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产品定价方法及其合理定价的对策
2009-04-21刘教兴
刘教兴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商业银行传统中间业务产品定价法及其优缺点。在分析国外商业银行中间产品定价方法的基础上,得出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产品合理定价的对策。
关键词:中间业务产品;合理定价;对策
一、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产品定价方法
我国中间业务产品传统定价方法的制定主要有三个依据,分别是成本、客户的需求和竞争,它们类似于三角凳的凳脚,支撑着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产品定价方法。
(一)成本导向定价法
商业银行的生存与发展必须补偿支出的成本,并获得预期的利润。尽管客户愿意支付多少与商行的成本无关,但商行提供的中间业务产品的质量和数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该业务的成本。表示为:P=F(c)+V(c)+Iif+R
1、成本导向定价方法的优点:中间业务产品成本导向定价法的将商业银行的成本、风险、利润加总起来求得产品价格,在理论上顺理成章,计算简单。
2、成本导向定价方法的缺陷:由于单位成本会随产品的销量发生变化,多数中间业务产品的单位成本是一个变动指标,不利于计算;可能导致商行对行业内竞争及与客户间关系的忽视,造成产品定价中的逆向选择和短期行为,从而面临市场萎缩和客户流失;成本导向定价法的制定者仅从自身角度出发,缺乏对客户所能承受的价格等方面的了解,也缺乏对市场各因素的综合思考,许多中间业务所创造的效益不仅来自该业务本身,还与商业银行的传统存、贷款业务密切相关。
(二)需求导向定价法
商业银行在制定中间业务产品价格时,要充分考虑需求价格弹性的影响。在充分了解某一中间业务产品的需求弹性后,以客户的特性及其对产品的感受价值、客户需求的复杂程度及其带给商业银行的综合效益,以及商业银行本身的经营优势,来制定一个合理的价格。表示为:P=MC/[1+(1/Ed)]
其优点:价格能反映市场需求的变化情况,能优化生产资源,利于产品销售和扩大银行的市场占有率;价格竞争的适应性较强,利于扩大商行的总收入。缺陷:该法有一定的定价难度,在短时问内难以正确估算和把握。
(三)竞争导向定价法
应从竞争对手的产品定价着手,将对手与自身的发展目标结合起来,确定价格的浮动水平。一方面由于金融产品的同质性和元专利性,各商行能在短期内制造出替代产品;一方面由于各商行价格透明度增加,客户获取信息的渠道增多,故第一个竞争对手对市场价格有相当的影响力。表示为:P=λp。
该法的优点:简单,无须缜密计算;能主动体现商业银行的产品优势。缺陷:易造成市场剧烈波动。市场竞争状况直接影响着中间业务产品的定价。
二、国外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产品定价方法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产品在西方发达国家已有成熟的定价体系,一般而言,西方理论界认为中间业务产品的价格与存贷款产品价格具有相似性,即价格确定最终决定于产品的综合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可归纳为以下几种:
(一)高价方法。在新产品推出初期使用,这对竞争的影响不大,而服务质量更为重要,客户对象是有特别需要而又愿出高价者。
(二)竞争导向定价法。为参与竞争而确定的价格,也需弥补成本和保证一定的盈利,当打算在某种服务或某一市场上获得一定的经营经验时此法较为有用。
(三)市场价格定价法。跟随市场竞争对手的定价,而不考虑自身的成本和收入目标,以保护现有的市场占有率。
(四)差别价格定价法。不对某种产品规定唯一的价格,而是根据客户本身的情况、客户与商行的关系,商行自身状况、市场需求状况、市场份额等来决定每一产品的价格。
(五)关系定价法。商行通过交叉销售和最大限度地销售其他种类的金融产品,建立商行与客户的关系,以一揽子金融产品的总成本加预期的平均利润确定金融产品的价格。
(六)成本导向定价法。商行根据对可吸引最低业务量的估计确定一个价格,使商行可以取得规模经济效益,减少每笔业务的实际成本。
(七)金融工程定价法。主要是在掌握金融信息资源和准确的预测基础上,运用各种工程技术方法,回避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
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产品合理定价的对策
面对国际银行业中间业务产品定价的发展趋势和特点,应立足于我国经济、金融发展水平,借鉴国际上中间业务产品定价发展的经验,探索出一套符合我国中间业务产品发展的定价观念、方法和途径。
(一)赋予商业银行一定的定价自主权
虽然放开中间业务产品的定价权,会出现价格无序竞争的混乱状态,但这是从不正常状态转向正常状态必须的阵痛,是商行经营走向成熟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另外,应积极发挥中国银行同业协会的作用,明确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产品的费率标准,以防止恶性竞争,进一步规范商行中间业务产品的发展。
(二)商业银行应采取适当定价方法
商行要增强中间业务产品的商品意识,从市场角度赋予其合理的价格,同时,要制定长远发展规划,重视对市场需求的研究,开发高质量、满足市场、适应能力强的中间业务产品,并结合需求弹性来对产品进行定价。
(三)完善会计核算体系,对业务产品准确地进行成本分摊
中间业务产品增加商行收入的关键在于定价,通过给产品制定合理的价格来达到商行利润的最大化。合理定价的基础在于是否拥有大量真实、完整的会计数据。这要求各商行要健全会计核算体系,推行全面成本管理,为中间业务产品定价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四)提高产品价值,拉开产品品种连续覆盖区间
内在价值的提高既需要商行改进产品质量、增进产品功能,让客户从金融产品服务中获得生活和工作上的便利,又需要针对不同的顾客群体,运用附加功能和服务,拉开品种连续覆盖区间,让不同顾客群体都能在商行的产品中找到适合自己的类型。
(五)加强对中间业务产品品种结构和市场信息的研究
中间业务产品定价是一个动态过程,市场环境的变化、技术革新上的进展、替代产品的出现、自身经营条件的改善,都会影响到中间业务产品定价方法的选择。
(六)建立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费分类管理机制
政府有关部门在中间业务收费管理中,建立商行收费分类管理机制,对于由商行垄断但不是客户必需的业务产品可采取“政府指导价”的方式定价,对于市场充分竞争的产品可采取“市场定价”的定价方式,充分赋予商业银行定价权。
(七)深化改革,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
通过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速金融市场的构建和完善,推进利率和汇率的市场化进程。如代理类中间业务产品定价,有赖于商业银行加强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的合作;而证券代理、保险代理、资金清算、融资安排等,有赖于货币市场的建立和完善;其它中间业务产品定价,有赖于资金市场的近一步完善,包括主板、创业板、场外交易市场的建立和完善等。
综上,我国商业银行应在借鉴国外商行中间业务产品定价的方法与经验,摸索出适合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产品定价的模式,使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得到更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