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力度 加快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2009-04-23冯才华
冯才华
一、行业协会、商会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分析
(一)开展行业调查,为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
由于行业协会、商会植根于广大企业会员,了解会员的需求和行业发展的情况。不少地方的行业协会接受政府的委托,就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行业发展规划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提出可行性的意见、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二)沟通联络,当好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不少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会遇到各种困难,有的涉及企业合法权益问题,但由于单个企业的能力不够而难以解决。有了行业协会(商会)后,通过正常的渠道和方式,及时向政府反映本行业企业的要求和呼声,获得了合理的解决。同时行业协会又协助政府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使企业明确发展方向,更好地按政策办事。
(三)在行业自律、行业规范化建设方面发挥了指导作用
当前市场上出现了许多无序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如同业间为了争取产品多出口,互相压价,竞争十分激烈,结果是同业相争,外商获利。有了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后,通过民主方法,制订行规行约进行自律,较好地保护了知识产权和企业的正当权益,
(四)为会员企业做好服务工作是行业协会(商会)的根本宗旨
各地行业协会(商会)为会员服务的形式主要有:一是开展业务培训。根据行业协会实际和会员企业的需要,组织培训和专题讲座,开展行业技术比武,学习新技术、新工艺。二是提供信息。通过创办会刊,定期向会员发送市场信息,解答疑难问题。有的还建立专门网站,为会员企业提供电子商务平台。三是帮助会员拓展市场,积极开展对外交流。通过举办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洽谈会等形式,引导企业走向国内外市场。
(五)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维护本行业企业利益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企业反倾销、反补贴行为的起诉和应诉都随之增加。一些行业协会(商会)主动担当本行业企业的代言人,积极配合国家外经贸部,千方百计为会员企业排忧解难,全力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
(六)引导会员企业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回报社会
各行业协会(商会)鼓励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投身光彩事业,抗洪救灾,扶贫济困,参与再就业工程和社会公益事业,受到了社会的好评。
二、我国目前行业协会、商会的基本情况及管理模式探讨
(一)基本情况
1在发展模式上,我国工商领域里行业协会的生长途径大体有体制外和体制内两种。体制外的是由民营企业自发形成,期望通过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和自我服务,求得公平的竞争环境,促进企业的发展。体制内的是政府转变职能,由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组建行业协会,在政府的授权或委托下,承担部分行业管理职能。一般来说。体制外生成的行业协会具有较强的区域性。比如温州的灯具商会、服装商会、烟具协会和眼镜商会等。这种由民间自发性生成的行业协会大约开始于1990年前后。笔者认为,这种体制外的行业协会是今后行业协会发展的真正动力。事实上,在我国经济转型期间,行业协会也出现了多种发展模式,有官助民办的,有政府鼓励而民间自治的,等等。
2在组织形式上,有总商会型的、纵向扩展型的、区域横向一体化型的等等。
3在功能发展上,有信息和协调综合型的,也有单纯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型的。更重要的是,地方性行业协会呈现出了积极发展的势头。尤其是在以私营经济为主的一些地区,行业协会得到了快速发展,并且开始逐步取代政府在行业治理中的作用。
(二)管理模式探讨
1美国模式——又称为“满天星”式。政府不干预,任何人只要按照国家法律都可以组织行业协会,行业协会组成之后,可以根据需要去游说政府、议会,为自己行业争取一些有利的政策。
2日本、德国模式——又称为“金字塔”模式。政府要干预经济,政府的政策是通过这个“金字塔”层层向下传达,直至传达到每一个企业。而企业也有这种需要,企业通过金字塔层层向上反映,最后通过金字塔的塔尖与政府谈判,解决一些重大的问题,包括因为行业利益而与政府进行一系列政策上的游说,或者处理与别的利益集团的关系以及与国外同行业的关系。而塔尖的下层,会进行越来越技术化的操作,包括具体交流本行业的信息,为会员企业提供具体的服务等。
中国究竟将选择何种模式来管理行业协会,目前还没有定论。笔者认为,就目前的情况而言,“金字塔”式的管理模式比较接近中国的政治体制。不利的是,目前的一级协会,也就是大协会,缺乏社会合法性。如何使其在二级协会或者更小的协会中树立自己的权威,是一个要解决的问题。如果要形成“金字塔”式的管理模式,目前我们还缺少“塔尖”。这个“塔尖”应该是类似于德国的工商联合会,把所有工业领域的协会都包含进来。德国工商联合会有34个二级协会,344个产品协会,1万多家企业。此外,二级协会,也就是一些中级划分标准的行业协会,还比较齐全,几乎每个行业都有。
三、转变政府职能,加大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力度
(一)加强舆论宣传和学习培训工作,提高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人员和协会、商会从业人员的思想认识,更新观念,形成自觉支持和配合改革的良好局面
首先,各地要把宣传舆论和学习培训工作列入工作计划,统一部署,指导和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商会共同开展工作。其次,要利用报刊杂志宣传行业协会、商会改革的重要意义,宣传一些先进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和运作情况,介绍境外行业协会、商会规范、高效运作情况。建议创办工作通讯,使其起到宣传信息平台的作用。最后,举办学习培训班,对象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和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加快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迫切性,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二)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行业协会、商会的管理体制
1抓好“政企分开”和“职权下放”两个关键环节,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民间化、市场化。第一,现职国家工作人员要坚决从行业协会、商会退出,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留在协会、商会任职,不得以小团体利益阻碍协会改革。第二,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明确把诸如行业标准的制定、技能资质的考核、质量认证、行业自律等适宜于协会承担的行业管理职能委托给协会行使,支持协会开展行业统计、行业调查、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价格协调和公信证明等工作。第三,要及早研究和出台政府指导和监督协会、商会的具体办法,明确指导的内容和监督的范围、措施。此外,要强化民政部门的监管职能,充实监管力量,
