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萨班斯法案延期不是时候?
2009-04-27邱燕娜
邱燕娜
原定于2009年7月1日起实施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将延至2010年1月1日。这在我国IT业界引起很大的轰动,因为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五个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被认为是中国的萨班斯法案,标志着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得到保障,资本市场能够得以更加健康发展。
按照美国萨班斯法案的经验,《基本规范》的遵从将对IT提出巨大的需求。因此,很多IT厂商都对这个难得的商机寄予了厚望,推出了相应的《基本规范》遵从的解决方案。比如说,用友软件公司推出的用友NC内控与风险管理解决方案暨用友NC5.5产品,号称是中国国内第一套全面支持《基本规范》的企业管理软件;北京京慧点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提出了要做GRC领域的领导者,帮助企业提升全面风险管理、企业绩效管理、业务流程规范管理水平;日立信息系统(上海)有限公司提出了日立JP1三部曲,即IT资产管理方案、IT运行监视管理方案、PC安全管理方案;联想网御通过对内控规范的理解,结合自身的安全实践,提出了企业IT内控解决方案,帮助企业的IT内控治理达到内控规范要求……
对这些未雨绸缪的IT厂商来说,眼看到手的鸭子又飞走了,这可能是个不小的打击。尽管商机依旧存在,但是他们之前所进行的大量研发、推广工作,在年内不太可能产生理想中的效益,因而可能会对今年的业绩产生较大的影响。
尽管对很多相关的IT公司或者咨询公司来说,《基本规范》的延期执行可能会错失当前巨大的商机,但是事实上,很多业内资深人士认为,延期未必是坏事,而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中国计算机报》在年初进行相关报道时,就发现业内认为《基本规范》在2009年7月1日执行面临两个难题:其一,无明确的指引,不好执行,很多上市企业期望《基本规范》的进一步指引出来以后再开始进行法规的遵从;其二,时间过于仓促。在这样两个难题没有解决好的前提下,过早地执行《基本规范》可能导致最终的执行结果只是流于形式,能起到的作用会大打折扣。
而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指出:“延期实施主要是因为还有大量的准备工作要做,例如,指引的会签,不少于半年的企业培训。”刘玉廷所说的指引是《内控规范》的三个配套文件——《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而IT厂商可以根据在2010年1月1日前颁布的指引细化解决方案,而上市公司也可以依此做出更加充分的准备。
名言
企业内控和风险涉及面很广泛。信息化的作用更多地体现在沟通、控制措施、监督、检查上,体现在管理模式的支撑、规范化的业务管理和分析上。
——浪潮通软副总裁魏代森
尽管该规范的初衷是加强公司内控、防范上市公司的风险,但也为企业带来巨大的额外成本,适当推迟应该是明智的选择。
——贝祥投资集团董事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