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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现状与完善

2009-04-28王景丽

管理观察 2009年9期

摘 要:随着西方由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的转变,各国相继掀起了文官制度改革的浪潮。我国公务员制度始于80年代中期,迄今已有15年的历史。公务员制度的良性建设突出表现在“十七大”后,各级政府纷纷掀起行政改革的高潮,以配合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此创新完善公务员制度是我国行政改革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 公务员制度 行政改革 创新完善

目前,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建设已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初步实现了由传统的人事制度向现代公务员制度的转变,建立起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框架,形成了一个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为主导的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机关已完成了职位分类和人员过渡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竞争机制已初步形成,各地普遍推行公务员录用考试制度;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正逐步推开,部分处级、厅级职位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严格考核、凭功绩晋升的激励机制已开始发挥作用,各级政府机关全面推行年度考核,考核的办法也逐步完善;勤政廉政的机制也开始确立,各地普遍采用轮岗交流、回避、政务公开的做法。公务员队伍的结构进一步优化,人员的素质明显的提高。这些都是我国公务员制度改革发展中取得的巨大成绩,为公务员的可持续发展和不断完善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但是,由于我国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时间短,公务员制度建设依然存在诸多的不足,如何抓着机遇与时俱进,是我们值得研究的问题。

一、现行公务员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由于我国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时间短,再加上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的时期,目前我国的公务员建设并不尽如人意,存在诸多的问题与缺陷。

首先,“十七大”后公务员的行政观念面临挑战。新的社会规则所体现的法治、民主、公正、服务、契约等精神和价值对我国政府管理理念带来了强烈的冲击,迫使政府公务员改变过去“官本位”、“权力至上”、“人治”意识,全面塑造法治观念、民主观念、公正观念、服务观念、效率观念等。

其次,公务员目前的知识素质结构面临挑战。“十七大”后对公务员的知识、技术和能力方面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我国当前公务员的学历、知识和技能结构能力还存在很大的欠缺,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再次,现行的公务员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面临挑战。公务员分类制度设计不够科学合理,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竞争机制不健全,公开竞争的范围和力度不够大,开放性程度不高,竞争上岗的用人机制尚未做到法治化和制度化;激励机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业绩评估、考核的标准难以确定,考核档次分不开,同时统一的工资管理体制和工资标准缺乏灵活性和激励功能;新陈代谢机制仍然不能畅通,导致我国每次不得不通过大规模的人员分流达到机构和人员精简的目的;廉政约束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法律法规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

二、公务员制度在建设中的机遇

中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期,这也给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完善提供了一个良好机遇。

首先,加快机制转换。随着整个经济体制由“双轨制”转向市场化的大势,干部人才资源配置市场化已刻不容缓。要正确处理党管干部与市场机制的关系,真正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其次,为实施人才战略提供了新的切入口。人才战略必须体现“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精神,这就要求每一个公务员要用现代化的标准敏锐地洞察未来世界的发展趋势。

再次,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外国经验。为我们学习外国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的经验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一些发达国家的人力资源开发理念,廉洁高效服务理念等都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研究。

中国公务员制度建设取得的进展是继承发展传统干部人事制度优良传统和借鉴吸收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公务员制度中科学成分的结果。在中国的公务员制度面临着良好机遇的同时也存在在挑战。

三、公务员制度的创新和完善

为适应中国当代社会的发展要求,建立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公务员制度,必须强化运行机制,推动公务员制度创新完善

1.完善职位分类制度,建立科学管理机制。公务员制度的建立,标志着中国干部分类制度的确立;而职位分类制度又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特征。综观中国公务员分类实施状况,有些问题值得思考和探讨。

我国公务员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大类,这种设计不是非常合理,领导职务公务员实际上包含着政府组成人员和非政府组成人员两类。这两者在产生方式、任职时限、管理方法、管理机构及职责范围等方面有较大的差异。一些专家学者由此提出建立政事分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并没有明确划分为政务类和事务类,但是事实上存在着两种不同类别的公务员。一类公务员为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依据宪法和有关的法律分别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它的常委会选举产生或决定任命,实行任期制;一类公务员为通过公开参加竞争性考试或行政委任的方式产生,实行常任制。所以在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分类管理机制过程中,应当分别建立政务类和业务类公务员制度,同时对业务公务员根据工作性质、工作责任不同划分为行政类和执行类,进行科学分类管理。这样不仅符合《宪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组织法》精神,而且有利于对两类人员的选拔和管理,区分两类人员的政治责任和工作责任,对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制度有重大战略意义。

