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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建立与实施

2009-04-05虞娟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 2009年2期
关键词:奖学金助学贫困生

虞娟

(常州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江苏常州213002)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我国教育体制呈现出从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过渡的发展趋势。但高昂的学费对许多家庭来讲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有的家庭为了子女上学,东挪西借筹措学费,因此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负担。资料显示,2005年,在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校生中,贫困家庭学生约占20%,人数在270万人左右;而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则占5%~10%,人数在70万到140万之间。到2008年底,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近1 738万人中,贫困生约占20%~30%,人数已上升到347万人以上。在这种情况下,我国高校贫困生的问题日益突出,已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目前,尽管大多数高校已初步建立起以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为主体的多元化贫困生资助管理体制,并初见成效,然而,很多院校在多元化高校贫困生资助管理体制的实际操作中,暴露出了许多不足。例如:高校贫困生的认定缺乏合理机制;“勤、补、免”政策力不从心,助学奖学金偏少;国家助学贷款的救济力度还不够;诚信缺失,还贷率低;思想政治教育、心理救助措施还不到位;学生对资助管理体制满意度低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必须采取必要的政策和措施,尽一切力量对高校贫困生进行必要的资助和帮助,解决好高校贫困生学习和生活问题。这事关高等教育的机会平等,事关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事关我国建设人才的培养等诸多问题。解决贫困生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本文仅就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建立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贫困生贫困原因及其分类

高校贫困生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从社会学的角度看,是指在大学生群体构成中拥有资源(包括学习资源、生活资源等)相对匮乏,在社会竞争中获得个人发展的机会相对较少且心理承受能力相对脆弱的特殊高校在校生。在过去计划经济和国家办学的体制下,上大学无需交高额学费,高校贫困生问题并不突出。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高校“并轨”招生制度的实施,特别是近年来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逐步扩大,高校贫困生的数量有了较大增加。调查显示,高校贫困生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即农村贫困生和城市贫困生。

农村贫困生,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其贫困不仅指物质的匮乏,而且还包括低水平的教育和健康,包括面临风险时的脆弱性和不能表达自身的需求和影响力。农村贫困生的致贫原因主要有:(1)生源地处于国家或地市级的贫困县,自然环境恶劣,地理条件差,家庭收入低下,仅仅能够满足甚至难以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2)农村生活质量低,劳动强度大,导致许多农村学生家长在年轻时落下许多疾病,家长的身体状况普遍不好,中年时就已经无法从事过重的体力劳动,有的甚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3)农村学生中一般为多子女家庭,供养多子女上学所需教育费用很大。(4)需赡养几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且缺乏必要的社会保障,必须担负老人的一切生活及医疗费用。

城市贫困是指高等院校中,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学习及生活缺乏固定经济保障的城市大学生。城市高校贫困生的主要致贫原因是:(1)由于近几年我国国有企业的体制改革以及人才竞争机制的引入,很多学生家长被迫下岗,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2)城市贫困学生中单亲家庭的比例很高,一个人供养一个大学生对于普通的工薪阶层来说是很困难的。(3)因疾病或意外导致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家中主要经济收入者丧失劳动能力或亡故,使学生经济供给困难。

尽管农村贫困生和城市贫困生在致贫原因和贫困程度上有较大区别,但是两者所面临的困难却是相同的,即他们在承受学习压力的同时,还不得不承受沉重的学费和生活费负担。这一切又进一步给贫困生的身心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一些心理脆弱或敏感的学生甚至会因此产生强烈的孤独感和压迫感,进而产生某种心理阴影,对生活失去信心,对学习缺乏兴趣,对老师、学校和社会失去信任,严重的还可能引发一些恶性校园事件。

建立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经济干预只能够解决表面问题,只有对贫困生普遍存在的深层心理问题实施积极有效的干预,贫困生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高校贫困生问题,从而建立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建立高校贫困生的资助体系

