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公安教育训练改革之路
2009-04-28高望邬家鸣高鹏
高 望 邬家鸣 高 鹏
【摘 要】公安教育训练工作在公安工作中有其重要的战略地位和作用。各级公安机关要明确指导思想,努力开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新局面,力求理论联系实际,处理好基层民警参加训练和基层警力不足的矛盾,确保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实效。要建立教育训练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公安教育训练工作所需。借鉴外国经验,切实改革和创新公安教育训练工作,加快建立适应现代公安工作需要的新型教育训练体系和人才培养机制。
【关键词】公安教育 民警训练 法国警察教育
公安教育训练如何进行改革和创新呢?首先对中法警察教育作一些粗略比较,以借他山之石,攻己之玉。
一、中国和法国警察教育训练比较研究
法国培训警察的学校和培养高级警官的学校共10所。其中内政部所属警校 6所,包括里昂圣西尔高级警长学校,尼斯高级治安警官学校,加纳爱克兹高级探长学校,巴黎国家警察学校等。其他22个大区和96个省根据情况大多设有自己的培训中心。法国有明确规定,警察不经培训,不能晋升职务和警衔,不能当警长、局长,吸收新警员和在职警察晋升都必须在相应的警察院校进行严格的训练,未经正规教育训练的,不能当警察,警衔也不得晋升。
我国的公安教育是整个国民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实行公安部门和教育部门双重领导、以公安部门为主的领导管理体制,具有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的双重职能。
二、法国警察教育训练可资借鉴之处
(一)警察教育训练实现法制化
法国警察的素质之所以较高,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们十分重视警察的教育训练工作,把它列入警察法规、内务条令之中。法国 1985年制定了《国家警察培训法》,明确规定“法国警察教育培训由内政部下设的人事培训局领导”新录用警察,“必须经过半年以上的训练,考试实习合格方可充实警察队伍,警察晋升必须通过训练,考试合格方予晋升”。这样就使警察教育训练工作形成制度,纳入法制轨道。
(二)实行招生即招警的录用制度
法国警察学校和训练中心的招生与警察机关录用警察的编制额相衔接。按照招录警察的有关规定,警察一般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学生入学即入警。学员在校期间,即计算警龄,享受警察的基本待遇。
(三)根据警务需要,设置实用性的教学内容,突出演练式的教学方法
法国各地的警察院校或训练中心不论规模大小,均不分专业,课程设置的专业性、针对性很强。教学内容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教学方法一般采取课堂讲授、模拟演练、技能训练、实习等四种,课堂讲授与技能训练的比例为1:1。在课时分配上,射击训练所占时间更长一些,在校生每人消耗子弹900至1200发。
(四)选聘高水平的教师,保障办学经费
法国警察以能够到学校任教为荣。各级警察学院、训练中心对教师选聘很严格,要求必须具有较高学历或学识,必须有5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而且要经过严格考试。法国警察院校、训练中心的经费都由内政部或地方警察局直接拨款,有的警察局还从罚款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学校教育,以保障办学经费。
三、积极创新公安教育训练模式
过去传统的公安学历教育,由于注重的是基本文化知识的学习和提高,因此偏重课堂理论的完整性传授和灌输,难免与公安工作实践有较大程度的脱节,造成教育与实际“两张皮”的现象。在公安教育重心转移到警察职业训练上来后,由于注重的主要是提高受训警察的实战能力,因此首先就要注重对原来的教学训练模式进行改革创新,使教学贴近实战的要求成为各种教学训练的中心主题。
(一)要按警务需要安排训练课程或训练科目
提高实战能力的训练与解决实际公安工作中的问题密不可分。因此,要使公安教育训练真正达到提高公安队伍实战能力的功效,能够有效促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各地警训部门既不能以社会普通教育教学的课程安排模式作为自己的训练蓝本,也不能不加辨别地凭某些先验的理念来任意安排训练的课程或科目,而是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解决现实公安工作的问题需要制定训练课程内容。要勇于有选择性地删除原来一些陈旧的课程,新增符合实战需求的专业性和操作性较强的课程,特别要加大技能操作课所占的比重,如查缉、防卫、射击、格斗、攀登、驾驶等警务技能训练,注重开展处置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和暴力恐怖活动等战术研究及模拟演练。
(二)在训练中必须坚持针对性和层次性的原则
过去传统的公安教育培训不分对象,不讲层次,各个警种和各个层级的民警在培训中基本上都按统一的计划要求,学习通用的教材,听同样内容的课,起不到培训应有的作用。要做到训练或培训的针对性,首先就要全面了解“当前队伍最需要提高什么就按照计划训练什么,最缺什么就安排训练什么,最急需什么就优先训练什么”的训练思路,有针对性地提高当前警察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二是了解党和国家对公安工作的最新要求及公安工作的改革发展方向,按照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训练,使训练工作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三)实战能力训练的创新
实战能力训练创新的原则应是贴近实战,精讲多练,学以致用,既要发挥教官在训练教学中的主导作用,变注入式教学为启发式教学,变脱离实际的教学为贴近实战的教学,又要调动被训学员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变被动训练为主动训练,培养学员自觉探索公安工作的能力,真正提高学员训练的质量。同时在理论课教学中大力推行案例教学法,即选择与公安本职工作相联系的案例,通过案例辩论、角色扮演、情景模拟、案例考核等方式,让学员运用在教育培训中学到的理论和思维方式对案例进行分析研究,使教学培训与公安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缩短教学情境与实际工作情境的差距,使学员在学习过程中,能通过案例,设身处地地从实际场所出发,设想可能遇到的种种问题,自己有可能产生的种种偏见,解决问题的各种可能方案,从而提高教学培训的实效性,更好地实现理论向实践的转化,使学员将书本知识内化为实际工作能力,提高学员实战本领和能力。
四、改革创新警察教育训练的意义
只要我们以积极和科学的态度,认真细致地开展警察训练的改革与创新工作,就能使新时期的警察训练工作真正摆脱旧教学培训模式的种种弊端,步入健康发展的兴旺发达之途,能与时代共同进步,与国际警察教育训练同步,与实际公安工作共相依。也才能更好地对提高公安机关的“四个能力”及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战斗力,起到很好的服务与促进作用,以此更好地保证公安机关能够完成新时期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保障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胜利实现。这是一个长久的严峻的问题,需要每一名公安院校的师生共同探讨共同研究共同努力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向党.推进公安高等教育改革的几点思考[J].公安教育,2003,(4):13-15.
[2]王大伟.欧美警察科学原理[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
(作者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管理系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