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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家当律师

2009-04-17

章回小说 2009年4期
关键词:虎林

茫 茫

这是一个特别的生日宴会,围坐在偌大圆桌边的人,除一位六十六岁的老人和他的夫人外,都是原本互不相识的人,有人的家竟然还远在河南省,而没有一个是寿星的亲属。通常的生日宴会,不管是过生日的人还是前来祝贺的人,都是喜形于色,兴高采烈,充满喜庆热烈的气氛。可是这场宴会上,在人们向老人敬酒祝贺的词语中,说的都是千恩万谢的话。而有的人,则由于过于激动而热泪涌流,给宴会带来些许别样的气氛。还有一个特别之处是,前来为老人祝贺生日的,又都不约而同地向老人的夫人表示千恩万谢……

填补两项世界空白的老化学家

这场生日宴会的主人名叫尹士毅,出身于一个具有传奇色彩的家庭。

尹士毅原籍黑龙江省双城市。父亲尹鹏飞早年留学日本,在东京帝国大学攻读法律专业,娶一日本姑娘为妻。

尹士毅自幼头脑聪颖,才思敏捷,悟性极强。他高中毕业后,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吉林大学化学系,成为国内外著名化学家、中科院院士、吉林大学教授、吉林大学校长唐敖庆的得意门生。

尽管尹士毅于1965年以十分优异的成绩大学毕了业,可是,在那个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极左思潮登峰造极的年代,有谁敢要一个出身于历史反革命家庭、社会关系又复杂的学生?组织上勉强给他分配了一个工作,可性格倔强的尹士毅不肯去。于是,他就到处打零工,到业余学校教个课什么的。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的1944年7月26日,美国、英国和苏联三国领导人在德国东部城市波茨坦签署了《中美英三国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简称《波茨坦宣言》)。根据《波茨坦宣言》,在中国东北的日本移民必须回国。尹士毅母亲1946年回日本时,刚刚四岁的尹士毅作为尹家的长子长孙,尹家是绝对舍不得让他的,于是,便把尹士毅藏了起来,使得他的妈妈没能把他带回日本。“关东留一子,到老心不死”。爸爸是妈妈的初恋,刻骨铭心。她回到日本后,久久难以忘怀这段情。而她对儿子的思念之情,更是时时折磨着她。她知道儿子小时候就聪明伶俐,又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到日本一定会干一番大事。况且,她又知道儿子在那场文化大革命中受了不少苦难,决心要把儿子接回日本。于是,1972年中日恢复邦交后,她便立即几次派尹士毅的舅舅来中国东北寻子。舅舅找到尹士毅后,讲出了他的妈妈三十年来对儿子刻骨铭心的思念之情,强烈希望他能到日本去。可是,几次都被尹士毅婉言拒绝。他说我的根在中国,血管里也流着中华民族的血液。尽管那些年受了一些委屈,但那不是他一个人的事。

舅舅几次无功而返之后,妈妈还是不死心,便亲自出马,借道香港与儿子会面。妈妈的苦口婆心劝说,仍然没有说服儿子。无奈之下,妈妈给儿子留下二百万港元,怆怆然回了日本。

改革开放之后,尹士毅用妈妈给的钱开办了一个经贸公司,开始经商。

如果尹士毅一直弄潮于商海,也可能成为一位优秀的企业家,但是却少了一位功勋卓著的化学家和一位优秀的法律工作者。

而尹士毅命运的转换,说起来,还和蒋介石有一点关系。

秦翔鹏,原名秦天喜,湖北黄陂人,十八岁的时候,被国民党抓壮丁,在当时的重庆国民党总统府警卫队当兵。1945年初春的一天,蒋介石从总统府出来,送一位美国客人。那天,正是秦天喜站岗执勤。蒋介石边走边对美国客人说:“我们要送一批年轻人到美国去学习,学成后回国报效国家。”蒋介石说这句话的时候,正赶上走到秦天喜跟前,于是,就用手指了指秦天喜,说:“就像这样的青年。”

头脑机敏反应灵活的秦天喜听了蒋介石的这句话,“啪”的一个军礼,响亮地回答道:“报告总统,我愿意去!”

原本蒋介石只是一个随意的比方,没想到这个小战士却作了这样的反应,让蒋介石没有想到。但蒋介石毕竟是蒋介石,吃惊之状还没有被美国客人发现时,便立即恢复了常态,表情亲切地问秦天喜:“小战士,你叫什么名字?”“报告总统,我叫秦天喜。”蒋介石听了,若有所思,说:“这个名字不好,不如叫翔鹏,飞翔的翔,大鹏鸟的鹏。”

秦天喜一听,总统给自己改名,受宠若惊,极为兴奋,说:“是,总统,翔鹏这个名字好,从今天开始,我就叫秦翔鹏!”蒋介石点了点头,走了。

不久后,在派往美国学习人员的名单中,就有了“秦翔鹏”这个名字。

一年后,秦翔鹏出国回来,便当上了蒋介石的侍卫官。蒋介石对这个他亲自改名的青年很器重,在总统府要迁南京的时候,他便派秦翔鹏去建总统府。蒋介石逃往台湾时,秦翔鹏连妻子和刚刚一岁多的小女儿都没有带上,便跟随蒋介石逃到了台湾,被安排在陈诚手下任要职。

秦翔鹏退役之后,到美国学习当时新兴的科学技术——乳化剂。回到台湾后,他开了天喜乳化剂公司,产品很快销售到世界各地。

秦翔鹏逃离大陆后,思念家乡思念亲人的情结不但一直没有淡去,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愈发难以忘怀,特别是他的天喜乳化剂公司越来越发展壮大后,更使思念之情愈加浓烈。

1988年,秦翔鹏寻亲来到了大陆,同女儿女婿商量要在大陆建乳化剂公司,得到女儿女婿的赞同。于是,经过一番筹划,在江苏昆山投资建了天喜乳化剂公司,由其女婿掌管,产品很快在国内打开了市场。

一次,经别人介绍,秦翔鹏的女婿来长春,同开经贸公司的尹士毅办理业务上的事,两人一见如故。此后,通过多次交往,秦翔鹏的女婿发现尹士毅不但是学化学的,而且是国内外著名化学家唐敖庆的高足,对乳化剂也颇有见地,于是就邀请尹士毅到昆山去见老丈人秦翔鹏。

尹士毅来到昆山见到秦翔鹏,经过一番畅谈,秦翔鹏觉得尹士毅对当时国内国际在乳化剂的生产和研究上所存在的问题,颇有见解,而且对秦翔鹏提出了很好的建议:让秦翔鹏到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各种条件外地都无可比拟的北京去建公司。秦翔鹏对尹士毅大为欣赏,相见恨晚,于是,就让尹士毅负责在北京创建乳化剂公司之事。

尹士毅通过长春市政府一位领导的好朋友、当时的北京市通县县委书记的帮助,很快在通县建起了北京天喜乳化剂公司。于是,尹士毅来到北京任北京天喜乳化剂公司总经理。

当时,乳化剂虽然已成为国内外热门的朝阳产业,但是还存在着性质不稳定介质不理想等世界性难题。这一难题,引起了当时已任国家某部门高官的唐敖庆的关注。

为攻克这一世界化学领域难题,唐敖庆想起了自己的得意门生尹士毅,便向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推荐介绍了他,想让他担当起攻克这一世界性难题的重任。

秦翔鹏多少年来也一直在为这一难题而煞费苦心,因而非常支持唐敖庆的想法。不久,尹士毅被调到武汉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湖北分院节能环保技术研究所所长。

所谓乳化剂,就是将重油添加一定比例的水,使油将水包住,成为乳化状进行燃烧。水分子是由两个氢原子和一个氧原子组成,乳化了的重油在燃烧时,氧气分离出来助燃,氢气本身就会燃烧,不但大大增加燃烧热值,更重要的是节约能源。通俗一点的解释是:劣质煤添加一定的水和黄泥搅拌后,就会燃烧得更好。

而在重油中添加水后,关键的工艺技术是,用一种什么介质才能让油包住水。以往的传统工艺技术是用高倍搅拌机不停地进行搅拌,才能保持必须的热稳定条件,实现均匀乳化,使油和水不分层。可是,一旦搅拌机停了下来,热稳定就难以保证。怎样才能使乳化油不须搅拌机不停搅拌即在静态情况下,就能实现热稳定,是个一直没有解决的世界性难题。

