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适合国情的新型社会保障制度探析
2009-04-16吴锋卫
吴锋卫
摘要: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必须从自己的国情出发,使社会保障水平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改革;社会保险;社会保障体系
中图分类号:D6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09)03-0160-02
我国传统体制下的社会保障制度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保障制度。截止2007年底,全国已有206个城市建立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100多万贫困居民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这些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障人民生活,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了积极作用。但是,伴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的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随着贫富差距的扩大,很多社会下层民众的基本权益没有得到保障。
一、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弊端
(一)社会保障覆盖面狭窄
我国的社会保障覆盖面主要限于城镇职工及其家属,部分集体企业职工、个体经营者、私营企业的雇员,尤其是占总人口比例绝大数的农民和农民工基本上都没有参加社会保障。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现收现付制度不能适应人口老龄化迅速发展的客观需要,社会保障基金支出的压力不断增加
(三)社会保障体系运行成本过高
社会保障资金中用于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补助等保险项目的社保资金征缴成本高,这部分社会保障资金仍以“费”的形式征收,力度不够,很难取得用人单位和个人的有力配合与支持。
(四)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手段单一
我国的资本市场尚未成熟,将社保基金通过存入银行、购买国债的办法也很难实现保值增值,随着当今国际金融市场风险不断加大,如何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已经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二、建立新型社会保障制度应明确的内容
社会保障程度的高低,反映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状况,反映一个国家在国民之间体现出的公平程度如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革是包括社会保障在内的全面改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环节,也是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我国既要加速发展经济,又要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是对社会保障改革提出的基本要求。构建全新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重大的意义,它能够维护和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能够加速实现国民经济的现代化,能够保障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13亿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从而是对世界文明和进步的重大贡献。随着中国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社会保障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人们关注程度不断有所提高。
(一)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
社会保障资金来源是社会保障的“生命线”,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关键在于资金。西方福利国家主要通过征收所得税的形式筹集社会福利基金,实际上是一种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以社会公共消费形式实现的收入均等化政策。而我国的社会保障资金是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形成的,是确保社会成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医疗保障水平为特定目的发放资金。随着社会发展水平的迅速提高,社会保障收支规模也会迅速扩大。同时,社会保障资金的收入、支出及其投资活动,也已成为国家财政进行宏观调控社会发展和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二)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
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和个人储蓄累计保障,这些社会保障项目相辅相成,互相联系,共同构筑了社会的“安全网”,对社会稳定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其中,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一是社会保险的目的是保障被支付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属于基础性的社会保障;二是社会保险的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社会劳动者;三是社会保险的基本特征是补偿劳动者的收入;四是社会保险的资金来源是由用人单位、劳动者依法缴费和国家资助和社会募集共同完成。
(三)逐步实现社会保障的社会化
保障制度的社会化需求是随着商品经济日益发达和工业化大生产的形成而兴起的。社会保障覆盖的是全社会需要保障的劳动者,数量多、范围广、社会性强,是一种社会事业,社会事业只有在政府的组织、协调、宏观控制下,依靠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办好,因此社会保障事业必须逐步推向社会化。
(四)社会保障制度要能够调节国民收入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目标是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但市场经济的结果却造成贫富差距,因此,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要能够调节国民收入,要更多地关注公平问题,市场经济的高效率与社会保障的公平性相结合,将有助于实现共同富裕。我国人口众多,国力有限,人口老龄化加剧,决定了我国根本不可能走西方工业化国家高税收,高福利的社会保障道路。所以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应有别于我国传统模式和国外现行模式的新型社会保障制度。
三、加快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不仅关系到体制的转化、改革的深化,而且关系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长治久安。我们只有在搞好内部稳定的基础上才能有能力、有精力更好地去发展我国的经济情况,充分的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所以笔者认为应该对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改革:
一是加快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社会保障管理也应该依法进行。当务之急是尽快出台《社会保障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社会保障的范围、资金筹集办法和管理体制,规范社会保险以及其他社会保障系统的性质,明确责任和义务。
二是扩大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缴,使社会保障范围覆盖到城乡各类职工,使全体劳动者都能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切实维护劳动者社会保障的合法权益。
三是尽快尽早地把占我国人口绝大数的农民和农民工也纳人到社会保障体系当中,在富裕的农村地区推广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同时根据各地区的特点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四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制度,包括增加社会保险补助支出,增加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基金的投入,保障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也要增加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和优抚事业的投入。
五是不断加强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管理,社会化管理的重点是养老保险中企业退休职工的管理服务,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统一由社会保障部门通过银行等发放机构,直接将养老金发到退休职工手中,在此基数上,逐步使退休人员与企业分离,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社区组织管理。
六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征缴和管理工作。推动社会保险基金的统筹与运营,在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下,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方式筹集资金。同时,要加大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力度,对拖欠保险费的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确实因为经营困难、资金紧张的或者亏损企业,可通过缓缴的措施解决。
七是健全监督机制与监管法律制度,包括行政监督、审计监督和公众监督,使社会保障基金在阳光下运营。
八是借鉴和吸取西方等发达国家社会保障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总结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的经验,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