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建立,是一个渐进的、复杂的系统工程,绝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只有从贫困生认定、贫困生资助和贫困生思想品德教育等方面齐头并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当前高校面临的贫困生问题。

(一)科学界定高校贫困生,建立完善的动态的贫困生信息库

目前,国家对于贫困大学生的身份认定,既没有完善的认证制度,也没有统一的界定标准。如何认定贫困大学生的身份,如何把国家的资助款发给那些真正需要的学生,以及如何合理落实国家的资助政策等问题就成为高校学生工作的重点之一。经过与贫困学生座谈并结合笔者的实际工作经验,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笔者认为应结合实际情况对经济贫困的学生进行量化评价,准确确定贫困生,将学校有限的资助资金真正提供给家庭困难的学生,这是高校做好贫困生工作的先决条件。具体措施为:(1)新生入学时,填写由学校统一设计的家庭档案卡和各种申请表格,同时依靠生源地民政部门的证明来认定,相关部门再进行严格评审。(2)要准确认定贫困生身份,就必须较为细致地掌握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对贫困生的认定一定要做到有据可依、有情可查,要建立规范的、透明的认定审核程序。可以将高校贫困生按照一般贫困、贫困和特困三个档次来划分,并利用计算机建立完善的贫困生信息库。(3)对贫困生家庭经济变化情况进行长期的跟踪记录,并根据高校贫困生具体情况相应进行阶段性的变更,确保贫困生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4)通过建立高校贫困生档案,加强对贫困生的调查和审定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以便在对贫困生进行具体的奖助评定时做到有限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并为建立有效的评定制度和措施提供决策支持。(5)在对贫困生建档的同时,一定要对特困生的审定工作严格把关。既要防止出现贫困生“终身制”,又要对家庭突发变故的新贫困生给予及时的帮助和关心,确保贫困资助真正资助给最需要的同学。

(二)完善高校贫困生的资助体系

1.完善奖助制度,落实贫困生资助政策。

奖学金是为了表彰和鼓励优秀学生而设立的奖励性资金,目的是为了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好学生,更好地鼓励和资助贫困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为了实现“不让一个贫困生因为交不起学费而失学”的承诺,目前各高校都基本建立了以“奖、贷、勤、补、免”为核心的助困体系。所谓“奖”,即国家、省、学校或社会、个人设立奖学金。所谓“贷”,即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1~2年内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所谓“助”,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管理、后勤及校园环境维护等方面,为贫困生设置勤工助学岗位。所谓“补”,是指目前省财政厅划拨出一笔专款用于贫困生生活费补助和伙食费补助。所谓“减”,即学费减免,按照国家规定,高校对部分缴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学费全免或半免。2007年9月1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部长周济介绍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关情况时指出,新的资助政策体系正逐步完善,今后每年用于助学的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将达到500亿元,受助学生约2 000万人,其中包括400万大学生和1 600万中职学生[1]。新资助政策体系的建立,将使所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都能上得起学,能接受高等教育。通过认真组织实施好国家助学资助制度,贫困生就能安心学习并顺利完成学业,为社会发展存储潜能量。

2.设立“绿色通道”,建立学费缓交制度。

对于因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无力缴纳学杂费的新生,建立贫困学生“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确保贫困学生按时入学,然后进行摸底调查,确定贫困生身份,再根据不同情况让贫困学生签订缓交学费协议书或实施学费减免政策。高校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方针,充分体现社会、学校对贫困生的关心与爱护。

3.规范管理,完善勤工助学制度。

勤工助学是指在籍学生在学习期间,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科技文化服务或其他劳务工作,并获取一定报酬的活动。勤工助学不但能够帮助贫困生解决经济上的窘境,而且有利于培养学生热爱劳动、自立自强的意识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学校在注意做好经济资助工作的同时,应大力加强对贫困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指导和支持,引导和帮助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同时可在学生工作处设立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各高校应制定《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条例》,逐步完善勤工助学管理制度,加强对在校大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和协调。同时,在校内广泛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建立机房维护、图书馆助理、学生工作助理、社区宿舍管理等固定勤工助学岗位,帮助部分在校大学生走出经济困境。

