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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音乐”创新问题研究的中国人视野

2009-04-24王安国

人民音乐 2009年3期
关键词:局限性世纪技法

西方20世纪“新音乐”,从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就不断引起人们的争议。振聋发聩的“革命”宣言、颠覆传统的表现形式与质疑、批判、声讨之声相交织,彼此相左的观点针锋相对,百年来从未止息。

我国音乐界及相对有限的听众群是近30年才真正接触西方20世纪“新音乐”的。这个曾一度被视作“潘多拉的魔盒”一旦打开,便触发了我国专业音乐创作技法、形态、风格的多样化变革,并引动了作曲教学、音乐美学、音乐史学及音乐批评学等一系列相关领域的变化。伴随这种变革和变化的,同样是对“新音乐”作品及其美学理论持续不断的激烈争议。从1981年5月全国第一届交响音乐创作评奖(其中谭盾的交响乐《离骚》、罗京京的《钢琴与乐队》在稍有争议后获鼓励奖),到2008年5月上海之春“海上新梦”新作品音乐会,在这整整27年间,多次全国性的音乐作品评奖,难以计数的创作研讨会及现代音乐节,无不贯穿同一个争议的主题——20世纪“新音乐”的价值评判。尽管其间有不少中外学者及作曲家本人从不同角度对这一问题的各种论述可作参考,但却缺少能在“要害”问题上(“新音乐”创新的局限性)作出全面、系统、深入剖析和研究的著作。

叶松荣的博士论文《断裂与失衡:中西视野下的西方20世纪“新音乐”创新的局限性分析》①,观点鲜明而又单刀直入地直指“新音乐”创新的局限性,针对这一“症结”,透过大多数“新音乐”作品背离传统、失去听众的表象,从音乐文化发展、哲学-艺术思潮嬗变、音乐风格流派转型、音乐结构与技法变异、音乐创作与听众需求错位等方面,进行了历史的、文化的和表现技术层面的全面观照和深入剖析。通读全书,我认为作者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对“新音乐”的历史成因和与生俱来的弱点(局限性),作出了有相当说服力的解读:

首先是论文主导思想上凸显客观性。为避免两种对待西方20世纪两次重大转折时期的“新音乐”的极端态度(或全盘肯定或全盘否定),作者则以辩证的双重立场评判“新音乐”的创新活动,认为,“新音乐”创新异化是一个本质事实(因此失去可听性,绝大部分作品失去民族特色赖以存在的基础),“新音乐”创新异化又不可避免,它虽然与受众面的矛盾日益突出,但“新音乐”创新是受当时文化思潮驱动,也是艺术创作必然经历的过程,因此,有必要从“新音乐”的创新观念和作曲新技法运用层面上扬弃它,二者是辩证统一的。

由此决定了“新音乐”研究的一个基本原则,一方面,作者全方位分析了20世纪两次重大转折时期“新音乐”形成的社会因素和艺术因素,清晰地勾勒出“新音乐”形成的历史轨迹。论文对20世纪两次世界大战对人类社会生活及精神世界带来巨大伤痛的覆盖性论述,为“新音乐”首先在德国(两次世界大战的始作俑者和战败国)崛起,提出了推论的依据;从音乐最易于与文学、戏剧、绘画等艺术相结合的美学特征出发,阐明了源于文学(诗歌)与姊妹艺术的表现主义、未来主义、意识流、超现实主义等现代艺术思潮和流派,不可避免地对“新音乐”艺术观念形成的影响;将西方19世纪主流音乐(浪漫乐派)中的非主流因素,从美学观念(以“数理逻辑”和汉斯立克的“自律论”美学观为代表)和表现技法(以瓦格纳、马勒、理查·施特劳斯、斯克里亚宾、德彪西等人的某些作品为代表)两个方面作了梳理,论述了非主流因素向主流因素转向的内外动因,特别指出20世纪初、中期一大批作曲家“强势群体”的存在,主导了“新音乐”的走向。另一方面,作者又对西方20世纪两次重大转折时期的“新音乐”创新的局限性进行了实事求是的分析。深刻剖析了“新音乐”构建的理论基础、技法运用、音乐语言和审美效应的误区。其中对“新音乐”代表人物勋伯格“不谐和音的解放”及约翰·凯奇“所做的每件事情都是音乐”的核心论点,作了多维度的分辨,从而追寻“新音乐”音响效果近似雷同、形式怪异的理论根基。指出作曲技法频繁更替、极端个性化以及音乐语言弱化民族特性,造成音乐文化生态的紊乱和毁坏,最终导致创新效果与受众审美需求的失衡,作曲家与听众之间的链接断裂。

