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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女性墓志铭看唐寅的妇女观

2009-04-13陈志远

文学教育 2009年12期
关键词:唐寅墓志铭妇女

唐寅(1470年——1523年),字子畏,一字伯虎,号六如居士,吴县吴趋里(今江苏苏州)人,明代中期著名文人、书画家。他诗文潇洒,书画冠绝,才华横溢,素以“江南第一风流才子”自诩,居“吴中四才子”之首,因其坎坷的身世遭遇、杰出的艺术成就和通俗文学的大肆渲染而颇受世人瞩目。近年来,随着明代文学研究的日益深入,雅俗交融特征明显的吴中地区引起了学者的广泛兴趣,作为吴中文人的代表且兼具传统和变异双重因子的名士唐寅,自然显示出极大的魅力。

围绕唐寅的研究成果大量涌现,唐寅的文化思想、历史观、文学成就、艺术成就等已引起了多学科、多层面的广泛关注,但有关唐寅妇女观的研究却相对薄弱。就正史而言,为妇女作传数量很少,而且大都局限于后妃、公主和恪守封建社会道德规范的贞女节妇,墓志铭却不受这种限制。唐寅撰写的墓志铭,有着固定的格式,穿插其中的是他认为值得强调和颂扬的女性美德,而拥有这些美德的女性就是唐寅心目中的典范。本文试图通过对唐寅为某些女性撰写的墓志铭的解读,探讨唐寅视野中的女性日常生活以及他对女性的理想期待,以期弥补学界对于唐寅的妇女观研究的不足。

一.充分肯定女性的家庭角色

(一)孝妇——侍养舅姑尽妇道

“百善孝为先”,如何侍奉长辈,能否恪尽“孝”道是女性在家庭生活中的第一件大事。《仪礼·丧服》中将“不事姑舅”列为“七出”条件之一,由此可见侍养舅姑尽妇道的重要性。在绝大部分女性墓志铭中,我们都能看到墓主“极尽恭敬”、“备极孝谨”,从而“父母奇爱之”、“得舅姑欢心”之类的词语。正因为对父母舅姑的态度是女性表现妇德、妇道的首要方面,所以记述墓主是通过怎样的努力来获得父母舅姑甚至祖父母欢心的笔墨是女性墓志铭中相对较多的一部分。唐寅在《吴东妻周令人墓志铭》中写道:“夫子宜之,有琴瑟之和;舅姑称之,尽桑梓之敬。”作为封建大家庭的女性,不仅要孝顺舅姑,获得舅姑的称赞,还要处理好和妯娌的关系,也是非常重要的。唐寅在《许天锡妻高氏墓志铭》写道:“令人早值家艰,遄车就聘,温淑闲静,与性俱成。历堂仰侍,由房下抚,恭舒并得,非仪靡闻。及乎徬接妯娌,既云贤妻;外应宾客,亦称鵩母。”在儒家文化占主导地位尤其是以程朱理学为统治思想的明代,社会上对“孝”的极端强调往往要求女性晚辈对长辈的无条件服从和无原则的顺应,而很少虑及长辈的贤愚、要求的合理与否。因此,年轻女性要想获得女性长辈的欢心,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二)贤妻——辅助其夫尽妻道

“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古代妇女在家庭生活中,除了孝养舅姑之外,最大的事情就是服侍和帮助丈夫了。所谓“相夫教子”之“相”字,除了帮助和服侍的意思之外,本身就含有从属的意味,暗含着女性从思想到身体全身心无条件地付出。妻子对丈夫的态度要能做到“生能敬夫如宾,既而服丧如父”,方能谓之贤。因此,在明代女性墓志铭中我们看到,在事夫上,女性为获得“贤妻”的称号,在很多方面也要做出令人难以想象的付出与牺牲,凡是值得称道的所谓“贤妻”,在婚姻方面除了“从一而终”外,对丈夫的小妾,妻子绝不能有妒忌之心。仅无妒忌之心还不够,要为夫家子嗣计,如果丈夫不太主动,甚至要主动替丈夫买妾,如唐寅在《吴君德润夫妇墓表》中写吴德润妻子金氏:“有贤德行,以君允嗣未繁,为纳侧室陈氏,以恩礼接遇之,有姜妫之风焉。”实际上,明代以前,虽然丈夫也有纳妾的,但女子只是容忍而已。如此主动为夫买妾,在明代以前罕有所见,在明代则是屡见不鲜。

二.对女性才学的赞赏

“女子无才便是德”一直都是封建社会对女性的要求,所谓“妇言”与男性的“立言”完全不同,它不是提倡妇女著书立说,而只是要求女性“不必辨口利辞也”。这就从观念上抹杀了妇女展示才学,进行文学创作的原动力,所以明以前女性要么识文断字,通《孝经》、《列女传》之类,要么则只字不识。到了明代,男子对女子接受教育的态度发生了不少改变,“不仅名门闺秀学诗作文,小户女子也执笔以试,反映一时之风尚”。在这种风气下,明代女性文化知识的普及与文化水平比前代大有提高,明代中晚期又要高于前期。而在墓志铭中,对女性评价标准已不再只是“三从四德”,而已加入了新的时代因素。所以他们不仅在撰写墓志铭时不避讳女性才学,反而歌颂女性的学识见解与艺术才能。唐寅在《吴东妻周令人墓志铭》中写道:“盛德之后,必有淑人;积庆之余,式生良媛。令人蕙质外朗,不待学于师氏;兰情内映,自能合于女史。颦笑亦式,榼纤合度。戴妫淑慎,日思古人;钟姬明敏,皆称士女。”在这里,唐寅热情歌颂了女性的才能、智慧,批判了“男尊女卑”的思想,甚至把“蕙质外朗”、“兰情内映”、“钟姬明敏”的吴东妻周氏称为“士女”,这就把女性放在了同文人、士子一样高的地位了。

