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普通话推广的工作策略
2009-04-08胡翠琴
普通话是我国的通用语言,是所有炎黄子孙赖以交流、沟通的工具。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是宪法、教育法、教师法和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的任务,对于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那么普通话是什么呢,它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由此普通话推广工作受到了空前的重视。
一、当前高职院校普通话推广工作存在的问题
随着高职院校的不断发展壮大,推普工作也逐渐呈现出一系列的问题。第一,推普机构不够完善。这使得推普工作往往是“流行之风,一刮而过”,没有形成推普网络,效果自然大打折扣。同时推广语言文字工作的人员有限,往往是一些教师或行政人员兼职工作,他们本有的任务就很繁重,加上学校的发展壮大,学生人数增多,推普工作力度加大,单凭几个人的力量很难把工作开展得扎实、深入、全面。
第二,学生对自身普通话程度不甚了解,练习普通话的意识淡薄。来自各方言区的学生如果不了解自身普通话实际水平,没有形成积极、主动练习普通话的意识,盲目、被动的学习是很难提高普通话水平的。很多学生往往到了高年级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时才发现自己的普通话存在很多问题,以致影响了学生的毕业和就业。
第三,对教职工的普通话工作能力要求不严。高职院校教师都持有普通话等级证书,但是学校一般不把教师的普通话作为教学业务水平考核的组成部分,长期忽视教学过程中普通话的重要性,使得教师的普通话水平逐渐降低,从而影响到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而对学校职工的普通话水平更是不作要求,有的职工即使在工作岗位上也不讲普通话。这些问题长此以往,势必影响到高职院校普通话推广工作的效果。
第四,宣传力度不够,说普通话的氛围不浓。前面我们已提到《宪法》曾明确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这也就表明推广普通话是法律行为,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有义务宣传和推广普通话。而实际上,自1998年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以来,根据教育厅语委办的安排高职院校的推普工作也只有在每年9月的第三周才有一个小高潮,过后一切归于平淡,也就是说忽视了一个长期的工作宣传和推广的过程。
二、多项并举,促进高职院校普通话推广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
(一)领导重视,机构到位,保证语言文字工作的顺利进行
近几年部分高职院校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并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设有独立的财务帐户,同时还给予一定硬软件上的支持和帮助,如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职业技术学院、随州职业技术学院等等。但是部分高职院校,领导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机构设置这一块尚不完善,人员配备不到位,工作任务很难有所保障,达不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二)建议普通话水平达标成为学生的必修课
依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语字[2001]5号)等一系列法规、文件的精神,部分学校已将普通话水平达标作为学生毕业的前提条件之一,如宜宾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等,他们在所有新生入学的第一个学期开设普通话课程;在期末课程结束时,不进行结业考试,而是直接组织报名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学院规定学生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学生毕业之前,语委办或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将未达到等级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及各系,这些学生不得办理毕业手续。这里其实可以借鉴部分高职院校的经验,将普通话水平测试纳入教务处的学期培养计划中,按2学分计算,让学生在思想意识上引起足够的重视,尽早练习普通话,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三)规范教学与日常行政工作用语用字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教师,需要具备较高的综合能力,只熟悉某一门学科的单一型教师,已不能胜任新的教学要求、无法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对教师的普通话水平有着明确的要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须具有二级乙等以上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江苏省规定所有教师必须具有二级乙等以上的普通话等级,否则视为不合格。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不能参加职称评定。但实际教学中大部分教师的应用能力低于证书等级,即拿到证书的部分老师在平时工作中仍然使用方言授课。我们应摒弃传统的重知识传授轻能力训练的教学模式,树立终身教育、终身学习的思想,将普通话作为大学生必备的一门专业技能,让学生能更好地与人交流和沟通,更好地服务社会。我们每位教师应增强传授普通话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使用规范字教学,指导学生说好普通话,全面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就其普通话教学的现状来看,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按照文件的相应规定,所有从事语文教学的老师必须获得二级甲等以上等级证书。但部分高职院校在这一块没有对任课教师作出严格的要求。同时必须扩大教师队伍,以保证教学资源的充足,保证普通话推广和宣传工作的顺利进行。
另外,学校推广普通话工作任务艰巨,若能有几个普通话水平测试员从事宣传和推广工作,影响并带动周围一批年轻教师,形成一个小型团队,从而成立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或者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通过各种活动的举办则可以推动全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发展。然而高职院校取得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的教师屈指可数,获得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的教师更是凤毛麟角。师资队伍有限,工作难以进行,活动无法开展,比如无法引进优秀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及省语委办的优秀教师来校进行普通话讲座;无法在学校建立普通话水平测试站,让学生在校内即可参加湖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不能定期请语言文字工作方面的专家来校讲座等等,效果不言自明。
因此,高职院校相关部门应与当地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委员会保持联系,及时选送优秀教师参加省级甚至是国家级普通话测试员培训,扩大测试员队伍,形成一个教学、宣传等各方面强有力的团队,搞好高职院校的普通话教学以及推广工作。
(五)以活动为载体,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工作氛围
培训普通话的主阵地是课堂教学和其他教学活动,高职院校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不断强化学生的普通话训练。
1.组建兴趣小组等学生活动形式
各个职业学院学工处的学生活动可谓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在此基础上还可以开设文学欣赏与朗诵兴趣小组、电台播音组、演讲与口才兴趣小组、普通话水平提高组等等,给需要提高普通话水平的同学或对普通话学习有浓厚兴趣的同学提供学习锻炼的机会。
2.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学校可经常性的开展演讲朗诵比赛、辩论赛、普通话大赛等活动,对于比赛成绩优异的可以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既丰富了校园文化生活,又营造了“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氛围,如2007年4月武汉民政职业学院举办了诗歌朗诵比赛,2008年6月武汉商业服务学院举办了演讲比赛,2007年10月武汉商贸职业学院举办了学院第三届普通话大赛,2008年4月孝感学院、湖北财税职业学院、武汉生物工程学院等很多高职院校举办了学院普通话大赛,并于9月底参加了第三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话大赛。
3.在就业培训中加大普通话培训力度
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驾驶证书……继这些学习考证热后,普通话等级证书也逐渐成为用人单位衡量应聘人员的要求。随着岗位竞争的进一步增强,应聘学生往往从自身发展的高度考虑,增强岗位竞争力、提高普通话水平也成为一种重要的手段。
4.通过多种方式加大普通话的宣传力度
可以采取板报、宣传栏、展板的形式开设普通话专栏,积极宣传“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内容,还可以利用院内学报、广播站等方式,大力宣传语言文字工作,让学生将普通话作为与人交流的主要语言,使普通话成为他们生活和学习中的重要工具。
胡翠琴,女,湖北财税职业学院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