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医改解读
2009-04-29周琦
周 琦
新华社4月6日受权公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舆论普遍认为,中国将与西方先进国家的医疗制度逐步接轨,进入一个“病有所医”的新时代。
这份耗时近3年、广泛吸取国内外经验的新医改方案提出: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新医改方案明确了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筹资,向城乡居民均等化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合理分担费用,并承诺政府将逐步增加投入,使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有效减轻。
新医改方案规定,从今年起3年内,中国将重点抓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等5项改革,即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明显缓解中国民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新医改方案的突出亮点,可以概括为两个关键词:公益和公平。
维护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是本次医改的鲜明特征。新医改方案提出:“从改革方案设计、卫生制度建立到服务体系建设都要遵循公益性的原则”、“公立医院要遵循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原则”、“完善公立医院经济补偿政策,逐步解决‘以药补医问题”。这表明,公益性成为医改不可动摇的方向。而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从理念到体制的重大变革。
促进国民公平地享有健康权,是本次医改的又一个鲜明特征。新医改方案提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覆盖到全国所有困难家庭”。同时,还对农民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的医保作出安排。这些举措凸显了政府对困难群体的关怀,体现了政府对公民健康权的尊重。
部分学者认为,医改方案要求政府承担起卫生、医疗的主要责任,意味着中国新医改摈弃市场化路线,也可能产生某种负面的影响。更多的学者认为,方案要求鼓励、动员社会资源参与卫生事业的发展,鼓励有资质的人员开办医院,鼓励医生多点执业,这都是在充分调动市场机制的作用来推动医改的各项工作。它正好是在充分运用市场的手段完成政府想做的事情。不应该把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加大和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对立起来,这两个完全可以协调起来,达到一个共同的目标。
部分学者认为,政府加大对医院的投入,医院减少了逐利冲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降低,这也可能是医改方案的负面作用。卫生部认为,要缓解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就一定要提升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医疗的质量和效率。在这些方面未来可以做的事情很多,比如:医院内部的精细化管理,包括诊断治疗活动的规范化。还要借鉴西方一些国家的经验,要对公立医院的法人治理结构,公立医院的一些内部管理,包括用人制度、激励机制等做非常积极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