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美走进语文课堂
2009-04-08丁乃金
在语文教学中,有的教师往往发出这样的感慨:花费了那么多精力和心血来备课、上课,学生却不愿意听课,不是东张西望就是昏昏欲睡,真是出力不讨好啊!
如果探讨其中的症结,虽然不乏学生的主观原因,但我以为,关键还在于教师未能根据语文学科的特点,按照美的规律进行教学之故,因为语文教学应是“美”的教学——忽视了这一点,就必然会产生如上的感慨了。
从语文学科本身来说,它与“美”有不解之缘。文质兼美的语文文本展现了一个璀璨夺目的“美的世界”:鲁迅的“我以我血荐轩辕”,是一种爱国主义精神的美;杜甫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是一种崇高理想境界的美;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故事让人唏嘘感叹;路瓦栽夫人因虚荣而自酿的人生悲苦令人警省,这是艺术形象的美;苏辛的豪放,柳李的婉约,这是风格情调的美;还有文章结构的美、语言形式的美等等,可谓异彩纷呈,美不胜收。
学生阅读的是一篇篇、一首首使人赏心悦目的“美文”、“美诗”,但面对的却是教师那枯燥乏味的教学,二者的反差,怎不叫学生索然无趣呢?这就像一个曲折动人的故事,却被讲者说得平淡无奇一样让人扫兴。因此,语文文本的内容和形式的完美,决定了我们教师也必须用“美”的教学来吸引学生。
那么,什么样的语文教学才是“美”的呢?
首先,教学的语言应是“美”的。
语文教学语言的“美”主要应体现以下两点:
(一)教学语言的生动性
有人说,语言是人类智慧的物化。不过这种“物化”则是从生动性上体现的。生动的教学语言可以把抽象的概念具体化,把深奥的道理形象化,把枯燥的知识有趣化,这样自然就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唤起他们求知的欲望和学习的热情。
教学语言要生动,必须将语言的意、形、音三者综合运用,做到“意美以感心”、“形美以感目”、“音美以感耳”(鲁迅语)。
所谓“意美”,指语言能精确地表达教学内容,揭示教学内容的本质意义,传授知识必须准确无误。如汉语里关于“死”的同义词有许多:故、亡、卒、毙、去世、牺牲、丧命、夭折等,运用的时候就要根据语境认真选择,因为所用的词不一样,它所反映的对象或表达的情感就不尽相同。为此,语文教学用语,应该像王安石、贾岛那样推敲琢磨、斟字酌句,这样才能臻于准确完美,不致于误人子弟。
所谓“形美”,指运用语言把事物的形状或事件的情景,绘声绘色地讲出来,讲究语言的色彩、明暗,感触的软硬、粗细,声调的响亮、沉郁等,使人听后有一种身临其境之感,如见其人,如闻其声。要达到如此“美感”,教师就必须讲究语言表达的修辞,选用比喻、拟人、夸张、排比等修辞手段,运用多种句型:或陈述、或疑问、或感叹、或祈使,并注重长短句的配合,以增强语言的表达效果。
所谓“音美”,指语言应具有节奏美。说话不能过快,也不能过慢一过快了,学生接收不了输送的信息,思维赶不上趟儿,听课吃力,容易产生消极情绪;过慢了,像八旬老太走路一样,学生会感到厌倦疲乏。声音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过高了,对学生刺激太强,学生会从兴奋很快转入抑制状态;过低了,有气无力,学生的兴趣情绪调动不起来。因此教学语言,必须注意节奏,利用声调的高低、升降、快慢以及长短句等的变化,形成抑扬顿挫的变化,使语言符合学生听觉的需要,并给他们一种美的享受。
意美、形美、音美是语文教学语言的基本要求,应是每一位语文教师执着追求、努力做到的。
(二)教学语言的情感性
美感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它的情感因素。从整个教学过程来看,感情不仅是激励学生学习的起点,更是他们吸收知识、转化能力、陶冶性灵、形成信念的终点,可以说,“情”是贯穿教学始终的一根主线。因此,教师应通过富有情感的语言激发学生的情感,用自己的生命之火点亮学生的心灵之火,师生心心相印,肝胆相照,共同步入一个情感相容的微妙的教学境界。
教学中,教师或慷慨陈辞,掀起学生感情的波澜;或娓娓动听,好似春雨潜入学生的心田;或以充满诗情画意的语言,陶冶学生的性灵;或以饱含深邃哲理的语言,使学生聪颖悟窍;或语言含蓄内蕴,使学生回味无穷;或语言风趣幽默,令学生兴趣盎然……教师的教学语言只有注入真挚的情感,才能催开学生心里爱美的鲜花,绽开学生智慧的奇葩。
其次,教与学的关系应是“美”的。
语文教学和其它学科一样,都是老师“教”和学生“学”的有机结合;离开了某一方的努力和配合,要想取得满意的效果都是不可能的。
但中国传统的语文教学一贯强调“师道尊严”,教师往往以权威出现,他总是把知识以一定的信息形式输送到学生的意识中,而学生所做的一切,目的都是为准确地理解和接受这些信息服务,他们只能被动地完成教师的指令,而不能有自己的自由选择和喘息机会。发展到今天,这种由教师单方向学生传递,带有权威性和强迫性的教学模式虽有较大改观,然而在应试教育的指挥和影响下,许多教师仍习惯采用“满堂灌”(甚至拖堂灌、抢时间灌)的形式,学生还是死抠、死记、死背。这样的教学缺少民主自由的教学空气,禁锢了学生的天性,泯灭了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结果造成了学生的逆反心理,把读书当苦差事,学生厌学而不愿听倒在其次,甚至有的学生会逃学、辍学。