过去,国内外一直使用一种金属作为乳化的介质,不仅成本高,更重要的是,这种金属有腐蚀性。这也是一个一直没有解决的难题。

尹士毅果然不负恩师重望,经过十年的刻苦攻关,终于磨成一剑,利用从植物中提取的一种物质作为介质,不仅解决了金属介质的腐蚀性和乳化的热稳定性问题,还大大降低了成本,成功地攻克了世界性的难题,填补了两项国内外空白。

当年,国家就将尹士毅研究发明的新技术成果,作为重点科技项目,在全国重点推广。全国一百多家使用重油的企业,很快都采用了这一科研成果,不仅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同时又节约了大量的能源资源。

尹士毅因此获得了国家的奖励。

华丽转身,老化学家踏进法学界

尹士毅利用母亲给他的二百万港元,开了一家贸易公司,开始经商。

“秀才经商,赔个精光”。尹士毅虽然头脑聪明,悟性极强,但是,商场毕竟是个陌生领域,对于他说来,是白纸一张。两年过去,不但没有赚到钱,还惹上了一身的官司。这些官司,弄得他焦头烂额。

他同中国吉林国际技术合作公司联营,同北京机电公司合作从海南购买五百台日本丰田面包车,每台收预收款二十万元,由尹士毅公司负责销售,利润同北京机电公司四六分成。

本来,尹士毅认为再也不会赔钱惹官司了。可是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当他刚刚把预收款收完就要从海南发车的时候,中央一个指令,海南封关,一辆车也开不出来了:因为海南的车全部都是走私车。

这次,尹士毅不但没有赚到一分钱,还摊了一个更大的官司。

而让他又没有想到的是,北京机电公司的法律顾问,竟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系主任,由他代理北京机电公司来打这场官司!

而更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他到机场接这位主任时,竟然发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也亲自来接这位主任。原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竟然是这位主任的学生!

还让尹士毅想不到的是,这位六十多岁的全国著名的法学家,竟是同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一起起草我国《合同法》的主要起草人!

这官司还有个打吗?

虽然尹士毅对法律一无所知或知之甚少,可是他是个决不服软决不服输的人。在法庭上,他同那位主任对阵,毫无畏惧,唇枪舌剑,据理力争。

休庭时,那位主任走到尹士毅身边,拍拍尹士毅的肩膀说:“你的表述力很强,但是就是法理不通;你的应变能力也很强,但是就是不懂法。打官司,不往法律上说话怎么行啊?法定代表人不懂法,那不得成天打官司吗?”

虽然同这位主任在法庭上是对手,可是,尹士毅对主任从心底里就十分尊崇。特别是听了主任的一席话,受到了极大的震动,句句说到了他的要害处。于是他对主任说:“我迫切想学,可我没有地方去学。”

那主任一听,高兴地说:“那好,我给你帮个忙。北京要办全国第一届企业法人法律学习班,按规定参加这届学习班的,都是中直大企业的领导。如果到报名的时候,你到北京找我,我给你开个后门。”

尹士毅听了,连连向主任表示感谢。主任说:“小伙子,不用感谢。我看你是块好料,好好学习,说不定将来你会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工作者。”

于是,尹士毅便成为第一届对全国最大企业领导人进行法律培训学习班中唯一一名特别学员。

在这届学习班上,那些参加学习的大老板们,因为事多或其他原因,不是由秘书代学,就是缺课,没有一个一堂课也没有缺习的。唯有尹士毅这个不应参加学习的特别学员,一堂课也没有缺席,其认真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成绩,获得了参加授课的那些全国顶级大法学家的一致好评。

从学习班回来之后,尹士毅除了经营自己的公司外,利用大部精力和时间开始系统学习法律知识。他先后花了几万元钱买各种法律书籍,装满了他五个大书柜。

尹士毅被调任中国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湖北分院节能环保技术研究所所长时,爱人崔红兰也从长春离职,跟随他来到了武汉。

秦翔鹏是湖北黄陂人,他念念不忘乡亲乡情。他除在昆山和北京开乳化剂公司外,又让他的一个刘姓乡亲在武汉开了环保节能技术开发公司,主要生产乳化剂,崔红兰担当负责销售工作的副总经理。

武汉环保节能技术开发公司老总的一个表弟,是公司下属一个贸易公司的经理。他私刻了贸易公司的公章,骗了一家公司二十一万元的钢材。案发后,表弟跑了,受骗公司索赔无门,便将公司老总告上了法庭。

一审判决原告胜诉。可是,因为表弟跑了,无法执行判决,法院就要执行公司老总的价值四十多万元买的高级轿车。老总觉得冤枉,就把轿车藏了起来。

因为尹士毅的爱人崔红兰是这家公司的副总,回家就跟丈夫说了这件事。

这是尹士毅学习法律知识后接触的第一个官司,他对案情作了调查了解之后,开始在他的法律书籍中寻找法律条文的支持。经过几天的努力,他心中终于有了反败为胜的底牌。

于是,他第一次以被告代理人的资格,出庭参加二审。他在代理词中辩称:此人虽然是老总的表弟,可是,老总的车牌号并不是表弟贸易公司的,表弟违法只能追究表弟的责任。虽然两个公司是一个法定代表人,可是却不是一个公司,所以追究武汉环保节能技术开发公司老总的责任,是不合法的。

就这样,尹士毅打赢了他的第一场官司,而且还是一审败诉的官司。

小试牛刀,尹士毅就出了彩儿。

2001年,尹士毅从所长岗位上退休,怀着落叶归根的情愫和浓浓的乡情,回到了家乡长春。

就在尹士毅刚刚回到长春不久,他的一个亲属来他家看望他。在交谈中,他得知这个亲属在一家货运公司当副董事长,摊了一场官司,一审败诉,要赔偿一千八百多万元。

原来,这家货运公司院内有很大的空地,除停车外,还剩余很大一块。由于公司效益不断下滑,经营上出现了很大困难。正在这时,汽车城开发区找上门来,要利用他们院内的空地,合伙共建汽车配件市场。

正陷入经营困境的货运公司求之不得,两家很快达成协议,开工建设。结果,工程完工之后,欠下巨额工程款。而货运公司入伙土地的标的额,远远低于应承担的工程款额,又无力支付,于是被汽车城开发区告上了法庭。法院一审判决,货运公司要承担一千八百万元的债务。

尹士毅听了之后,思考片刻,对他的这个亲属说:“你们不要着急,这个官司我给你们打,一分钱不用赔。”

在二审中,作为货运公司的代理人,尹士毅在代理词中指出:按照国家规定,货运公司的土地所有权是国家的,他们只有使用权,无权与汽车城开发区合伙入股。因此,你们签订的合同,在法律上属无效合同。法院最后判决货运公司胜诉。

可是,配件市场已在货运公司的大院里建成,又无法搬走,最后,汽车城开发区只好向货运公司缴纳租金。货运公司不仅胜诉,不支付一千八百万元的巨额赔偿金,每年还收取巨额的租金,从而扭转了经营上的困难局面。

于是,这个四两拨千斤的案子,便成为尹士毅正式踏入法界的敲门砖,充当当事人的代理人,专门为人打官司。而且,如同他的开山之作一样,专治“疑难杂症”,专打败诉后绝地反击反败为胜的官司。

两次拍案而起,成为经典之作

2006年4月26日这天下午四点多钟,农安县阎家村村民曹宪柏十一岁的独生儿子曹杨正在家里写作业,同在阎家小学四年级念书的同班同学小明来找他出去玩。曹杨写完了作业,便骑着自行车,同小明一起来到了村东三里地之外的一个大水坑边玩耍。

他们拾起土块打水漂,比着看谁水漂打得多,打得远。小明拾起一块土块,用力地向水中撇去时,脚下一滑,一下跌落入沙坑中。惊慌失措的小明一边挣扎一边高喊“快拉我上来,快拉我上来!”。小明越挣扎身体越往下陷,不一会儿,下半身已没进沙坑里。

见小明落水,曹杨急忙跑上前伸手去拉小明。小明被曹杨拉出了水面后,在疏松沙岸上用力往岸上爬。可是,由于推小明的反作用力和自身的重力,曹杨自己也滑向沙坑。

当小明爬上岸后,回头一看,曹杨已落入水。小明冲曹杨大喊:“曹杨你等着,我回去找人!”

