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赖拥护《十七条协议》电报的来龙去脉
2009-04-08宋月红
宋月红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在北京签订《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标志西藏的和平解放。协议签订后,十四世达赖于10月24日致电拥护,认为这是“双方代表在友好基础上”签订的,并表示要“在毛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保护祖国领土主权的统一”。然而,他在1959年西藏发生武装叛乱而逃亡印度后,却妄称“《十七条协议》是武力逼迫下强加给西藏的”。2008年4月7日,中国国家档案馆对外公布了中央档案馆所藏“第十四世达赖喇嘛为拥护协议事致毛泽东主席的电报”的原件。这里,有必要对这封电报发出的来龙去脉作一下梳理。
毛泽东说:一定要说服达赖返回拉萨
新中国筹建之初,解放西藏即被提上日程。1950年1月20日,毛泽东授权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发言人,就解放西藏的方针发表谈话,指出:“西藏人民的要求是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主大家庭的一员,是在我们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适当的区域自治,而这在人民政协的共同纲领上是已经规定了的。如果拉萨当局在这个原则下派出代表到北京谈判西藏的和平解放的问题,那么,这样的代表自将受到接待。”这一谈话明确了中央人民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的方针。当时年仅15岁的十四世达赖于1950年11月17日理政,使西藏局势朝着有利于和平解放的方向发展。但在此后不久,达赖于12月19日离开了拉萨,经江孜移居到西藏边境重镇亚东,并将西藏地方政府一分为二,除留守拉萨的噶厦之外,还组成了“亚东噶厦”。这一局面的出现,使和平解放西藏增加了变数。
达赖在亚东致信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派代表“向中央人民政府谋求解决西藏问题”,并于1951年2月任命阿沛·阿旺晋美为首席全权代表,凯墨·索安旺堆、土丹旦达、土登列门和桑颇·登增顿珠等4人为全权代表,赴北京全权处理和中央人民政府谈判事宜。土丹旦达说:“我们动身前,噶厦给每个代表颁发了一份盖有印章的全权证书,证书外面注明西藏全权代表5人姓名及身份。”在谈判中,西藏地方政府谈判代表完全自主地决定是否向西藏地方政府和达赖请示。据阿沛在1989年7月31日西藏自治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讲话时说,谈判开始不久,关于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问题,他们“就通过凯墨和土丹旦达带来的密码向在亚东的达赖喇嘛和噶厦发了电报,说明在和谈中,其他方面问题都不大,就是如不承认人民解放军进藏守卫边疆这个问题,谈判恐怕谈不成。”他还在《回顾西藏和平解放的谈判情况》的回忆文章中说:“代表的思想统一了,认识一致以后,又一致决定:在谈判中,一般问题不请示。这是很关键的一着。因为你向噶厦请示一个问题,他就要回答一个问题,如果不同意,不仅拖延时间,还没法处理,甚至无法取得谈判成果。况且电报一来一往说不清楚,反而使问题拖延不决,无头无尾,更加复杂化。所以,整个谈判,只在班禅问题上,同亚东噶厦联系过两次。”土丹旦达根据其切身经历谈到,双方代表通过亲切会谈,交换意见,平等协商,很快就许多原则问题取得了一致意见。先是西藏地方政府代表接受了中央提出的十条建议。接着,西藏地方政府代表也提了九条建议,中央对正确的部分加以采纳和研究综合,并对不合理的部分进行了耐心解释。土丹旦达说:“我作为译仓派出的僧官,在谈判过程中对宗教信仰、寺庙收入等提的建议较多,中央大都采纳了。”为了便于在返藏后让达赖了解谈判的详细情况,使他接受签订的协议,西藏地方政府谈判代表每次商量问题时,都注意请达赖的姐夫、谈判代表团汉文翻译尧西·彭措扎西参加。协议签订后,达赖仍然滞留在亚东,也没有及时对协议表明态度。特别是在美国的插手下,一小撮亲帝国主义分裂分子企图伺机把达赖带到国外。6月2日,美国国务卿艾奇逊致电美驻印度大使称:“如果他(指达赖)留在如印度或锡兰这样靠近西藏的国家,将会对西藏人的自主(独立)事业发挥最大的作用。”西藏地方政府谈判代表团把协议内容发到亚东后,一小撮亲帝国主义分裂分子异常恐惧,叫嚷签订的协议丧失了西藏所有的权利,并进一步策划达赖出境。