很明显,这种教学违背了“美”的原则和规律。其实,教学也是一种艺术,这种艺术同其它艺术一样,不仅需要情感的交流,还需要融洽的师生关系。
审美原则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相互交流性原则。在艺术欣赏过程中,它不是由甲方向乙方说教和灌输,而是双方平等或对称,其气氛是活跃、轻松和自由的,它能给人一种赏心悦目的快感。唐代诗人杜牧在《读韩杜集》中曾用诗句描述过这种体会:“杜诗韩集愁来读,似倩麻姑痒处搔。”那舒畅愉悦的感受竟然像美丽的仙女麻姑,用她那柔嫩的小手在痒处搔摸一样。《明湖居听书》中写听众听到王小玉演唱的感受:“有说不出来的妙境:五脏六腑里,像熨斗熨过,无一处不伏贴;三万六千个毛孔,像吃人参果,无一毛孔不畅快。”真切地写到了在艺术欣赏过程中,审美主体会得到特殊的愉悦和畅快。这些无不说明:艺术欣赏不带有规范性、强制性和压迫感,欣赏主体和审美对象是平等的,二者的相遇有如两个知心朋友的相逢。
传统语文教学中的那种师生之间单方面的“灌输一接受”关系与审美的这种相互交流关系显然是背道而驰的。因此,语文教学要改变现状,就必须依照审美的相互交流性原则,使“教”与“学”成为“美”的关系,从而在同一教学目标上,同一教学过程中,构成崭新的师生关系——合作关系。原苏联著名的实验教育家伊万诺夫和雷先科娃等人就提出了“合作教育学”的主张,他们认为:学校最基本的科目应该是人学,教学就该是师生合作。教与学的合作关系,反映了课堂教学中新型的师生关系,真正实行了教学民主,师生之间是平等关系,人格互重,教学相长,双方的创造精神可以得到高度发挥。有了这样的师生关系,教师就会为学生着想,经常进行心理位置互换,站在学生的角度,不只是让他们学会,更注重他们会学;学生希望怎么学,想怎么学,教师就怎么教。如著名特级教师魏书生的每堂课,从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到教学方法,师生都共同商量,取得一致意见后再进行教学。因此,他的教学效率快,教学质量也高。这种新型的师生合作关系,就可以消除那种注入式的教学弊端,因为在这种合作关系中,融注了师生之间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感情;有了这样一种合作关系,学生就会由厌学转为乐学了,从而积极主动地配合教师的教学,师生共同努力,教学目标就能保证圆满实现。
再者,教学的方法也应是“美”的。
那种由教师单方向学生灌输的填鸭式的教学,不仅违反了审美的相互交流性原则,形成了师生的不平等、不和谐的关系,也有悖审美的另一个重要原则即形象化原则,造成了教学方法的失当,使学生由于缺乏具体可感的形象或生动的模式而在纯粹抽象的知识迷宫中疲于奔命,长期以往,学生必然会产生厌学情绪。
形象化原则也称“以美引真”原则,它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努力把抽象的“真”化为具体可感的形象或生动的模式,使学生在感受这些和谐、优美、富有节奏的形象或模式中不知不觉地进入“真”的境界中。
应该说,语文教学为广大教师运用形象化审美原则进行艺术化教学提供了一个可以任意驰骋的广阔舞台,因为语文文本大多“文质兼美”,具有十分鲜明,生动的形象特质,这是其它学科往往不具备的。因此许多优秀的教师根据语文学科的特点,在教学过程中,把文本内容的形象性和教法形式的形象化有机结合。创造了不少值得借鉴的成功经验。特级教师李吉林的“情境教学法”便是其中典型代表。李老师依据我国古代文论中的“境界说”,创设或优选富有美感的教学情境,让学生在特定的情境中感知、理解、运用所学的知识,从形象的感知达到抽象的理性的顿悟,既激发了学生学习的情绪和学习兴趣,又缩短了认知时间,极大提高了学习的效率。另外,有的语文老师采用“美读”这一直接感知文本的形象手法,化死记硬背这种死板的背诵方法为生动形象的记忆方法。它把无声的文字变为有声的语言,使文中的人、物、情、景跃出纸面,形成学生的立体思维,多方面地感知文本,“不假思索”地感受审美对象的美,这样学生在有表情地朗读中,不仅入于眼、出于口、闻于耳,更能记于心。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多媒体等教学手段已广泛运用,为教学方法的形象化提供了更为便捷的条件。相较于其它教学手段,它更能化抽象为形象,使教学内容鲜活生动、富于感染力,从而获得优化的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
我们的时代需要美,我们的生活需要美,我们的心灵需要美,我们的教学也需要美。正如法国文学大师福楼拜所说:“越要前进,艺术越要科学化,同时科学也越要艺术化。”因而我们应用“美”的教学,陶冶美的心灵,酿造美的甘泉,收获美的果实。
丁乃金,教师,现居安徽肥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