小明骑上自行车跑到曹杨家。

当时,曹杨的爸爸正在用四轮拖拉机往自家的承包田里送粪,不在家。小明急忙来到前院的曹杨爷爷家,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不好了,曹杨掉到大坑里了!”曹家人问小明曹杨怎么掉进大水坑的?小明说他先掉进了水里,曹杨去救他,他上来了,曹杨又掉进水里。

当时,曹杨的二伯也在,立即边用手机给曹杨的爸爸打电话,边骑上自己的摩托车,直奔三里外的大水坑驰去。

曹杨的二伯走后,小明从曹家跑出来,在村里又碰到十多个村民,他告诉大伙曹杨掉进大坑里了,并跟大家说曹杨是怎样为了救他掉进去的。

曹杨的爸爸、妈妈赶到大水坑时,看到的是大坑水面如同镜子一般平静,曹杨的妈妈一下子瘫倒在地,撕心裂肺地哭喊起来。

爸爸曹宪柏立即拨打了110和120。

不一会儿,镇派出所的警车和县消防队的消防员先后赶到。几名消防队员下水打捞了两次,因水冰冷刺骨受不了不得不上岸。曹杨的爷爷用村民找来的钢筋弯成钩,同大家一起向水里打捞。十几分钟后,终于把曹杨打捞上来。曹杨的二伯抱起浑身是水的曹杨,坐着警车向三十里外的县城驶去。

来到了县医院时,曹杨已为救自己的落水小伙伴,献出了年仅十一岁的生命。

见义勇为小英雄曹杨之死,打破了小村往日的平静,村民们纷纷赞扬小英雄的壮烈之举。

曹杨死后的第二天,曹宪柏就找到了邻村潘家岭村一个叫张胜的人。

张胜虽是潘家岭村的农民,但多年来在外地开沙场,赚了一些钱。2005年5月,张胜听说阎家村农民曹庆德的承包田底下有沙子,便找到曹庆德,要在这里挖沙卖。曹庆德同意张胜挖沙。张胜用挖掘机干了半个多月,可是,一直挖到了岩石层,也没有见到大量的沙子,于是就废掉了,也没有进行回填。

那个挖沙处地势低洼,丰富的地下水很快将沙坑填满,于是大沙坑变成了一个“人造湖”。

曹宪柏觉得儿子的死与张胜的“人造湖”有直接关系,于是就找到了他。

对于曹杨的死,张胜承认自己有责任,但说只能拿出一万元的赔偿费。曹宪柏认为,对于儿子的死,张胜应负主要责任,只赔偿一万元是远远不够的。两人没有谈拢。

曹宪柏没有办法,便想通过法律途径,讨个公道。

村民们对曹杨的见义勇为精神非常钦佩,当地派出所和农安县公安局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的民警,也深为曹杨见义勇为的英雄之举所感动,事件发生后,立即来到村里进行调查。曹杨的父亲和曹杨所在的阎家小学,也商量要为曹杨申报见义勇为称号。

可是,当找到小明和小明的家长调查时,让调查人员和村民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小明的说法却发生了变化,称他根本就没有碰到曹杨的手。但他又支支吾吾地承认,曹杨是为了救他而掉进大坑的。而小明的家长,则态度强硬,一口咬定曹杨根本不是救小明,而是自己掉进大坑的,他的死与小明根本没有关系。甚至还说,曹家说曹杨是为了救他家小明而死的,目的是为了报见义勇为,公家能给钱,他们决不会给曹家“出假证”,做违法的事!

曹宪柏说:“孩子出事后,小明的父母一次也没来过,连一句安慰的话都没有,更让人气愤的是后来小明和他的家人竟都说没有得到曹杨的救助,是小明自己从水坑里爬上来的。而在事发当天,小明接受了媒体的录音和录像采访,明明白白地说曹杨是跳到水里救他。”

面对小明家长的行为,曹宪柏和村民们非常气愤,纷纷谴责小明家为了怕承担责任而忘恩负义,没有良心,缺少道德。许多村民纷纷出具证明,为曹杨的见义勇为行为作证。在为曹杨出具的材料中,阎家小学的师生们反映,曹杨一直是个爱做好事的学生。在一年级时,就常常把带的面包给忘了带饭的同学吃,他还时常把一个没妈的伙伴领回家吃饭。下大雨时,他常和没带雨具的同学共用一把伞,常常是衣湿半边。每逢大雪,他总是早早地来到学校,把炉子烧好。对于他是否是因为救小明而牺牲这件事,包括小明和其他两名同学,在事情发生的当天,就跟学校和老师说过,曹杨是因为救小明而牺牲的。

经过认真调查后,县公安局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很快对曹杨的见义勇为行为作出了认定,并向长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进行了申报。

长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杨世平指出:只要是曹杨跳进水里去救人,不管他救没救上来,都属见义勇为。最终,长春市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确认了曹杨见义勇为的行为。

曹杨的见义勇为终于被认定,做父亲的曹宪柏感到了一丝欣慰。

2006年6月12日,曹宪柏一纸诉状,将挖坑人张胜和疏于管理的阎家村村委会告上了农安县法院,要求赔偿十四万元。

在曹宪柏及家人满怀着希望、望眼欲穿地盼望着农安县法院能给他们一个公正的判决时,2007年11月4日,令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样一纸判决:阎家村村委会负责百分之三十的赔偿,曹宪柏自己负责百分之七十的赔偿,张胜不负赔偿责任。

手捧着一审判决书,曹宪柏欲哭无泪,气得浑身发抖:主要责任人不负责赔偿责任,让我们负责百分之七十,难道我儿子舍己救人搭上了生命还错了吗?!法院为什么这么判决?

孩子见义勇为牺牲了,家长还要负主要责任。此事立即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和各大网站,都连篇累牍地进行了报道。

为给儿子讨回公道,曹宪柏放下家里农田和所有的活计,带着农安县公安局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签发的编号为2007001的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明、农安县法院的一审判决书和有关材料,来到长春,想找人帮助他上诉。

可是,当曹宪柏去农安县法院给一审主审法官商某送交上诉费收据时,商某气冲冲地对曹宪柏说:“你还上诉?要推翻我的判决,没门!”同时对曹宪柏进行辱骂。还叫来两个人,对曹宪柏拳打脚踢,将曹宪柏打倒在楼梯上。

三人将曹宪柏拖拉到二楼商的办公室,又是举手就打,而且不许曹宪柏走,还逼曹宪柏承认打恐吓电话,否则要拘留十五天。曹宪柏借他们不注意的一个机会,偷偷地给哥哥和报社一记者打了电话。在他们的帮助下,曹宪柏方得救。曹宪柏来到医院进行检查,被诊断为肾挫伤,住院治疗。

难道天下真的就没有说理的地方了吗?决不会的!曹宪柏一定要讨个公道。

在长春,一个亲戚的朋友告诉他,要想打赢这个官司,可以找一个退休的老教授名叫尹士毅,如果这个人肯帮他,那这个官司就有希望打赢。可这个人特别忙,而且专打大官司,接你这个案子的可能性不是太大,不过你可找找试试看。

曹宪柏听说只要这个人能接,就有希望,于是他信心倍增:为了儿子,为了社会的公道,无论如何也要找到这个老教授。

曹宪柏在长春一连找了四天,还没有找到老教授。可是,他却丝毫没有灰心。因为,有一种强大的力量在支撑着他,仍然满怀信心地寻找。

终于,在寻找到第六天,也就是2007年11月8日晚上五点多钟,他终于敲响了老教授的家门。

一个中等身材、戴着眼镜、头发灰白的老者,将门打开。曹宪柏判定这位老者肯定就是老教授,便急不可耐地说:“老教授,我是来求您的……”还没等曹宪柏说完,老教授便说:“外边冷,请进来说吧。”

老教授带着曹宪柏进了二楼的客厅。教授的夫人沏上一杯热茶,送到曹宪柏面前。老教授让曹宪柏坐下喝茶吃水果,然后接过材料仔细看了起来。

看过材料之后,老教授显然情绪有些激动,气愤地说:“这是个枉法判决!孩子见义勇为,还丢掉了性命,本来应得到表彰,值得学习。家长教育培养出这样好的孩子,却要负百分之七十的责任,真是岂有此理!张胜未经批准挖坑取沙,本身就违反土地使用法,形成大坑后,又没有及时回填,也没有立任何警示,才造成事故,而村委会应对沙坑负有监管责任,二者理应受到法律制裁。可一审却把应负主要责任的张胜排除案外,还有这么不公平的吗?好,这个案子我接了。”