4.为配合国家贷款制度的实施提供相应的信息服务。

为使高校贫困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国家于1999年决定开展助学贷款工作,并于当年9月发放了第一笔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国家贷款制度,高等学校在实施助学贷款的过程中要从三个方面入手建立完备的信息系统。首先利用计算机技术及时准确地掌握毕业生就业信息和就业变动信息。由于我国的国家助学贷款是在信用缺失环境下的信用贷款,毕业生还贷的约束机制不够有效,银行和高校督促毕业生偿还贷款是当前资助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环节。这就要求学校及时准确地掌握毕业生就业信息和就业变动信息,准确无误地把毕业生信息及时反馈给信用银行。其次,掌握经济困难学生的真实信息并准确界定资助对象,这也是还贷督办业务的需要。由于毕业生离校后可能发生的再次、多次就业与学校没有必然的手续关系,就业变动情况的掌握就成为信息系统建设的又一个难点。就目前的助学贷款情况来看,银行通过学校和学生签署贷款协议,由于毕业生的流动性较大,银行会因毕业生的去向不明而导致不能及时联系。学校负责资助的部门应通过与用人单位的紧密配合,以受助毕业生首次就业为起点,将就业变动信息及时反馈并记录,并定期与毕业生及其所在单位联系,建立跟踪式、不断链的受助毕业生就业动态信息系统。同时与贷款经办银行联网,为偿还贷款的催办工作提供服务。最后,为大学生建立“信用档案”。要对受助学生进行在校信用情况审查,建立完备的个人信用档案。对于弄虚作假、考试作弊、不守承诺、铺张浪费的受助学生要进行必要的惩戒,直至终止资助。学生毕业后,要将信用档案转至就业单位,同时学校仍需对毕业生履行还贷义务情况定期与所在单位沟通,督促其按约还贷。只有通过教育与约束的紧密结合,才能有效提高受助学生的诚信素质,构建起助学贷款良好的信用基础,在校园与社会之间搭建一条信息通道,用“信用”这把金钥匙打开助学贷款的大门,更好地为更多的大学生服务。

三、充分认识贫困生问题,确保国家资助体系的顺利实施

新的资助政策体系提高了涉及面和资助力度,但它的顺利实施则需要国家、学校、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才能共同完成。因此,如何确保新的资助体系的顺利实施是一个十分紧迫的社会问题。

(一)强化国家资助体系,完善用款约束监督机制

新的资助政策使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在校生通过国家资助都能上得起大学从而接受高等教育。高校学生管理部门需对受资助的贫困生进行用款监督和控制,成立贫困生资助公布栏,在校园网等媒体开设贫困生专栏等进行监督,使资金到位,防止贫困生资金浪费现象。这样,不仅及时反馈学生的学习、生活费用开支,而且贫困生学习生活费用得到充分保障的同时也合理地控制了开支,有利于促进贫困生养成勤劳俭朴、艰苦奋斗的品质,有利于减少高校学生相互攀比、铺张浪费等现象。

通过约束监督,理顺学生的思想,帮助他们树立克服困难的信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学会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懂得要靠自己的双手改变自己的命运,从而从内在因素上解决贫困生问题。

(二)改变国家资助模式,实现无偿资助与有偿资助相结合

随着高等教育收费制度和高校“并轨”招生制度的实施,对全部高校贫困生实行大批量的无偿资助已经不太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改变国家资助的理念和模式,实现无偿资助与有偿资助相结合的模式,以便在更大范围内解决贫困生的经济困难。