关于和平解放西藏中如何对待达赖问题,中央人民政府早在谈判前的1950年2月25日,在同意派志清法师说服达赖集团,给西南局并西北局的指示中指出:“我军进驻西藏计划,是坚定不移的,但可采用一切方法与达赖集团进行谈判,使达赖留在西藏并与我和解。”1951年1月29日,中央就欢迎达赖派代表来京商议和平解决西藏问题致电指示中国驻印度大使袁仲贤:“大使馆应好好款待达赖代表,并从旁探询西藏内部情况及达赖执政后的动向。如西藏内阁已换了人,而三大寺代表又已取得实权,你可向达赖两代表及彭泽扎西表示,达赖活佛不应离开西藏。离开西藏不仅有碍和平解放西藏的商谈,且将丧失达赖原在西藏的地位。”考虑到达赖有可能离开西藏的情况,《十七条协议》在附件中规定了一个关于西藏地方政府负责执行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的声明。一方面,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声明,西藏地方政府及其军队负责执行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希望中央人民政府允许达赖在西藏地方政府执行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第一年内,如因某种需要,得自行选择驻地。在此期间内返职时,其地位和职权不予变更。另一方面,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同意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的上述声明。
张经武作为中央人民政府全权谈判代表之一,协助首席全权谈判代表李维汉,经常与西藏地方政府代表面对面地谈判,参加了谈判的整个过程。协议签订后,毛泽东和中央指示进军西藏的同时,为了争取达赖能够从亚东返回拉萨,承认并拥护协议,特委派张经武以中央代表的身份奔赴西藏。
1951年5月24日,即协议签订的第二天,毛泽东手书一封给达赖的信,希望达赖和西藏地方政府认真履行协议,尽力协助人民解放军和平进驻西藏。他在这封信的结尾处说:“我特派张经武代表同你的代表们一道前来你处,以资联络。如你有需要他协助的地方,可随时与他接洽。”
张经武此次赴藏,最紧要的就是首先争取达赖回到拉萨,否则,达赖一旦离开西藏,将会给西藏地方局势带来严重混乱,并危及协议的贯彻执行。因此,争取达赖返回拉萨,避免其出走国外,便成为协议签订后急需要做的事情。张经武自接受赴藏任务后,就意识到了完成任务的艰巨性,并有了在西藏长期工作的思想准备。据他的妻子杨岗后来追忆,张经武赴藏前曾对她说:“西藏和平解放,关系到祖国大陆的统一,意义十分重大,中央把这一光荣任务交给我,不论有多大的困难,我都要克服它,决不辜负党和国家的重托。”当她提出要与张经武一起赴藏时,张经武说:“你身体不好,西藏形势尚模糊不清,你暂时不要去,等打开局面后,看情况再说吧!”
张经武在离开北京前,周恩来在紫光阁约其谈话,交代了进藏任务和中央开展西藏工作的方针政策。同时,希望他挑起这副重担,努力完成任务。随后,毛泽东在丰泽园接见了张经武,并同他从晚饭后一直长谈到深夜。谈到达赖问题,毛泽东就达赖托阿沛带来的一封信指出:“看信的口吻,达赖不会很快就逃亡国外,还在亚东。达赖年幼,他周围的一些反动分子是会竭力煽动他向国外跑的。”毛泽东嘱咐张经武在西藏注意工作方法,统战上层,爱国一家,一定要说服达赖回到拉萨。
张经武面交毛泽东致达赖的亲笔信
历史上,赴藏既可以走国内路线,也可以绕道境外。张经武考虑到走国内路线赴藏,道路难行,需时太长,尤其是到亚东要穿过拉萨、日喀则。而且,“在藏族群众对我不了解的情况下,很可能会引起种种议论;一些分裂主义分子,也会借机造谣生事”。因此,为争取时间,尽快与达赖接触,经请示中央并得到同意,张经武一行选择了绕道香港、印度转赴西藏的路线。
由于赴藏时间紧迫,张经武一行于1951年6月13日下午6时45分离京赴藏。随员有列席和谈的乐于泓、藏语文翻译朋措扎西、译电员兼机要秘书郝广福,以及医生和保卫人员等。同行的还有西藏地方政府谈判代表土丹旦达、凯墨·索安旺堆和桑颇·登增顿珠,他们经印度返西藏,是为了先行向达赖和“亚东噶厦”作口头汇报。张经武一行于7月14日到达亚东。前往驿站迎接的有噶伦然巴和他带领的地方政府部分官员、达赖的警卫团官兵。他们为张经武举行了迎接仪式。仪式结束后,张经武一行前往亚东下司马,住在噶厦为他们准备好的房舍。稍事休息,张经武即向接待方表示,希望与达赖尽快相见。