老教授转过话题,问曹宪柏:“你是做什么的?”“我是农民。”“好,农民挣点钱不容易,这样,我一分不收,免费为你做代理。”

“不,不,老教授,那怎么行。我知道像我这样的小案子您是不接的。今天您能接下,我就感激不尽了,代理费我拿,我拿。”

“有些案子我不是不接,而是我实在是精力有限,毕竟快七十的人了。再说,你这个案子说小是小,标的才十几万。可是要说这个案子大,哪个案子的意义和作用也大不过它。”老教授接着又转了话题,“你住在哪里?”“在铁北八里铺一个亲戚家。”“那好。你明天就搬到我家来,省得每天还得打车来,既方便又能省点钱。”

老教授见曹宪柏有些疑惑的样子,便说:“我附近还有一处房子,那里什么都有,你和你媳妇来住就是了,直到打赢这场官司为止。你明天上午还要到我这里来,晚上就过来住。”

当晚,老教授就难捺满腔的激愤,一气呵成,写就了代理词。

他提出:上诉人曹宪柏对曹杨救助他人溺水致死,无任何过错,不承担任何责任;被上诉人张胜对曹杨溺水死亡应负主要赔偿责任;阎家村村委会对曹杨溺水致死,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当晚,比尹教授更激动的是曹宪柏。尹教授能接这个案子,就已经让他大感意外了。尹教授还免费代理,并让他搬到他家去住,就更让他兴奋不已,像做梦一样。可是,在兴奋、激动的同时,他的内心深处还有一丝隐忧和担心——他不是不相信尹教授,而是听人说几名被告都很有钱,关系很硬。农安县法院一审的法官也放出话来,说上诉到哪也白搭,他们早都疏通好了。

脑中的兴奋加上隐忧与担心,几乎让他一夜没有合眼。第二天不到八点,他就来到了尹教授家。

当尹教授把连夜写就的代理词拿给曹宪柏看,曹宪柏却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情绪,而是把被告的“关系”、“金钱”和农安县一审法官放出的话讲给了尹教授。

尹教授听了,语气坚定地对曹宪柏说:“不管他们有多少钱,有多硬的关系,都没有我们的后台硬。”“我们的后台是谁?”曹宪柏不解。“法律。”尹教授说,“有法律作保证,我们必胜!”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命办理此案的法官孙勇,在第一时间调来一审案卷,进行了反复核实研究,又立即组织带领双方当事人和曹宪柏的代理人尹教授,来到案发地对大坑进行了实地勘察取证(农安法院一审法官没有对案发现场进行勘察)。

一审过后,法官的形象在曹宪柏心目中大大贬值,使他失去信心。而孙法官的做法,又提升了法官在他心中的地位,让他对法律又充满了信心和希望。

2008年2月27日,即小英雄曹杨牺牲整整十个月的第二天,曹宪柏带着几近精神崩溃的妻子,来到了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

今天,法庭就要对儿子的案子作出终审判决。

在庄严的国徽下面,身穿法官服的孙庭长,宣布庭审结果的声音铿锵有力:被上诉人张胜实施了挖坑取沙的行为,导致形成坑深蓄水的事实。依据《长春市土地管理细则》的规定,被上诉人张胜挖坑取沙系违法行为。被上诉人张胜在村道旁挖坑取沙后,对形成的深水坑没有回填,在周围没有设置警示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以致发生小明落水、曹杨救人死亡的损害后果,对曹杨的死亡应当负赔偿责任。被上诉人阎家村村委会作为土地所有人和管理者,对被上诉人张胜挖沙取土行为不予制止,对张胜取沙后形成的深水坑没有组织回填,也没有督促张胜进行回填,存在不履行管理义务的过错,对曹杨的死亡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而曹杨是在见义勇为的过程中溺水死亡,其行为本身并无过错,上诉人曹宪柏作为监护人,不存在未履行监护责任的过错,因此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庭长孙勇宣布终审判决:撤销农安县法院一审判决,判决张胜赔偿曹宪柏十三万余元,其中包括对曹家的五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阎家村村委会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听到法庭判决,曹宪柏的妻子再也控制不住压抑已久的对儿子铭心刻骨的思念和对公正法律的渴望之情,不顾法庭纪律,大声哭了起来。硬汉曹宪柏,悲喜交集,也控制不住,当场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终审判决的结果虽然是尹教授意料之中的事,但是当他听到审判长郑重宣布之后,也非常激动。他说,这一判决结果,显示了法律的公正,更体现了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法人员在案件处理上公平、公正的执法原则,保护了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最快的速度对曹杨一案作出终审判决,也是对曹家的支持。

而对于法院支持曹家提出的五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尹教授尤为感动。他说,据他了解,这是全国有史以来数额最大的“天价”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也是对曹家教育出这样一个好孩子和曹杨见义勇为精神的褒奖。

案件终于尘埃落定,小英雄曹杨见义勇为的行为得到肯定,曹家也获得了应有的抚慰和赔偿。

曹宪柏对尹士毅及其夫人崔红兰千恩万谢,要在长春一家高档酒店设宴答谢两位恩人。对此,尹士毅和夫人说啥也不同意。曹宪柏说,你们为我儿子讨回了公道,花多少钱都值。最后,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尹士毅和夫人才勉强同意曹宪柏找一家普通酒店。

答谢酒席上,除了曹宪柏和妻子及大哥、二哥和一个叔叔等四个曹家人外,还有尹士毅及夫人崔红兰及他们的双胞胎女儿三雷和三乐。另外还有几个曾帮助过曹家的人。

酒席刚刚开始,憨厚老实不善言谈的曹宪柏,为了感谢大家的帮助,眼含热泪,突然跪倒在地,用我们民族最为古老也是最为诚挚的方式——下跪,向大家表示感谢。人们惊愕了,立即将他拉了起来。

强烈的感恩之情让他无法言表,他紧紧地咬着嘴唇,任泪水无声地流淌。

酒桌的气氛过于沉闷凝重,没有一点欢庆胜利应有的气氛。性格开朗的尹教授夫人崔红兰,实在憋闷得受不了,便站起来给大家唱支歌。一曲《青藏高原》过后,大家的掌声和笑声,终于使气氛活跃起来。

可是,掌声和笑声却让曹宪柏的嘴唇咬得更紧了。崔红兰唱过之后,便点名让在大学里学声乐的大女儿三雷给曹宪柏叔叔唱一支歌。女儿心有灵犀,领会了妈妈的意图。于是,一曲具有专业水平的《勇气》,声情并茂地飘荡在席间。

也许曹宪柏领会了这首歌就是崔姨让女儿为他准备的,他的嘴唇咬得更紧了,血就要流了出来。

坐在身边的崔红兰看在眼里,实在忍耐不住,便慈母般地对曹宪柏说:“孩子,别再憋着了,哭出来吧,别把身子憋坏了。”

崔红兰的话音刚刚落下,曹宪柏“啊”的一声,山呼海啸般地爆发了。接着,曹家四人紧紧地抱在一起,哭作一团。

此情此景,无法不让人动容,全桌的人都流出了热泪,来上菜的服务小姐,也哭得手发抖,端不稳菜盘。邻桌就餐的顾客,也都陪着流下感动的泪水。

一个涵蕴着法律、情感、道德、良心诸多元素的故事,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当一审判决结果经当地媒体报道后,立即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当天,就有上百家网站纷纷转载,一家网站的回帖当天就高达二千三百多条。

“今天,未成年人还该不该见义勇为?”“应该给未成年人见义勇为怎样的说法?”成为一时间争论的焦点。

有的网友说:“一审的判决给社会带来了非常不好的影响。这个判决一旦被认可,那么家长们谁还会教育孩子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将来,谁还会在紧急关头挺身而出?那样的话,我们这个社会剩下的,就只有自私和冷漠了,那将是整个社会的极大悲哀。尹士毅老教授这个拍案而起,为国家为人民做了一件功德无量的大好事。”

一位网友说:“我们从小在学校接受的教育,一直是正直善良、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草原英雄小姐妹、救火英雄赖宁等英雄事迹还写进了教科书,成为我们整个少年时代的偶像。青少年是祖国的下一代,民族的未来,少年英雄的那种无私无畏精神,无疑是非常值得我们敬佩和赞叹的。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风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但值得和需要我们思考的是,我们究竟该教育孩子怎样做?这个案子给了我们很好的回答。”

小英雄曹杨这个案子留给我们的话题有些复杂,也有些许沉重。尽管时代已不是过去的时代,但是许多人认为,应该完善关于见义勇为方面的法律,特别是对关系到国家未来的未成年人的见义勇为,有个明晰的说法,才能保障见义勇为者特别是未成年人的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才能使见义勇为的光荣传统和崇高风尚在社会上得以延续和弘扬。

真是无巧不成书。两年后,同在吉林省,又出现一个见义勇为小英雄!

