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现代农业产业的协作制度
2009-04-28侯丽娟
侯丽娟
现代农业发展是以产业为支撑,产业发展是建立在分工协作的基础上。当前,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最大体制问题之一是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协作体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各县域产业的发展都是局限于县域内的一种小而全大而全的产业布局。因此,创新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产业协作制度就显得尤为迫切。
一、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协作体制根本没有形成
一是现代农业产业一体化管理体制没有建立。传统的城乡产业、农业与非农产业分离的管理体制严重制约着现代农业发展。现代农业工业化是纵向的一体化过程,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的密切配合、相互协作,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管理体制,然而现实情况是农业中的一、二、三产业,产供销各环节分别由政府的不同部门管理,相互之间不协调,管理目标不一致,致使农业产业链条被人为分解。
二是涉农产业与城市产业协作机制没有形成。当前,我国县域经济实力排在全国前100名的可以说都是很好地利用了城市产业对农村产业的带动和辐射作用。江阴市就是充分利用城市产业对农村产业的改造,实现了城乡产业的一体化;长沙县就是利用其地理上的优势充分发挥长沙市产业的带动辐射作用,等等。但是我国绝大部分县衙农村产业过于强调自身产业发展的独立性而忽视与城市产业的协调性和统筹发展,在县域农村产业与城市产业之间没有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和关联机制,农村产业素质低下缺乏规模竞争力。
三是涉农企业间的协作机制也不健全。我国很多县域农业工业化发展之所以缓慢,一个主要原因是县域涉农企业分散布局,聚集性比较差。现在各县域都强调发展工业园区,由于县域内缺乏涉农企业间的协作机制,也没有从全县整体性高度进行企业资源的整合,强化县域内的中心工业园区建设,而是各乡镇各自为政,农业工业园区建设布局也是高度分散,涉农企业的集群性发展不够,没有发挥企业集群发展的聚集效应。
四是县域内城乡产业分离度比较高。我国大多数省尤其是中西部区域的省份是农业大省。因此,加快农业工业化发展是我国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对于农业大省,纯粹地发展农业是不可能壮大振兴的。中西部区域与东部区域的差距主要是第二产业发展的差距,加快第二产业发展是中西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的必由之路。但对于农业大省的经济崛起重要是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而农业县域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农业工业化,通过农业工业化实现城乡经济的融合发展。因此,强化县域内城乡产业的融合,是壮大县域经济的重要措施。
二、以利益机制为纽带创新现代农业产业协作制度
针对我国农业管理体制封闭分割化、城乡产业分离、涉农产业协作性差等问题,在明确界定政府职能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统筹协调和宏观调控的职能,保证管理职能与政策手段的有机统一,逐步形成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对外贸易一体化管理体制;以利益机制为纽带,城乡产业之间、涉农企业间一体化协作机制。
1、建立从上到下综合统一的现代农业管理组织体系。现代农业是一体化大农业。农业及其加工、服务产业,农业生产的各环节,农业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农业生产的投入与扶持、农业工业化科技的开发与推广、农产品的加工与运销、食品的安全与国际市场的开发等,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因此,必须从现代农业整体性高度,建立分工明确、市场信息反应灵敏、综合统一的现代农业管理组织体系是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业竞争力提高迫切要求。为此,各区域必须着力改革目前农、工、商部门分割、行业垄断、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与内外贸脱节,管理部门职能重叠、管理环节过多的农业管理体制,在明确界定政府职能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对外贸易一体化的现代农业管理体制。在现代农业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上,必须立足于国际化和市场化发展的要求,对现有的涉及农业管理的有关部委机构设置要进行调整。整合现有的农业管理部门、乡镇企业管理部门等部门的职能,组建新的综合统一的现代农业管理部门。
2、逐步完善农业富余劳动力合理流动就业的社会管理体制。随着现代农业工业化发展,农业富余劳动力跨区域流动已成为目前国民经济运行的一个独特现象。农业富余劳动力的有序流动,能有效地提高劳动力资源的配置、使用效率,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为此,对农业富余劳动力的流动就业问题,着重抓好以下三项工作:(1)以劳动保障部门为主,加快建立城乡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以发布各地劳动力供求信息等形式,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2)清理各地尤其是大中城市自行制定的带有明显歧视性质,在执行中又无明显实际效果的限制使用农民工的规定,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加强引导和管理,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3)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使用农民工单位的劳动合同管理和仲裁,以保障农民工的各项基本权益。
3、以利益机制为纽带建立现代城市产业与农业的融合机制。现代城市产业与农业融合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内容和标志。现代城市产业与农业融合的内容主要包括城市现代技术对传统农业改造、现代城市企业直接参与农业生产经营。城市现代技术对传统农业改造问题,主要是指现代城市企业参与农业生产经营,实现农业企业化生产和农业工业化产业链延伸。因此,我国各级政府必须建立城市现代产业对农业改造的扶持机制和体制,对于直接投资于农业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实行技术改造和固定资产投资的贴息贷款、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措施;对于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不但在贷款贴息、税收减免、土地使用等方面进行优惠,而且政府要成立龙头企业发展基金,根据企业与农户利益的关联程度和企业效益进行资金支持;同时,也鼓励农户按法定程序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城市企业,与城市非农企业形成股份公司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4、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协作发展的法律保障机制。要实现城乡产业的统筹发展,确保农民收入的持续提高,必须加大对城乡产业统筹发展的监督和管理,逐步使城乡产业协调统筹发展纳入制度化、法律化的轨道。这就必须建立城市现代产业对农村产业改造的法律保障体系,从而为城乡产业的协作发展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