三.对女性社会地位的肯定

传统家庭的分工模式是“男主外,女主内”,给人的错觉是男性承担了全部家庭经济生活的重担,而“奉上、事夫、教子”就是女性生活的全部内容。实际上,迫于生活的压力,下层人民中单靠男子一人不足以养家,女性也必须通过自己的劳动为家庭经济做出尽可能大的贡献。传统女性主持家政是不包括“治生”这项内容的,如何“治生”本来是男子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尤其是小脚风行、女子行动不便的明清时代。但是,从明代女性墓志铭中我们看到,一个家庭真正意义上的发迹或振兴虽然还是需要由男子当官或经商发财后才算完成,但在发迹前或平时的家庭维持中,女子往往能在经济方面发挥她们独特的作用。正是这个原因,“治生”成为了明代女性墓志铭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尤其是对中下层家庭来说更是如此。一些在传统上无关“妇道”、“妇德”的内容在明代女性墓志铭出现并受到重视,如对母亲,明人并不仅叙述其如何勤俭持家、相夫教子,还把这些在前人眼里所谓的小事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唐寅在《徐廷瑞妻吴孺人墓志铭》中写道:“孺人性好纺织,自庙见而抵于垂老,几六十年,自旦至暮,未尝一日不在筐篚之侧,虽祈寒盛暑不废也。性禀节俭,韭盐之外,不求兼味……又不好佛事,自信以为修短有算,祸福有数,天道不可邀冀得也,故梵咒之音未尝出口。”天命观是中国的传统思想,它认为人生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富贵也好、贫贱也好,都是由命运决定的,人没有权利也没有能力对自己已经注定的命运做出任何改变,人所能做的只是顺从命运的安排。徐廷瑞妻吴孺人作为一名普通的家庭主妇,“自信以为修短有算,祸福有数,天道不可邀冀得也”,能有如此见识,恐怕一般的男子也做不到。“道”在历代都是男人的专利,有志于“道”是历代传统文人的终极追求,而唐寅把其岳母一生的点点滴滴竞归于“知天道”,这实际是把女性放到同男性一样高的地位了。

四.新颖的夫妻观

在中国古代社会评价女性时只对其遵从“三从四德”、“相夫教子”方面的赞美,而很少涉及其它。即使是夫妻之间感情甚好,出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传统信条,人们也很少在文章中加以明确直白的表达。明朝男女地位虽然也不平等,但是相对于前代,女性受到了更多的尊重,对夫妻之情表现得也更直接。中国是个讲究“礼法”的国度,是否合于“礼”是评价一个人的重要标准,尤其对女性更是如此。“礼”还表现在夫妻之间对感情的控制,因为男人的事业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女子过分伤情在古代是很有些让人轻视的。但明人在“情”与“礼”关系的认识上出现了新变。明代夫妻之间不仅有爱情,还有友情,讲究“以妻为友”或“亦妻亦友”。唐寅在《吴东妻周令人墓志铭》写道:“夫彩云易散,玉簪中折。灰酒不灵,唯睹障中之匣;雨铃兴感,但留巾上之香。呜呼!天眷有德,柔者必寿,顾兹懿行,不至遐龄,何哉?得非天爽其信,神食其言欤?……坤词著功,周诗咏色,既且伯姊,尤饰言容。人称郝法,尼谈谢风,才溢珠瑶,操均寒松。天道无知,硕人斯丧,晋使远集,秦医徙望。香断银炉,尘流华帐,宾尞(僚)忆惨,山川增怆。里殒淑德,夫失良相,百岁之后,魂其同葬。”这篇墓志铭既是悼妻亦是吊友,是爱妻亦是怜才,把自己对妻子的爱情与友情,对妻子的美丽与才华的赞美之情,尽情地抒发出来,传统礼教的樊篱被冲击得支离破碎,一种新型的夫妻观鲜明地表达出来。

由上可见,唐寅的妇女观既有传统保守的一面,也不乏新颖进步的一面。原因何在?明代社会有一个奇特的社会现象,一方面程朱理学占据着思想领域的垄断地位,它所宣扬和提倡的封建传统的儒家贞节观已被社会普遍认可和接受,从而造就了一大批的贞节烈女,成为暴虐的宗教信条;另一方面,商品经济的繁荣和西学东进的传播,妇女解放的进步思潮已经兴起,一批进步人士已开始认识到封建礼教的虚伪和罪恶,自觉地宣扬反礼教、反传统的妇女观;社会上的淫秽书籍流行,纵欲和宣淫的思想已逐步渗透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妇女在经济地位上也有所提高。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汇合成强大的反封建礼教的力量,猛烈的冲击着封建的伦理秩序。在这种社会里,两种截然相反的思想共同存在同一个社会,表现在唐寅的妇女观中的,就是对这种礼教观念的既保守又叛逆的矛盾性。

参考文献:

[1]周道振,张月尊辑校.唐伯虎全集[M].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02.

[2]汪跃.明代女性墓志铭研究[D].上海大学硕士论文,2006.

[3]杨静庵.唐寅年谱[M].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1970.

[4]赵崔莉.明代妇女地位研究[D].安徽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2.

陈志远,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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