2007午7月8日19时许,梅河口市曙光镇艾家村十三岁的慕文强的爸爸慕吉良,正在外边办事,突然接到同村一邻居的电话:“慕哥,你快到水库来,小强救人掉水库里了!”水库离村里只有四五百米,慕吉良边脱衣服边拼命向水库跑去。

原来,当天下午放学后的六点多钟,慕文强和同学小玉、小新和小葶到水库边玩。玩了一会后要回家时,小玉见鞋上粘了不少泥,就到水库边的深沟边去刷鞋,结果脚下一滑,掉进六米多深的水里,很快不见了踪影。小新和小葶一边要慕文强下去救小玉,一边向村里高声喊叫救人,慕文强急忙脱掉外衣裤,跳进水中去救小玉。慕文强在水下托起小玉,小新和小葶拽着小玉的一只手,将她救了上来,可是却不见慕文强的踪影。

当慕吉良跑到水库时,已有二十多个村里人陆续得知信息赶到水库,略识些水性的慕吉良跳进水里,可是却没有找到儿子。岸上有人立即打电话给市消防队。半个多小时过去了,等消防队的救护车赶来的时候,人们才把慕文强从水库中打捞上来。慕文强被救护车送到市医院时,已经停止了呼吸。

对慕文强的死,全村群众和全校师生无比悲痛,同时又为他们培养出慕文强这样的好孩子而自豪。梅河口市教育局和曙光镇中心学校号召广大师生要向慕文强学习,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建设一个美好的和谐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可是,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当地派出所到小玉家进行调查时,小玉和家长也出现了矢口否认的事。后来,在确凿的事实面前,他们又不得不承认了慕文强舍己救人的事实。学校积极向梅河口市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为慕文强申请见义勇为的光荣称号。当地电视台又制作了专题节目进行了报道。梅河口市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经过认真详细的调查后,确认了慕文强的见义勇为行为。

淹死慕文强的水库处在村中,已有多年的历史。近几年,由村民席某承包养鱼。由于干旱和水稻田用水,水库里的水已不多。由于多年积累,水库的淤泥很多,艾家村村委会要求席某清挖淤泥。席某在水库周边挖了一个U字型的深宽都达六七米的深沟,进行蓄水和养鱼。席某开挖的深沟对村里人形成了一个危险区,可是他并没有设立任何警示标志,没有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也没有派人巡视监管。

为了给儿子的死讨个公道,慕文强的爸爸慕吉良找到艾家村村委会和席某,要求他们对儿子的死一事承担赔偿责任。席某只给慕吉良一万元作为丧葬费,而村委会拒不承担任何责任。无奈,2008年3月14日,慕吉良向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席某和艾家村村委会赔偿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四万六千元,为儿子的死讨个公道。

梅河口市法院在审理中认为,慕文强确为救同学而牺牲,但他的死与艾家村村委会和席某之间无因果关系,故不予支持,驳回诉讼请求。

官司没打赢,没有给儿子讨回公道,慕吉良很不甘心。

正当他一时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突然间他想起了2007年的什么时候他在吉林电视台的《人生一刻》栏目中,看到过曾经发生在长春市农安县的一个跟他儿子一样的故事。故事虽相同,可长春市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却不一样。

于是,他打电话找到吉林电视台《人生一刻》栏目组。栏目组的人员听了慕吉良的介绍,对梅河口市法院对同曹杨案相同的慕文强案的不同判决结果表示不解,支持慕吉良上诉并告诉了曹宪柏的手机电话号码。

2008年5月下旬的一天,慕吉良打电话找到曹宪柏。曹宪柏听了慕吉良的简单介绍后,对慕吉良表示极大的同情与支持,当时就同老教授尹士毅取得了联系。老教授听了,立即表示让曹宪柏带慕吉良过来。第二天中午,慕吉良和爱人乘了三个多小时长途客车从梅河口市来到长春市,同曹宪柏会合。曹宪柏立即带着慕吉良和爱人去见老教授。这天,老教授推掉了手头其他案子,专门在家等候慕吉良。

当年近七旬的老教授详细听了慕吉良的介绍和看了材料之后,再一次拍案而起。老教授说,这两个案子除了地点不同外,其他事实基本一样,长春市已有先例,而且枉法判决的法官已经被逮捕,可他们为什么还这样判决?老教授当即表示,他仍然不收一分钱免费为慕吉良做代理人。同时,由于曹宪柏在打官司中积累了不少经验,老教授便让曹宪柏与他共同做慕吉良的代理人。

老教授在代理词中指出,慕文强见义勇为的壮举,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当今社会大力提倡和弘扬的精神,其父母不但无任何过错,还应该得到表扬;二被告对形成险情的水库没有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保护栏,也没有派人巡护监察,与慕文强救人牺牲有直接因果关系,应承担赔偿责任。老教授同时指出,梅河口市法院的一审判决,是依“简易程序”由一名审判员独自审理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适用“简易程序”范围应该是“权力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而本案和被告争议很大,最终没能调解结案,不适用于“简易程序”。是审理法官以合法的身份抽逃了法律规定,偏袒了被告。老教授在代理词后,还附上了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曹杨见义勇为案依法判决的终审判决书和人民日报刊登文章的复印件。2008年8月30日,老教授将代理词递交到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8年9月22日,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判决认为,村委会和席某对慕文强因救人而牺牲存在因果关系,共同承担百分之四十的赔偿责任。而对十三岁的慕文强,系未成年人,慕吉良夫妇没有尽到监护义务,是造成此次事件的主要原因,应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责任(比小曹杨案一审判决低百分之十)。

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令老教授十分不解和气愤,认为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责任划分不明确,判决违背了时代精神,亵渎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应对故意践踏正义的法官追究枉法判决责任。

在老教授的帮助下,慕吉良以《同样因见义勇为牺牲,为什么判决不一样?》为题,给吉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吉林省公安厅厅长李申学写了封上诉信。信中说:两年前长春市农安县农民曹宪柏十一岁的儿子曹杨因抢救落入沙坑中的同学而牺牲,被县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而农安县法院一审判决曹宪柏要负相应的责任。曹宪柏不服,上诉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终审判决中,判决挖沙坑人和村委会承担全部责任。因枉法判决的农安县法院法官商某,也已被逮捕。可是同样的案件,同样发生在吉林省,时隔不到两年,为什么判决却大相径庭呢?而更为遗憾的是,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终审判决中,仍判决我要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责任!请您作为吉林省主管政法的最大的领导,为我伸张正义,以让因见义勇为而牺牲的我的儿子得以瞑目。

于是,老教授又奋笔疾书,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298号判决的再审申请书》,于2008年11月4日送交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老教授在《再审申请书》中针对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中判定慕文强的家长即监护人承担百分之六十责任的依据——“上诉人之子系未成年人,上诉人没有尽到监护义务”,指出,《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十三岁的慕文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他做出损害社会和他人人身财产的行为,作为监护人负有责任。而被监护人见义勇为为社会做出了好事,成为小英雄,为什么监护人反被责备没有尽到监护义务而要承担法律责任呢?终审判决用笼统的“未成年人”混淆了“无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的界定,是错误的。同时指出,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社会精神财富,特别是四川“5·12“大地震中涌现出的许多未成年人见义勇为小英雄,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评价和褒奖。显而易见,这种判决,是对法律的践踏,是对正义的亵渎!