在安排张经武与达赖会面的问题上,负责具体工作的乐于泓与噶伦然巴之间发生了所谓会面时达赖要“升座”的争执。张经武对乐于泓说:“政治上西藏地方政府要尊重中央人民政府,宗教上我们尊重西藏的风俗习惯。”双方最后商妥的办法是,达赖在他的寝室楼上坐在一靠背椅上,给张经武也设一靠背椅,坐着交谈。
1951年7月16日11时,噶伦然巴来到住地请张经武前往东嘎寺与达赖会面。快到东嘎寺时,西藏地方政府的官员列队迎接。张经武下马和前来迎接的官员一一握手,表示感谢。他在帐篷里休息片刻后,由噶伦们陪同与达赖会面。据乐于泓日记载:“达赖住东噶庙上,在庙前见了百官,即款待至临时支设的帐篷,由噶伦陪同憩坐,并陪同至达赖内室。达赖坐较高座上,我与张代表设两座在右侧。”“当张代表步入达赖喇嘛的寝宫时,达赖喇嘛从座位上下来和张代表握过手,然后就座。他们两人的座位下面都铺有地毯。不过张代表的座位比达赖喇嘛的座位略低一些。按藏族礼节,敬过茶和甜米饭后,张代表和达赖喇嘛交谈。”
在会面中,张经武将毛泽东致达赖的亲笔信和《十七条协议》抄本交给达赖。毛泽东在信中感谢达赖经阿沛带给他的信和礼物,指出西藏地方政府在达赖理政以后,开始改变以往的态度,响应中央人民政府和平解放西藏的号召,派遣以阿沛为首的全权代表来北京举行谈判,这项举措是完全正确的;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和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在友好基础上,经过多次商谈签订的《十七条协议》,符合西藏民族和西藏人民的利益,同时也符合全中国各民族人民的利益。信中还说:“从此,西藏地方政府和西藏人民在伟大祖国大家庭中,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得以永远摆脱帝国主义的羁绊和异民族的压迫,站起来,为西藏人民自己的事业而努力。”毛泽东的这封亲笔信由张经武的藏文翻译朋措扎西翻译成藏文,并作为副本供达赖阅读。达赖对张经武不辞辛劳远道而来,并带来了毛泽东的亲笔信表示感谢、欢迎并慰问。毛泽东送给达赖的大批礼物,由于从海路运输,没有及时运到。
张经武向达赖介绍了《十七条协议》的谈判情况和协议内容,以及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达赖当时对《十七条协议》持观望态度,借口要等阿沛回到拉萨,并经噶厦研究后再表态。张经武希望达赖早日返回拉萨。达赖明确表示已作出要回拉萨的决定。张经武问达赖何时返回拉萨,达赖说今明两天就要启程,并问张经武先行还是他先行。张经武说:“你随行官员多,还是你先行,我随后就来。”
这次会面之后,关于达赖对协议表态问题,乐于泓在日记中写道,7月17日,“凯墨、土丹旦达按我们通知来到。凯墨说,(关于《十七条协议》)必须等阿沛与诸噶伦见面后,噶厦再表示态度。我提出,协议内容已电告噶厦,这次把抄本也带来了,他们见了中央代表和毛主席的信,应表示态度,不一定等全体噶伦开会。早表态对达赖在全国威信有好处。接着,张代表又谈到班禅拥护达赖,为了团结,达赖也应表态。凯墨答应转告噶厦。”7月20日下午,尧西·彭措扎西和达赖哥哥洛桑三旦来到张经武住处拜访,谈到西藏地方政府致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的电文内容。在这一电文中,西藏地方政府称:“张代表经武与达赖喇嘛晤面,含有亲密的友谊在前进中,甚谢。现在已决定于藏历五月十八日离开亚东返拉萨。抵拉萨后,候噶伦阿沛来接受协议正本,然后即召开全体(官员)大会研究实行后,即致达中央人民政府。”
在亚东,张经武将第一次会面达赖的情况,经我国驻印度大使馆报告给了中央。第二天,中央在复电中赞扬了张经武的工作成绩,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指示。这份复电是张经武离开北京和见到达赖之后,第一次收到中央的指示。
希望达赖在国庆节前致电拥护协议
达赖于1951年7月21日率西藏地方政府僧俗官员多人离开亚东,8月17日到达拉萨。随后,张经武也于7月23日启程,并在8月8日先于达赖抵达拉萨。