2要按照政会分开、分类管理、健全自律机制的原则,加强和改进行业协会登记管理工作。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简化和规范管理内容和方式,逐步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有效的监管体制,为行业协会创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选择若干城市和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开展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条件成熟时,调整和改革行业协会间的代管关系。对根据法律
法规授权履行特殊职能的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律师等行业协会,有关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和指导。
3按照各地产业发展方向,制定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各省市组织有关专业人士,在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当地行业协会、商会的总体规划。积极推进行业协会的重组和改造,加快建立评估机制和优胜劣汰的退出机制。建立行业协会综合评价体系,定期跟踪评估,对诚信守法、严格自律、作用突出的要予以表彰。行业协会之间可通过适度竞争提高服务质量。在具有产业、产品和市场优势的经济发达地区和城市,可以将地方性的行业协会依法重组或改造为区域性的行业协会。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可将总部设在产业集中、便于开展服务的地区和城市。积极创造条件,培育一批按市场化原则规范运作,在行业中具有广泛代表性,与国际接轨的行业协会。
(三)结合政府职能转移,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建设
1引导行业协会在行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优化升级,支持行业协会自主落实职能,切实为企业提供服务。运用行业协会平台整合行业资源,提高行业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水平:帮助企业提高劳动者素质,改善经营管理:推进落实节能减排,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积极促进银企合作,帮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培育行业品牌,提高核心竞争能力;加强行业自律约束,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收集掌握国内外行业发展动态和信息,为企业开拓市场创造条件。
2引导行业协会在维护国内产业利益和支持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支持行业协会组织国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开拓国外市场:建设行业公共服务平台,联系相关国际组织,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规范和监督会员企业的对外交往活动:探索依靠行业协会动员和组织进出口公平贸易案件应对的工作模式,建立行业损害预警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维护国内产业安全工作中的协调、组织、服务和代表作用。
3引导行业协会促进区域经济合作。按照建立统一市场体系的要求,鼓励行业协会在区域合作中发挥协同作用,努力打破行政区划瓶颈,共同制定区域行业发展规划,探索区域各类市场资源的整合。
(四)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建设和规范管理
1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行业协会要建立和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制度。认真执行换届选举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保障作用。
2提升行业影响力及行业公信力。行业协会、商会要以优质服务不断吸纳新会员,扩大行业覆盖面,全面提升行业影响力。积极为会员和行业发展争取合法、合理权益:通过参与制定政府产业政策,增强企业发展的信心和积极性:为企业提供市场信息。扩大企业产品知名度,提高产品质量;组织经验交流,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发展企业之间、地区之间的横向经济联系与合作:开展专业培训和技术培训,提高企业人员素质:通过积极推介行业产品和服务,加强国际国内交往,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创办刊物,开展咨询,反映会员意见和要求,宣传行业政策动态,解答行业问题;调解同业纠纷、劳资争议,提高行业影响力和行业协会、商会公信力。
3探索行业协会、商会对接的有效形式。为了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必须统筹考虑协会与商会的发展问题,按照行业商会“合法化”的原则,尽快将商会纳入行业协会体系。一是鼓励符合条件的商会摒弃部门分割的观念,按照行业协会的设立标准,在适当调整的基础上进行社团登记:二是政府应转变观念,以有益于行业发展为出发点,协助行业商会解决其合法性障碍:三是鼓励弱势的行业协会与行业商会进行整合,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五)优化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环境
1优化法治环境。加快相关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步伐,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打击借行业协会、商会之名,利用制定行业规则或者其他方式垄断市场。妨碍公平竞争,损害消费者、非会员者的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不法行为。认真受理行业协会、商会的投诉,维护行业合法权益。
2完善扶持政策。建立完善行业协会、商会社会保障制度。行业协会、商会的职工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按属地原则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等社会保险。认真落实国家对行业协会、商会的优惠政策,研究和推动形成新的扶持政策,认真清理各种不利于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政策,消除政策障碍。
3强化公共服务。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宣传国家政策法规,主动为行业协会、商会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加大专业服务力度,引导行业协会、商会举办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经营管理、职业技能和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培训班、讲座、论坛,形成政府引导、社会支持和行业协会、商会自主的培训机制。支持行业协会、商会举办各种展览、展销活动,为其提供必要条件。大力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开展反倾销应诉等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法律援助。
4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性质、地位、作用的宣传,为行业协会、商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重视挖掘、树立和宣扬先进典型,提高行业协会、商会的知名度和社会认同感。积极开展行业协会、商会问题研究,举办专题研讨会、报告会,编辑出版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报告,逐步提高行业协会、商会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