按照规定,11月后立的案,应属于2009年审理的案件。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看过《再审申请书》后,对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表示不解:怎么能这么判决?况且已有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先例。于是特事特办,不但考虑到慕吉良家庭生活困难而免除了四十多元的复印费,而且立即立案,并且作为2008年度案件,立即进入审理程序。

就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之后不久,又传来了好消息:吉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李申学对此案作出了批示,指出此类案件在长春市已有先例,要按照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进行依法审理。吉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董秘书长立即拿着李申学的批示,先后两次拉着慕吉良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找院长进行协商。院长表示,一定认真按照李申学的批示依法进行审理。之后,董秘书长又带着李申学的批示,来到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听取他们的意见,使案件尽快得到公正合理解决。

最后,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慕吉良胜诉。

冤案终于得以纠正,正义终于得以伸张,小英雄慕文强终于可以瞑目,含笑于九泉了。

目前在一些发达国家都有《案例法》。《案例法》就是用法律规定下来:如果有案情相同的案件,那么后发生的案件的判决,就按照先发生的案件的判决进行判决。

据了解,全国人大正在研究制定我国的《案例法》。那么,发生在吉林省的这两起案件,必定成为制定《案例法》起草引用的经典之作,并且作为各地在《案例法》制定后执行过程中的典型参考之作。

农民工兄弟的大恩人

在长春市中心某居民区,有一座老式二层小楼,尹士毅的家就住在这座小楼。

2007年5月16日上午八点多钟,一个五十多岁的男子领着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来到了尹士毅的家。那个五十多岁的男子,一副城里知识老者的装束打扮,面色红润,精神矍铄,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年轻许多。而被他领来的那个四十多岁的男子,蓬乱的头发下,是一张土色的脸。而镶嵌在这张脸上的,是一双阴郁无神的眼睛。身上穿着脏兮兮的已分辨不出是黑是蓝的破旧中山装,更为这个人增添了几分沧桑。要说他五十多岁,倒还合适些。他的手中提的是一个沉甸甸的半大的塑料编织袋,整个看来,说是一个拾荒者也不为过。

落魄到如此地步的这个人,名叫张虎林,是个农民工建筑公司的经理。他为农民兄弟讨要数百万工资,已打了十年的官司。在他陷入绝境之时,被尹士毅的一个朋友发现,领来请尹士毅帮他打官司。

1989年春的一天,一支一百六十余人的农民建筑队伍,从河南省林州市出发,一路风尘,长途跋涉,来到了长春市。

这群农民工的头,就是张虎林。

刚来长春的头两年,他们没有接到大的工程,张虎林和兄弟们就在各工地打短工,后来就开始干些小工程。由于他的工程队工程质量好,就有了良好的信誉。

1999年,张虎林工程队承接了一项为某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几幢大楼的工程。当年工程竣工后,开发商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三百八十六万元。张虎林多次索要不成,最后连房地产开发商的老总的面都见不到了。

被逼无奈,张虎林开始到长春市多个部门上访,后来又到吉林省多个部门上访,均无结果。眼看到了春节,一百六十多个跟他来的农民兄弟都困在了长春不能回家。最后,张虎林想尽办法找房地产开发商勉强给每个农民工发了五百元钱。张虎林一算,从长春坐硬板到安阳后,还有八十多公里才能到家,而这五百元钱,在车上不吃不喝,才能勉强能够到家。于是,他从自己的那五百元钱中拿出一部分,分给农民兄弟在途中吃饭,其余所剩无几的钱,留作自己留下来要账和看工地的生活费。

开始时,张虎林就住在已竣工的空房子里。一进入冬季,空房子没有暖气,他就以每月二百元钱租了一个食杂店开的一个麻将馆。麻将馆每天十二点之前不能关门,有时要到一两点钟。什么时候关门他才能什么时候睡觉。平时,他的食谱就是一成不变的白菜和面条。后来,连吃白菜面条的钱也没有了,他就开始向人三百二百地借钱。后来,连借钱都困难了。

张虎林的公司在长春的声誉一向很好,张虎林本人也仗义、讲究,过去从不拖欠建材商的材料款。在他陷入如此困境偿还材料款希望渺茫之时,仍有原本欠人家不少材料款的建材商,常常几十上百地给他钱。

2000年春节到了,他买了三棵白菜、五斤大米,没有买一两肉,准备过年。除夕这天,一个他欠了五万多元材料款的建材商,和妻子一起来到他的住处,给他送来了二斤饺子和三百元钱,让这个河南汉子心中热浪翻涌,感到长春还是好人多。

要账是没有一点希望了,张虎林便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2004年,法院判决张虎林胜诉。可是,张虎林却没有拿到一分钱。因为,在判决前,他交不起六万元的诉讼费。按照法律规定,在判决前不交诉讼费的,按照自动放弃处理。

2006年,张虎林再次向法院提出诉求。经过他多方努力,诉讼费可缓交,且减至四万八千元。

2007年5月14日,张虎林接到法院主审法官的电话,告诉张虎林案子已经裁定,让他明天上午到法院取裁定书。张虎林问是怎么裁定的,那个法官没有告诉裁定结果,只是说你来了就知道了。

第二天一早,张虎林就来到了法院,见到了主审法官。

主审法官递过来的是一张胜诉裁定书。可是,张虎林看了一眼后,险些晕了过去:他还是没有钱交诉讼费呀!

张虎林懵懵懂懂地从法院出来,一屁股坐在马路牙子上。完了,这回算是彻底完了。我八年没有回家,过着讨饭一样的日子,就是为了这个结果。可是,却白盼了八年!

还怎么办?他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一点办法来。于是,他想到了死。只要从他亲手建的大楼上飞身一跃,便一了百了,就再也不用奔波遭罪,彻底解脱了。

想到此,他猛地打了一个激灵。这个激灵,惊醒了他:我把一百六十多个同乡兄弟带到长春,拖欠了他们那么多的工资,可是没有一个人抱怨过我,多么好的兄弟呀。就是为了这个,开发商曾两次要给我自己八十多万元,让我回河南,不要再打官司,欠材料商的材料款也不要给。这些钱在农村下半辈子也用不完。可是,我没有那么做,因为那么做,我对不起长春的那么多的好人,还有我那一百六十多个农民兄弟。而更重要的是,如果那么做,会给全世界都出名的红旗渠的家乡人丢脸。

他怎能忘记,从六十年代初开始,英雄的林州人民,历经十年艰苦卓绝的奋斗,克服千难万险,打通了太行山,修建了长达七十多公里的红旗渠主渠、三千二百多公里支渠,修建成被称为“世界第八大奇迹”的红旗渠。不说别的,单说挖掘的土石方,如果砌成高两米、宽三米的墙,可从广州砌到哈尔滨。在伟大的红旗渠面前,我今天遇到的困难,算得了什么?

想到这里,张虎林下定决心,一定要把官司打到底,把钱要回来。哪管还完材料款和那一百六十名农民兄弟的工资后,自己一分钱不剩,走回红旗渠老家,也心甘情愿!

正在这时,一辆公交客车从这里经过。不一会儿,从客车上下来一个人,向他走了过来。那人走到张虎林跟前,问道:“兄弟,你坐在这里干啥?”

张虎林抬头一看,是一个退休后也搞建筑材料的老干部,他们是在工地上认识的,两人还处得挺好。可是,已有好长时间没有见面了。他在车里看到张虎林坐在马路牙子上,满脸愁容,便下了车。

张虎林站了起来,跟这个老朋友诉说了实情。老朋友跟张虎林说,你别着急,我给你想想办法。

于是这个老朋友便通过一个朋友,找到了尹士毅。

尹士毅听了张虎林的讲述,又认真看了那半编织袋的材料后,路见不平一声吼的脾气又上来了,他气愤地说,那么多农民工背井离乡来长春十八年,为长春的经济建设作出了那么大的贡献,可到最后拿不到工资,竟落到走投无路没有饭吃的地步,真是岂有此理!