张经武在抵达拉萨的第三天,即8月10日,撰写情况简报,向中央报告了工作。其中,关于西藏地方政府对《十七条协议》的态度问题,张经武说:“在江孜之噶厦及在拉萨之代理司伦一致表示待阿沛到来再谈,均不表示意见,从侧面了解他们对协议第十五条人事问题有意见。一般表示解放军来多了粮食很困难。此外怀疑对宗教不利。贵族害怕分财产。打害热振之打扎派(杀害热振的打扎派——编者注)如索康等怕报复,与英美有深厚经济关系之官员暗中仍勾结……”中央于8月18日致电张经武,指出目前对达赖及拉萨官员上层,主要是设法接近,进行宣传解释,以解除疑虑,不宜急躁,一切活动须采取谨慎方针。
阿沛携带《十七条协议》正本,先于张经武一行离开北京,由张国华陪同返藏。在离开北京时,他说:“无论西藏发生了什么变化,即使达赖喇嘛真的出走了,协议既已签字,就必须贯彻执行,我义不容辞地要担负起执行协议的责任,这是历史赋予我的重大使命。贯彻执行协议,我是铁了心的。”阿沛于9月12日回到拉萨,在21日向达赖报告了在北京与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和谈的情况。
阿沛回到拉萨为张经武在拉萨开展工作提供了必要条件。从此,他们开始了在西藏长达15年的合作共事。
在达赖返回拉萨后,张经武首先要做的,就是完成在亚东没有来得及做的工作,即代表毛泽东主席给达赖赠送礼品。9月23日,乐于泓到噶厦,商谈张经武代表毛泽东给达赖赠送礼品的问题。乐于泓提出,赠送礼品的仪式应遵守一个原则,就是政治上尊重中央人民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正确关系,宗教上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与习惯。他还谈了希望达赖尽早致电中央表示拥护协议,争取在国庆节前发出电报,以及举行庆祝国庆大会和班禅回藏问题。对此,噶厦答应第二天讨论,第三天给予答复。到了第三天,噶厦派凯墨、柳霞来传达意见。其中,关于送礼仪式,噶厦同意乐于泓提出的原则。至于国庆前后发电拥护协议问题,噶厦表示有困难。这时,张经武提出最好争取国庆节前发出拥护协议的电报。随后,张经武接到噶厦关于向达赖赠送礼品的一个正式答复,即书面通知,时间定在9月28日。
在阿沛回到拉萨后,就达赖如何对协议表态问题,西藏地方政府于9月24日至26日召开了全体僧俗官员、三大寺堪布、藏军甲本以上军官等300多人的官员大会。阿沛在会上报告了协议签订的经过,出示了协议正本,介绍了协议内容,指出签订协议完全是为了达赖喇嘛和全藏人民的利益,中央对协议是有诚意的,并表示愿以全体代表的身家性命和财产担保。据土丹旦达回忆说:“我们五名和谈代表在会议开始后才入场,由阿沛·阿旺晋美报告签订十七条协议的经过,执行代表证书精神的详细情况。并且表示,我们五人愿以身家性命和财产保证,协议对达赖喇嘛的宏业、西藏的政教、全藏黎民的利益都是有好处的。如果大会证明协议对上述种种不利,则请惩办我们不经请示、自作主张之罪。我补充说,按过去的规矩,凡出外办事的人员,有功者回来受奖。我们签订十七条协议是一件很大的事,如果是成功的,对达赖和人民都有益处,我们并不要求奖励。但如果是不利的,则可以用身家性命和财产保证。大家当着我们的面不好批评、指责,我们可以退出会场,让大家畅所欲言。”经过两天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协议很好,表示拥护。于是,大会通过了呈报达赖的如下文稿:签订的《十七条协议》,对于达赖之宏业,西藏之佛法、政治、经济诸方面,大有裨益,无与伦比,理当遵照执行。但这次僧俗官员大会后,噶伦然巴和噶伦厦苏来到中央代表处说,怕国庆节时间赶不上,内部有分歧,希望推迟几天给中央发电报。
9月28日,张经武按事先约定,到拉萨西郊的罗布林卡,代表毛泽东向达赖赠送礼品。据乐于泓统计,礼物中有特织哈达1件,毛泽东画像1幅,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会议纪念刊1册,天安门彩色照片1帧,伟大祖国照片1套(523张),年画30份,象牙雕球1件,象牙白菜1件,象牙桥1座,象牙笔阁1对,玛瑙瓶1件,墨玉和平鸽1对,黄玉鸟1对,玉帆船1件,景德镇瓷餐具1件(光绪年造),景泰蓝花瓶1对,湘绣挂屏4扇,黄宫缎10匹,红藏袍缎10匹,幻灯机1具(附幻灯片9套)。当这些礼物抬经拉萨大街时,拉萨僧俗人民争先围观。达赖接受毛泽东的礼物,并向毛泽东的画像致敬。