2.完善录用、考核、工资制度,强化竞争激励机制,完善录用制度。应该适当扩大录用范围,竞争考试的参与条件适当放宽;规范录用竞争运作,严格执行录用操作程序;同时创新完善任用制度,推行公务员合同聘任制,完善竞争上岗制度。

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制定实施考核细则,细化考核评价内容;完善科学评价方法,确定客观评价标准;增设考核评价等次,密切考核与任用、晋升相结合。

完善工资制度。要通过对相同机构和同等级别实行报酬差异的原则,打破平均主义,使公务员更注重自己的能力发挥与责任感;建立分类工资制度和绩效工资制,绩效工资以任务的客观数据以及每个人的工作义务和效率为标准。

健全退休、任期、交流制度,强化新陈代谢机制。健全退休制度。公务员退休是实现公务员队伍结构新陈代谢的最主要途径。从中国目前的实际分析,选择性退休的条件设置不利于鼓励公务员离职进入社会交流。在进一步完善公务员退休制度时,可以考虑放宽公务员选择性退休的条件,选择性退休年龄可以降至45岁或工龄20年。这样设置将有利于加快公务员新陈代谢,有利于公务员队伍始终能保持优化的结构。

健全任期制度。扩大任期制的实施范围,对担任公务员领导职务,被委任或聘任在同一职位的职务都应当有任职期限规定,在换届之时应当按照严格的考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决定其连任、晋升或免职等。

健全交流更新制度。公务员交流,是中国现行条件下保持公务员系统能够最经常、最普遍使用的更新机制。当前应当制定公务员交流可操作性规则,形成各种具体制度,即建立调任制度、转任制度等,采取多种交流方式,加强交流管理。人力资源的流动政策是是公共部门用来塑造管理者的工具,他能为广大公务员提供更合适的工作空间,以最大限度的发挥个人专长。

3.强化廉政约束机制。公务员监督约束制度是政府机关加强自身建设,建立高效、廉洁政府的重要保证。首先,创新监督观念,改革落后的监督观念。行政监督是一件光明正大的行为,行政活动都应当公开接受监督,监督应当公开进行。

其次,促进勤政廉政约束机制的民主化。将公民参与监督,贯彻和体现到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纪律、晋升、考核、回避、交流、辞退等各项管理环节之中,监督的重点置于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考核,以依法监督和推行新的措施为主要方式。

再次,加大法律对腐败的惩处力度,提高腐败的经济成本和名誉成本。

健全法律法规,强化法制化管理机制。目前,中国虽有一部《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几十个配套法规,但与完善的公务员法制的目标还有很长的距离。为此要继续加强人事法制建设,加快立法步伐。

坚持依法行政,巩固好制度。政府人事部门作为公务员主管机关,要加强对《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执行情况的检查,确保公务员制度推行到位、加大依法行政力度。

加强公务员道德建设。建立公务员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公务员的思想认识。加强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建设,形成机关职业道德的良好风貌。加强公务员业务的监督和考核,促进职业道德落在实处。

最后公务员中的党员干部应该以身作则,作人民的贴心人,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消除腐败现象,廉洁奉公,树立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光辉形象。

结言:

目前我国的公务员体制应该尽快完成由管理型、控制型向服务型、沟通型协调型转变;由事务操作型向知识技能型转变;由职能分工型向多能综合型转变;由被动执行型向主动执行型转变;由封闭、专断型向开放、民主参与型转变。注重提高综合分析能力,利益整合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及其创新能力的培养,始终坚持以民为本,这样才能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能的公务员队伍,保证和谐社会的健康运营。◆

参考文献:

[1]董克用:《公共治理与制度创新》【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5月第一版第31页。

[2]〔美〕加里·贝克尔:《人力资本》【M】,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

[3]陈振民:《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M】,九州出版社,2002年12月第一版第199页。

作者介绍:王景丽(1971年10月)河南郑州人,女,中州大学副教授。

作者介绍:王景丽(1971年10月)河南郑州人,女,中州大学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