尹士毅按照国家有关拖欠工资的利息要加倍赔偿的规定,据法力争,使案件标的额已由一审时的一百六十多万元,变成了三百多万元。

2008年9月,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至此,此案已历经六年,走了三个循环,开庭六次,这在全国的司法史上,恐怕也极为少见。

八年来,在尹士毅所打的百余场官司中,为十余起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案件作代理人,涉案金额多达两千多万元,被许许多多农民兄弟亲切地称为他们的大恩人。

尹士毅说,农民工抛家舍业背井离乡来到城里,为城市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推动了中国社会的进步。然而,他们还属于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拖欠他们的工资,侵犯他们的利益,天理难容。我们敬爱的温家宝总理为什么亲自为农民工讨要工资?恐怕就是这个道理。

“一把手”背后的英雄

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必定有一位伟大的女性。这句在全世界都被常常引用的老话,用在尹士毅家,也是再合适不过了。

崔红兰,有着财会专业的大专学历,是位有着多重性格的完美统一体:刚强坚毅且柔情似水、豪爽粗犷且心细如发、疏财仗义且节俭持家。她被尹士毅的许许多多被代理人称之为“一把手”。

崔红兰原本是个巾帼不让须眉的女中豪杰。

一次,她同公司老总和总工程师,来到乳化剂使用大户吉林化学公司推销乳化剂。中午,吉化公司负责生产的副总设宴接待。

酒桌上,吉化公司副总倒了一竹节杯足有半斤的“二锅头”烈性酒,说:“你们如果不能一口把这杯酒干了,一切免谈。”崔红兰知道,她的老总高血压冠心病,滴酒不沾。而那个总工程师,喝一口啤酒也会醉倒,这个任务,责无旁贷地落到了她的身上。可是,她确实没有这么大的酒量。于是,吉化那个副总对崔红兰说:“那这个任务就是你的了。如果你不喝这杯酒,不但不认你这个老乡,别的事也别办了。”

崔红兰一看,不喝是不行了,便拿起竹节杯,一口气喝了下去。搞推销虽然离不开喝酒,可是她从来也没有一口气喝过这么多的酒。她喝完了酒,很快就人事不省了,被人架回了宾馆。

晚上,吉化总公司的老总还要亲自招待他们。吉化老总亲自招待来推销产品的人,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晚宴上自然还是少不了喝酒。而这个任务又责无旁贷地落到了崔红兰身上。晚宴前,崔红兰爬了起来,振作精神,又去迎接新的战斗。

这次,她一连喝了两竹节杯。喝完,她说她上洗手间。可是,十多分钟过去了,还不见她出来。等大家进洗手间一看,她已跌进浴盆里睡着了。

她的老总看到此情此景,当时就流下了泪水,说不知道崔经理在外边工作这么不容易。第二天,吉化总经理便把总公司下属四个燃油大户的领导都召集上来,同武汉环保节能技术开发公司签订了长期供货合同。

崔红兰还采取种种办法,把销售工作搞得红红火火,在全公司20多个销售人员中,成绩是最优秀的。

可是,如此一个争强好胜的女强者,却成功地实现了角色转换,琴瑟和声,辅佐丈夫。

一天,崔红兰的女儿三乐,从外面带回一个十七八岁的男孩。

原来,这个男孩是尹士毅因病去世的前妻的女儿方兰的孩子聪聪。

说起这个孩子,话就长了。

聪聪的妈妈方兰不仅长得漂亮,而且聪明伶俐,十几岁时,就写得一手好诗,在长春市文学青年中小有名气。结婚后,同丈夫一同做生意,赚了不少钱。每个月给儿子的零花钱,就多达四五千元。那时的手机好一点的都四五千元一部,可是小聪聪不知丢了多少个。丢了再买,买了又丢。

2004年5月,聪聪的妈妈和爸爸卷进了一起绑架案,聪聪的爸爸被判了十五年,妈妈方兰被判了十年,在长春女子监狱关押。

聪聪在爸爸、妈妈进了监狱之后,便无心上学了,整天泡在网吧,有时在网吧过夜,有时在同学家过夜,成了流浪儿。

一天,三乐在街上碰见了好久没有见到的聪聪。聪聪狼狈不堪失魂落魄的样子,让小姨心疼得泪流满面。小姨问聪聪怎么造成这个样子,在哪里住?聪聪说在网吧和同学家。小姨问为什么不去爷爷和姑姑家?聪聪说爷爷和姑姑家没有地方。于是小姨把聪聪带回了妈妈家。

聪聪与崔红兰没有一点血缘关系,她会接受这个累赘吗?

崔红兰知道,尹士毅是个有情有义有血有肉有情有爱的人。她看得出,他非常心疼这个沦落街头十分可怜的孩子。她想,对这个孩子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那么必将成为丈夫的心病,影响他的工作。

崔红兰是个心胸豁达通情达理的人。她给聪聪从上到下从里到外换上了新买来的衣服,让聪聪洗了澡,理了发,使聪聪面貌焕然一新。聪聪回来没有几天,正是他十八岁生日。崔红兰在饭店为聪聪举办了一个生日宴会,不仅家人参加,还有聪聪的几个好朋友和同学,大家一同祝聪聪生日快乐,快快长大成人。

聪聪心潮难平,感到了“姥姥”的一片爱心和家庭的温暖。生日宴会后,崔红兰亲切地问聪聪:“你愿意上爷爷、姑姑家,还是愿意来姥姥家?”聪聪说:“愿意来姥姥家。”“那好,你就在姥姥家吧,姥姥管你。”

从那以后,聪聪就住在了姥姥家,崔红兰对聪聪真的比对自己的孩子还好,常常给聪聪做好吃的,细心照料他的生活。一天,聪聪出去到晚上十点钟还没有回来,把崔红兰急得不得了。等半夜聪聪回来一进屋,把崔红兰吓坏了:聪聪被打得头破血流,脸肿得都变了型,衣服也被撕破了。崔红兰一再追问,聪聪才说出了是因为上网跟人打架被打的。崔红兰心疼得落了泪,光治伤就花了二千多元。

崔红兰觉得一个半大小子光呆着也不是个事,就让她的女儿给聪聪找了份工作。

聪聪上班前,崔红兰考虑过去聪聪大手大脚花惯了钱,要不控制点,那一千多元的工资,花不了几天。于是,崔红兰就对聪聪说:“聪聪,不是姥姥对你不放心,是姥姥想替你把工资钱管好。姥姥每天给你十二元钱,两元坐车,八元钱吃饭,两元买瓶水,你看行不行?”聪聪说:“我知道这是姥姥对我好。我一定好好工作,不让姥姥再为我操心。”

然而,对聪聪崔红兰还是放心不下。一天,聪聪说晚上加班,回来要晚些。那天,崔红兰不放心,不知道聪聪是不是真的要加班,吃过晚饭后,就到他的工作单位去了,偷偷地在外边看。那天天气特别冷,崔红兰一直看了很久,直到聪聪快下班的时候,才看到聪聪从车间里出来。

当聪聪发现姥姥竟在寒冷的外面等自己,当时就哭了。一边搀扶着姥姥往家走,一边对姥姥说:“姥姥,没有你,我早就到监狱里和爸爸妈妈集会去了。你放心吧,聪聪一定听姥姥的话,不再让姥姥操心。”

崔红兰的善良、爱心、苦心终于得到了回报,聪聪真的越来越懂事。聪聪干活把胳膊累肿了,崔红兰心疼,让他休息两天,可他一天也不肯休息,有时患了感冒也坚持上班,真的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自打方兰进了监狱,她的家人亲属很少去看望过她。崔红兰知道聪聪是方兰的全部希望,于是,就经常到监狱去看望方兰。每次看望方兰,除鼓励方兰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家团圆,还要为方兰办三件事:一是给方兰卡里存钱,二是给方兰带去几百元钱爱吃的东西和生活用品。另外一个重要的事,是向方兰汇报聪聪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并捎去聪聪给妈妈写的信。

也许是聪聪继承了妈妈的文学基因,给妈妈的信写得非常好。聪聪每次给妈妈写信,都先让姥姥看看。每次崔红兰看了聪聪写给妈妈的信,都会感动得落泪。而每次妈妈看了儿子的信,都哭得不行。

为了让方兰出狱后有个安身的地方,崔红兰还为她交了四万多元的按揭房屋贷款,把房子保留了下来,没有被银行收回。

崔红兰对方兰的一片真情,连女监的狱警都非常受感动,说崔红兰与方兰连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能这样尽心尽力地帮助方兰和她的儿子,真是太难得了。