礼物接受完毕后,达赖接见了张经武。张经武转达了毛主席、中央人民政府和各首长对达赖的关怀。谈到贯彻执行协议问题,张经武说:“阿沛先生在北京签订了十七条协议,这是中国各民族进一步大团结的表现,人民解放军及入藏工作人员来西藏就是忠诚地执行协议的。”他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个国庆即将到来,这是极宝贵的一天,在这一天,北京将举行盛大的海陆空阅兵典礼,协议已签订数月,我到西藏也一个多月了,希望达赖喇嘛最好在国庆前给中央发一个电报,说明对协议的意见。”对此,达赖回答:“我正准备做哩!”但是,由于西藏上层亲帝分子的阻挠,噶厦对发电问题进行拖延,张经武所倡议的在国庆节前由达赖致电拥护协议未能实现。
达赖发出拥护协议的电报
1951年10月1日,张经武在拉萨欢度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二个国庆节。国庆节过后,张经武接到噶厦写给他的信。噶厦在信中提出在拍发对协议表态的电报以前,要求张经武答复如下三个问题:一是军政委员会的职权问题,包括达赖的地位和职权问题;二是军队少来问题,包括改编藏军问题;三是全部藏族地区统一问题,包括昌都地区划归西藏地方政府问题。
对于上述要求,张经武经请示中央批准后,于10月14日,在乐于泓的随同下,到噶厦作了明确答复。关于军政委员会的职权问题,张经武答复,军政委员会是中央人民政府在西藏必须有的一个代理机构,西藏军区只是一个军事机关,它与西藏地方政府会经常发生关系,军政委员会可以管理西藏地方政府和人民解放军两方面的事情。关于军队少来问题,他说,人民解放军来藏只有1个军,2万人左右,驻防江孜、日喀则、阿里、林芝等边防一带,拉萨只驻4000人左右。军用粮草不要西藏人民负担,中央用银元购买,其他由内地运输。关于全部藏族地区统一问题,他指出,这一问题要由川、甘、滇、青各省藏族人民投票表决,只要他们赞成即可,但目前初获解放,一切尚未就绪,而且其他藏区解放早,工作进展快,现在还不能谈统一;关于昌都地区,经中央批准即可划归西藏,估计没有什么问题。噶厦对张经武的答复进行了讨论,进一步消除了有关怀疑和顾虑。
这期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即将在北京召开第三次会议,邀请西藏地方政府派代表参加。10月19日,西藏地方政府致人民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贺电称:“承邀请西藏地方政府派代表的通知,已由张经武代表转到。本应参加共同协商国是,实因旅途遥远不能按时赶到,容下次会议当再遵派代表出席。谨电致歉,并祝会议成功。”这次会议于10月23日至11月2日在北京召开。周恩来在政治报告中指出:“西藏已和平解放,整个中国大陆出现了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人民的统一。”在民族事务方面,他报告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平解放西藏的协议正在开始执行,人民解放军已开进拉萨,受到西藏人民的热烈欢迎”。会上,十世班禅等18人被补选为全国政协委员。
也正是在这次政协会议召开期间,达赖根据西藏僧俗官员大会关于《十七条协议》的呈文,于1951年10月24日致电毛泽东,表示拥护协议。该电文全文为:
中央人民政府毛主席:今年西藏地方政府特派全权代表噶伦阿沛等五人于1951年4月底抵达北京,与中央人民政府指定的全权代表进行和谈。双方代表在友好基础上已于1951年5月23日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西藏地方政府及藏族僧俗人民一致拥护,并在毛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藏部队巩固国防,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保护祖国领土主权的统一,谨电奉闻。
该电文是用藏文严格按照以往向上行文的惯例,写在一张上好的藏纸上,抬头处留得很宽,并绘有藏式图案。电文由朋措扎西译成汉文送张经武阅后,用电报发出。两天后,即10月26日,毛泽东复电达赖,感谢他对实行和平解放西藏协议的努力。电文称:
达赖喇嘛先生:你于一九五一年十月二十四日的来电,已经收到了。我感谢你对实行和平解放西藏协议的努力,并致衷心的祝贺。
毛泽东的这一复电也是由朋措扎西译成藏文送交西藏地方政府的。
达赖拥护《十七条协议》,是西藏和平解放的重要步骤,为在西藏贯彻执行协议创造了必不可少的条件。这一确凿的历史事实,也无可争辩地驳斥了达赖集团“流亡”国外后对协议谈判和签订的歪曲与诋毁。
(责任编辑李树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