其次,论文通篇贯穿着理论思辨的思维范式并直面具体的“新音乐”作品研究。我们认为,一部成熟的音乐学博士论文,一定是理论研究与音乐本体分析之和谐的融合,特别是涉及西方20世纪两次重大转折时期的“新音乐”创新的局限性分析,仅仅有理论研究是抽象的、空洞的,也是不全面的。仅仅有作曲技术分析是盲目的,也是无意义的。因此,作者一方面对西方20世纪两次重大转折时期的“新音乐”创新过程中,“新音乐”作曲家们在其观念与创作实践中,将现代与传统、理性与感性、外延与内涵、作品与听众、有序与无序、无序与有序、刺耳与悦耳、破碎与连贯简单地对立,而造成的断裂与失衡进行了深刻的理论思辨阐释。另一方面,又从音乐形态学的角度,具体总结出大多数“新音乐”代表作技法创新“失度”的四种表现:①有序有余,无序不足(如音高序列、整体序列);②无序有余,有序不足(如音乐的不确定性、偶然性);③刺耳有余,悦耳不足(奇异音响、喧嚣音响);④破碎有余,连贯不足(指旋律形态)。在这里,作者对音乐本体的分析,主要是以“新音乐”作品表现出的审美情感与作曲新技法是否运用适度、得当这一标准来评判“新音乐”作品创作的得与失。并深刻地揭示了“新音乐”大多作品中的对立统一规律被消解、作品中的情感张力和内在活力被削弱的现象,指出“新音乐”大多作品背离了“万物之存在皆由‘对偶而生”的辩证法之规律,显然是造成“新音乐”创新的局限性之症结。从而有助于人们去真正触摸“新音乐”的质地。也正是在这点上,我们以为,这篇博士论文才蕴涵了它独特的价值。

第三,论文的另一个突出特点,是贯穿全书的“中国人的视野”。以中国人的视野研究西方音乐,是作者十几年前在音乐学界首先提出的,也是作者首先加以实践尝试的。我们以为,这一视角的创新,是中国学者研究西方音乐能否出原创性成果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为中国人研究西方音乐提供了新的理论源泉,具有重要的开拓意义。论文从中国当代音乐学研究者的立场出发——包括作者自身的文化传统、历史观、价值观及无形负载的学术研究使命,去观察、分析与当代中国人的精神生活、文化认知及音乐文化建设有各种不同关系的西方20世纪“新音乐”。其中,与之关系最为直接的,是当代音乐创作观念与技法创新所引发的一系列理论与实践问题。诸如告别调性、无调性之后,音乐极端个性化之后,音乐创新是否应有前提,音乐创新是否必然失去“可听性”等等。面对这些争议不休、难以统一作曲家与听众立场的问题,作者并不满足于所谓的片面的深刻,而是更满足于对“音乐创新本质内涵”问题作深刻的揭示,强调指出“意义”与“价值”是音乐创新本质内涵的出发点与归宿,进而提出音乐创新的最终目的:即在音乐创新实践过程中,“优化”是它的最高范畴。这一观点的提出,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成为该文衡量或评判“新音乐”创新局限性的核心基点。由此也产生了对某些现代作曲家中已成为创新标准的所谓“无中生有”的反思。在完成了对西方20世纪“新音乐”创新局限性分析的基础上,作者用专门的篇幅对这些问题作了进一步的思考和探究。并就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音乐创作的发展问题,提出了要处理好四个方面对立与统一的关系,即:民族性与国际性,可听性与创新性,传统性与现代性,控制性与自由性。这为中国作曲家吸取西方20世纪“新音乐”创新的精华,免食其极端化带来的“苦果”,辟出了极为广阔的探索空间。作者以“中国人的视野”所取的立场,充满了艺术辩证法,无疑增强了这篇博士论文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

上述三个方面的内容和论点,尽管此前的不少相关论著中也多有涉及,但视角如此独特、思维如此敏锐、论述如此全面、剖析如此深入、重点如此突出、语言如此清晰,实难与叶著比肩。

20世纪西方“新音乐”的实践已成为历史,定格在人类音乐文明的创造进程中,它对世界各国专业音乐创作的影响是广泛、深远而持久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这部论著在紧扣“新音乐”创新局限性分析这条主线的同时,能够有一定的篇幅关注20世纪经过时间筛选留存下来的经典作品(主要着眼于作品持久的社会影响力)及“新维也纳学派”与五六十年代左右形形色色的先锋派音乐之外的另一批代表性作曲家(如斯特拉文斯基、巴托克、肖斯塔科维奇、普罗柯菲耶夫、鲁托斯拉夫斯基、施尼特凯等),以他们“适度”的创新获得的成功,反衬“失度”的误区,从而正面肯定“新音乐”创新随时代变迁、促进艺术进步的历史价值,也许有助于这一研究课题论述内容及观点的全面和深化。

这部著作题献给作者的两位导师:于润洋教授和王耀华教授。两位导师在西方音乐史学、音乐美学及民族音乐学领域的高深造诣,在给作者以深刻教益和影响的同时,其相关的学术思想和睿见也融进这篇论文中。相信作者能在此高起点上,继续深化和拓展这一具有重要价值的课题研究,取得更大的学术成就。

①该论文2007年4月通过博士学位答辩,2008年5月(第1版)由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

王安国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 金兆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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