崔红兰对自己和儿子的恩情,方兰感激不尽,每次见崔红兰来看她,都千恩万谢,并几次向崔红兰表示:等她出来后,一定举行一个隆重的仪式,正式认崔红兰为妈妈。

几年来,崔红兰花在聪聪和方兰身上的钱,就有六万多元。崔红兰对待聪聪和方兰的一片真情,尹士毅看在眼里,感动在心里,工作上自然一心一意了。

如同他的名字一样,尹士毅是个具有侠肝义胆的仗义之人,同时也是心中充满大爱的人。他打的百余场官司中,有百分之七十左右是无偿代理的。仅此,就少收入五六十万元。这且不算,有时还要贴钱。张虎林有个案子要到北京最高人民法院去申诉。张虎林拿不出钱,来回的所有费用,都是尹士毅自己掏腰包。还有,这些年来,仅自掏腰包的打字复印费用,就不下万元。而对这些,崔红兰从无怨言。

来她家的,有社会各阶层的人,但社会底层的人居多。她对这些人,极富同情心。而这种同情心,她说是与生俱来的。她说她从小就爱做好事,帮助别人。她讲了这样一个小故事:

那是九十年代初,她刚刚跟丈夫来到武汉工作。一次,她同一位同事出差,因为没有买到卧铺票,只买了硬座票。上车后,她发现对座的端着一个印有“献给最可爱的人”字样水杯的年轻人,总是在不停地喝水,就问:“你是不是饿?”年轻人开始时不回答。在她的再三追问下,年轻人终于说了实情。

原来,年轻人是个转业兵,要回湖北十堰老家。他在上车的车站被人骗了,余下的钱买张硬座票后,没剩下一分钱。

崔红兰听了后,就掏出一百元钱给了年轻人。年轻人开始时说啥也不肯收。崔红兰硬是把钱塞给了年轻人。年轻人问崔红兰叫什么名字,在哪里工作,一定要把钱寄还。崔红兰没有告诉年轻人。

不一会儿,崔红兰去找车长补卧铺票。年轻人看出邻座的那个人是崔红兰的同事,就问那个同事。那个同事告诉了崔红兰的工作单位和地址。

半月后崔红兰回到公司时,全公司正在热火朝天地开展向崔红兰学习的活动。

原来,那个年轻人的哥哥是十堰市的一个领导干部,得知弟弟的事之后,就给武汉市政府的领导写了一封感谢信,武汉市领导对感谢信作了批示。那个年轻人原所在部队政治部,也给崔红兰的单位和武汉市政府写来了感谢信。公司根据市领导的批示,立即在全体员工中开展起向崔红兰学习的活动。

可是,出差在外的崔红兰还不知道呢。

崔红兰的爱心,不仅给了那个年轻人,也给了所有来她家求尹士毅打官司的人。慕吉良夫妻俩那天由曹宪柏领到她家时,由于天冷穿得少,冻得浑身直发抖。崔红兰赶忙把慕吉良的妻子让到床上暖和暖和。

慕吉良的妻子上床后,便急忙把一只脚藏到了大腿下面。她的这一小动作,让崔红兰看在眼里,但没有说什么。过了一会儿,崔红兰给慕吉良夫妻俩找了一件男上衣和一双女式袜子。原来,就在慕吉良妻子往大腿下藏脚的时候,崔红兰发现她的一只袜子已经破了,露出了脚趾头。

张虎林第一次出庭那天,来到她家。崔红兰从衣柜里找出一件女儿从北京给爸爸刚刚买回来还没有穿的新衣服,给张虎林穿上,说:“你大小是个老板,怎能穿那么破旧的衣服出庭呢?”有个阶段,张虎林连吃饭都困难了。崔红兰就告诉张虎林,每天三顿饭都到她家来吃,每天只花来回两块钱的车费就行了。

只要尹士毅在家,每天都要来不少人谈案子,最多时有七八个人,有的还是外市县的。为了给他们省些钱,崔红兰就把女儿撵到她家的另一处房子去住,专门腾出间房来作为“免费招待所”,让外地来人吃住在家里。有时“招待所”住不下了,就安排住到不远处女儿住的那个房子里。

崔红兰这边只要是尹士毅不出门,每天至少都有三四个甚至更多人来吃饭。而对于每顿饭,崔红兰都认真筹备,至少炒上四个菜,把他们当做朋友对待。

在她家的客厅里,有四个大大的玻璃瓶子,里面泡着人参、枸杞等名贵中药材。当厨房里饭菜飘香时,尹士毅除拿出来啤酒白酒外,就舀出各种泡酒,给每人斟上一杯,如同对待老朋友一样,推杯换盏,斟酌起来。

她家每月的消费都要一万元左右,其中的两三千元,都用在那些来找尹士毅打官司的人身上了。

然而,不要以为她只会大手大脚。实际上她是个颇为“吝啬”的人:每次到外面请人吃饭,剩下的饭菜,她都亲自打包拿回家来,从不浪费。

1994年五一期间,崔红兰和丈夫尹士毅曾陪同佛教徒秦翔鹏到武汉市的归元寺去拜佛。归元寺有五百个罗汉,民间有一种这样的习俗:从任何一个罗汉开始,数到自己年龄的那个罗汉,就是同自己做事、为人乃至性格相同的人。那天,当崔红兰数到自己年龄的那个罗汉时,秦翔鹏十分虔诚而又认真地观察了那个罗汉之后,用繁体字为崔红兰写下了这样的文字,至今还被崔红兰保存着:“尊者体型丰满,神态高洁,面慈心善,不计人过,律己修身,才思敏捷,大彻大悟,超脱凡尘。”并即兴赋诗一首:谦者受益满招损,古人遗训心头存。净土真为不死乡,云霞影里望朝阳。”

当然,崔红兰和丈夫尹士毅都不相信迷信的东西。可是,也许是巧合吧,秦翔鹏的解释和赋诗,却是崔红兰为人处世崇高境界的真实写照。

也许也是巧合,丈夫尹士毅也有过一个类似这样的经历。

一次尹士毅同秦翔鹏到南京金陵石化公司出差,陪同秦翔鹏去栖霞寺拜佛。栖霞寺的老方丈是国内外著名的佛教大师赵朴初的大师兄海陵圆湛。他们拜见了海陵圆湛老方丈之后,老方丈执意要给尹士毅相一面。老方丈认真仔细观看了尹士毅少许,挥毫写下了一副对联,送给了尹士毅。

上联是:成就甚深平等忍。下联是:增长入空大志新。

不久,尹士毅到北京去拜见黄渭先生。黄渭先生是我国著名书画家,他的作品曾作为我国出访高官馈赠外国政要的贵重礼品。前日本首相田中角荣官邸的大堂中,就悬挂着黄渭的书品。黄渭知道尹士毅曾在乳化剂方面填补了两项国内外空白,为中国和世界的化学工业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于是,他送给尹士毅一首诗。这首诗,至今还挂在尹士毅的客厅:“披荆斩棘第一人,胆略才识壮后尘。愿借长鞭催快马,蹬临并骑赏金轮。”

对于海陵圆湛老方丈和黄渭的至高褒奖,尹士毅愧不敢当。回去后,尹士毅便写了首诗:“一事成名尘世惊,拨云得月去朦胧。沧桑历尽心非老,未在人前摆尾生。”

尹士毅以诗言志,昭示自己若谷的胸怀。

尹士毅同国内的书画界有广泛的交往,除在他的办公处和住房大厅挂满了一些名家的字和画的条幅外,没有地方挂出的字画卷轴,还装满了两个大大的景泰蓝大钵。一天,我国著名书法家、尹士毅的好友姚俊卿来他家拜望他,正巧,尹士毅家还有几位客人。姚俊卿见到尹士毅的这首诗后,深谙老友其中的寓意,便在众人面前,“秀”了一把,当场挥毫录书下这首诗,赠予尹士毅。至今,尹士毅一直将这首诗的条幅,挂在客厅里,以时时警示自己。

尹士毅不但有着深厚的法律知识功底,同时他又是个涉猎极广博览群书的博学之人。在他的六个大书架中,除了法律书籍外,还有文学、艺术、天文、地理、历史、宗教、政治等方面林林总总的书籍。

他的学识和法理上的卓越成就,又赢得了许多司法界和党界政界人士的敬仰。于是,这些人便成为了他的“高级法律顾问团”。遇到他弄不懂的问题,就虚心向他的“高级顾问团”求教,总会获得满意的效果。

当年,那个曾在彭真手下起草我国《合同法》的北京大学法律教授的预言,真的应验了,尹士毅真的已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工作者。

诚然,尹士毅的成功,有他的学识和品格的因素。但是,他的夫人“一把手”崔红兰,则绝对是站在他背后的英雄。

责任编辑 成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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