撰北魏国史上继承马班而来的大一统思想。

鲜卑民族很早就同中原文化建立了联系,所以在建国北魏之后,即非常重视汉族士人,注意吸收其所代表的先进文化。汉族士人对此发挥了多方面的积极作用。这充分表明北魏最高统治者和汉族士人就建设“礼乐文明”达成了共识,而且虽经曲折而不停顿。鲜卑民族选择了自主融合的发展道路,锻造出中国民族文化认同史上极为辉煌灿烂的一页。在艰难的转型中,出身士族、又深受传统史学熏陶的史家通过为新朝建言献策的方式,高扬求统一、斥分裂的史学思想,为推进民族文化认同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北齐设馆修史的史学发展新机制

北魏以来史官制度的确立和完善、尊奉大一统史学思想的史家这两者之间的有机结合,催生了北齐设馆修史这一史学发展的新机制。

北齐天保二年,设立史馆,有专门的藏书楼,楼下即为史官修史、缮写抄录和宿直等各种工作场所。史馆主要由监修大臣、著作郎、著作佐郎、修史臣、校书郎、令史等组成:(1)监修大臣。天保初,文宣帝高洋就建立了大臣监修国史的制度。第一任监修大臣为平原王高隆之,天保八年夏,魏收除太子少傅,监国史,皇建元年(560),除兼侍中、右光禄大夫,仍仪同、监史。其后,五兵尚书崔劼,尚书左仆射、齐州大中正赵彦深,光禄卿阳休之,特进崔季舒,尚书左仆射祖埏等相继监国史。高隆之监国史,实为虚衔,魏收以后诸监修大臣则负有实责。(2)著作郎,编制为2人,见于记载者仅有魏收、祖埏、杜台卿等3人。(3)著作佐郎,员额8人,有萧慨、元行如、崔镜玄、权会等。后主以后人员有所增加。(4)修史臣,为临时抽调入馆修史的官吏,由别职充任,不属史馆固定编制,员额不限,修撰完毕,即还原职。曾经以别职修《魏书》者有房延祐、辛元植、刁柔、裴昂之、高孝干、陆印、李广、綦毋怀文等。这些修史巨均需著作郎引荐和皇帝诏准,才能入馆修史。天保以后,史馆的任务是撰著齐史,所以修史臣又称“修国史”。如李德林和魏澹,均曾修国史。北齐的“修史臣”、“修国史”多由国子博士、中书侍郎、舍人、通直常侍、司空司马、尚书郎等文吏充任。(5)校书郎。(6)书令史。可见,北齐史馆不仅组织机构比较严密,而且人员构成也比较齐备和固定。北朝鲜卑族政权实行汉化政策,受中原汉族重视历史记载久远传统的影响,进一步发展出设馆修史,所以它实为北朝时代汉族与鲜卑族日渐深入的民族文化认同所结出的珍贯果实!

北齐史馆修史最重要的成就即是在魏收主持之下修成了北魏一东魏(西魏)的国史——《魏书》。魏收在北魏节闵帝时,即典起居注,并与修国史。东魏时几经波折,得修国史。北齐时,受齐文宣帝信任,参掌机密,任秘书监兼著作郎。天保二年,诏魏收撰修《魏书》,房延事占等预修。四年,魏收被任命为魏尹,蒙文宣帝“优以禄力,专在史阁,不知郡事”,得以实践其“直笔东观,早出《魏书》”的宏愿。史阁即史馆,《初学记》卷三冬第四所载《北齐邢子才酬魏收冬夜直史馆诗》即是证明。由于《魏书》是奉诏在北魏历任史官撰成的国史资料基础上撰修的;朝廷又命显贵大臣“监修”;史书成于史馆,纪、传、志兼备,纪传“凡十二纪,九十二列传,合一百一十卷”,十志为“天象四卷,地形三卷,律历二卷,礼乐四卷。食货一卷,刑罚一卷,灵征二卷,官氏二卷,释老一卷,凡二十卷”,全书合“一百三十卷,分为十二表,其史三十五例,二十五序,九十四论,前后二表一启,皆独出于收”,因而被誉为“一代大典”。所以,《魏书》的撰成堪称古代设置史馆修成一代正史的首创之举,意义极为重大。《魏书》又是中国史学上第一部以少数民族所建皇朝为对象的民族通史撰述。它采用历代“正史”所专用的纪传体,综合运用本纪、列传和典志三种体裁,从“天下一道”的观念出发,记载了拓跋鲜卑民族逐渐接受中原汉文化,并积极主动和中国北方各民族主要是汉族交往融合的历史。时人和后人曾几次建议改作《魏书》,后来有魏澹的《魏书》等,但这些改作均未流传下来。可见《魏书》作为“一代大典”的史学价值是经受了时间考验的。这不能不归功于北齐设馆修史充分发挥史官制度和史家主体两方面优势的特点。

北齐设馆修史这一官修史书的新机制,对后世影响深远。经过唐代的完善,历五代、宋、元、明、清,不仅强化了传统史学历史记载的连续性,而且推进了各个朝代的统治集团、士人以至普通民众的民族文化认同意识,为民族融合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文化基础。

责任编辑孙久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