1.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贴息的有偿资助与无偿资助相结合的贷款途径。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开始计付利息,由借款学生全部自付。其中,在校期间的政府贴息是对贫困生的一种无偿资助,而毕业后学生偿还贷款和附带的利息则是一种有偿资助。通过有偿资助与无偿资助相结合,可以扩大资助资金的积累。一个周期下来,将会有更多的贫困生能够得到资助。因此,国家贴息的助学贷款,既是有偿资助与无偿资助结合的重要途径,也能达到资助资金再积累的目的。

2.突出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弱化“补、减、免”作用,充分培养大学生进取精神。

在新的国家资助体系日趋完善的情况下,各高校应将原来用于“补、减、免”的资金改设为奖学金,或设立面向困难学生的专项奖学金,尽量用“奖、贷、勤”等方式解决问题,从而避免出现一边是学生贷款需偿还,一边是学生享受纯福利资助的矛盾现象。结构合理、奖额适当增加的奖学金制度不仅有利于激励贫困学生勤奋学习,努力拼搏,而且有利于培养贫困学生奋发进取的精神,同时还避免了“养懒汉”的现象,使真正需要资助的学生得到帮助。

(三)规范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实施

国家助学贷款是高风险的贷款,如何确保经济困难学生贷到款,又兼顾银行的利益,降低贷款风险,减少基层贷款银行面临的压力,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既然国家助学贷款是带有明显政策性特点的商业贷款,在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下,国家应在政策制定、贴息、担保、管理等方面继续承担相应的责任。可以建立全国性的、有效的、适合商业化运作的国家助学贷款担保管理网络,规范国家助学贷款制度。通过完善的国家助学贷款担保管理网络,推进贫困生生源地贷款,广泛发动民间资助,扩大贷款资金来源等措施,进一步发挥国家助学贷款的作用,有效地回收教育成本,资助更多的贫困生,促进教育机会均等。

(四)广开社会资助资金来源,合理规划资助资金

为了做好高校贫困生的资助工作,国家财政部和地方政府下拨专项经费予以资助。但是,面对如此庞大的贫困生队伍,来自各方面的扶助资金就显得“僧多粥少”。各高校需主动采取办法,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动员教职工和各种社会力量为困难学生提供帮助。利用获得的国内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境外机构或个人的捐助设立专项奖助学金。如,目前常州工学院设有的奖助学金有:(1)托利多教育奖学金;(2)常州康辉医械助困奖学金;(3)盛宇光彩奖助学金;(4)吴青霞奖学金;(5)王琰如奖学金;(6)恒晶艺术奖学金;(7)成章奖学金;(8)秋惠光彩奖助学金;(9)“天人合一”传媒百万奖助学金。这些专项奖学金有效地缓解了困难学生生活上遇到的难题。同时学校还为四川地震重灾区的贫困学生免除了学费,帮助他们度过生活难关,确保贫困生资助体系进一步得到完善和顺利实施。

四、结语

为确保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顺利实施,新的高校资助体系以“奖、贷、勤、补、免”为主体的、多元化的国家资助体系是我国高等教育助困体系建设的发展方向[2]。这种体系的实施既能够保证每一位贫困大学生接受高等教育,也为我国高等学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我国高校贫困生新的资助体系的实施要取得实质上的突破,必须转变高校资助体系的理念和模式,同时借鉴国外高等院校的资助模式,从国家、社会、学校等各方面出发,整合社会资助资源,扩大民间多方面筹措资金的渠道,保证资助基金的可再生增长,提高资助资金的利用率。同时,要进一步发展具有竞争性的奖学金体制,健全具有自主经营性质的勤工俭学资助方式,从而培养贫困生的各种能力,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和进取心。总之,探索并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的途径和方法,拓宽学生贷款的种类和形式,积极拓展学校、社会和学生共同参与的多元化贫困生资助手段,是促使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顺利实施的必经之路。

[1]周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逐步完善[N].人民日报,2007-09-13(02).

[2]牛吉平.关于建立我国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政策建议[J].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5(10):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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