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邱宝昌:现实维权环境仍需净化

2009-04-23

中国质量万里行 2009年4期
关键词:月票右眼维权

正 方

近年来中国市场经济迅速发展,消费者与生产经营者的关系日渐复杂,矛盾日益增多。法律法规不配套不完善;政府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商家唯利是图投机取巧;民众意识淡薄事不关己……令他忧心的还是中国的维权环境。

赵玲,一位正值花季的美丽少女,在青春浪漫的年代里却遭遇到了谁也意想不到的厄运。那是2000年5月,她刚刚参加完高考,一心想报考警校,但眼睛有些近视的她很担心不符合录取条件。恰巧牡丹江机车厂医院在她学校门口散发“OK镜近视疗法”广告,声称“成功率95%以上”。赵玲动心了,家里为她花2800元钱到该医院配了一副OK镜。她按医院操作说明配戴过几次后,视力不仅没有恢复,反而感到眼睛疼。配戴几个月后,赵玲右眼感染了绿脓杆菌。在医生的全力救治下,赵玲的右眼保住了,却落下了虹膜囊肿、眼角膜白斑等后遗症,右眼失去了视力。为了给女儿讨个说法,赵玲的母亲郑丽华将牡丹江机车厂医院告上法庭。但医院说,此案是医疗纠纷,应通过医疗事故鉴定确定责任。

一个偶然的机会,郑丽华通过中消协认识了邱宝昌律师。邱宝昌仔细分析后认为,这个医疗诉讼的难度很大,做鉴定确定医院责任有很大风险,但在当时医疗纠纷不做鉴定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他断定:“此案是医疗器械不合格造成的,应该属于产品质量纠纷。”医疗纠纷中涉及产品质量问题?这是当时很少有人想过的。一审的结果应验了邱宝昌的判断,由于不同意做医疗事故鉴定,法院判赵玲败诉。出于信任,赵玲和母亲请邱宝昌做代理人提起上诉。

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邱宝昌律师找到了问题的根源:OK镜属于植入器械,直接与角膜接触,因此对每个病人都要用很多仪器精密测算,量体裁衣一样配制适合于个体的OK镜。但赵玲右眼配戴的OK镜表面突出,其突出部分与赵玲的右眼损伤部位正好吻合,赵玲的右眼角膜是被OK镜片磨破后,让病菌趁虚而入引发眼球溃烂感染的。而且,他在调查中还发现,医院在产品产地以及广告方面也存在着多个违法之处。

最终牡丹江市中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医院赔偿赵玲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近10万元。

当许多家庭对为固定电话支付月租费习以为常时,邱宝昌明确指出电话月租费和初装费一样,都是一种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实际上是消费者为本应由电信行业承担的经营成本埋了单,它的存在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当听说有人提出北京取消公交月票的建议时,他明确表示反对,认为只可以改变月票的形式,因为月票对低收入人群和特殊人群是很重要的,而公共政策的出台要多考虑低收入者的利益。

在银行卡收费制度出台后,某银行发出对老卡用户收费的告示,他依据《合同法》和《消法》仗义执言:“对老卡用户收取年费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对广大商家打出的“谢绝自带酒水”的禁令,他更多强调消费者的选择权。

邱宝昌始终认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十余年来,全国各地向他求助的消费者不计其数,他也一直坚持义务为消费者提供帮助,代理消费维权案件数百起,义务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数千次。从食品安全、手机漫游、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宾馆过12点钟收费,到小灵通转市、电脑黑屏、火车票价、明星代言等等社会热点问题,他总是试着对各种社会现象加以法律视角的解读,为着消费者的权利而奔走呼号,为了社会法律和制度的进步坚持不懈。

在维权过程中,邱宝昌遭遇过不解、非议、诽谤,甚至恐吓。政府嫌他麻烦,商家怪他多事,消费者也常常对他有误会和曲解。前些年,在一个案件中,患者因为医生在医治过程中的疏忽而不幸身亡,邱宝昌为其家属提供了免费的法律服务,最终使医生的责任得到了确认并使其受到了刑事处罚。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审理结束后,邱律师在法庭外遭到了支持医生和对他不理解的一百多人的围攻和谩骂,而当时患者家属和警员等人走得快,只有他独自面对围攻的人群。虽然最后他通过合情入理的解说使事情顺利得到了解决,但这件事如今想来仍令他心有余悸。

不止这些,更令他忧心的还是中国的维权环境。虽然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消费者维权有了更好的法律依据,但若要真正将法条上那些冷冰冰的文字化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利器,还需要一大批像他那样的法律工作者,以及社会各界付出更多艰辛的努力。

猜你喜欢

月票右眼维权
掩其右眼
学生月票
维权去哪里?
左眼右眼
左右眼
又来了个打算维权的
完美 打假维权
网购遭欺诈 维权有种法
电子月票卡在205国道唐山段的选型和应用
左眼右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